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分包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1-30 19:11:55

第1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桩基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7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2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0.3%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的违约金。若超过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桩基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桩基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拷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合面价款

1、本合同中,桩型为,砼强度等级为,桩基固定单价 元,米,该单价已综合考虑商品砼充盈系数和税金、3米以内空桩费、机械设备一次进出场费、机械设备场区内移机费等。

2、工程量:本工程为 桩,共 根,桩总长 米;该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工程量,在设计工程量不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工程总施工费用:有效进尺费用: 元+空桩费用 元。

4、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水电费用:本工程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日起至月 日结束。

2、设备迸场后,由于甲原因(如地下障碍物、停电、夜间不让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时,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仅顺延工期,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桩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70%;

2、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交完整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 5 %,质保期一年,自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全额正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时止。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甲方设汁变更,则合同工程量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计算。

2、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实际核实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据实调整。

3、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1)合同固定单价已综合考虑3米以内的空桩赞用,实际施工空桩长度超过3米的,超过部分的空桩按 进行结算。

(2)如因甲方变更,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二次进场移机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经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打桩记录、实际施工时间和打桩前的场地标高以及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时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桩位施工图两份,并保证资料准确。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提供施工放线用坐标控制点和标高水准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校验,待复核无误后,签证存档。

5 负责施工现场与外界连接道路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为乙方的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阻工因素,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应遵守双方达成共识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又快又好开展。

9、甲方应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而影响乙方的利益。损失双方协商而定。(因天气、地震等不可预料以及正常监理规范引起的误工不计)

10、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现场工作的准备。

1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需要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例会,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与甲方、政府、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对违约金的扣除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纪要须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备桩基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按期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量。

3、负责施工现场轴线及桩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种相关资料于完工后 日历天内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份。

7、制订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进退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8、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纠纷或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10、机械进出场费及工地临时设施费、材料保管费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已综合计入合同单价内。施工材料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认真做好工作期间的机械、用电、消防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因设备运转工作期问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现场技术人员,有做好现场试块送检、资料 记录、日志等资料填报工作。

13、乙方应树立高度负责的质量意识,认真按相关规范工作,确保满足 相关质量要求,质量达标以最终检测方的评订结果为准。对予未达标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补正外,还应赔偿甲方进度、材料不良影响造成的损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设备、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不包括打桩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配合甲方的桩基检测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因噪音扰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

第九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按期开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2、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专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章,办理工序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类安全事_故责任及其费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器具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4、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文明不达标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费用。

第十二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于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对于要求复检的材料,应现场按规定批次取样,并送入方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否则,乙方应自费修理、重做直至合格为止。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条款承担工程延期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施工的桩长误差应在规范规定之内,如经过检测后,发现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图纸。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将施工所需图纸、资料提供给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5、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另行分包,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愿交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经桩基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乙方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轻重,除按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扣除部分或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 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以挂与邮寄方式送交,则以邮寄方按照本合同签字页载明的联系地址寄出后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投有变更。如收到变更通知前发出通知,则该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4篇:桩基分包合同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甲方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决定向乙方租赁下列表中的施工机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出租3台桩机给甲方,在 工程工地使用,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机械名称

第二条 租赁期限:乙方从 年 月 日起将静力压桩机租给甲方使用,至桩基工程全部结束为止。

第三条 租赁用途:XXXXX工程桩基施工

第四条 工期要求: 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于 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条 机械租赁形式与结算方法:按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程量承包:以承包单价 结算。

上述承包价格中已包括如下费用:

1 、机械的安装、调试、拆卸费及进退场运输费。

2 、机械场外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赔偿费用。

3 、机械租用期内机械的燃润费及维修与保养费用。

4、机上的人工工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机械进场前12小时内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细节。

2、负责为乙方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饭费自理)条件的工具房和必需的劳保用品。

3、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向乙方提供施工部位的详细施工图纸,并有义务进行施工技术指导。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的24小时内将所租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作业。

