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授权委托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3-19 21:10:40

第1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个人委托用)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德海、为委托人与诸暨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受托律师代理权限为下列第2项:

1.一般代理;

2.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本案一审终结止。

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

注:1)、有关本案开庭等事项请通知代理人(137xxxxxxx)

2)、受委托人地址: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楼

第2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电话:

现委托在我与的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立案、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参与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接受调解、和解;代为申请诉讼保全;转委托权、代领法院的诉讼费退款、代管款;签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年月日

第3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单位用)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受委托人: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再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委托权限如下:

申请再审或者应诉,出席听证;申请诉讼保全;举证质证,申请调取证据和证据鉴定;增加、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反驳诉讼请求;参加法庭陈述与辩论;提起或者抗辩反诉、上诉;参与和接受和解,签署和解文书;代收诉讼文书;其他应当由委托人行使的诉讼权利。此为特别授权。

代理人_________的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用)

委托人:,女,族,住

(写清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地。)

受委托人: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再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委托权限如下:

申请再审或者应诉,出席听证;申请诉讼保全;举证质证,申请调取证据和证据鉴定;增加、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反驳诉讼请求;参加法庭陈述与辩论;提起或者抗辩反诉、上诉;参与和接受和解,签署和解文书;代收诉讼文书;其他应当由委托人行使的诉讼权利。此为特别授权。

代理人_________的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年月日

第4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耿立广律师为____________案件附带民事诉讼________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____《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权限____________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________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5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与纠纷一案,特委托受托人为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包括调解、起诉立案、庭外和解、上诉、追加被告、撤诉、承认、放弃、申请执行、代领款项、代收法律文书等权利。

代理权限:

代理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审终止。

委托人:

二0XX年月日

第6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

受托人: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单位: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

1、代为调查、收集和向法院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代为申请执行、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执行款项;

4、代为签发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

5、代为书写起诉状;

6、代为处理执行程序相关事宜。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第7篇:民事授权委托书

一、申请主体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的当事人,包括一审原被告,二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等。

二、申请条件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认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即可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再审。

三、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1)申请时限: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形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出。

(2)受诉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委托律师,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二)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4)对当事人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审查调解是否造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

法院经审查、审理,作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法院决定再审的,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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