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4 21:06:40

第1篇:诚信承诺书

户主 ,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失业下岗、大病、子女上学、离异、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保证真实无误,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无条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门给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关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申请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时,主动向所在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积极参加所在街道或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劳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可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做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主动退回所领取的低保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一:

见证人二:

第2篇:诚信承诺书

亲爱的各位同学:

全国计算机考试在即,同学们又已经开始进入了紧张的考试复习,对于我们每一个同学来说,学校的每一次考试都是对同学们学业成果的一次大盘点、大检阅,更是对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一次挑战,是对同学们的自信心、自觉性、意志力、诚信度的一次考验;也是同学们对所学知识一次良好的检验。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流传下来,亘古不变。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诚信的品质,对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诚信考试当然更是首当其冲。为弘扬校风、端正学风、规范考风,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树道德风尚之典范,立诚信诺言之标杆,值计算机考试来临之际,我院向广大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全体同学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肃考纪,争做文明大学生。

2、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学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扬正气。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试行为做斗争。

5、全院学生共同努力营造“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氛围,文明考试,诚信克己。

对考试中作弊同学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给予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第二十一条 对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 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被认定为考试舞弊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 因考试违纪或舞弊受处分后,再次违纪或舞弊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 请他人考或替他人考试者、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以上处分参照《南昌航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 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二) 因考试舞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第3篇:诚信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x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租房人:

20xx年 月 日

第4篇: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XXX年云南省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云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愿意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不携带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诚信承诺书

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缓交学(杂)费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本学期已经得到 单位(个人)资助金 元。

五、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故意欠费

六、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经济受助学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

七、以上任意一条若填写不属实,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不参加上学年(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

2.不参加上学期(年)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

3.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4.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

承诺人:

时 间:

第6篇:诚信承诺书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用来激励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金。作为受助学生,我衷心的感谢党政府和人民,感谢学校和老师,我要倍加珍惜良好的学习机会,发奋图强,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为此,我郑重承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做一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争取早日成才,报效祖国。

二、勤俭节约,生活简朴。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不抽烟,不酗酒,不迷网;注重仪表,朴实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去高档消费,保证把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上,绝不私分助学金。

三、自律文明,勤奋求学,自立自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修身、提高素质。刻苦努力学习,踏实认真工作,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四、诚实守信,履行承诺。自愿接受学校、老师、同学的监督,如果发生违纪情况,我接受学校缓发助学金和取消助学金参评资格的处理。

承诺人:

班级:

20xx年xx月xx日

第7篇:诚信承诺书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根据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担负组织领导责任

1.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布置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分管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及时予以答复、回复。

3.每年至少到分管单位上1次廉政党课。

二、担负作风建设监督责任

4.督促分管单位抓好作风建设的制度建立、经常性检查、违纪问责处理。

5.督促分管单位改进窗口服务,文明高效服务基层群众,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及时严肃认真处理。

6.对分管单位负责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主要负责人。

三、担负监督约束责任

7.对分管单位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五项权力行使情况进行廉政监督,督促分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公开监督、责任审计等监管制度,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8.对分管单位大额开支进行廉政审核,对资金使用频度较大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审核。

9.对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调查处理。

四、担负督查推进责任

10.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两个责任”任务清单的分解落实,抓好分管单位负责人的签字背书,将“两个责任”传递到位。

11.定期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任务清单落到实处。

12.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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