2、 乙方在驾机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的已完成品破坏、财产损失、人员伤害(包括对第三者的伤害)及违章作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所需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保养等各项工作。

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足够的合格的操作人员,并且要求持证上岗。乙方人员的薪酬、奖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驻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换人,乙方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7、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生产进度。

8、乙方应为机械做好财产保险。

9、非甲方原因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均应承担因违约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另一方满意。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有缔结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及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呈送给对方审查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1、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在二十八天内(28天)达不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2、提交正式仲裁争端,均应在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规则予以最终裁决。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30天以上,且双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 任何对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且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构成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3、 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的第三方工作者。

4、 本合同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第5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工程内容:

2、工程单价:钢筋加工元/t,此单价包括的内容:

①提供小型机具如小配电箱、切割机、冷弯机、电焊机、焊条及其它相关小型机具等;

②钢筋笼加工与制作、声测管安装及钢筋笼加工与制作、装卸过程中的其它相关工作;

③所有钢材到场后由甲方提供机械,乙方派人配合卸货;甲方只负责将大电接到施工场地,然后由乙方根据需要自行接引。

3、工程量: 以施工图中设计数量为结算依据(钢筋及声测管数量)。

4、甲方责任

4.1、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桩基钢筋加工所需的各种型号的钢筋原材。

4.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管理和工程施工的质量监控检查、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4.3、负责征地拆迁及协调外部关系,解决施工用电、用水、红土、机械设备由甲方承担费用。

4.4、负责对乙方进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5、乙方负责

5.1、乙方须配备能够满足甲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需要的劳务人员,并保证按时进场。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需要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推托,否则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或被清退出场。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窝工超过天的,甲方补助乙方人员误工费元/人/天,具体施工人数由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签字为准。

5.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雇用的劳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3、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负主要经济赔偿责任。

5.4、施工中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死亡及意外的人身安全事故时,处理费用在500元以内时,由乙方负责;超过500时按项目部关于“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法”处理。

5.5、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监督检查与指导。

5.6、认真按甲方劳务培训计划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7、乙方劳务人员有义务保护好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机具、工程材料和工程成品或半成品。

5.8、乙方不得倒卖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资,如出现倒卖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解除合同并移交地方公检法处理。

5.9、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劳务人员生产、生活的器具及交通等全部费用。

5.10、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当地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治安等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全部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6.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6.1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劳务费以计件的方式进行结算。甲方承担安全辅助材料,保险费,税金等劳务费用。

6.1.1计件作业项目:以施工图中设计数量为结算依据,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字认可的完成的合格数量为准。

6.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算和支付。

6.1.2.1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计件量。

6.1.2.2因乙方劳务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项目的数量。

6.2支付:实行按月结算支付:

待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项后,按本月经甲方审核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7、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7.1严禁录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员、非健康人员。

7.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8、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与解除,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

8.1由于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停建,使之无法履行。

8.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

8.3乙方劳务人员因劳动技能不符合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因素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影响甲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期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9、违约责任

9.1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返工重做的,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乘以该项目的计件单价支付乙方劳务费。违约金

9.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修所需成本、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9.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及乙方劳务人员有权

向甲方上级部门或地方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举报。

9.4合同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0.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10.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开户银 行:

帐 号:

第6篇:桩基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平阳凌云花苑工程经发包单位推荐,总包单位同意将桩基分部工程委托分包单位施工。为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阳县凌云花苑

2)施工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种玉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1)桩基工程

2)包工包料

三、工程内容:放样定位,埋设护筒,移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砼试块制作,材料送检,资料整理等一切与桩基工程有关的施工内容。

四、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及工程造价:

工程量计算的方式:

砼理论方量=桩设计截面积×[桩设计有效桩长+加灌长度(2m)]

该桩基工程预计总造价1284万元,(含桩基土方泥浆外运暂定57万元),桩基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接实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计算:

1)、桩径ф700回旋桩,按砼理论方量计单价756元/m3计算。(包括税费):桩径ф600简易钻孔桩,按砼理论方量计单价732元/m3计算。(包括税费)。上述工程量均需发包单位工程量确认后办理结算。税费按规定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

2)、地坪硬化工程的地坪填土方由发包单位负责,红线范围内的地坪硬化(浇硬地坪砼)及场地的维护,包括泥浆池,泥浆沟等一切桩基工程的施工需要的内容由分包单位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分包单位按县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达标。分包单位在地硬地坪完成后,应请发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三方共同测量好场地地坪标高。桩基完成,分包单位以测量好的基准标高移交总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如地坪标高超过基准标高,则超过部分土方分包单位负责外运,分包单位如不外运,则由总包单位外运,总包单位外运后,在分包单位工程款扣除该项费用。

3)、桩底扩大头:人工和机械费合计每根桩800元,含砼材料一次性包干。

4)、孔底注浆: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每根桩400元,含注浆管制作人工费一次性包干。注浆用水泥和钢管等材料根据市场价按实计算。凿桩头总包单位按规定另向发包单位收取。桩头超灌量以2米为准,超过2米部份凿桩头总包单位按市场价向分包单位收取。

5)、回旋钻孔桩桩泥浆外运和简易钻孔桩土方外运,按砼理论方量计算,单价38元/m3包干(含税费)。

6)、劳保费1.7%由发包单位负担0.7%,总包单位负担0.5%,分包单位负担0.5%。为了手续合法合规且便于计算,由发包方承担的0.7%劳保费换算为10元/m3ф700的回旋桩造价(766元/m3)。换算后分包单位负责支付劳保费1.2%并在支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给总包单位缴纳。

以上工程的单价均含税金,施工管理费,城建管理费,工程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拆装费等与桩基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桩基静荷载实验及动测实验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属分包单位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超过国家桩基静荷载试验及动测试验标准的数量或造成重新检测,其费用分包单位承担。上述桩基单价一次性包干(钢筋3200元/吨,砼C35每立方米280元,C25每立方米232元,如供应价变动单价按时调整),工程量按时结算。总包单位总包管理费1%,现场配合费1%合计按总造价2%收取,在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按比例由发包单位另支付给总包单位。工程保险费根据总包单位已投保险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部份向分包单位收取。

五、履约保证金:

经三方协商决定,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合同履约金30万元正。基础工程完成到±0.00后的10天内退回给分包单位,如属分包单位原因没有按时进场或中途退场,履约金不予退回。

六、付款方式:

该桩基工程总造价预计1284万元(含桩基土方泥浆外运费57元)剔除分包单位预计利润80万元和发包单位垫付材料款资金利息60万元之后,暂定工程造价为1144万元,具体按以下方式支付:

1、桩基工程完工退场后的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50%(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50%计400万元、预留给乙方砼20%材料款计94万元);

2、基础完成到±0.00后的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30%(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30%计240万元);如果桩基工程验收合格之后,非分包单位原因总包单位的基础工程工期超过一年,由发包支付工程款。

3、主体工程结顶后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17%(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20%计160万元)

4、总包单位在发包单位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时支付工程款;

5、主体工程结顶后,办妥桩基工程结算。发包单位扣除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保修金后,结清桩基及总包管理配合费和劳保费尾款。分包单位同时支付给发包单位利息60万元。

6、工程款审核及支付程序:

首先由分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呈报工程款支付申请报表并上报监理;其次是由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审批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经审核,在签证的工程款金额的基础上,外加总包管理配合费2%,凭总支票汇入总包单位帐户。但每到年终,总包单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结算;最后由分包单位根据发票金额,扣除总包管理配合费2%和税费及劳保费1.2%后,在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建筑安装发票,总包单位凭发票金额,开具支票汇入分包单位帐户。

七、施工工期:

分包单位工期从20__年9月25日起,至20__年1月25日止,总日历天数120天。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情况,为此再增加18天的工期,合计138天,如果超过138天,每延误一天罚款20__元。

