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5 14:12:47

第1篇: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要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5.要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得诋毁其他教师,不得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得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承诺人:李婷

20xx年11月17日

第2篇:廉洁承诺书

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十不准”和 “六条禁令”规定。

七、严禁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赔补偿款。

八、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八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第3篇:廉洁承诺书

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公正廉洁,树立政府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与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二、 尊重和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三、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四、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 在正常商业交往中对于无法推辞的礼品馈赠,严格执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七、 在评标时,除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随意评论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单独与投标(报价)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谈,不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审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八、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评审以及投标人,评审专家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九、 发现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劝阻不成时,将情况向采购中心有关部门的报告。

十、 不利用从事政府采购的特殊身份和工作便利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十一、 本人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4篇:廉洁承诺书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将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我向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教育法》,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不乱收费。

四、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得出现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接受家长宴请,不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得以教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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