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补充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政采办字[XX]11号《关于做好XX年第4季度、XX年第1季度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的《中标供应商授权函》关于确定为本次计算机协议供货商之一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中标货物
中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及调整要求等均与《通知》中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在本地区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标供应商履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供货期限:自本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5月31日止。
供货对象: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限额标准
采购单位在定点、协议的品牌和供货商范围内,直接与供货商联系,选择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并由供货商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详见附表),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或数量超过30台(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前须交入5000元人民币/品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原件、验收单应及时到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支付结报手续,将货款支付供货商。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计算机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4.其余条款及未尽事宜按《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和《通知》执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被取消该品牌的协议供货资格。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供应商授权函》;
(2)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3)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
(4)协议供货产品一览表,协议供货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协议供货产品服务计划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4.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附表:
1、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
2、计算机采购情况统计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第2篇: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浙江省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售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省直单位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
二、因乙方享受甲方自建经济房,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应不得低于十年,其中自入住之日起的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正常离退休人员除外)。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未满离校者,不论何种原因,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乙方所购房在离校时的市场商品价(以市财税局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准)与乙方购买该房房款总额的差额,并根据未满服务年限进行折算,即违约金额度=(所购房评估价-购房时房款总额)×未满服务年份/10。该违约金在乙方离校时无条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购房后,不得擅自改变该房用途;服务期满后上市交易前需经甲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协议未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夫妻双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_日20xx年___月____日
第3篇:补充协议书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本协议中供、需双方相关责任、义务与20xx年12月16日签订的原《块石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相关条款相同。
因原合同签订的采购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满足需方采购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块石5000m3(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一条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二条计量、计价方式
计量及计价方式与原《块石采购合同》约定相同。
其他约定参照原块石采购合同执行。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文2
甲方:
乙方:
考虑到下列因素:
1、河南省及全国范围内整治超限车的行动大规模展开,各大公路对重车的检查及超限车的处罚大大加重,对砂石料的运输成本造成很大影响。
2、梁场打梁用碎石质量要求严格,外观上不能有风化石,粒径必须为打梁配比要求的5-20mm,并且满足压碎指标≤10%的试验要求。我分部与供应商经重新考察料源并经过充分协商后,决定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中铁大桥局集团一公司郑焦城际黄河桥项目部四分部工程所用部分碎石。
第二条、规格:
1、粒径为5mm至10mm。
2、粒径为10mm至20mm。
第三条、价格:调整为48元/吨。
第四条、乙方确保每批材料均为约定料场产品,并随车附带出厂证明。此补充协议仅在原合同基础上修改,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补充协议书
甲方:新乡博世泰尔齿轮有限公司
乙方: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xx年5月日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担保,贷款额度1000万元,期限1年。双方经平等协商,将甲方所有的价值180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乙方做抵押反担保,并已经在获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现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请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期限1年。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反担保抵押合同中的担保额为1000万元,现将其增至1500万元,抵押财产价值不变。
2、原担保期限自20xx年5月日——20xx年5月日,现延长至20xx年8月日。
20xx年5月日的担保到期后,甲方不得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给他人,以保障20xx年8月日的贷款按时偿还。
3、20xx年5月日的贷款到期后,乙方要求变更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推诿。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担保。
4、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