寄赠薛涛翻译,此诗是一首七言律诗,是一首作者钦佩对方而作的一首诗,此诗的作者是中唐时期著名的诗人元稹,下面是此诗的原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原文】
寄赠薛涛
作者:元稹
锦江滑腻蛾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
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
纷纷辞客多停笔,个个公卿欲梦刀。
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
翻译:无
字词解释:
①锦江:在四川省境内,也称流江、汶江、府河、走马河,为岷山别流,发源于郫县,至华阳县入郫江。传说古人织锦濯于此江,较他水鲜艳,故得名。滑腻:光滑、油腻。
②幻:奇异的变化。文君:指西汉卓文君。
③偷:窃取。鹦鹉:也称鹦哥,其能仿人说话。舌:一作“色”。
④分:分享。凤凰:古代谓之神鸟,百鸟之王,羽毛美丽,雄为凤,雌为凰。
⑤公侯:公子、王侯。梦:指益州梦。
⑥烟水:同云水,谓其远意。
⑦五云:祥瑞之云,呈五种颜色
赏析:无
作者资料:
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河南河南人,唐朝著名诗人。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六世祖隋兵部尚书元岩受赐宅邸,迁居长安。8岁丧父,随母郑氏赴凤翔“依倚舅族”,14岁在长安参加明经科考试,15岁明二经及第,22岁守选期满,始授散官将仕郎。25岁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年)为监察御史。长庆元年(821年)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出任御史大夫、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使。大和三年(829年)为尚书左丞。大和五年(831年)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赠尚书右仆射,次年7月归葬咸阳洪渎原祖茔。
元稹与白居易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诗作号为“元和体”。其诗辞浅意哀,仿佛孤凤悲吟,极为扣人心扉,动人肺腑。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其乐府诗创作,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直接缘于李绅。名作有传奇《莺莺传》、《菊花》、《离思五首》、《遣悲怀三首》、《兔丝》、《和裴校书鹭鸶飞》等。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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