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20 19:44:45

第1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努力,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天不低于万箱,万箱以上的,每天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产品加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元/日。整台交付单价元/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项目必须在20xx年月日全部生产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3天以上至5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日后10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产品加工合同

加工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厂家委托加工厂家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加工厂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厂家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委托厂家检验。加工厂家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委托厂家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委托厂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委托厂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委托厂家调换或补齐。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价款或酬金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加工费用为元/吨产品,所使用加工厂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价格为元/吨。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由委托厂家主导,双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验收标准。

2.委托厂家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加工厂家所完成的工作。

3.当事人双方对加工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加工产品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产品,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以加工厂家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加工厂家在发出提取加工产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委托厂家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六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委托厂家提供包装,如临时需加工厂家提供包装,则需要双方事先协商,并按协议执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费用和硫酸二甲酯费用,当月月底结清。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加工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委托厂家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厂家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加工厂家赔偿。

二、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厂家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委托厂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厂家应赔偿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加工产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委托厂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加工厂家应当偿付委托厂家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毁损、灭失的,由加工厂家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委托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加工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加工厂家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委托厂家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加工产品的,加工厂家有权将加工产品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委托厂家;变卖加工产品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委托厂家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产品不能变卖,应当赔偿加工厂家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加工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加工厂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厂家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厂家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加工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

代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厂家和加工厂家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委托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将加工环节生产组织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发包内容

1、甲方将XX加工环节的生产组织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组织员工进行生产,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场所、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及相关工具,甲方按乙方完成情况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2、甲方负责免费安排乙方所聘员工的住宿。

3、甲方承担乙方员工的车费(一年一次)天

津——江西硬座票。

4、承包后甲方保证乙方货源,即在乙方承包后,甲方每月应保证乙方货源为80000mm口径以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质量标准及奖惩约定

因乙方的生产质量问题,造成XX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

办法:

1、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甲方承担维修差旅费,乙方承担维修人员工资。

2、超过万元以外的质量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3、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如因加工问题造成的损失,一个月内产品的损失在300元以内,甲方不予追究,超过300元的损失乙方应照常赔偿。

四、加工费用的结算

1、按加工的口径为计件标准计算加工费用,单价见附表。

2、乙方第一个月的工资按班或按月计算,从第二个月开始计件制。如按月工资计算,超过工作时间加班,加班费用为当天每小时工资发放:当天工资÷8h×加班时间。

3、在第一个月能计件则计件,如不能计件则需保证最低工资车工、钻工3000元、立车、镗床3500元(人数为7人),第二个月必须计件。

4、加工费用的支付方法:本月支付上月加工费用。每月号支付。

六、员工管理

乙方的员工由乙方负责管理,除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的员工在公司承包期间,应服从公司的领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爱护好设备和工具,下班时关闭电源和各种设备。

七、其它事项

1、生产周期一经确定(乙方签字),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如需延长加工周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责承担。

3、甲、乙双方就有关加工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确认,按“谁出错,谁承担”的原则向对方赔付损失。

4、乙方内部员工工资结算,打架斗殴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行为所聘请员工办理好工伤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6、不准随意损坏厂里东西,如果发现人为损坏,则按出厂价的80%赔偿。

八、违约责任

因甲乙双方属初次合作,存在着不稳定性,为约束双方,商定: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合作,则甲方需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同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合作,则乙方需支付甲方一月工资(一年内)。

九、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日期:

第5篇:产品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的25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10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每6瓶用PE收缩模一小包装,每8个小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1X8X6(共48瓶/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广州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5℃(含-5℃在内)以上至常温;-5℃至-50℃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6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第7篇:产品加工合同

产品加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研究决定,特拟定以下生产承包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包方式:实行加工费金额承包方式,本加工费中包含以下内容:

1、乙方职员工工资;(含车间各级管理、产线PE等职员工工资)

2、乙方生产产品所需求的附料;

3、乙方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水、电费用;

4、乙方生产、生活所需租用的厂房,宿舍租金费用;

