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2-04 09:09:11

第1篇:个人贷款合同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方):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1.乙方向贷款银行借款____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个_______月。甲方愿意就上述贷款向贷款银行为乙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为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保证。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期限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是:甲方补偿乙方的全部款项;上述赔偿金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追索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的保证期为自甲方赔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应向甲方提供有权处分的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或第三人)应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索权

1.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甲方在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代表乙方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2.在乙方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贷款的按期偿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偿还银行未偿还贷款本息,无论贷款是否到期;甲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补偿未偿贷款本息,并在补偿后向乙方和丙方索赔。

3.追索权的范围包括:甲方补偿乙方的全部款项;上述赔偿金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追索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后三天内将《借款合同》原件一份交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并向甲方提供还款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在贷款银行查询乙方的所有贷款及还款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和诉讼的;

(三)破产、停业、解散、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和撤销;

(四)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经营状况恶化,或者效益严重下降的;

(六)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的。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的贷款本金的2‰(月),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前一次性足额支付。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人民币违约金。如乙方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贷款,保证金将被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结清追偿费用/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6.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导致甲方无法解除担保责任,甲方应自贷款到期之日起按原担保费收取标准收取逾期担保费。

7.如有甲方赔偿,乙方应支付甲方赔偿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如乙方和丙方未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宣布其违约和信用低下,公告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承担,不得提出异议。

甲方:乙方: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个人贷款合同

承诺人(甲方):

担保机构(乙方):

为确保借款人 中国XX银行____市支行担保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借款金额 万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承诺。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承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承诺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币别) 万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承诺方式为连带责任承诺,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偿清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承诺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若仍未履行,乙方将通过有关部门批准或法律手段直接从甲方工资中划拨,直至偿清借款人贷款本息。

第三条 承诺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人民币 (币别) 万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承诺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________年。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承诺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承诺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毋须)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承诺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它足以影响承诺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承诺人。

第八条 承诺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产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收入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承诺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承诺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承诺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承诺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承诺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1 %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承诺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向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按指纹) 乙方:(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个人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第4篇:个人贷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仔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条款不明白可以咨询甲方,甲方要解释清楚。一旦甲方和乙方签署本合同,他们应被视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与我公司充分协商,双方一致签署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贷款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大写如有不符,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贷款期限为: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大写)_________,即(小写)___%。

乙方除在每个付息日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贷款金额%的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用本金还利息;

2.利息按月结息,付息日为每月的第一天,贷款到期利息随本清。

第五条乙方提前还款应取得乙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贷款的实际使用年限收取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提前收回贷款应取得乙方同意,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目的;乙方不能提供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抵押物;

3.其他: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证件等资料,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确保这笔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本金,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和核实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

2.将贷款在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并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乙方正确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自愿取得所有权和处分权。将法定房产(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偿还贷款的担保。

乙方保证该房地产无权属争议,无查封、抵押;与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乙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抵押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之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是:贷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运输费和保全费。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无论乙方是否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有其他担保,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财产不得出租、转让、偿还或承受其他负担。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乙方全部还款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配合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是虚假或非法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并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权;

2.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贷款本金总额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运输费、保全费等;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支付的直接费用,并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贷款本金总额%的违约金;

4.因下列行为导致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总额___%的违约金:

(1)甲方无正当理由(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乙方足额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后三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利证书遗失或毁损,无法及时办理注销抵押手续的;

(3)甲方因地址、电话等变更无法联系。,且不能按承诺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散和终止。

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本合同项下所有意向表达均真实有效;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提前变更或解除,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部门或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第5篇:个人贷款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电话: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电话: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用于业务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经协商,双方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抵押甲方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因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贷款内容

1、贷款总额:

