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21 21:40:16

第1篇:婚前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双方准备结婚,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对婚前以及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结婚后,乙方自愿将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所有财产归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动放弃婚后财产处理权,若日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均由甲方一人处理及获得。

二、甲乙双方婚前的债务由债务方自己承担,婚后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个人投资以及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三、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甲方无法掌握,每日空床费300元

四、丙方和丁方是此协议的见证人,以证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该协议。

五、此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2篇:婚前协议书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0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长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其他生活用品一套。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立协议人:***甲方:**乙方:**

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个人详细信息)乙方:''(个人详细信息)甲乙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愿共同一起生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1、甲方的财产有:……;

2、乙方的财产有:……;、

3、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1、甲方的xx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3、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双方各自财产增值……。

四、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五、协议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立协议人:'''甲方:''乙方:''日期:xxxx年x月x日

婚前财产协议甲方(男方):乙方(女方):双方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1、甲方所有财产:

2、乙方所有财产;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1、甲方所有的财产

2、乙方所有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

四、婚前财产在婚后经买卖等处分收益归属

五、其他相关事项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选择条款)

立协议人甲方:乙方:年月日

婚前财产协议协议人(男方):张某协议人(女方):陈某香港身份证号:中国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略)

(二)动产:(略)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三)不动产:(略)

(四)动产:(略)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略)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上海市公证处。该公证处地址为:

协议人(男方):二〇xx年月日

协议人(女方):二〇xx年月日

夫妻财产协议甲方:乙方:话:,汉族,年男,月日出生,现住月日出生,现住

第3篇:婚前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

女方:,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权元,债务元;女方有债权元,债务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处:房产证号

2、汽车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处:房产证号

2、汽车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

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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