5、乙方生产所需的设备、工具、仪器的维护保养费用(喷码机除外,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

6、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

7、适当的盈利;

二、产品加工费结算方式:

甲方以甲乙双方鉴定的产品加工单价乘以乙方当月成品入仓数量,再减去乙方当月须付给甲方的伙食、水、电及其它甲乙双方商定的一些费用;(已入库的合格产品因时间达6个月需返听的,由甲方核定工时费用)

三、产品加工费结算时间:

每月的5号前结算出上月的产品加工费,预留盈利30%到甲方,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合同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扣除当月工资及其它费用后的余额(在甲方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完毕),一个星期内付清给乙方,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产品加工费。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生产排期提前3天提供五金、塑胶、电子、包材等配套物料给乙方生产;

1.2、甲方负责生产前3天提供产品样机《扦机样机、成品样机、包装样板》及相关资料《外观图、合同书、BOM、线路图、作业指导书、发料清单、测试工装治具、装配工装治具等》;

1.3、甲方提供现有生产设备、工具、仪器、流水线、工具给乙方使用《见盘点清册》,不收租金,合同期满后归还给甲方;

1.4、甲方免费提供娱乐休闲场所球场、溜冰场、卡拉OK厅(经厂长批准后免费使用)等;

1.5、厂外所有行政事务由甲方负责;

1.6、乙方后续生产所需增加的易耗品由乙方申请,经董事长或资材总监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1.7、甲方按机型提供士啤机料:ABS塑胶原料按2%、475塑胶原料按3%、电镀料按2%、普通电子料/线材料按5‰,跟套单一起发放给生产线(贵重物料:火牛、IC、机芯除外),具体见附件;

1.8、来料不良由品质部确认后再退料更换好料;

1.9、各产品物料由乙方物料员当面清点签收,发现来料有短装,经甲方货仓部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按短装比率补齐给乙方。

1.10、产品认证、体系认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1.11、成品由甲方QC3位全检后包装,再由QA抽检合格后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的指定仓库,仓管当面清点交接。(以《成品入仓单》为准);

1.12、

第8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方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安装单位地址:

二、材料:

主材:不锈钢方管:(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锈钢圆管:(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晾衣杆:(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挡雨瓦:(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辅材加厚,膨胀螺栓固定。

乙方安装时必须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三、工程段造价及付款方式

防盗窗为______元/(按实际面积结算)。实测面积__________总价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此总价包括材料、制作、安装、运费、配件等全部费用。甲方预付定金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当场验工,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保证乙方场地、电力畅通、无障碍和上楼通道通畅。

2、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三条规定支付工程费用。

乙方:

1、按合同要求提供不锈钢材料,并安装牢固可靠

2、确保按合同要求使用合格材料、并按行规保留空隙间距,并保证尺寸准确。

3、施工中出现所有人身安全问题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五、验收及违约责任及售后

1、乙方上门安装日期______________每逾期1日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安装完成后,即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甲方当场验收,甲方在乙方通知后七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1日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保证____年内不开焊不生锈,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六、附则

1、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9篇:产品加工合同

总承包人(全称):某某建筑有限公

分包人(全称):某某有限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某某工程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本工程的弱电系统工程的所有工程内容。

承包内容:弱电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试验、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测试、管理、清洁、产品维护、验收、保修、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但除弱电系统各楼层主桥架、垂直桥架、广播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道外。

水系统阀门、传感器的安装由总包负责(产品保护由分包人负责)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整(RMB¥:元)

其中:

设备价:整(RMB¥:元)

工程管理费、安装及系统调试费造价:整

(RMB¥:元)

三、工期

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由于分包人原因未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一日按弱电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叁和分包人投标自报的工期违约金标准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

由于非分包人原因未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分包人将延误的原因和需延迟的时间书面上报总承包人审核并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争创“白玉兰”奖,同时必须达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制要求。若由于本分包人的原因达不到上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工程质量违约金标准为:按弱电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叁和分包人投标自报的质量违约金标准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投标书及其附件、询标回复;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八、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发包人该分包工程款项后,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总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自总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见证方公章且分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提交了合格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十一、合同见证及其他