2、贷款用途:该笔贷款用于业务周转,不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还清。

4、贷款利息:月利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主动按期还本付息。

第二条担保事项

1、抵押物名称: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评估如下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相关的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三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乙方提交的抵押契据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2、乙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的所有契据和证明应全部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抵押物违反本条款,甲方应通知乙方立即纠正或终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并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积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自身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甲方有权随意处分抵押财产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财产以抵偿贷款本息。如有不足,甲方仍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

第五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相应的贷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真实。

(2)乙方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而无法向甲方偿还贷款本息。

(3)乙方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2、甲、乙任何一方如欲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有争议:

1、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2、协商不成的,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缔结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个人贷款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就翡翠玉镯购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一、货物名称、产地、数量、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站):

三、合同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交货前预付30%首付款,计 元,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于20__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将所供产品运回,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六、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具体要求:

符合国家同

七、结算方式,

时间及日期: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即供货。

八、货物的所有权:

自货款两清之日时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义务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供方有权利对所供货物进行处理。

九、合同争议的解释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产生的补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给履约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

供需双方各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第7篇:个人贷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与_________银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元。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率为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随_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抵押物产权证书:_________,共_________件;保险单:_________,共_________张;保险金额:_________元;证明文件:_________,共_________份。

可以使用的抵押物:

┌───────────┬──────────┬──────────┐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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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 │

│ │ │ │

└───────────┴──────────┴──────────┘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三)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九、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合同失效。

十、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一、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二、其他约定:

_________。

十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8篇:个人贷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基本帐户开户行: 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第9篇:个人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协议:

(1)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万元。在________日前,将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和银行/账号交付给乙方。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本合同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_____%(百分比)。每月结息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计算(即计算复利)。

(4)借款人保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偿还贷款。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收利息。

(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和反担保_(见第二条担保条款)。

(6)借款人使用抵押,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被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担保条款: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人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

3、为实现债权、质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4)贷款期间,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如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解散或资不抵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是持续的,对其法定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甲方变更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约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是虚假的、非法的;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和保证的请求被驳回;

(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暂停或取消乙方要求的保险;

(7)担保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担保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9)甲方或担保人可能影响乙方贷款偿还的其他行为。

2、如发生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或通过法定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和质押,以清偿全部贷款及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篇:个人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第11篇:个人贷款合同

甲方(投资方):

乙方(借款人):

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六个月,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贷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为每月18‰,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乙方贷款的目的是购买商品,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第五条、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贷款。

第六条、乙方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付息,每月20日为结算日。乙方应于当日将当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应在贷款逾期之日起三日内偿还甲方应付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各方同意,本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自愿承担。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调查乙方提交的材料和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4)乙方债务数额较大或涉及或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者受遗赠人,或者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6)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7)乙方在任何期限内未能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

(8)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导致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3、贷款发放后,配合丙方管理和监控乙方对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5、如乙方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变更等。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控。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调查乙方提交的材料和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调查乙方的信用和资产状况;

2、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的贷款进行监督、管理和催收,并监控贷款风险。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每月20日)偿还本金或利息,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贷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费应支付给稳定利润担保公司;

2、若丙方因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而向甲方垫付,乙方应自垫付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付金额5%的罚款,并在收到丙方追偿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向丙方清偿所有垫付款项及罚款;

3、在贷款期间,如借款人为稳定利润担保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但借款人知道还款义务和期限但不主动与稳定利润担保公司联系,未能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稳定利润担保公司收取贷款的,乙方每次发生上述行为应向稳定利润担保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

4、贷款期间,如乙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或无法清偿欠款,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乙方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稳定利润担保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5、签订借款合同后,如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如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丙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定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定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违约金,丙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支付期限支付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自愿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第12篇:个人贷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个人消费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放款日以借款借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如迟于第一款记载的放款日发放借款,到期日可相应顺延。

三、借款分次使用计划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贷款人将在上述日期将约定数额借款转入借款人帐户。分次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四、若贷款人提前收贷,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借款月利率千分之.借款期限内遇法定利率调整,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则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自下年度一月一日开始,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国家利率调整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调整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贷款人在此特别提示借款人及时关注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贷款人也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按规定进行公告。对利率调整后的贷款归还情况,借款人如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及时征询贷款人,贷款人将进行解释。

