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6-06 22:32:06

第1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被)请人:

姓 名:张某 性别:女 国 籍:中国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1111111111111111111 出生日期:1981年4月3日 工作单位:上海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电 话12345678 邮 编xxxx0x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代表人姓名:赵某某 性别:男 职务: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登记地: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 电 话23456789 邮 编xxxx0x

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xxxx年春节三天的加班工资900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于xxxx年8月经招聘进入被申请人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xxxx年8月15日至xxxx年8月14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出纳,每月工资xxxx元,当月工资于下月5日发放。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了招工录用手续。工作期间,申请人任劳任怨,有时根据被申请人的安排加班加点,但被申请人从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xxxx年3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写明,申被双方的劳动关系于xxxx年4月14日解除,被申请人将支付申请人工资至xxxx年4月14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xxxx年4月14日,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办理退工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认为,根据《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现申被双方劳动关系已于xxxx年4月14日解除,故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现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故要求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xxxx年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满1年8个月,故要求被申请人按xxxx元/月支付申请人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申请人向贵会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确认以下为文书送达地址:

申请人名称: 张某 被申请人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某室

邮政编码: xxxx00 邮政编码: xxxx00

某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张某 (签名或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2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0731-8408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1370731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第3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男/女,出生年月: 年 月 日,民族:__,身份证号: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现住址:贵港市__路__号,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 (个人有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局(写明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局长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1。支付__年_月至__年_月(明确年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___元(明确数额);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___元(明确数额);

3。支付丧葬补助金___元,供养亲属抚恤金___元,一次性工亡补助___元(写明工亡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4。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元,住院伙食补助___元,停工留薪期工资___元(写明工伤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5。支付超时加班费___元,节假日加班费___元(写明加班时间);

6。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如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写明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②工伤待遇争议写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③劳动报酬争议写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

(写明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因___________,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____》等有关规定,______。故被申请人应当__________。因被申请人______,导致申请人______,根据《______》第__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_______。(按照仲裁请求分别写明各项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

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4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倍工资计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8861.11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终奖2750元。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____月____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09-____日到-10-____日工资计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此致

敬礼!

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一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xxxx元人民币。

二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xxx元

三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5年3月x日开始至今一 直在 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在 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 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 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 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第6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xxxxx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xxx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xxxxxx元( 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7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市区(县)路号,联系电话:。(如果委托了律师,不要写申请人自己的电话)

被申请人:xx,住所地:市区(县)路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xx年xx月xx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元,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高温津贴元;

四、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元;

五、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xx元;

六、请求裁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工作服)押金元/毕业证/学位证;

七、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购买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元;

八、请求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上述第项至第项申请请求金额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当紧扣仲裁请求简要说明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起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任一职,但至今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建立)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要求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但被申请人未依据法律规定额外支付3倍工资…….在申请人工作过程中,被申请人未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劳动合同的履行)

xx年xx月xx日,公司人事部未与申请人协商,擅自将申请人岗位从广州调至北京……(劳动合同的变更)

“xx年xx月xx日,公司人事部在申请人工作未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依法提前n天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或“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未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等原因委托律师向被申请人发函解除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第8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17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李四,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不含税金及其他费用);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经建设工程招投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xx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揽建设被申请人xx训练馆工程项目,合同就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于xx年8月完成施工。xx年3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结算时,被申请人提出工程中钢结构屋面按照含钢量进行结算,双方发生争议。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均约定钢结构屋面按800元/㎡(成活价)计算,并未进行变更。申请人完成1117.2㎡钢结构屋面工程,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被申请人按照钢结构屋面含钢量进行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特申请予以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第9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王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王强XX有 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xx元(月平均工资26xx元*2)。

二 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 中:1 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x6xx.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x.5x元;2歇息日加班费24xx3.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xx5年1x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 职至今。

xxxx年12月2x日,双方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xx元,每日工作x小时 每周工作5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 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 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 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歇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x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x时1x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x时,除去 中午吃饭和歇息时间1个小时 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 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 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 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

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 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x4x元(xxxx年x月1日双方商议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4x元)为基数计算,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间,

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x6xx.34元(x4x元/21.x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 拖欠我歇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xx3.xx元(x4x元/21.x5*2倍*x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商议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x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 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第10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xx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xx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xxx年8月25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3.5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xxx年1月至xx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xx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xxx 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x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

日期:

第11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郝某某。

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__x年3月至__x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某某于__x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工作。__x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__x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第12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刘__,男,1__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司门前镇大茅坪村4组20号。

被申请人: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__市__区__路__号___房

法定代表人:罗__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250元(4500元/月×2.5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____年9月至____年8月)双倍工资差额49500元(4500元/月×11个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7000元(4500元/月×6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年1月4日至____年7月15日的医疗费36935.59元、交通费137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50元/天×70%×147天)、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47600元(4100元/月×30%×12个月×10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1000元(4500元/月×18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05000元(4500元/月×75%×12个月×10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000元(4500元/月×12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819198.59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__于____年8月入职被申请人____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4500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____年1月4日上午9点上班时,刘__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120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__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3、颅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三、右侧6、7肋骨骨折;四、有肩锁关节脱位;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147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____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____年7月29日,申请人经过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____年1月4日起至____年7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__市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__

第13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负责人:xx电话:xx

被申请人:十堰市xx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电话: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xx年x月x日

第14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邮编: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邮编:xxxx法定代表:xxx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x月x日双倍工资计xxx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年xx月和xxx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年xx月至xxx年3月加班工资256·4元(112小时15.2元/小时1.5倍=256.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3月5日工资xx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xxx元(每月1xx)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3年年终奖25元。合计金额:224x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1年x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xxx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xx元。直至xx月xx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年x月x日到0xx年x月x日工资计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xx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xx%共计165xx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xxx2年12月1日至xxx3年3月5日工资xx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5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xxx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xxx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xxx%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1年月至xxx3年3月加班工资256·4元(112小时15·2元/小时1。5倍=256·4)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xx年x月x日

第15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请求事项:

1、 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d2]

2、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机补贴在内工资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期间加班工资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xx年8月17日-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的工资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共计人民币29564.2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女士于xx年7月17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位。双方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月工资15,000元,手机通讯补贴为500元/月。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xx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公司要求办理了交接公司文件、电子文档等相关手续离开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请人除支付申请人xx年7月28日至xx年8月5日工资4,500元、100元手机通讯补贴[d3]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资报酬及手机补贴,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与【】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请求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申请人已经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申请人于xx年7月17日到岗开始工作,月工资为15,000元,按照被申请人公司规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xx年8月5日,被申请人支付了申请人xx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资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请人一直拖欠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每月21.75个工作日为标准,申请人日工资为689.66元,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计13个工作日工资合计8965.58元,另外,根据双方的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每月支付申请人手机通讯补贴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请人仍然拖欠申请人手机费通讯补贴400元。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包括通讯补贴在内总额为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241.40元。

3、累计平时加班为36.5小时,休息日加班为一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申请人为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21.75个工作日,月工资15,000元,则申请人的小时工资为86.21元,所以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为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申请人xx年7月17日到岗,被申请人应该在xx年8月16日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截止xx年8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也没有向申请人提出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工资2758.64元。

5、根据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所以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的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得少缴、不缴、拒缴。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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