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嘿,大家好!
我叫李腾潇,现在快9周岁了。我的身高是1。44米,黑黑的寸发,大大的耳朵。我的脸又方又正,我长着一个又红又小的小嘴巴,在小嘴巴的右边还长着一个(俏皮的)喝酒窝;浓浓的眉毛下,我还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长长的两排(向上卷曲着的)眼睫毛,很多人说我的眼睫毛像布娃娃的眼睫毛;我的脚非常长,我的体重是68斤。见过我爸爸和我的人,都说我和爸爸特别相似,说我好象就是爸爸的复制品。
我的爱好很多:写字、长跑、打乒乓球、画画、玩耍、写博客等等。其中,打乒乓球、写字、写博客的技术最高。我打乒乓球每次都能打着,(这句写的不完美,建议修改为:我打乒乓球时间不长,但张老师说我进步最快,说我很用心;)写字,我写得漂漂亮亮、认认真真的;写博客,我在老师和妈妈的鼓励下,我已经写了110篇了,有很多文章被校讯通推荐,在班里还被评上“博客之星”,我要争取做我们班里的第一个真正的“博客之星”。
我的特点很多:喜欢运动、打雪仗、学习、看书……我每天在家看书能看一个半小时。每天无论多晚,我都要读书,有时是妈妈给我读,更多的时候是我自己读;打雪仗只能在冬天玩,这几天我一直玩,真开心!我的学习非常好,门门功课好成绩,现在我还当上班里“文明小标兵”“语文课代表”“管电脑”,妈妈一直在告诉我:不要骄傲,要在班里多做好事,起个好头!我把妈妈的话牢牢记在心里,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争取做个更棒更好的好孩子!
我忘了告诉大家了,我还有非常重要的特点:特别喜爱车。如:宝马、奔驰、奥迪、劳斯莱斯、沃尔沃、法拉利、林肯……这些名车我都见过,我的爸爸给我买了很多《爱车一族》的书,上面各类名车都有。
去年过春节,叔叔送我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模型。外观非常好看,也非常壮观,我很喜欢。现在在路上,几乎没有我不认识的车。
告诉你,我这个本领是我爸爸教给我的,只要小车从我眼前一过,(或是一看车的轮胎中间的标志),我就知道是什么品牌的车,(大概)多少钱,多大排量,我都知道。
我有很多理想:我想当一名飞行员,还想当个高级汽车工程师,研究出更好的、更新型的汽车。
我的优点非常多,当然也有缺点。爸爸妈妈一直告诉我:有错就改,只要态度好,还是好孩子。
来吧,我们一起学习吧!这就是我,一个活泼、调皮、机灵的我!
第2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没有眉清目秀,没有漂亮的大眼睛,没有樱桃小嘴,我就是我,一个平凡的'我。
我喜欢看书,无论是童话书,还是古今中外的名著,我都爱看。在我的书柜上,摆放着许多书,比如:《四大名著》、《让人感动的一百个亲情故事》、《木偶奇遇记》等等。一有时间,我便会细细品读,在书海里自由的遨游,体会里面的离合悲欢,感受人间的亲情与温暖。是书,给了我做人的道理,教回了我许多知识,让我看见了人间的真善美。《皇帝的新装》中,我会为皇帝的愚蠢和大臣及百姓们的狡诈感到可笑;《感人故事》中,我会为那种无私的母爱而感动。同时,书也让我的语文成绩得到了提高,是我写出的作文不再那么干巴巴的,所以,我爱读书。
我喜欢玩耍,没错,玩耍是每个孩子特有的天性,我也不例外。但我并不是在网上玩那些打打杀杀的游戏,我玩的是健康的游戏。比如:捉迷藏,跳皮筋,跑步等等都是我的最爱。我喜欢玩游戏,是因为它能使我疲惫的身体得以放松;是因为它能给我带来欢声笑语,使我更加快乐;是因为它能让我更加活泼,开朗。同时,游戏还让我能够培养某一方面的能力。比如说:跳棋是我的思维更加敏捷,让我学会思考;跑步能够让我的身体更加强壮……我愿永远保持着一颗天真,快乐的童心。
我喜欢朗读,自从我参加学校的朗读比赛获得第一名后,我便深深地喜欢上了朗读。我尤其喜欢读那些气势磅礴,抒发作者雄心壮志的诗词。比如:《满江红》中的: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读着读着,我便与作者的情感产生了共鸣,我为岳飞那种精忠报国的精神和气壮山河的英雄主义气概深深的感动了。我读这首词,读得声情并茂,读出了它的雄壮,读出了那种崇高的境界和一种凛然正气。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还有《沁园春·雪》,毛主席的那种豪放的思想感情,那种自信,深深地感染了我。我喜欢朗读,我喜欢那种不受拘束的大声朗读。朗读,已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喜欢思考,我喜欢交朋友,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晒太阳。
这就是我,一个有着魅力但又很平凡的我,我,就是我!