第五条借款本息偿还

一、双方协商采取下述第种方式约定还款和计收利息:

(一)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月付息,自借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为结息日。

(二)分期还本付息。

1、等额还本付息。自借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和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每期等额偿还借款本息______元;

2、平均偿还借款本金,采取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分期付款:

(1)按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自借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为还款日,每期应还本金______元,还款日结清当月利息。

(2)按季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自借款发放本季起每季末月20日为还款日,每期应还本金______元,还款日结清当季利息。

(三)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在借款到期______日前,借款人应还清所有借款本金和利息。

三、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还款付息日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中扣收上述款项。

四、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时,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借款利息。

第六条借款担保

一、下列合同为本合同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的《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担保人为______;

(二)编号的《 ______》(合同名称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担保人为______;

(三)编号的《 ______》(合同名称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担保人为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发生下列事由,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采取措施:

(一)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的约定,或资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担保能力减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的约定,或故意毁损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可能或已经明显减少,或其他有损贷款人抵押权的事件;

(三)质押人违反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质物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质押的权利必须在借款清偿前兑现,或其他有损贷款人质押权的事件。

第七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必须如实向贷款人提供其工作单位、收入、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有关其资信状况的情况。

二、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但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生效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放款。如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不可能生效,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以个人合法财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借款本息,在借款逾期不能清偿时,贷款人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对借款人个人财产及夫妻共有财产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五、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和借款人收入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借款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且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

六、借款本息清偿前,借款人发生下列事由,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一)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定地址、经常居住地、电话及其他通讯联系方式变更;

(四)涉入或即将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五)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六)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七)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七、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承担。

第八条提前收贷

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贷款人有权提前收贷。提前收贷时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对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的,贷款人应提供确切证据。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扣收款项。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生欠息;

(二)借款人经营亏损或财产明显减少;

(三)借款人涉入或即将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有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借款人挪用借款;

(五)借款人拒绝贷款人对其经营、财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虚构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六)借款人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因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七)其他危及借款及时清偿的情况;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违约:

(一)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义务;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

(二)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清偿所有到期或未到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三)要求借款人赔偿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四)从借款人的帐户扣收所欠借款本息。贷款人因提前收贷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五)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

三、贷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对未发放贷款部分承担日万分之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借款人配偶承诺

一、借款人的配偶承诺如下:

(一)如借款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则同意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借款本息;

(二)在借款人因疾病、事故及其他客观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代为履行各项义务;

(三)在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配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承担。

第十一条罚息与复利;

一、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借款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或逾期的借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复利。

二、借款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按下列第种约定执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的,逾期期间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的,逾期期间仍按浮动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逾期期间的浮动周期不变。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即挪用借款的,罚息利率按下列第种约定执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的,挪用期间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的,挪用期间仍按浮动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挪用期间的浮动周期不变。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四、复利的计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息方式计息。

第十二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除外。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费用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贷款人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章后生效;贷款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本合同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本合同在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清偿完毕后失效。

第十六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约双方及登记、公证机关各执壹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

补充条款:

贷款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13篇:个人贷款合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个人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Id号:

乙方(贷款人):

Id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将人民币(大写)借给甲方,并于之前交付给甲方。

(2)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贷款期限:

(4)还款日期及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可选项条款不得违反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将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第15篇:个人贷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和指定,贷款人根据温银( )______年委字第___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贷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 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金额(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 4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用贷款。

第二条 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_____ ‰ 。

2.2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原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在委托期限内,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或同意,贷款人可依据借款人的申请分次发放贷款。

3.2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 还 款

4.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4.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到期贷款本息。

4.4经委托人同意,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或展期还款,具体手续另行办理。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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