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20xx年 5月 25日5时左右,甲方驾驶摩托车在哈拉木头与张家营子路段与乙方发生刮碰,事后,甲方及时送乙方去医院进行了CT,X光机及B超检查,经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没有造成器官损伤及其他身体伤害。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 3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圆整)(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 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收条。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委托人各一份。四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20xx年5月27日
第2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20xx年X月XX日凌晨X时XX分左右,因甲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乙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驾驶车辆晚上在101国道行驶时,乙方走在行车道上,甲方在下坡时挂空挡、车灯不亮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无意撞伤乙方二人,乙方二人在市人民医院经过全面检查,一人脸部轻微外伤,一人左臂轻微骨折,诊疗费用共计XXXX元人民币,经过治疗可以出院。
2、根据双方调解意见,甲方付给乙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xxxx元人民币。
3、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全部支付。
4、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的缺失、身体伤害严重、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等理由,向甲方继续索要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赔偿,甲方不得以上述赔偿项目多、赔偿金额多等理由,向乙方索回费用。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付违约金XXXX元人民币。
5、乙方鉴于甲方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本调解协议书。
6、为了保障甲方交通事故案件的顺利进行,乙方保证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的审理过程中需要,给予积极地支持和配合。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
第3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乘坐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系乙方配偶)
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门前发生,事故中甲方驾驶陕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乙方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不慎发生轻微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现双方就本次充分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乙双方在此次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害,互不追究责任;
二、乙方乘坐人在事故中受到惊吓,因其怀孕,甲、乙双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后无任何伤情,且胎儿完好,乘坐人遂自行放弃住院观察机会,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乘坐人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不得追究甲、乙双方任何责任;
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乘坐人医院检查费、交通费等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在本次事故中造成车损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追究;
五、本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双方签定后即生效,此事故即一次性了解,今后双方(包括乘坐人)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包括乘坐人)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
协议是自愿达成调解凭证,一经签定后不得反悔。 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乘坐人: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协调地址: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事故经过:
20xx年12月22日0时许,____驾驶黑_____号“江淮”牌中型普通货车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老依兰桥处时因超载并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导致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延公交认字[2___]第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证实,该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宪南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____无过错行为。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先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XXXXX ,户名:倪 xx,账号:XXXXXXXXXXXX)。余款????万元由甲方在5年内还清,每年支付乙方???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方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必须按协议履行,如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赔偿人:***,男,26岁,汉族,车主,现住xx乡xx村,身份证号码:xxx
被赔偿人:xx**,男,56岁,汉族,农民,现住xx市**县xx村,身份证号码:xxx
20xx年xx月xx日,汪辉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xxx由于骑着自行车看牛导致岔道,和汪辉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xx受伤。xx被撞伤后立即被汪辉送到xxx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是大腿骨处骨折受伤,住院xxx天后于20xx年xxx月xx日好转出院
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达成以下赔偿交通事故协议条款:
一、由汪辉赔偿xxx各项医疗费(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经支付给xx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自行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总数额22138.30-已经支付的医疗费16000元)=现在还需给付的金额10769.15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支付后双方均不得反悔,xx不得再追究汪辉的任何责任,放弃对赔偿人的诉权;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交通事故协议书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 被赔偿人:(签名)
第6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方:乙方:
20xx年10月15日16时,韦XX驾驶皮卡小货车(内乘黄XX)由XX往XX方向至XX路段时,车辆与横穿公路的曹XX相撞,造成曹XX抢救无效死亡。现韦XX(甲方)与曹XX的三名近亲属(乙方)就曹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名近亲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8万元(肆万捌仟元整)(未包括丧葬费及医疗费,丧葬费壹万捌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韦XX通过交警支付给了乙方,另医疗费己由甲方韦XX结清)。
二、甲方先将上述_____元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汇入乙方三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剩余部分_____元待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成相关保险理赔手续后三日内汇入指定帐号。_____指定户名为:_____指定帐号为:
三、曹XX(乙方)的三名近亲属只到场二人为_____及_____,因另一人____未到场,上述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后,由乙方__________代表三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____全权负责,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再就曹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上述汇款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公平、合理。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四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其中未到场的_________由_________代签,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_________全部负责。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7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或(系驾驶员)或(系车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交警大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双方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二)、事故的前期处理: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元医疗费。
(三)、××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
××交警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___无责任。
二、双方协商情况
(一)、双方协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二)、双方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充分协商,按照合法、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本调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达成没有受到胁迫、重大误解等因素的影响,不存在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误解,是
在完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
三、协议内容:
(一)、20xx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数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陕西省统计局20xx年3月2日公布的《20xx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陕西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
陕西省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5元;
陕西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794元;
陕西省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21.9元
3、国家统计局20xx年5月3日公布的《20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
陕西省20xx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299元;
4、《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陕财办行
[20xx]37号 )
住宿费 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30元。
(二)、经双方确认,本次事故造成人员伤残和财产损失所需费用情况如下:
1、医疗费:××元。
(1)、医药费、住院费等
(2)、康复费
(3)、整容费
(4)、后续治疗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
第8篇:事故交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受害人之妻)
乙方:______________(驾驶员)
丙方:______________(车主)
因受害人王某驾车与钱某驾车相撞导致王某死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三方确认,乙、丙方共应赔偿甲方人民币232224.57元,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项目(甲方损失总额为464449.14元,因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减半赔偿)。
二、乙、丙方同意太平洋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三、除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以外,余额(具体金额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核算)由乙、丙方连带赔偿给甲方,并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除以上赔偿款以外,乙、丙方出于人道主义,自愿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20000元,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此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丙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当退还乙、丙方额外支付的'20000元补偿款,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五、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
六、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交警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