总包单位按桩基工期150天计算,桩基工程超过150天,发包单位按分包单位实际延期工期的日历天给予总包单位上部工期延误的签证。对分包单位工期延误罚款仍按上款执行。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5%以上。

2)、不可抗拒原因。

3)、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夜间施工手续。

八、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桩基验收必须通过合格,若桩基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属分包单位施工原因造成桩基质量问题,其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期限30天,如超过30天,要承担给总包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加固补修费用。赔偿金在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地质原因造成桩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发包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原试桩桩位偏位,由发包单位协调处理。

2)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及场外道路畅通,并组织桩基会审。

3)本工程回旋钻孔桩C35采用商品砼,简易钻孔桩C25砼,如采用泵送,泵送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要确保桩身质量。

4)分包单位必须按当地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各专业管理人员和机具及测量机具,做好规范施工。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外,对总包单位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在分包单位履约金中扣除。

5)本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分包单位负责按当地建设工程资料存档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总包单位。

6)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如桩基质量引起建筑物质量问题的,分包单位应负维修、赔偿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工程保修金按3%扣留,主体工程竣工当年归还,不计息。

九、双方责任:

总包单位责任:

1)、协助发包单位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通至现场。

2)、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座标控制点、水准点。

3)、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配合分包单位协调有关工作。

6)、协助分包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7)、总包单位现场代表:。

分包单位责任:

1)、对施工期间劳动力、材料、资金投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统筹安排,不得转包。

2)、认真做好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1天通知县质监站,提前半天通知业主、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

3)、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应配合业主、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对现场操作技术、安全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随时抽查。

4)、必须确保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完整、准确、真实、齐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交付总包单位。

5)、分包单位必须办理桩基施工主管部门所需要的文件和手续。

6)、配合总包单位对塔吊桩基及地下室支护的前期穿插施工。

7)、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

十一、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根据总包单位向发包单位承诺本工程为县标化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分包单位进场前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达标,如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标化工地验收不合格,总包单位有权按本合同价的1%予以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总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分包单位标化工地验收不合格,总包单位按本合同价的1%向分包单位赔偿,由发包单位负责扣款。

2)、分包单位进场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报、监理、发包),分包单位应在现场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并落实其相应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住宿自理,自行负责办理三证,严格执行进场各项管理制度。

4)、总包单位应组织分包单位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项目部管理制度交底,分包单位负责对其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周开展安全自查,自查记录应报总包单位。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分包单位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人员上岗,分包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自验合格签字后报总包单位。

6)、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运行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分包单位分包范围内如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负,对总包单位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赔偿。

7)、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己方运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和建筑垃圾按总包单位要求定点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分包单位违反本合同安全生产约定条款或总包单位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总包单位按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罚款从分包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上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

十一、分包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基础±0.00完成后10天内归还,不计息。

十二、该工程进场施工时,如与村民发生纠纷,由分包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若涉及政策性问题纠纷,发包单位帮助解决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两份,并各自转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工程完工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范围:

3、 桩径及型号:Φ500mm、AB型桩、壁厚125mm;具体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1)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静截压力要求 边桩锤击桩锤重4、工期要求

桩基分片施工,分片施工的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金、包合格。

三、工程造价

1、高强预应力管桩施工单价:

2、引孔桩施工单价:

以上“含税工程单价”已包含并不限下列: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进退场、桩位测量放线、桩孔引孔(包括入强风化岩费用)、送桩、管桩桩芯封砼(送桩前填2灰斗C25砼)、普通十字桩尖、管桩等材料的采购、管桩施打人工费、接桩、机械费、多余桩头截除、配合桩基检测(但桩基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预算包干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取费。

决算时,高强预应力管桩的延长米按甲方及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有效桩长计算,有效桩长指图纸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桩引孔的延长米按甲方和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实际桩引孔长计算。,实际桩长指现场引孔桩机施工面到高强预应力管桩桩尖的长度。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次月经甲方审核确认,并于15日前按当期已完工程之造价的80%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给乙方;

