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20 09:13:08

第1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受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现授权委托 作为我的委托委托代理人,对我所有的坐落于无锡市 号 室的房产,行使下列权限:

(1)、

(2)、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2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3篇:公证委托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房产过户委托主要是因为委托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本人亲自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人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通过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形式将过户权利委托他人。

2、当然了,这种委托公证书主要是提交给房产部门的,如果房产部门不要求提供公证书,委托人是没有必要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书公证是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的,不是公证处的职权行为。

第4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 XXX,男,

X年X月X日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 XXX,女,

X年X月X日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本人(委托人:XXX)名下拥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XX区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X私字第XXXXXXX号),该房产是我的个人财产。现在我准备出售该房产,因我本人工作繁忙,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领取银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证明材料,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手续,领取还款证明、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手续;

2、到房管部门查阅与该房产相关的`一切档案资料;

3、代办房屋的立契过户、权属登记等相关一切手续;

4、代办上市申请、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6、转让房产过程中,有权代为接受询问并签署文件;

7、协助购房人办理其购买上述房产的贷款手续;

8、代收售房款、带缴纳相关税费,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手续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

10、代为办理房产交易涉及的监管资金解冻手续;

11、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从解冻账户中的转出并签署相关文件;

12、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13、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的过户手续;

14、代为办理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并签署与转让上述房产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

20xx年X月XX日

第5篇:公证委托书

六盘水市公证处:

兹委托我同志XXX(职务XXX)为我单位和我个人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和我个人前来办理与签订的的公证。代理人在办理与签订的的公证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和我个人均予承认。

委托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职务

姓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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