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26 12:44:16

第1篇:委托书合同

委托人姓名:A

委托人姓名:B

身份证号(香港): 身份证号(香港):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C

购房付款人: D、E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C)为我向购房付款人收取 广州市**区**大道**号**栋**房 的购房款,购房金额以受托人所开收据为准。

委托人:AB

受托人:C

年 月 日

备注:A和B是出售方,此文件原件最终需给购房人D、E (签名) (签名)

第2篇:委托书合同

劳动合同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不能亲自履行XXX年XXX工作,特委托____________为我履行XXX工作,对被委托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XX年XX的工资,均由被委托人 领取。委托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被委托人:

年月 日

第3篇:委托书合同

本人委托 幢 单元 室 为本人(本梯位/本幢号/本楼层)的业主代表,代为行使以下权利:

1、委托该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并行使本人的投票权,在业主(代表)大会上进行以下事项的表决:

(1)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事宜 □

(3)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 □

(4)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

(5)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工作总结》等文件 □

(6)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

(7)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屋顶和墙面广告、停车场经营收益、公共场所、场地或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等的管理(含分成)和使用办法。□

2、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授权委托书即日起生效,在委托日期之前签的授权委托书即日起失效。

4、备注:

(1)同意的请在选项后画“○”,不同意的画“Χ”。

委托人(本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室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委托书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制作_________宣传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_____宣传光盘(时间_________分钟)。宣传光盘质量达到广播级。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完好的光盘_________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甲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和真实有效的宣传材料。

(2)甲方应组织好拍摄前的通联工作,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3)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宣传光盘的结构、框架,要求乙方按照_________的有关要求拍摄制作。

(4)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光盘结构在制作过程中均无权擅自改变。

(5)宣传光盘制作完成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光盘做非结构性的修改,但不能改变配音。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宣传光盘的采、录、编全过程,并保证光盘质量达到广播级。

(2)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组织拍摄、编辑,按时拿出成盘。(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期交盘除外),双方约定的光盘结构在制作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3)光盘制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盘_________盘。

  三、费用

本宣传光盘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拍摄费、编辑费、机器使用费、工时费、税收等一切费用,以成品光盘标准播放时间计费,每分钟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结算总额以实际成品光盘的标准播放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费_________元,乙方开始编辑,剩余部分乙方向甲方交给光盘时一次付清。

  五、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5篇:委托书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杭州恩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猎聘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 名人才,岗位为 ,暂定年薪为 万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详细的企业相关背景资料。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详细的岗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配合乙方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4.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的录用意见,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对人才进行搜寻。

2.乙方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核准相关证明资料和工作经历。

3.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人才评估报告,为甲方面试提供专业的岗位和用人建议。

4.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确认甲方面试的时间、地点,并安排好相关人才的联络服务工作。

5.乙方所猎聘的人才不受甲方与第三方或其他猎头公司的协议约束,如有限制猎聘的人员名单,必须在委托合同签定的同时提交书面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协助甲方对人才聘用合同的最终签定。

第四条服务费认定:

服务费认定依据以被录用人才年薪要求,并最终得到甲方与被录用人才双方同意的录用年薪为准。

第五条 收费条款:

1.总服务费:乙方按被录用者的首年年收入总合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提成)的30%-33% 收取服务费,合计服务费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预付定金:合同签定后,在乙方开展搜寻工作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服务费的3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上岗后转抵服务费。

3.余额给付:在该岗位候选人上岗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服务费变更:如甲方录用人才的实际年薪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年薪,则甲方必须补足超出部份的相应服务费,如甲方录用人才的年薪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年薪,乙方亦按实际年薪降低收取相应服务费。

5.结款方式:甲方付款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应由乙方工作人员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后并经乙方负责人确认方可给付。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甲方必须对本合同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候选人资料作任何审查,不得泄露候选人相关信息。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企业的任何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一旦被甲方录用,其个人资料及档案必须封存。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乙方保证不猎取为甲方猎聘的人才。

2.甲方如需面试乙方推荐的身在外地的人才,人才的来回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达到窃取人才知识的目的。乙方向甲方推荐过的人才,在两年内被甲方聘用,均视为推荐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4.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岗后3个月内被解聘或离职,甲方需在人才离岗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候选人到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推荐另外候选人,乙方需退还该岗位全额服务费中70%的服务费;