建设单位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但这并不改变本合同的分包性质,也并不意味着分包人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总承包人按照总包合同约定应向建设单位承担逾期竣工、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本合同中涉及有关需要建设单位确认的事项或与总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事项或建设单位股东指定审价单位进行审价等涉及建设单位的约定,并不改变本合同的分包性质,也并不意味着

分包人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总承包人按照总包合同约定应向建设单位承担逾期竣工、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总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见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加工产品分包合同范本(六)

车间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车间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1年,即从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车间进行承包,包括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乙方利润为%。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年底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5%

部门年终奖预留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6%

部门异常预留8%//////////////////////////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八、附则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3、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0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附件1)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样板3块(实物)、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BOM表(电子档)、测试方法(电子档)等。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南京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附件2)。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据《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附件3)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加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3、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4、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5、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XXX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10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的质量标准、《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功能以及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附件4)。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2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生效、变更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后方可修改,修改完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本合同中所述的零件《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合法附件,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和约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

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由任意一方提请司法程序解决。

5、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11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银行: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银行户头号码:增值税号码:增值税号码: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甲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发出。

(2)甲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乙方加工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乙方为权。

第一、每月订单

1、乙方必须提前天以传真方式给甲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甲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内以传真书面向乙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本文来自萍飞精品商贸:被甲方确定接纳后,乙方不能中止订单而甲方必须履行订单。

4、乙方必须最迟在甲方开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甲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甲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乙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加工费(包括甲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年月情况作出调整。

8、乙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乙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甲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乙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乙方提供(见附件一),甲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乙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甲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甲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乙方承担。

第三付款条件

1、加工费,乙方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全数汇至甲方的银行户头。

2、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为乙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务指标,乙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乙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本文来自萍飞精品商贸:包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延长协议期限。

甲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姓名:年月日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姓名:年月日

第12篇:产品加工合同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

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

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

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

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第13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双方资料:

1、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行业的中国企业;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行业的中国企业法人;

3、甲方已就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与之配套的压具(包括:)应由甲方自行生产。

2、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

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2日个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若超过%,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保期: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第三人,第三人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任何第三人所作的赔偿(人民法院判决的除外)不能作为甲方的损失计算依据;

(2)因产品设计、人为损害等乙方加工制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原材料

1、产品所需原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应确保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目前原材料(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元/吨。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

1、乙方为甲方加工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指定的产品,每台

的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主要原材料价格(按照下订单时国家权威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涨跌幅度超过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所确定的价格的%的,每台的加工费相应涨跌%。

2、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材耗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共同商定合理的价格。

3、甲方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三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所需加工产品的加工费的30%,货到交付地点后日内,甲方再先乙方支付加工费的65%,余款5%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鉴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为持续状态,甲方应在付款单上注明每笔付款所对应的订单号,甲方未注明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付款所指的订单号。

六、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地点及运输:,物流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交付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订单为准。

3、检验期限:甲方应在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后日内验收完毕。

4、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及处理:若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订单要求,应在验收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要求。乙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妥善封存该产品,不得擅自处理该产品,否则视为产品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应立即与甲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将该产品提交国家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垫付,鉴定结果若产品合格,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产品不合格,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到期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因合法解除而终止。

3、本协议因甲乙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终止。

5、本协议因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因而终止。

八、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新颁布法律规定等。

九、特别约定

1、基于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并且将继续为甲方研发、完善该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条件,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同类型产品。

2、基于甲方系该产品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经核准后为专利权人),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产品。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达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该产品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经双方共同确认或者国家检验机构鉴定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照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选择修理、更换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5、本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通知条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订单及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14篇:产品加工合同

定作人:合同编号:

承揽方: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第15篇: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

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天将货物的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

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

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双方每月的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乙方指定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产通知后,在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的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

七、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的,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货物验收后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货物的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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