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书笔记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05 18:10:47

第1篇:《故乡》读书笔记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第2篇:《故乡》读书笔记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第3篇:《故乡》读书笔记

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我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那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比较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齐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期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第4篇:《故乡》读书笔记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第5篇:《故乡》读书笔记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第6篇:《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述。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可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能够明白,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向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可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当叫鲁迅老爷,可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可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可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齐玩耍,可是他明白,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仅有闰土明白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可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以往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貌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貌,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此刻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第7篇:《故乡》读书笔记

几年前我还一直沉浸在自己划定的圈子内,抱着“非名著不读“的信念,沉浸在大师名著的围城里不肯跨出一步。偶尔受老同学白玉稳之邀,和他闲聊蓝田文学圈,他给我提到在这儿有散文写得好的比如曹林燕老师,新诗写得好的有朱娟老师,古诗词赋有张效东老师、谭长征老师、贾毅老师、王福安老师等,小说写得好的有孙老师、祝老师、卞老师等,引发了我对蓝田文学圈的好奇与关注。后来在蓝田文学群聚会时看到曹林燕老师表演瑜伽,听别的文友说她的国画也画得很好,原来也是个多才多艺的才女。由此开始关注她的作品。每每看到她文章的题目,总是浸润着一脉书香,一缕诗意,比如《有露沾衣》《慢时光》《触摸一段温暖的时光》和《负暄》等,仿佛从《诗经》里款款走出,从陶渊明的诗里迤逦而出,从风景旖旎的杏花春雨江南温婉走过,单从标题一看,就足以让人沉醉。进而读她的文章,诗一样地富于张力和表现力的语言,让人总觉得这是用写诗的笔法写成的散文。

今天拿着曹老师的新作《从故乡出发》看到孔明老师的序言里提到乡心如莲,我觉得这个比方非常恰切。曹老师的文章里那淡淡的乡愁,对故乡的人情风物,变换的'景物,蜕变的民俗民风,如渐行渐远的背影,牵出长长的怀念和怅惘。乡心如莲,洗净铅华,一尘不染,清雅脱俗。

以往我在读周作人的《乌篷船》、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沈从文的《边城》《长河》萧红的《呼兰河传》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等文章时有过这样的感受,读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雪国》《伊豆舞女》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从她的文章里似乎能感受到这些大师名家的影子,但仔细推敲,她是饱读名家的作品,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独具面目,似又不全似,自成一格。这也正应了前人说的“似我者生,是我者死。

有人说周作人的文章是西方工业文明碾压中国古老的农业文明时唱起的一首挽歌。确实如此。而今阅读曹老师的文章,书里的老屋、老井、村路、老牛和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都渐渐变成日渐模糊的回忆,蜷缩进满是乡愁的文字里,这是现时代社会转型时期,古朴恬静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逐渐被势头强劲的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碾压,古老的农耕文明正经历着痛苦的蜕变,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给农村留下一个空壳子,或者只有老弱病残悠守着苟延残喘的老家。以往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钢筋水泥的森林,原来穿行在林子与瓦屋里的燕子现在再也找不见自己旧日温馨的老巢,欢快的呢喃与鸣唱会变成怎样的情调呢?是庆幸原来四面透风的柴房茅檐变成了坚固的水泥楼阁,还是留恋往日那种椽檩纵横叠架的老屋茅檐更适合自己筑巢垒窝呢?

现代人都耳朵塞进了蓝牙耳机,听着DJ音乐,谁还会去耐烦倾听燕语呢喃呢?其中的欢饮与失落,纠结与怅然如同水墨在现实的熟宣上晕染开来。伴着对故人故事亲切的回忆,宛如曾经唱过的台湾校园歌曲《乡间的小路》《垄上行》《踏着夕阳归去》,扛着锄头,或牵着黄牛,从乡间纵横的小路回到炊烟升起的老屋。那熟稔的画面是几代人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她的文章是对过去农耕文明的追祭,更是对未来美好新农村生活的期待与呼吁。

曹老师的这部书里有一组关于读书的篇什,给人的感觉是冬日晴明的暖阳下,沏一杯热茶,在窗前书案边或在阳台上茶几前,惬意地躺坐圈椅里捧一卷书,细心地品读。那读书的姿态应该是世上最美的姿态。行文中让人看到兰心蕙质阳光知性的女子对书的独特感悟,文字从容优雅,诗意温婉,字里行间仿佛让人看到一个优雅高傲的灵魂的高蹈于喧嚣的红尘之上。无需搔首弄姿顾影自怜,也同样无需字斟句酌,精雕细刻,但以她的深厚积淀和博学修养,提起笔来,温婉优雅的文字从笔端自然流淌出来,仿佛风行水上自然成文,没有明显雕琢的痕迹。但是你读起来有温度有深度有格调有情怀有境界有个性有魅力,让人如品好茶,也如品味美食,尤其是在浮躁之风甚嚣尘上之际,更是治愈现代人浮躁病的一剂良药。过瘾之余,品之再三,受益匪浅。材料的选取如同诗歌意象的选择,很精心也颇见匠心,情感的倾吐有节制,语言表达质感有特色,诗意氤氲,让人想起古人说的:“涵泳工夫韵最长。”

总之这是一部很难得的散文集,放在我的书架上,与诸位大师名作比肩而立,毫无违和感,一样的大气,投射出别具一格的魅力。读她的散文,你会随着她的笔触,从她的故乡洋峪川出发,带着亲情与美好的回忆,带着诗情画意的乡愁,用精美细致的描绘,把窄峪川、洋峪川、汤峪水镇等蓝田人的故乡呈现在世人面前,也让漂泊在外的游子看到故乡的变化,回到生养自己的故乡,把她建设得更加美好,这或许是作者,也是所有爱故乡的蓝田人的共同心声和夙愿。

第8篇:《故乡》读书笔记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第9篇:《故乡》读书笔记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第10篇:《故乡》读书笔记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平凡的真善美!

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平,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第11篇:《故乡》读书笔记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第12篇:《故乡》读书笔记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第13篇:《故乡》读书笔记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第14篇:《故乡》读书笔记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近,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平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第15篇:《故乡》读书笔记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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