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5 15:12:16

第1篇:质量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承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装修工程。

本人自愿向深圳市网安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装修合同款_______________的10%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业主对本人的施工不满意,并向网安居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本人自原服从网安居公司的安排,将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无条件赔偿给业主,并接受业主终止合同的处罚。

网安居公司只作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的见证人,并负责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又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此保证书一式三份、业主、网安居及本人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诺人:

时间:

第2篇:质量承诺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第3篇:质量承诺书

xx电器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的设备,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并为用户提供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我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产品通过了“国家高压电器检测中心”型式试验,并经国家“机械、电力”两部正式鉴定,而且具有一定的运行经验的产品。

一、以完整、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我公司产品通过了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和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从合同签订开始,我公司从设计→投产(包括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零部件分装→产品总装→全面出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投运→售后服务。每个环节都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二、现场安装

现场安装由我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制订合理安装计划,以加强现场管理,达到安全、快速、正确完成现场安装,并作好现场试验,保证产品按期投运。

三、质量监督

公司质检科重点项目每周召开一次质量自检会,对制造过程进行追踪,实施质量否决权,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执行重点监控,并监导检验部门对外购件、进口件、配套件实行复检,并检查用户监造工程师提出修正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外购件、进口件、配套件的质量控制

严格执qg/sg912-95《采购质量控制体系》及qg/sg920-95《采购产品进货检验程序》文件,把好进料(件)质量关。

对设备配套的零件,均由已承诺的相关厂家制造,同时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书,文件不全不予入库。

五、监造

产品质量监造的总负责为公司的质管部门。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邀请用户代表来生产现场监造(这种监造不减轻制造商应负的质量责任)一般用户监造可分为 2个阶段,第一是产品组装过程,工厂将根据监造代表的意见及时修正。

六、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

对该项目,科威尔电器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从合同签定评定后评审阶段开始直至设备现场安装投运实行全过程直接领导。

保证书:

装修地点:

本人及所雇请的施工单位在对居室进行装修时,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市政府和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房间经管理处检查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所装修居室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平方米应配一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厨房、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自做防水的业主应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花采用管理处统一的样式、规格、材料。并装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经过管理处审批。

10、不封闭前阳台,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在装修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设施。

14、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它责任。

1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及《xx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装修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装修户业主/业主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4篇:质量承诺书

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为促进安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促进进出口工作又好又快开展,使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企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义务,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执行产品检验检疫规定,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监控和可追溯体系,保证进出口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全面实施“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保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进口产品符合进出口国(地区)的有关标准或合同要求,建立健全预警通报、质量追溯、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产品召回等制度,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承诺公司进口产品所的原材料、材料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强制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厂检验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建立供货商台帐和评价记录。

五、对我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质量负总责,保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从事生产。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自检自控体系,确保本企业进口产品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 六、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均向已备案的供货商采购。采购的每批原材料,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合格的方允许使用。更换原材料等高风险原料供货商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有新产品出口或产品结构改变、及其供应商发生变更、关键工序和设备改变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以及进出口国(或地区)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过程监控和出厂检验,每年定期将产品报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

八、做好进口产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进口报检货物与生产实际相符,保证经厂检符合输入国要求的合格产品

报检进口,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保证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排查隐患,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九、对本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并停止相关产品进口,主动退回产品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十、定期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自觉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存在风险隐患、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情况,自觉召回不合格产品。 十一、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对我司进口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保证进口产品为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的'品名、品牌、数重量、生产批次、产地和进口国(地区)等信息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一致,实际出口的产品与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一致,做到专厂专号专用。

十二、遵纪守法,建立质量诚信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践行企业责任,诚信至上,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进口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十三、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十四、发现生产能力、质控体系不能确保生产合格产品或企业处于整改期间,立即暂停报检进口。

十五、我司生产进口的产品一旦被安徽检验检疫局或出口国(或地区)发现安全项目不合格等安全质量问题,我司愿意按照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和检验检疫有关规定,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理。

十六、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盖章):

年 月 日

第5篇:质量承诺书

为使贵公司放心使用我方产品,现将我公司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给贵公司一个可靠而有效的承诺:

1.公司保证所提供的电缆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我公司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包装、交付,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如贵公司对产品有新的要求,我公司有雄厚的设计、科研能力,愿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一旦合同签订,我公司将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同时按用户要求递交相应的技术文件)。如未及时交货,我公司接受合同规定的处罚。

4.我公司可免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咨询、现场施工等服务(可提供电缆牵引头)。

5.我公司的现场服务内容主要有:提供电缆运行中电感、电容、阻抗、载流量等运行参数;提供施工安装指导服务并调试直至正常运行等服务。

6.在正常的工作环境和使用条件下,我公司的电缆质保期为一年,电缆的使用寿命在30年以上。如产品在安装调试以后,因电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并引发事故,我公司会尽快负责更换或维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7.贵公司若在安装投运或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现电缆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在接到贵公司的电话或传真之时起省内24小时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以贵公司满意为前提,我公司设有质量保证部,为贵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天龙伟业线缆有限公司

第6篇:质量承诺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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