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1-08 15:38:57

第1篇: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 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机每月租金 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淌中蝗唤9ぁ⑶锸铡⑹章蟮龋┮鸬耐9し延糜沙凶夥匠械#饬奕匀话凑彰吭伦饬薹鸭扑阍伦饨稹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2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年月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租赁塔吊安装方案、基础图、技术要求、对基础地质情况、开挖深度及有关机械安装的现场要求。

8.1.3甲方基础挖好后,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地脚螺栓并保证材质符合说明书及安装要求。

8.1.4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预埋机械附墙装臵的锚固预埋件。

8.1.5乙方应对机械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升节、和安装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人员至少必须配备8人。乙方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进出场等工作顺利进行。

8.1.6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先组织人员自查,并做自检记录,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三方自检。符合后报当地有资质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负责到安监部办理使用证。

8.1.7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螺栓断裂、焊缝开裂、销轴断、不穿开口销、开口销与小带大掉)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1.8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保养、维护工作,负责机械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设备的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上岗证书。

8.1.9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8.1.1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的安全管理。在机械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停机整改,隐患未排除,乙方不得运行。

8.1.12在塔式起重机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每月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加盖鲜章),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运转记录”。

8.1.13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每台至少配备6人(司机2人,指挥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8.2承租方义务

8.2.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乙方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基础图纸制作基础。保证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基础砼强度符合技术要求。

8.2.2甲方应对机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费由乙方人员自理)及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8.2.3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对设备进行安全监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违章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8.2.4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

8.2.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机械(包括附属设备、备件)转卖、抵债或作为与第三方的担保物(包括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形式)。

9.事故处理

9.1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负责配合其他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承担。

9.2对事故的责任,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10.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以明确各自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双方联系人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认为不能适用的,构成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项解除合同权利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以上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机械租赁关系解除的,不影响其他机械的租赁。

13.争议解决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引发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下面第xx条解决。

13.2.1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4.补充条款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内容完成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3篇: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 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 3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 12 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第4篇:塔吊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塔吊______一______下简称塔吊____________

二______三______一______二______租金用人民币支付______大写______大写______一______大写______二______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______一______二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大写元______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______如塔吊臂断裂等______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______、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5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工程的塔吊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 ,乙方指派 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第二条 租赁机械设备的品名、规格、数量、设备状况: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生产年份: 规格: 数量: 高度: 臂长:

第三条 乙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1、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

2、租赁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全部资料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乙方应同意按本合同条件签订续租合同。未续签的合同届满日为租期终止日。如合同届满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的,合同终止日为通知之日。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设备进出场费 元/台(含进出场费、安装拆除费,零星材料费、报验备案费、检测费、装拆及运输事故保险费等费用),

2、租金 元/台/月(含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塔吊爬升及安装附墙、设备维护维修费及保养费用、税金,塔机司机工资及奖金、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原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按实结算。

4、本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总价款。

第六条 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1、进出场费支付: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在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进场费 元,在设备退场完毕 日内支付出场费 元。

2、租金支付:每月10日对上月租赁费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当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赁费的 %,依次类推,余款在设备退场后 月内付清。

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设备停用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支付设备停滞费。

4、春节报停:根据项目部实际放假情况,双方确认春节报停天数 天,或冬季不能施工而报停,报停时间不超过 天。超过时间按月租费的 %收取。

第七条 租赁机械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1、开始租赁:租赁设备进场后,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报地方安监部门验收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交接,并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2、结束租赁:甲方不再使用此设备时,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将设备清扫干净,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作为租赁日期的结束,如乙方经通知未来办理移交手续的,租赁终止时间为通知日。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配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施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甲方认为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乙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保证设备按设计参数正常运转,并根据甲方要求保证机械设备的运转满足工程需要、非设备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机。设备舫鱿止收希星佬蓿惨蚬收贤; 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超过 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每小时 的损失。

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操作和维修人员的薪酬由乙方自行支付。

5、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机械设备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6、与甲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7、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8、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和办理人员意外伤害及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1、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

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安装,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

3、负责砼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

4、甲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配戴明显标志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若无法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顶升、锚固、加高,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工作安排。

6、向乙方司机提供住处,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人员、乙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甲方项目负责人须向乙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8、为保证乙方更好的施工服务,甲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

9、甲方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不得野蛮施工,因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能按约提供租赁的,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耽误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配备的操作人员,不能按约履行义务无故停机、故意刁难的,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耽误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存在着质量瑕疵,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5、甲方若未能按约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每日按应付租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若乙方未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的,不视为甲方逾期支付。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6篇: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 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 交付到位 。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 元(大写: )。 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租赁费 为 元 (大写: )。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 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 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 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失效。

