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4 21:54:16

第1篇:贷款承诺书

借款学生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家长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共同借款人),因家庭经济贫困,且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特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承诺:

1、严格按贷款合同文本规定,按时或提前还本付息;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力争提前还本付息;

3、将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工作变动后的联系方式主动向诚信担保人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便于及时联系相关事宜;

4、如违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合同规定,愿意接受有关违约责任的处罚,并接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违约借款人的相关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共同借款人签名(学生)___________

(家长)_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第2篇:贷款承诺书

西安xx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人民币)6000元整期限十年以便帮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笑期间的学习任务。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并承诺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贷款用于其它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校与银行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保证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保证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承诺贷款违约、逾期三个月可由学校网站 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第3篇:贷款承诺书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第4篇:贷款承诺书

___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所在院(系)(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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