5.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岗后12个月内被解聘或离职,甲方需在人才离岗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候选人到职。如后推荐成功人才年薪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按实际年薪核定服务费,退补差额;也可将该岗位全额100%的服务费,用于在12个月内发生的其它岗位的委托招聘;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开始生效。

2.合同生效后一个月为乙方工作期,在此期间内甲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乙方定金不退。乙方工作期满后15天内,未提供甲方愿意面试的合适侯选人(此期间提供的候选人以甲方最终面试为准),同时甲方认为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额退款。如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则乙方必须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如果未找到合适人选,乙方承诺甲方,可将该定金用于在12个月内发生的其它职位的服务费定金中抵扣。

3.甲方录用乙方推荐人才,结清剩余服务费,人才上岗工作12个月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法律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诉诸法律解决。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第6篇:委托书合同

制度建设是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客观、公正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鉴定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永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从以下两方面制度建设:

首先,在原来制度管理的基础上找出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登记制度、司法鉴定程序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鉴定管理方面的鉴定人守则、鉴定人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方面的公示制度、鉴定委托人须知、鉴定流程图、申请鉴定提供鉴定材料一览表,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同时,制作了司法鉴定文书式样文本,包括受理案件登记表、不予受理鉴定通知书、鉴定委托合同书、委托鉴定材料收领单、制发鉴定书审批表、司法鉴定书式样等多种文本,统一印制了司法鉴定档案卷皮。

其次,强化了对司法鉴定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为了更好的落实司法鉴定的各项制度,根据鉴定机构的执行情况,把监督管理工作的作为工作重点,如执行受理案件登记制度时,登记是否全面、翔实;执行鉴定人出庭制度时,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鉴定人出庭的情况说明是否全面;司法鉴定信息统计上报,是否及时、全面、准确,为商丘市普济法医临床鉴定所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创造了条件,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 毛伟

.选择是做司法鉴定还是咨询鉴定

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司法程序鉴定。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或委托函,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被鉴定人到场或我所上门采样,采样过程须委托方、被鉴定人、鉴定所工作人员三方监督,照相及按指纹,签定委托合同。出具的报告有两份。咨询鉴定(无法律效力,仅供个人参考):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被鉴定人证件不齐或个人送检样品,照相及无指纹,签定委托合同。出具的意见书一份。

以后要打官司的要选择司法鉴定。两种收费是一样的。

检查时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情况及配合检查.因提供的鉴定材料虚假或者不完全以及体格检查时提供虚假症状或虚假制造体征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因其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法医学鉴定目的是提供客观的医学证据,鉴定业务不属于商业行为,甲方对收取司法鉴定费表示理解.

第七条 本案例资料必须留取相关永久证据,可能用于教学,科研,如无特殊申明,视为知情同意.

第八条 乙方仅对送检样品及其相关资料负责.

第九条 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说明理由:①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的;②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无法补充的;③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

第十条 □复核样保存3个月;□送检样品过少,无复核样;□送检余样返回;□样品不符合要求,结果仅供参考.

第十一条 □甲方申请回避的鉴定人。

第7篇:委托书合同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 同 编 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二○一一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1.5

第二条 委托项目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 。

2.2 项目地点:。

2.3 用地面积: 。

2.4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2.5 委托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交项目委托书,该委托书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各个阶段的明确的设计任务要求,该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所有设计基础资料: 3.2.1 ; 3.2.2 ;

3.2.3 ; 3.2.4 ; 3.2.5 。

3.3 乙方在3.2条所述清单基础上,要求甲方提供在资料清单之外但属于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料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在接到乙方补充提交材料清单之日起五日内提供予乙方,但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推迟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

3.4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第4.1所述相应工作阶段开始之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工作阶段所涉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和批示文件等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3.5 若甲方提交上述3.1-3.4所述任一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日(含十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或解除本合同。

3.6 甲方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全面性、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提供资料不足或错漏等瑕疵而导致日后出现的更改返工或任何第三方责任,甲方应负全责,并就乙方的更改工作双方另外协商确定甲方须额外支付设计费用。

3.7 甲方应就本项目与地方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工作。

3.8 甲方负责本项目因地方行业约束所需的专业部门设计统筹,并以乙方的总体平衡为基础。

3.9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进程,在尊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及时提出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包括使用功能、技术配置等)和修改意见。

