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安全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3-19 08:56:15

第1篇:的安全承诺书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坚决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四、确保安全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包括按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使企业(或建设项目)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六、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1)建设期: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2)生产期:不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不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一、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监察机构审查批准,决不施工;安全设施未经煤矿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决不组织生产。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六、决不进行违法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十七、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十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印台区煤炭局的监管,绝不弄虚作假。

十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有关规定或上述承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下列条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30%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40%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60%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本人收入80%的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生不在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消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期限:20xx年3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二○**年月日

第2篇:的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或停止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直至解除双方间互联网接入资源租用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第3篇:的安全承诺书

1、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

2、做好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广播通讯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和维护管理工作。

3、做好日常来电和工作事项的接收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1)一般问题(不直接影响安全或生产):机电类要及时通知电工或维修工处理;安全类要及时通知带班矿长处理。

(2)较大事项(直接影响安全或生产但后果轻微):机电类要及时通知机动科或分管机电副矿长处理,安全类要及时通知安全科长或分管安全副矿长处理。

(3)重大事项(直接影响安全或生产后果较重及以上):安全类和机电类都要立即通知分管生产副矿长和矿长。

4、熟练掌握事故或紧急事件处置程序,并严格执行:

(1)接到事故或紧急事件(如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事故、险肇事件等)报告后,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或紧急事件现场信息,包括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数、事故现场情况及简要经过等,并立即报告安全科长或分管安全副矿长,也可直接报告分管生产副矿长或矿长。

(2)按照指示要求,及时、准确向井下发出撤离、救援等相关信息和通知,积极组织调度抢险救援工作。

5、遇下列紧急情况,有权立即下达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指令: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的;

(2)井下发生突水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火灾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危及职工安全的;

(6)采空区有冒顶征兆的;

(7)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并有危险的;

(8)工作面有害气体指标超限的;

(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6、按要求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调度室。

7、及时准确掌控各监控工作点人员、设备工作、运行状况,严格调度,确保24小时处于正常状态。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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