出租单位 (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7篇: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QTZ20…。25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陆千元 ,预计用 叁个 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8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 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 50 %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 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

日 期:

日 期:

第9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据需要

60

予埋节式

第2条:费用组成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塔吊进出场费(元/台)

基础预埋费(元/台)

月租费(元/台)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 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4.1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第10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机壹台,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签定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煤物探高科园生活区1、3#楼,

施工地点:涿州市自强街

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

结构形式:现浇剪力墙

预计工期:7个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为准)

二、租赁设备概况和费用的组成序号12塔吊型号QTZ5515QTZ-100自由高度44米41米臂长55米50米租赁费/月_元/月_元/月进出场费_元_元备注所用费用乙方只向甲方提供收据注:

1、进出场费含(塔吊运输、顶升、锚固及拆装)。

2、塔吊基础与预埋地脚由甲方负责提供,预埋地脚委托乙方购买,双方商定甲支付给乙方陆仟_元/台,同进出场费在塔吊安装完毕后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3、在安、拆塔吊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施工现场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的50吨汽车吊时,乙方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价。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平整或拆除现场障碍物,确保塔吊进出场顺利进行,如条件不具备造成车辆放空或影响拆转,甲方应付运输塔吊的车辆、汽车吊的放空费及安装塔吊的人工费。

(2)甲方负责完成塔吊基础的制作工作,由乙方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根据塔吊基础说明书安装塔吊地脚,甲方配合安装,基础承载力必须符合塔吊的技术要求。

(3)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甲方应准确提供施工现场的地下情况,按乙方要求处理(如:管沟、防空洞等),并填写地下障碍说明登记表,如甲方交底不清,出现事故,应付全部责任。

(4)乙方塔吊在施工当中,发生机件修理更换,甲方负责在修理部位完成架子的搭拆工作,并负责架子的安全使用。

(5)甲方负责塔吊进场后机械设备及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施工进度,甲方应提前7天向乙方通知塔吊顶升锚固的工作要求,包括塔吊的顶升高度,并完成塔吊锚固的架子的搭设及拆除工作。

(7)负责乙方塔吊机组人员的食宿(生活费自付)。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勘察现场并对塔吊路基基础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塔吊的拆、运、立、调试及验收工作。

(3)负责机械操作、维修、保养及配件供应。

(4)根据工地的实际工作,安排好司机的班次,施工中全心全意的.为施工单位服务。

(5)塔吊机组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塔吊的故障修理工作。

(6)合同期塔吊为24小时全天运转,机械出现故障时,乙方必须保证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保证生产使用,如一次维修超出8小时扣除一个台班,一次维修超出36小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损失含现场周转材料租赁费及管理费用)。

(7)节假日加班可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随叫随到。

四、费用的计取及其他:

(1)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确认的日期开始计收租赁费。塔吊运转满一个月,甲方应给予确认并对签认单做出签认,月签认单作为租赁费结算依据,塔吊租期不满一个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记取租金。(2)塔吊安装完毕后甲方在第一次租赁费付款时同时支付给乙方进出场费和预埋地脚费,甲方于每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租赁费的80%,如甲方资金紧张可到第二个月的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所有租赁费的80%,塔吊拆除前付清此塔吊在此工地发生的所有费用。(3)遇有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乙方正常收取租赁费。遇有春节放假停工,停滞工期不超出30天,按实际天数免收租赁费,超出30天,乙方免收30天的停滞费,其他按月租费的50%收取停滞费,直至正式复工。

五、施工安全(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双方的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双方在塔吊出租、操作、检查、使用管理过程中,均应按《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吊钩以下的吊索具及吊索绳,和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4)塔吊在投入使用后,甲方有权不定期或定期对塔吊本身的安全进行检查,由乙方负责塔吊本身的安全检查。

(5)凡因在安装、拆卸或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不齐全,或失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操作过程中,司机不服从信号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私自将塔吊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内容,因甲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须配备专业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负责指挥塔吊工作。乙方司机按甲方信号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机械。甲方在施工中如隔楼吊装,须配备接力信号。甲方夜间施工要配有足够的照明。

(9)甲方对散件、吊装要绑扎牢固方可指挥起吊(小钢模板、砖等零散物品必须加容器)。

(10)乙方应保证机械设备,在甲方施工现场使用的全过程中,不影响其安全文明现场和达标活动的实施。

(11)塔吊的所有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塔吊转让、抵押和迁移地方,在没有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债权转让第三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12)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六、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应共同遵守。单方违约,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主管:主管: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第11篇:塔吊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 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奔湮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_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 49000 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 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 从20_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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