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养老协议书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赡养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倘若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xx年12月26日
第2篇: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第3篇:养老协议书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协议主体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亲属、原单位或其他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姓名(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编号):与乙方关系:地址:电话:手机号:
二、协议内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合家乐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5、乙方进院后,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务。甲方会照顾好老人的生活活动,让其舒心过日子。乙方当团结院民,服从管理,不打架、吵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对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时,需要说明有无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间生病,需进行治疗,其中涉及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开销需乙方支付,乙方无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的健康情况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请假。如外出不请假者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进院应提供医院的体检证明和身份证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应无条件带走。后事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每月16号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共计元。若乙方不能承担,丙方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对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时间入住期间,甲方按照日均费用的一半进行退换。
10、乙方入住期间为:至。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入住,可以续签协议。
10、本协议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以上协议如乙方、丙方无意见将按此协议进行。
甲方:
乙方:
丙方:年月日
第4篇: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