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2-05 11:31:55

第1篇:遗产协议书

继承人xxx与xxx系死者XXX的长子和次子。XXX已于年月日死亡并留有房产一处(30mm 座落在……),死者生前无遗嘱。另,继承人xxx与xxx之母已先于死者死亡且无遗嘱。而二继承人之爷奶、姥姥姥爷均先于他们死亡。现二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配协议如下:

一、将该30mm产权做为父母的共同遗产由二继承人共同继承,二继承人将该房屋作价后由xxx向xxx给付人民币...万元。

二、在xxx给付xxx现金后,该30mm产权将归属xxx名下,其各种手续的办理xxx同意积极予以配合。

三、其它无争议。

签字:

年月日

第2篇:遗产协议书

被继承人:王友廉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王友廉女士于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条件下签署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后均不得违背协议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三、各继承人自愿协商确认,将被继承人名下财产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街 号房屋进行分割,遗产具体分割如下:

儿子: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儿子: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女儿: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个房屋及地皮出让后的所有收入(即现价值总额)下计算分割,不得隐瞒,任何一方不具备购买或擅自出让的权利,必须由三位继承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整个房屋及地皮处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继承人财产具体为:

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 街 号私产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币共计 元(大写)。

五、经各继承人同意,为方便办理拆迁货币化补偿及其他买卖相关事宜,继承人和继承人有偿放弃第三款所述被继承人财产。作为应分得相应遗产份额的补偿,继承人: 一次性给予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和一次性给予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六、以继承人和继承人出具的补偿款收条(签字、印手印)作为凭证,否则视为继承人给予的货币补偿没有履行。

七、如有继承人单方违背本协议内容,视为其自动放弃继承权及其他继承人给予的货币补偿,剩余继承人将其放弃部分等份分割继承。

八、经各继承人同意,如协议签署后发生纠纷,以本协议内容作为司法机关析产凭证,本协议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签署,由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继承人各执一份,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证明人:

证明人:

签约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号 签约时间:年 月日

第3篇:遗产协议书

现户主:马荣义 妻:

现住平凉市崆峒区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经房主马荣义与妻子 商议,将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院子由其孩子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马海香

二女:马海云

三女:马海哲

四女:马海兰

父母双方与孩子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孩子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人民币,为两老人所得,其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孩子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马荣义,母亲XXX

长女:马海香 夫:叶忠孝

二女:马海云 夫:马安平

三女:马海哲 夫:温金忠

四女:马海兰 夫:者小龙

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第4篇:遗产协议书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年月日双方相识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

第5篇:遗产协议书

甲方:

哥哥(姓名)_________, 男,___岁,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弟弟(姓名)_________, 男, ___ 岁,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们的父母分别于1993年9月、20xx年7月病逝。有祖业房产宅基地一处,坐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关双街64号,面积为277.73平方米。证号为: 柳园甲(89)字第3240号。此处房产在1978年6月8日,父亲张学成(身份证号码: )、 母亲李玉兰(身份证号码: )现场主持,见证人叔叔张汝玺执笔进行分割,甲方(哥哥张连元)、乙方(弟弟张奎元)二人在现场,经过平等协商后签字并已在家庭内生效。分家后,乙方张奎元于1986年、1990年对分割的旧房子分别进行翻建。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段有开发的可能,特别是甲乙双方兄弟二人年岁已高。为了避免以后给下一代造成麻烦,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继续执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张汝玺见证、甲方、乙方 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分家协议。宅基地面积一分为二,甲方、乙方分别拥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负责经营建造、翻修的房产 产权归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接受补偿时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产权优劣各自接受补偿,互不牵扯。

4.根据上述三条款,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时,如果提供回迁楼,各自按自己的产权享受回迁住房或接受补偿。

五、双方并约定其兄张连元的儿子张林、张奇为财产继承人,张奇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张奎元的儿子张东生为财产继承人,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公正处公正、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6篇:遗产协议书

被继承人A于20xx年11月16日死亡,死后近亲属关系有妻子B、长子C、次子D、长女E。为妥善处理A遗产相关事宜,现继承人B、C、D、E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包括死亡赔偿金)及生活日用品归B所有,B放弃对其他财产的继承。

二、C对于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放弃继承,对于名下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号)应继承的份额折抵欠D的******元债务,其应继承的份额归D所有。

三、E放弃所有财产的继承。

四、A生前名下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号)归D所有,D放弃对其他财产的继承。

五、上述房产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号)已被拆迁,后附拆迁协议复印件一份,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由D个人行使和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份,自各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签字:、 、、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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