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3-18 18:10:39

第1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诺人:永平县博南镇桃园寨子箐石厂

法定代表人:马栓柱

承诺人对报送国土资源部的资料做出承诺,即保证送审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

单位印章:

20xx年3月21日

第2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______招标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以______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______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庆阳市林源绿化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被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日期:20xx年11月28日

第3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__________:

承诺人_______,因资金紧缺,特向贵公司申请贷款用于_______。

承诺人郑重承诺如下:

1、此次贷款款项确为承诺人用于_______,是承诺人真实意愿的表示,无冒名贷款,转借贷款,挪用贷款等行为。若发生上述冒名贷款,转借贷款,挪用贷款等行为,贵公司有权终止与承诺人的合作业务。

2、对提供给贵公司的全部资料做出承诺,即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如有上述行为发生,承诺人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

(公司名称)申请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xx年月日

第5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______招标有限企业

本人______以______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______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庆阳市林源绿化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被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日期:20xx年11月28日

注:本承诺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第7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招标有限公司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庆阳市林源绿化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20xx年11月28日

注:本承诺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第8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公司一贯实事求是,对所提供的文件、证件、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作保证,绝无弄虚作假,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授权人:(签字)

二0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丁娃烧饼有限公司)联系人:薛永琴

联系电话:手机13919136653办公电话6419033

第9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人(单位)于年月日向贵局提交了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号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登记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上述材料执法人员已拍照取得。

现承诺:本人(单位)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提供人(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自然人身份证影印件

执法人员签字:

年月日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提供人签字(盖章):执法人员签字:取证时间:年月日

第10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诺人是:永平县博南镇桃园寨子箐石厂

法定代表人是:马栓柱

本人承诺人对报送国土资源部的.资料做出承诺,即保证送审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

单位印章:

20x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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