2、桩基础分片(栋)验收时,该片(栋)的桩基础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片(栋)的桩基础已完工程总造价的95%;

3、分片(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4、乙方申请打桩费时应负责开具正规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质量要求

按照合同要求及国家、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六、甲方责任

1、 开工搞好三通一平,清理地上障碍物;

2、 提供施工期内的市政水源、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3、 提交施工图纸5套,工程地质勘探资料1份;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 按照合同约定及付款方式条文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七、乙方责任

1、签合同前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已清楚明白所有工作范围和内容。 2、打桩场地土方开挖及平整时,乙方须现场有人指挥回填,以保证场地达到正常打桩条件;

3、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待甲方审批确认后才可以开始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6、必须搞好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规定,或因乙方管理的过失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凡是图纸有不完善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须及时提出,待完善后才能继续施工;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但由于地质原因,引起的断桩和补桩,甲方应负责断桩和补桩的50%费用(包括引孔桩)。

9、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竣工验收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1、乙方必须按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待桩工程完成后提供甲方一份原件及工程结算书。

12、乙方须保证本桩基础工程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返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在竣工验收中采取欺诈等手段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甲方可视情形适当延长其工程期限,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九、附则

1、执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双方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第8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工程招标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地基处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喷粉桩。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水泥采用山水牌或大坝牌矿渣硅酸盐325﹟水泥)。

5、工程量:桩长12米(含虚桩),共881根,计10572米。

6、工程期限:18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工程质量: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检测机构由甲方认可)。

二、合同价款:单价¥26元/延米,暂定工程总造价为¥274872元(大写:贰拾柒万肆仟捌佰柒拾贰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发包方责任:

1、提供施工方所需布桩图一套及基础平面图一套,勘察报告一份。

2、确保具备施工条件的三通一平,开工前向乙方提供±0面及基底深度,配合乙方放好基础轴线或轮廓线。

四、承包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工作,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由于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自负。

3、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并交甲方存档。

4、乙方承担人工、机械、材料、电、检测、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桩基检测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乙方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2、如单方违约,首先通过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省____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至60,工程单价280元。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____日内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量80%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为上月工程总量和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第10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集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境内

3、工程内容:钻孔桩工程

4、承包范围:霸王河大桥26#、27#桩基钻孔施工

5、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年6月5日。

本工程按工序单价承包,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时,合同条款自行失效。

6、质量等级: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7、结算方法:按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数量和相对应的合同工序单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承包单价及方式

1、承包单价:2600元/米

承包单价包括:钻孔、护筒制作及安装、泥浆外运、下钢筋笼、混凝土灌注、桩头破除等全部工作内容。

2、承包方式: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本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四台钻机的进场调遣费:¥1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协助乙方做好上场准备工作,乙方钻机全部就位后,每开钻一台机械甲方支付¥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作为乙方的工程预付款。

3、甲方负责将施工用电接至施工现场;乙方用电按0.45元/kw〃h在每次计量支付中扣除。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进行控制测量。

5、及时组织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

6、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监控、检查,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技术指导。

8、负责根据工序承包单价对满足质量要求的工程及时验工计价,拨付工

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呼铁局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11、负责将钢筋笼、成品混凝土等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灌注时吊车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负责生产及生活区的场地平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小临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维护,费用自负。修建地点、标准须报甲方审批。

2、按承诺上满足施工要求的钻机四台,并服从甲方管理及安排。

3、严格按照铁路既有线施工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

4、劳务人员应办理人身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5、协助甲方搞好日常施工测量,并保护现场桩厥。

6、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交底及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凡因违规操作及不服从甲方质量管理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7、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主抓安全工作。乙方承担施工期间所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含连带责任),并接受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自负法律责任。

8、负责施工的单元,必须有一名合格领工员兼质检员对其工作全面进行管理;如乙方无此人员,则甲方有权委派,其工资奖金每月不得少于2500元,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

9、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及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

