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1-16 19:31:30

第1篇:商铺合同

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将坐落在__路___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__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___年租金总额人民币___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___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 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__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2篇:商铺合同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商铺合同

甲方:

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珠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商铺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南路21号

2.施工内容:顶部天花(含LED灯)、地面。 总计:施工面积160平方米;

3.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4.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叁万玖仟柒佰陆拾陆元壹角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总工程款的50%即(19883.05元)做为工程订金,工程结束后乙方验收后3天内乙方必须支付剩余50%即(19883.05元)的工程款。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1、乙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 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甲方通知乙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乙方自负责任。乙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乙方如不能在甲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甲方,另定日期。但乙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甲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商铺合同

甲方愿意将铺位转让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现将位于中堂镇潢涌村大坦一铺位(建晖纸业第9号)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44.6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一定一年,即由二零壹零年八月二十日起至二零壹壹年八月二十日止。

三、 付款方法和日期: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50元,乙方须在每月月底缴纳下

一个月租金。乙方通过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四、 ①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1800元押金。合同终止,乙方咬清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②乙方租赁期不满半年(≤6个月)解除合同者,除押金不予退还外,优惠时段的租金需全额补交。

五、 在使用期内,铺位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贡支付,并负责铺位的维修。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六、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经营中,要做到礼貌文明、遵纪守法、讲究卫生,不防碍交通,不影响他人,服从市场管理。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5%。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3、乙方在终止合同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旋的完好无损 (目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程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台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朝懑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5、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6、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9、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铺位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 因特殊情况,甲方中途征用铺位时,乙:方要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应退回给乙方未到期的余额月租金,而乙方的装修费用及其它损失,甲方概不作赔偿。甲方要收回铺时,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乙方。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义务。

八、 不准摆卖易燃易爆物品。金处理。如有违反,甲方即时可收回铺位,并不退回租金处理。

九、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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