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 ,由甲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如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占投资总额的 %;丙以现金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资比例 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 依据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
第2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丙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三方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餐厅总投资为500000元,(其中398000元为原餐厅转让总额,102000元作为甲乙丙三方开始经营餐厅的预备资金,计入餐厅专门设定的银行帐户)。
第二条:暂定三方出资比率:甲方35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70%,乙方10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20%,丙方5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10%(注:投资比率应以实际到账金额来计算,所出资金须在签署合同生效开始起计5日之内汇入餐厅设定的银行账户里),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实际出资比率分配盈亏)。如经营亏损,需要再次注入资金的由三方商议,按照出资比率按时到帐,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开始第一期分红时间为半年(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开始以一季度为标准定为分红时间。合同期内各方不得退股,转让。如果有实际需要变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协商同意方可退股、转让,但是优先甲乙丙三方。
第三条:三方共同劳动,乙方负责财务,包括每天的营业数据的统计,报表,现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账。丙方负责餐厅吧台的出品和管理,协助楼面人员的服务,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餐厅的营销推广以及其他餐厅内部的事物。其它餐厅行政,维修,采购,接送客人,外卖等事物由甲方全面安排领导。甲乙丙三方工资暂定为甲方:4000元/月,乙方:3600元/月,丙方:3800元/月,另住宿补贴200元,如果住公司集体宿舍则无补贴。
第四条:公司资金使用范围,只允许使用在餐厅经营支出,不允许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餐厅涉及到房屋租赁,经营证照资料和其它所有收支凭证由乙方(出纳方)保管。
第六条:出现纠纷事项的解决办法:三方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第3篇: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