11、严格现场管理,按甲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接受地方环保组织的监督检查。达不到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12、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工期要求,如甲方需要对施工任务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13、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拖欠,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14、负责合同条款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本合同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甲方的创优规划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控。

3、乙方应按甲方贯标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工作。

4、乙方在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并接受甲方的处理,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质量的奖惩执行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6、甲方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计价。因质量不合格而发生返工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负责。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劳务管理

劳务的提供与管理:乙方应提供与其承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各类专业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上场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乙方应负责劳务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技能培训,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防止违法乱纪和刑事案件发生,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实行工效挂钩。

第七条计量与支付

1、已完工程量的计量由甲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计量的工程量如有异议,由双方现场核实确定,并需由甲方项目部总工、现场技术人员、计量人员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签证认可。如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审计中因工程量的计量依据不足进行扣款时,甲方对乙方的计量支付也相应进行扣款。

2、对设计变更和洽商的费用计量支付或结算应以业主最终批复并经甲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在此之前一切计量支付均视为临时措施,不代表甲方已接受认可,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3、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以甲方对乙方批复的计量支付资料为依据,在上级支付进度款到位后及时向乙方支付;

(2)乙方同意甲方在每次计量支付时扣留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业主初验合格后返还5%,整个合同工程竣工后缺陷责任期满,若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剩余的5%,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维修,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出;

(3)甲方按计量支付批复金额的90%(扣除电费及其他代付费用后),向乙方分期拔付。如甲方拨付工程款后,乙方不按计划支付应付的人工费、材料费,而从中截留,甲方一经核实,有权督促乙方支付,如不执行,暂停下期工程款的拨付;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工期奖罚

1、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应当免除甲方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

2、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停工行为,一次罚款壹万元。

3、乙方成孔施工,总体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每滞后一天罚款1000元。

4、由于本工程工期的特殊性,当工期无法满足业主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业主及甲方要求增加施工机械及人员。

第九条终止合同的条件

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的调遣费和赶工期的措施费,并按甲方要求时间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1、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出现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经两次下令整改不执行的,或出现较大质量事故的。

2、乙方上场人员、设备满足不了施工需要、或管理混乱造成工期滞后,影响总体工期时,经两次督促无改进的。

3、安全防范措施不严,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4、乙方在施工中将工程转包他人,或工程第一负责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

5、劳务人员法制观念单簿,纪律涣散、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6、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第十条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签认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时交回所有的设计资料。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按规定负责保修。

第十一条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端,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企业所在地(即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甲方企业所在地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判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桩基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桩基检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作范围(在所确定内容前的括号内打“√”,不选则打“╳”):

( 1)、低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

提交成果:对桩身的完整性作出评价、并指出存在缺陷的性质和部位,提供桩基的设定波速及反射波形图。

(2 )、高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

提交成果:判定桩基的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提供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桩侧摩阻力值及端承力值。

( 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根。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压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钻孔抽芯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钻孔抽芯长度米;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钻孔抽芯长度米。

提交成果: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桩端持力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记录桩长是否属实等。

( 5)、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提交成果:确定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条检测期限

1、检测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并经甲方确认为止,共计为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检测期限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而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

(2)不可抗力。

第四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检测费用

上述单价为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仪器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移机费用、政府相关收费、用水、用电等一切按规范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桩基检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具体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任何空桩、损耗均不计入工作量。

计算公式为:

(二)付款方式(在括号内打“√”为选定项,不选则打“╳”)

1、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并办妥结算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的%,余款作为保质金,在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相符,甲方则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质金。

2、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办理的工程量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确认人员为该项目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设计代表、项目总经理。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负责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签证和工程量确认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检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检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桩基检测报告和相关文件资料后日内予以审核决定是否确认。甲方对乙方提供任何资料(含阶段性成果)的审核、确认或同意,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责任。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5、按相关规定办理检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桩基础平面图、地质资料、桩径、桩长及砼标号,。

