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xx年9月11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xxxx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xx(省)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63xxxxxxxxxxxxx9,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张三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 处 有 期 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张三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西宁市公安局
申请人:张一
20xx年1月3日
第3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xx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20xx年1月20日
亲属申请
第4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上海XX律师事务所胡启栋律师
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该犯罪嫌疑人妻子XXX的委托,本所胡启栋担任XXX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XXX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妻子,或按贵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且本案的涉及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答应积极退赔。
二、犯罪嫌疑人XXX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的交代犯罪事实。
三、犯罪嫌疑人X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四、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
五、犯罪嫌疑人XXX家庭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XXX是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支柱。现犯罪嫌疑人XXX被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人须照顾两个小孩的生活起居,两个小孩其中一个不满三周岁,更有一个是不满一周岁的待哺乳婴儿。生活极其困难。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XXX区分局
XX律师事务所(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第5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第6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男(女)、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市_______区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男(女)、族,_______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现被羁押在_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取保候审。
被申请人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年月日被_______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批捕,现羁押于_______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申请人之________。犯罪嫌疑人_______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其家属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特向贵局(院)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提出由_______担任_______保证人。保证人____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8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何xx
通讯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院万达广场x号楼xx室
电话: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身份证号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高xx(身份证号XXX)因涉嫌诈骗一案,已于侦查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但自20xx年x月x日移送到贵院审判后,已由贵院采取强制措施,现关押于北京市XX区看守所。受犯罪嫌疑人高xx丈夫的委托,xx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为其辩护,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高某丈夫的授权委托,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高某变更强制措施,请求改为取保候审,具体理由如下:
通过了解案情,申请人得知,高xx尚在哺乳期,孩子现在刚过百天(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及高某的住院记录等),且案发后,高xx认罪态度好,其亲属一直在积极联系受害人,并已经退回受害人的钱款,并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所受的损失,现已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鉴于以上事实,因高某尚在哺乳期,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为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同时也为维护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本案的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因此,本律师应高某亲属的要求,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亲属自愿提供保证金或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保证高某能够及时配合贵院的审判工作。
特此申请,请审查后准允!
此致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
何xx律师
20xx年x月x日
附:
1、出生证明
2、病历
第9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生于某年某月某日,住济南市历城区,系犯罪嫌疑人某某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某某,男,汉族,生于1994年某月某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x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一案,于20xx年x月x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该犯罪嫌疑人生于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次数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勤工俭学申请书住宿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