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9-03 14:33:07

第1篇:消防维保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针对沈阳万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光大大厦消防系统检修维保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协调配合,确保本工程能够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完全清楚和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及乙方完全清楚施工现场的实际安装情况、场地条件、承包范围等,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探测器、按钮、模块、层显、声光报警器等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无误报达到与各个系统联动状态正常运行。

B、消防广播系统:音源、前置、功放、扬声器等达到正常使用工作状态并达到联动启动状态。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等达到正常工作状态并达到联动手动正常。

D、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消防泵等达到正常工作状态并达到联动手动状态正常。

3、承包方式:包工

4、质量标准: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章工程监督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的专人监督员,乙方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2、甲方委派专职监督人员的权限范围为:本合同所涉及的维保工程。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验收标准

1、每月对此工程按系统进行试验,乙方应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调试记录及存在问题说明和相应解决办法。

2、当维保例行需要定期检测时,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3、每年工程维保结束后,乙方将维保记录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消防定期检测报告全部移交甲方备档。

4、在维保合同期内此工程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5、每次调试检查结束后,乙方写出详细的检查报告并交甲方一份存档。

6、日检记录由建设单位监控人员负责填写,乙方负责指导。

7、乙方保证每月两次到现场进行检查、维护。

8、乙方接到甲方紧急通知后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

9、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如达不到消防规定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工程保修

保修范围: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所选用材料、设备等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但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如雷击等。

第五章现场变更及现场签证

本工程范围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量进行现场签证。

第六章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维保款。

2、建设单位及时协调施工中各个办公室开关门等。乙方:

1、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及项目经理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文明施工,接受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按甲方要求及时施工。

3、维保期内出现紧急情况,但消防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负责为建设单位办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系统消防定期检测合格手续(含政府职能要求变更的检测项目也包含在此合同范围内)。

第七章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总金额:

此项目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元整人民币。

2、付款方式:

第八章第九章

合同期限合同份数:

合同期限一年

本合同内容有涂改或手写修改的一律无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正本。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章违约责任

单方违约要向另一方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维护不及时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的损失按实际赔偿。

第十一章附表

具体见后各个系统维保内容附表(附表内容均为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

甲方:(发包方公章)

乙方:(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消防维保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元。(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 %的维护费,即: 元。(大写: 元整)

五、双方义务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乙方: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六、维修方案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

(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第3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消防维保合同终止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对象

工程名称:

火灾自动x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

3、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4、对乙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作出批复。在此审批过程中由于甲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5、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3、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承担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下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

4、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并接受其监督。

5、在保养过程中如遇到消防系统或器材维修费用超过5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对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书面报告甲方。

6、对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及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的批复及时组织实施,由于乙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大写币:叁仟伍佰圆整(3500.00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在乙方办好《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证》交给甲方3天内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消火栓系统

1、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2、测试管网水压,检查管网、消火栓头有无漏水现象;消防水带,水枪配置是否完整;指示灯,破碎按钮、x线路是否完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第5篇:消防维保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人文嘉园居住小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1,2,3,4,6,10,11,12,14,15项等小区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xx、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4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6、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总价款为 元

2、拨款节点及额度: 年 月 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每次付款,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发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固定人员对甲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并将其资格证书复印件交与甲方,若乙方聘用无资格证书的人员进入人文嘉园小区维保,则每次罚款壹万元

2、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消防部门的验收通过,如消防系统失灵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1解决。

1、由济宁市仲裁机关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价款不含消防设备器件的购买费用,但合同期内乙方承诺更换设备器件壹万元内免费赠送,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收费,合同期满后按实际签证拨付设备器件费用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年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6篇:消防维保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维保合同范本法》,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 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 个系统:

( 1 )火灾自动报警/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 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 ,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 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 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 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 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 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 签字确认 。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 元。

(大写: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 一周内 支付协议额的 % 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 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 500 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 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 ( 签 章 ) 乙方:(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7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辖部分物业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保养期限

甲方所辖部分物业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维保有效期为壹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维修保养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工程内容:维护保养消防系统(详细范围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系统)

2、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防排烟系统承包方式:

1、月检、季检、年检:

月检在每月30日前完成,季检在当季度末最后一天前完成,年检须在本合同期限前一个月完成。每次检查完毕,乙方须提供检测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2、紧急维修:

接到甲方紧急维修通知后,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对系统进行紧急维护。每次维护完毕,乙方须提供维护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3、零配件更换:

乙方在保养期中如发现消防系统需要更换零配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进行更换。更换的零配件一次性总价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自动报警设备、灭火器充装、消防电池)均不在此范围内。每次更换零配件完毕,乙方须提供更换零配件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在维保期间,如因甲方装修或自行整改等人为原因造成系统故障,需乙方对系统进行检测或恢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维保期间,如系统管网等其它需刷、补漆的,乙方可协助完成,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保养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元/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元,按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当月支付上两月维保费用,每次支付元。

2、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与本合同维修保养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技术资料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目以下技术资料:各项目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六、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日常维护应根据业务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

2、乙方确保甲方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和按责任要求维保、检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在合同中甲方已支付服务费超出的,乙方要退还给甲方。

3、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必须对甲方的全部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检查及测试,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以确保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必须严格按照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检查内容做好系统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相关管理处和工程部。

5、必须提供紧急故障处理或意外事故的技术性服务;发现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或故障时,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须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事后如发生伤人、重大设备故障等,须在4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详细汇报,分析故障原因、事件处理经过、预防整改措施等内容。

6、爱护甲方的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及其他设施设备、财产,如有人为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7、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查,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现场督导和维保负责人或技术工程师定期与管理处责任人联系,报告当月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故障维修情况,设备保养情况以及下一月维保工作计划,提供相应书面材料,并抄送甲方工程部备案。

8、若消防系统因二次装修等原因改变时,应及时将更新资料交甲方留底。

9、保证维修更换配件均为原厂产品,提供的维修材料、配件价格须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遇紧急情况,须先提供现场维修,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随后应以书面方式将详细情况向甲方阐明,再由双方协商价格;合同期内所更换的新配件应有明确的保修期限(对更换新配件保修期限为一年),如在保修期内出现损坏(除人为因素),应无偿予以更换安装;因报损配件的材料原始质量问题在双方发生异议时,可交由相关权威部门进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根据权威部门鉴定结果,双方协商承担损失。

10、根据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应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培训等服务。

11、全力配合甲方大型消防系统演习或上级部门消防检查工作。

12、明确项目主管、负责人、质检员及其责任,做好项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经常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13、值班人员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档案呈甲方备查。

14、维保人员应保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15、因为物业公司实施ISO9000管理,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ISO表格来填写所有消防资料记录并要求维保工作实施ISO9000管理。

(二)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做好消防保养的移交工作;乙方每次例行检查、维修、维护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应对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的运作情况有详细记录,确保保养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消防图纸及地址编码表。

3、在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必需为乙方提供必需用的水、电。

4、在保养期间,若因人为原因或甲方人员操作不当以及不可抗拒外来因素等造成系统设备损坏,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加强现场巡查督办工作,及时指出乙方维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6、根据合同条款按期向乙方支付维保工程款。

7、非乙方原因的人为损坏、错误使用或因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对任何非维修保养责任引起的.意外,以及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地震、电压波动≥7%等引起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需进行维修时,双方应另立维修合同。

七、零部件更换、维修:

1、维修保养中,100元以内的材料费、维修费由乙方承担,不另行计费。

2、1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若更换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材料,乙方书面报告给甲方,由甲方购进后交乙方进行更换,乙方不得另行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八、合同纠纷: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交经济合同仲裁机关裁定。

九、已方的投标书(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作为本合同的副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保养时间:维修保养工作必须遵守有关法规规定及公司规定,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特殊情况抢修工作需请示甲方指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结清保养费用,同时乙方要保证设备移交前的正常安全运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次保养项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灭火水系统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第8篇:消防维保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 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元。(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 %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

五、双方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9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工程公司(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特签署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为 。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承包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维修及元器件更换费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护保养费。

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 万元正(¥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签定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30%(¥ 元);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 元);合同期内最后七天向乙方支付另外20%(¥ 元)。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0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整 (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整 (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消防维保合同

x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确保______酒店(以下简称甲方)所属的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各系统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与西安天河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本合同确定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范围:

本合同确定的系统范围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等系统及相关的消防设施。

二、工程所在位置:______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的'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

(2)甲方将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3)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维护保养时予以监管与协作。

(4)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保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

(5)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与额度付款。

(6)甲方按合同承担“有关双方系统零配件维修更换清单规定”中的甲方相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按合同规定,每月对设施、设备巡查二次(共计24次),查看是否有损坏、漏水、漏气等现象。每两月进行一次联动动作检查。