6、甲方负责将计划验桩的桩头打平,清除浮浆,派名员工配合现场工作。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检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检测工作开始前三天内应桩基检测方案及从事检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勘察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

3、乙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检测任务的资质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该等资质;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工程检测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

4、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具体数量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前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并按时提交桩基检测报告(式份),对其提交成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5、检测所需的桩帽由乙方负责制作。

6、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桩基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7、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齐全的相关结算、检测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8、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在检测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11、施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保险、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将勘察任务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完成撤场及移交工作后两日内与甲方共同确认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检测单位进场施工。

13、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桩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应在三日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甲方无需向乙方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

2、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检测作业、补齐有关资料,并不得另行收费。由此造成检测延误的,乙方应当按本条第3款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5、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存在错误,乙方应双倍向甲方支付实际勘探结算总价款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除应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

6、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或累计停工三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以每次20__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检测期限延误及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若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将检测任务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未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工作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检测资料,乙方应向支付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未撤离施工现场的设备,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不按时进场检测,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三日内仍不进场检测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若乙方检测工作未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甲方有权以每次20__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1、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甲方人员、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2、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乙方应按本合同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3、若乙方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桩基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退还实际检测结算总价款作为违约金且承担赔偿责任。

14、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桩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未在甲方提出要求三日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的,乙方应全部退还检测结算总价款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结算时若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超出结算应支付金额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乙方应予返还,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未返还款项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第六条执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桩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已受认可,甲方仍然有权对检测方案细节提出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甲方及审批部门的验收标准。

2、甲方通讯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第12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完成钻孔灌注桩施工劳务工作任务为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并最终结算之日即为劳务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具体从事工作内容如下:

a、钢筋班主要劳务工作内容:钢筋笼的吊装、沉放、定位、校正、焊接用工;

b、钻孔班主要劳务工作内容: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钢护筒安装用工、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用工;

c、混凝土班主要劳务工作内容:桩基砼的浇注、清理浮浆用工;导管的安装及拆除、冲洗、堆放、保管用工;桩头凿除混凝土、废渣清理、外运用工。

各工班除完成以上主要工作外,还必须各自做好:

1)各自生产所需的所有材料卸运到库房或甲方指定地点的场内搬运;

2)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标准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组织生产工人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 。

3、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甲方安排乙方劳务人员从事钢筋笼接长、焊接、下放安装、钻孔配合劳务、混凝土导管安拆、混凝土浇注等劳务工作,甲方对乙方劳务人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2、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劳务人员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劳务人员加班加点的,乙方应同意,乙方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由乙方负责,甲方适当时候安排乙方劳务人员补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向乙方劳务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乙方劳务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劳务人员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乙方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1、甲方对乙方的劳务费以工日计量的方式进行中间计量和结算(结算单价:钢筋工120元/工日,混凝土工100元/工日,钻孔配合及其他杂工80元/工日)。计量工日数量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所用工日为准。劳务费用已经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安全健康。

2、因乙方劳务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工作不予计工。

3、支付:实行按月结算支付,按当月经甲方审核完成的劳务费金额的95%支付给乙方,预留5%作为工资保证金。

4、结算方式:全部劳务工作完成后,乙方能有效证明劳务工工资都得以足额发放后,甲方及时返还工资保证金。

六、材料设备管理

甲方提供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剩余废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提供施工设备,乙方提供配合用工,乙方劳务工必须服从甲方指挥调度,爱惜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设备。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由甲方统一进行管理,作业队队长、技术主管、领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由甲方内部正式职工担任,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乙方指派劳务负责人负责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管理和工程施工的质量监控检查、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3、甲方为乙方劳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技术标准、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能够按项目部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负责征地拆迁及协调外部关系,解决施工用电、用水等。

6、负责对乙方劳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劳务人员,乙方代表必须在职在场,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离开的必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甲方有权给予20xx元/次的罚款。