3.10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第一、二、四条规定内容的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应及时审查认定,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函。

3.1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内容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本合同之设计费必须由甲方支付 (即直接由甲方账户汇入乙方账户内)。如甲方改由任何其他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及母公司)支付,甲方必须在汇款前提供有效的付款委托函予乙方。

3.12 甲方应支持乙方的设计回访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给予乙方归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进行设计工作并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本项目设计按以下分阶段进行(审查、审批、公示时间不计算在下列工作时间内):

4.1.1 第一阶段,自本合同已签订、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约3.1-3.3条提交的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7.2.1条支付相应费用该三条件共同满足之日起日内,完成 (第一轮成果),该成果用于,一式 份;

4.1.2 第二阶段,自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约3.4条提交的资料且甲方按照7.2.2条支付相应费用之日起日内,完成 (第二轮成果),该成果用于,一式 份;

4.1.3第三阶段,自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约3.4条提交的资料且甲方按照

7.2.2条支付相应费用之日起日内,完成 (第三轮成果),该成果用于,一式 份;

4.1.4 本项目的工作程序与具体的工作时间可由甲乙双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和对上述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调整后甲乙双方完成相应工作的日期相应顺延,且免除因日期顺延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权利。

4.2 乙方负责按相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对各阶段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并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专家评审会并进行汇报。

4.3 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4 乙方指定为负责人,全面组织协调本项目规划设计各项事宜。

电话: 电邮: @xxx.com

4.5 乙方负责保管归档全部规划设计底图及原始规划设计文件。

第五条 技术要求和设计质量

5.1 本项目规划设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划行业设计规范、规定、规程、条例、标准等。

5.2 本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应符合行业及地方通用标准和惯例,符合《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5.3 本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应满足甲方提供的项目委托书中经双方认可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成果认定

6.1 乙方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完成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应以甲方书面认可的成果作为该阶段规划设计成果交付。

6.2 乙方交付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对该阶段规划设计成果的书面反馈意见或书面确认函;逾期将视为甲方同意该阶段规划设计成果。

6.3 针对乙方提交的各阶段工作成果,如因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原因等非因乙方过错原因而需要进一步修改的,甲方应当就修改要点及修改要求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就甲方的修改要求提交修正后的工作成果,修改期间构成乙方按照合同第4.1条规定交付期间的延迟;修改次数以两次为限,超出两次需要继续修改的,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否则乙方有权不再继续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进行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交付后相应的送审工作,并以有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批同意文件为该阶段送审工作成果。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暂停或终止该阶段送审工作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乙双方应就该阶段送审的确认另行协商工作成果。

6.5 乙方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和图纸一式三份,及最终成果电子文件一式一份。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费用

7.1.1 经双方协商,改造规划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整(¥元)(总费用不因政府批文批出总建筑面积的增减而变化)。

7.1.2 本费用包含本项目共次正式成果费用。即:。

7.1.3 本合同4.1条所述各阶段成果提交后,因非乙方过错而造成该阶段成果修改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另计。

7.1.3 本项目不含 费用。

7.2 支付方式

7.2.1 定金及第一阶段费用:自本合同签订后 五 日内,甲方应支付总费

第8篇:委托书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第9篇:委托书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委托书

委托人: (具有法人资格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人: (无法人资格部门或分支机构全称) 负责人: 职务: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单位委托 (无无法人资格部门或分支机构全称)以本单位的名义与其所招用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使管理职权,对其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行为我单位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第10篇:委托书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简称甲方)

住所 XX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拍卖人(简称乙方)

住所 XX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经 办 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保留价:

规格 现状 数量 包装

质量 现状 瑕疵 存放地

第二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 实物移交(转移)的方式:

第三条 拍卖的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拍卖处分权,真实的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限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行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得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运输、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

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

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佣金,该款项由乙方从拍卖所得款中划取。

五、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标的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由乙方承担因遗失、损坏等产生的责任。

八、乙方应对拍卖标的负责,并适时将拍卖标的变动情况告知甲方。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他人拍卖或销售本合同业已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

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拍卖结束,乙方应在收齐应收款项后,扣除税金、服务费、配合费及杂费,余款经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在 五 个工作日内转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经 双方盖章 后生效。合同一旦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拍卖保留价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向拍卖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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