(2)为确保甲方消防安全,对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在规定的时限内应确保系统100%正常运行和设备100%完好率。

(3)乙方每月次现场维保后,应将由甲方主管专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案。

(4)系统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恢复正常工作。

四、关于系统零件更换的责任界定:

1、系统零配件故障凡可以维修的乙方应尽力维修,继续使用。

2、凡双方确认经鉴定实在修不了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由甲方确认后负责购置。

3、以上更换零配件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委托乙方购置。也可由乙方提供零配件规格,型号、品牌、厂家的信息,由甲方自己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修复。

五、技术要求:

1、确保消防各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确保系统性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按现有的消防法规要求执行)

3、确保系统的各个相关设施完好,可靠。

六、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年维保费采用包干的方式计价,每年合计总维保费¥______元。

2、维保费用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即:第一月次维保后支付费用¥______元;第二次在半年末支付费用¥______元;第三次在年末支付费用¥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拟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并说明原因。

2、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或者不认真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消防主管机关责令整改、处罚的情况出现,则一切罚款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定同意签认后执行。

2、乙方提出的替换备件,由甲方认可后安排购买。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需重新续签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

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办公大楼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公司办公大楼消防设施

二、服务项目地点: 路

三、服 务 内 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四、维护期限: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范围:

1.消防电源、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系统;

3.消防通讯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自动喷淋系统;

6、消火栓给水系统;

7、灭火器;

8、防火卷帘系统;

9、防火门系统;

10、通风排烟阻火系统;

六、维护费用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整¥: 元银行转账,分两次付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款 % 人民币 圆整¥: 元到乙方账户。服务期满半年七个工作日内将付清第二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款 % 人民币 圆整¥: 元到乙方账户。

乙方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清服务费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七、服务形式:

1、定期巡检;

2、消防设备修复,排除系统故障;

3、对所维护的系统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八、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

3、甲方如进行装修,凡涉及到消防系统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如有损坏需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

4、甲方发现消防设备发生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乙方:

1、乙方委派现场技术代表一名,该代表须持有与本维护保养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维护保养工作。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维护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月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服务期限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准许任何人对设备进行翻修、修理、更换。否则乙方对设备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

5、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如因设备损坏无法立即修复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应急方案。

6、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义务消防队人员进行一般器材维护及设备使用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内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确定。

7、乙方在进行检测、维护维修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应能通过消防年检;

9、乙方维护保养内容除附件中的要求外,也应符合 中的相关规定及维护要求;

10、维护保养期间需要增加或更换新的设备、器材、材料等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定,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组织协助安装调试。

九、特别约定

以下项目不属乙方服务范围:

1.国家或政府机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命令、要求对设备进行的修改或增加的工程;

2.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更换和增加工程;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20% 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期限内,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文件。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 页共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甲 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第13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张家界唱响天下娱乐城消防设施维护。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三角坪唱享天下娱乐城。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年维护费用为:15000整(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实验室的浓度探头每半年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其灵敏度进行检测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张露,乙方现场负责人为:马强,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14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就甲方管理的 项目建筑消防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建筑名称:

1.2消防设施的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广播主机(不含广播外部线路)、喷淋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代表和甲方责任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3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2.2.4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维修人员和乙方责任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甲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维修报告须在三十分钟内到现场;一般情况4小时到场。乙方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待料等原因外,应二十小时内解决问题。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3.10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举办一年不多于三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第四条 维保项目、细则及要求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5) 试验消防主机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图文显示、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2) 在各未端进行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6) 泵轴与电机轴是否在同一中心线,转动灵活;机座坚固、螺丝无锈、垫片齐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1) 用吹烟、加热方式使各设备房的烟感、温感报警及用锁匙手动入气,观察报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配合控制项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更换零备件的供应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第15篇:消防维保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防排烟系统;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维护费用为:(大写:),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8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2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在甲方无异议后,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4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期付款,在告知乙方的同时可延迟壹月正常维保期。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间期以地方消防要求为准)请消防部门认可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A、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

B、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

C、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

d、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6、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需维修通知后,若在4小时内未能到达现场(事态紧急时必须及时赶到),甲方有权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负责培训甲方消控室值班人员专业技术及设备操作规程,同时负责对义务消防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两次实操演练。

8、乙方在具体维保施工中,竣工日期应提前告知甲方。正常维保期或施工期内出现因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未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而引发消防安全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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