2、乙方须按承诺配足人员,并保证按时进场。甲方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要求

乙方随时增加人员,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推托,否则给予20xx元/次罚款。

3、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对怠工人员予以清退。

4、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检查与指导。

5、认真按甲方劳务培训计划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培训,特种工须持证上岗。

6、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兑现所雇佣的劳务工工资以及支付劳务人员的“三金”,乙方劳务工工资标准由乙方与其劳务工协定。如发现乙方拖欠或克扣劳务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劳务费中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劳务工工资。进场后乙方必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在申领劳务费时必须提供经劳务工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劳务费。

7、乙方应与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8、乙方劳务人员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机具、工程材料和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

9、乙方不得倒卖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0、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当地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治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1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劳务人员日常管理、经济签证工作,乙方负责人应出具委托书。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1、严禁录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员。

2、乙方工人按规定统一着装,配齐劳保用品,其费用甲方承担。

九、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与解除,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

1、由于本协议所涉及的工程停建,使之无法履行。

2、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

3、乙方劳务人员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所需的成本费用。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及乙方劳务人员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3、协议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协议,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工作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结清账款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中交二航局成渝客运专线乙 方:四川集力建筑劳务CYSG-3标第二项目分部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13篇:桩基分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桩基施工所用的大型机械的进出场及安装拆卸、桩孔定位放线、破桩头、放点、材料常规试验、桩体浇筑,技术资料整编。

1.4合同单价:

1.4.1CFG桩综合承包包死价(含税3,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即图纸设计根数、图纸设计有效桩长+虚桩长、设计桩径计算混凝土方量。

1.4.2.由于图纸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由现场确认并即刻进行签证。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无预付款

2.2桩基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后,支付工程款的20%;桩基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工程检测合格并资料递交甲方后,支付工程款的2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三个月内付清。本合同税金采用代扣代缴形式,税率为:3.47%;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以进入现场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2本工程工期为:试桩施工天完成,试桩检测完毕后,工程桩程内容。该工期不含桩基砼凝固期和分次桩基检测期;在工程桩完成后天内完成。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作为违约金。

3.3本工程上述的施工工期,在实际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及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时,经甲方确认书面后工期应予以顺延、签证。

3.4本工程结束后三十五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书一式伍份。

第四条材料供应

工程所需商品砼均由甲方组织采供,其余与工程相关的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经检测应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保证桩基本身的完整性、内在质量良好、砼强度达标、桩基检测合格。

第六条双方责任事项

6.1甲方负责将水、电源引至现场附近,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在施工中乙方负责将水、电源引入施工基坑内,并按规定架设线缆、安置配电柜,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中所用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6.2甲方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蓝图。并向乙方进行桩基图纸交底和书面将有关基准点及有关测量放线必需数据,应以文字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6.3现场施工中所用的小挖掘机由甲方提供。

6.4根据定额、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5乙方负责材料进场的复试报验、承担砼试块的现场制作,并定期养护和报送检测,并及时将各种材料的每次复检报告报送甲方。

6.6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操作(如电、机械等)造成人员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并根据事故的大小接受甲方处罚。

6.7不得浪费材料,提供材料需购量,结算时以图纸结算为准,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的现场使用量以《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含量为准(甲方书面认可的合理用量情况除外),超出定额量部分计为浪费材料。超用或浪费将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并处以两倍罚款。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7.1质量要求:施工中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对不合格工程要求返工修改,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7.2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必须坚持按程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签字,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认真填写各种检验表格,并按程序及时给工程监理部报验。

7.3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7.4乙方在施工中若不听从甲方、监理方管理,违章操作施工,工程质量粗制滥造,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纠正,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更换单位,其费用乙方自负,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作为违约金。

7.5桩基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甲方、监理方、乙方、设计四方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桩基工程检测合格后,且甲、乙双方在限定的时间内审定完工程决算后,乙方应按规定整理上交甲方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

第八条安全施工

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确保现场为标准化管理工地,并承担相应费用;

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约定

9.1与本合同有关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任何一方单方违背本合同任何条款时均视为违约,如单方违约时,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3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9.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桩基分包合同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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