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6 10:15:42

第1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实习学生离校外出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事关社会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学生本人及学生家庭都应对此各负其责,学生本人更是责无旁贷。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保证顺利完成实习,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外出实习期间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遵守所在单位的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并对本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实习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交通安全;经常保持与家长、导师和辅导员联系。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参与、酗酒、传销,不滋事,不打架斗殴;不私自下河塘洗澡;避免与陌生人员交往,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杜绝一切危险活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4、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有关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完全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学校无关。

本《承诺书》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学生外出实习期间(含往返路途)有效,共一式二份,由学生本人、系部各持一份。

承诺人(本人签名):(系班)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阅后同意学生实习并自负安全责任签字: 实习学生家长联系人:联系电话:

系部辅导员确认后签字: 年 月 日

第2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为切实做到“安全第一”,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习、生活的安全。

2、珍惜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论上放学,还是节假日出行,都不乘坐“三无”或超载车辆,不骑电动车和摩托车,12周岁以下不骑自行车。

3、遵守作息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有事有病先请假。不旷课,不逃学。上学后有事外出,向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才离开,并保证按时返校。放学后及时回家,不逗留,不闲逛。不向班主任隐瞒心脏病等病史,以防止疾病突发救助不及时。

4、上下楼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师和同学,做到“轻步右行”,不推挤,不打闹、不喧哗。

5、不带手机上学。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有矛盾主动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帮助解决。不带棍棒、管制刀具,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谩骂。

6、不到校外小摊及卫生状况不佳的店铺购买食品和物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不带零花钱上学,在校不吃零食。

7、不到水池、河塘、水库边玩,没有父母陪同不下水游泳,严防溺水。

8、远离易燃易爆、强腐蚀性、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建筑工地玩,严防火灾以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9、远离行为不端的人员,不到校外游逛,与陌生人打交道要小心谨慎,防止上当受骗。

10、不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室,不看不健康的书籍。

上述承诺,我一定做到。请同学、老师、家长监督!

承诺人(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第3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实习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学校关于实习、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同事、服从大局、服从实习单位安排,树立良好的“四川理工人”形象。

2.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指导老师布置的各项实践任务。

3.实习期间保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信息联系,若因本人原因出现遗误评优评奖、等级考试及各项正常考试等各种情况,责任自负。

4.服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对自己的一切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

承诺人: (署名)

年月日

第4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xxxx

家长签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法规条例,认真执行中煤地质总局特种勘探中心探水队项目部和金海洋南阳坡煤业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

2、必须了解和掌握所属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3、负责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的数量、动态和状况:服从队(班)长领导,听众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时完成所分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安装任务,做到随叫随到。

4、根据计划和安排,按时进行检修、安装工作,工作前必须做好工具、材料和备件的准备工作。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确保安全作业。对检修或安装好的设备做好试机验收工作。

5、保证所分管范围内矿井三大保护的完好,保证设备符合防爆要求,保证电缆悬挂符合规定。

6、严格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时,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做私活或与工作无关的事。

7、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8、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一定要挂停电牌,能闭锁的开头要闭锁。

机电副经理:xxx

20xx年xx月xx日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6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20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制,镇内各小学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如广播、墙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等。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饭堂的管理。饭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饭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饭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以备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七)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中心小学年终对各小学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学校(盖章)

品安全责任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人签名:

食品安全责任人签名:

二○年月日

第7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忠于职守,不冒险失职。

2、确实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出发,服从管理,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作业活动中。

3、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熟悉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做到“五懂”:懂得本职工作的特殊危险场所(地点)位置;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有毒有害因素;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作业场所(地点)的应急救援的处置要求;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防护设施使用的方法。

5、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时时刻刻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施工管理人员报告,积极搞好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的隐患整改工作,自觉地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安全标识及其它安全装置。

本 人 承 诺

我已经接受过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职工作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熟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愿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服从管理,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项目部(章)

20xx年 月 日

第8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作为使用单位负责人,保证履行以下责任,特签此责任承诺书:

一、组织制定并颁布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执行;

二、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配置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本人负责监督安全管理员在履行如下主要职责,并定期考核其工作见证:

1、检查和纠正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指派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3、制定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6、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送检。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8、组织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9、当涉及设备安全,而安全管理员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进

行处罚,并追究本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使用单位:(盖章)

安全管理员(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9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安全工作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保证安全、保证可以更好的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法规条例,认真执行中煤地质总局特种勘探中心探水队项目部和金海洋南阳坡煤业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

2、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3、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真正做到“上标准岗、做标准活”, 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严格要求自己,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摆正安全位置,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保证节假日期间服从工作安排,安心上岗,认真执行请假制度。如果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假而别本人愿意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6、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做到班前班中不喝酒,工作繁忙时不计较时间,随叫随到、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报等。对项目部制订的当月工资延长两个月发放表示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下工资发放延续时,自己一定能理解,如果违背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中煤地质总局特种勘探中心探水队项目部的任何处罚。

7、积极参加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第10篇:安全责任承诺书

实习期间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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