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3-20 07:24:08

第1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受托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关系,

因,不便亲自前往办理,故全权委托代为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手续(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委托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受托人在此范围内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第2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我拥有位于省市区路花园栋号(深房地字第号)的房产,现委托:(身份证号:)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相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税、收取租金、押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月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第3篇:公证委托书

本人因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特委托_________(学号:)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签字:(姓名)(日期)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下:

正面图:

反面图:

以上委托内容需亲笔手写(手写完成扫描后打印亦可),不可电子版。

公证毕业证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学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理由说明(详细说明):

本人________(委托人)承诺委托_______(受托人)领取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等一系列证件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其间出现的一切法律与事实问题,由本人和受托人共同承担,特此声明!希望领导给以批准!

(附: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

第4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5篇: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电话:

受托人:性别: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人购买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鑫苑现代城小区号楼室的住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房屋交接事宜,故委托人自愿立此委托书。

委托事项:全权委托为代理人,代理我办理鑫苑现代城所购房产的验收房屋、领取房屋钥匙、缴费、及领取交房资料和所发物品的所有交房相关事宜。代理人在其代理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直至办理完上述事宜为止。

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年月日

第6篇:公证委托书

外国公司在中国起诉一个中国人,法院要求办理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和授权书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来办理。在办理之前要提供外国公司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方可采纳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也在第30条中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与此同时,我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外国人所属国的领事可以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在我国法院代理其本国国民的诉讼行为。应按照国内起诉状有关格式提起诉讼文书,要尽量选择精通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签收有关法院诉讼文书。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应提交已经掌握的全部证据,对于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履行证据所在国公证在加使领馆认证的程序。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流程:当地公证员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