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2-09 14:25:30

第1篇:养殖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牛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赁金额合计元整(按照每年300元/头计算),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 乙方须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一千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或冲抵下一年租赁金。

二、 双方责任:

1、 租赁财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限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甲方。期满后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续租。期满后如不续租,乙方建设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财物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2、 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不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生活。

3、 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 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时缴纳,如电费、水费等等。

5、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牛生产,不得在养殖厂养殖其它禽、畜,并不得占用甲方非租赁的任何场地(如未经允许在厂内随意划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用不予退还。

6、 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牛场租赁场地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7、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价赔偿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对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其相关的任何责任。

9、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如违法犯纪后果由乙方自负。

10、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经营管 1

理。粪便、垃圾及时按要求清理,节约用水、用电。

11、 乙方在租赁期内各自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水电费,需根据养牛数量共同承担租赁期的设备维护、耗损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每两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补原则,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费用。初定每头牛按 元/月(含设备维修、运行费等),生活用电按实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失效。

3、 该合同在甲方经营失败后自动终止。

4、 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第2篇:养殖合同

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鸡

养殖回收合同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鸡痘、皮炎鸡痘10%以下,免于扣罚,10%以上,每增减10%比例,毛鸡降价0.2元/公斤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第3篇:养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指导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

养殖人(章)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销售人销售人(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委托代理人(章)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_________

第4篇:养殖合同

种兔养殖獭兔商品兔回收合同甲方:肃宁艳臣养殖合作社

乙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村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1. 甲方供种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回收乙方商品兔标准及价格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三、服务与管理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四、履行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肃宁艳臣养殖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第5篇:养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定理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_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登记的____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是,其养殖的____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禽畜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食粮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 。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知道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

养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销售人

销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居民身份这个号码:

委托代理人(章):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第6篇:养殖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招商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养殖场地,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在甲方提供的养殖场地内建设钢构大棚,甲方根据乙方养殖特点拓宽水沟为乙方使用。招商协议期终止后,乙方在甲方场养殖基地建设所有钢构大棚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养殖期间的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费用及其他辅助费用。

二、招商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招商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至少6亩面积的养殖基地以及乙方养鹅使用的水塘。

2、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不少于两个钢构大棚,首个钢构大棚完工后,6个月内建设第二个钢构大棚,后期乙方可根据自身养殖发展决定是否继续建设钢构大棚。

3、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钢构大棚,建设大棚材料需甲方认定。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水沟拓宽至3.5米以便乙方养鹅需求。

5、协议期内,乙方开展重大活动需向甲方报备,乙方出现安全养殖及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身负责。

6、协议到期后,乙方建设的钢构大棚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甲方基地上的大棚产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根据.........给予乙方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养殖要有知情权。

2、甲方保证基地道路畅通,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民情纠纷的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设养殖钢构大棚,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4、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转让及转租。

5、合同期满后,基地上的大棚归甲方所有,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养殖基地的使用费。如甲方将大棚外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6、协议期满,乙方须保证钢构大棚仍可继续使用,如甲方有有整修要求,乙方须免费整修。

7、乙方确保养殖符合国家标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7篇:养殖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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