第3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小女子年方十四,然已初三结业。系诗人王安石之后代,书圣王羲之之重孙。故因祖上人杰地灵,人才辈出,沾染天地之灵气,钟灵毓秀于万物之间。
文文静静,每书海拾贝,卷中小憩则觉心旷神怡,盖好书之殊遇。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下笔文章每洋洋洒洒,字里行间饱含生活之情趣,传父母老师观之,具赞不绝口。虽小有文采,不敢自恃过高,惟恐妄自尊大,令他人所不喜。自幼好音乐,于七龄学古筝,已考至九级,颇有古韵琴风,悠扬婉转。尔来七年矣,相交甚欢。
余尝求学于烈日酷暑下,援疑质理,故读书之苦也略知一二。然则余生性好学,不肯浅尝辄止,恐违父母意,便好学不倦,孜孜勤勉。吾师给予教诲鼓励无数。至此,甚是感激,当涌泉相报矣。
吾虽年幼,尚未成年,亦非燕雀。少有鸿鹄之志。亲戚左右每谈及此皆大惊喜,赞曰:“古今成大事者,必胸怀天下欲图报国立业之志,好振兴民族。若人人如此,则霸业可成,中国可兴矣。”吾深知学究故态非贤人所能,天道酬勤乃万事之真谛。不敢怠慢疏忽,复十年如一日。好谋金榜题名,余向往燕园,而或无奇才异赋,却也自叹息。然则奋发图强,饱读诗书,以光复祖上,德耀中华。
余尝求古仁人之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与己共勉。中华文化浩如烟海,安能学之于一朝一夕?毛泽东诗云:“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故欲自立于世界之林,中国少年必将与天不老,与国无疆!
偶有失意,便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而今夏我正涅槃,欲花开半夏,忆此笔下宏图,好施展抱负,文心雕龙。
此时不博,更待何时?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我自超然物外,神游万物之间,发轫于丝缕之端。
我是天上客,不知人间风!
我在这里,这就是我。
第4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叫钟浩天,我今年7岁半,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勒流中心小学读书。
我最喜欢的运动项目是打羽毛球,因为打羽毛球可以让人提高判断能力,能锻炼人的意志力和毅力。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妈妈是我人生的第一位 老师,她不仅教会我知识,还教会我生存技巧,和做人的道理,使我解了了大千世界,获得无穷的智慧。
我最喜欢吃海鲜,因为海鲜里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以让人长得更加强壮,让脑袋更加聪明,味道鲜美极了。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我的家乡,因为那里的空气清新,瓜果飘香。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妈妈一起玩‘赶羊’游戏,因为,可以让我们感到无穷的快乐。
我最大的愿望是长大以后当作家,因为作家可以给人们带来许多有趣的故事,可以温暖人的心灵。
我最大的缺点是粗心大意,它让我尝到不少的苦头。
所以啊,从现在开始,我要刻苦学习,学好本领,长大后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样的我,在你们的心里算不算是个男子汉呢?
第5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名叫周研,今年11岁,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在学校里没人敢惹我,因为我是班长,兼语文组长,英语课代表,语文课代表,怎么样,我的成绩够好吧,我够牛吧。但是,我在家里,一点职位也没有,经常被老妈骂,多可怜哪。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我是什么书都看,什么三国演义呀,水浒传那,红楼梦哪,就因为书看的多,我的知识也很丰富。这就是我,周研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
第6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星期五,老师在讲克制自己的缺点,老师说道玩电脑是缺点时。
我想:玩电脑是缺点?我可不这么认为。老师又说:“电脑不是用来玩的,而是用来查找资料的,如果玩多的话,就会近视,到时候要戴眼镜的,后果很严重。”我又想:“不是吧,那么严重呀。看来我的开电脑就玩的毛病了”晚上回家,我要做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我先做去网上查资料的作业,我一开电脑,脑子闪出一句话:玩玩电脑在写作业吧,玩哇电脑在写作业吧。我想:好吧,玩玩在写。突然,我想起我要克制一看电脑就玩的缺点。立马关掉游戏,说:不得玩,不得玩。我的脑子好像有两个小人在吵架,一个黑色的说:没关系的,玩一玩。一个白色的说:不行,先写完作业,然后偶尔玩一下就好了。两个一直吵个不停。行啦!我说,我要听白色的小人的话,然后白色的小人像把黑色的小人给打败了,拖着他走掉了。在那以后,我变得聪明多了。每天都看《麦格社区》的作文,真的很好看,老师的话让我明白的电脑不是用来玩的,而是用来做有意义的事的。如果你们也玩电脑的话,要及时改掉喔,要不然就要成”小花眼“喽。
第7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叫陈欣宇,今年七岁了,是行知小学二年级七班的学生。我的爱好有很多,唱歌跳舞画画养宠物。其中特别喜欢小动物,做梦都想拥有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可惜妈妈坚决反对养狗。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一条小金鱼,我欣喜若狂,妈妈对我还是很好的!基本上都是妈妈给金鱼换水,有一次妈妈让我自己给金鱼换水,结果第二天早上金鱼竟然一动不动,肚皮朝上,死了。我伤心不已!
又一次机会,前几天秋游,有一项捞鱼的活动,我又有了一条小金鱼。这回我变聪明了,吸取上次的教训,我先把鱼倒进空盆里,把养鱼的桶洗干净了,盛好干净的水,再把鱼捞回去,这样鱼就不会死了。直到今天,小金鱼在它的桶里活躁蹦乱跳的游得欢呢!这就是我,一个充满爱心,喜欢小动物的我,好想再养一只小狗狗呀!
第8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的绰号夜秀才。夜的意思是我夜晚很迟才睡,晚上我经常看书到很迟。而秀才则是有知识含量但怀才不遇,就像古时的秀才,十有八九都没用上。
我今天要说说我的三老。生活中也有许多老子辈,老爸,老妈,老师……但这次我要说的是特殊的三老。
三老之一大老,老毛病。班上的黑板只要有我在就永远干净。这是因为我从一年级就干的活擦黑板。每当放学时,我就习惯性拿起黑板擦给工作了一天的黑板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但有时擦入迷了,也会把老师留的作业也给擦了,甚至给黑板大扫除。经常 像《鱼游到纸上》的那个青年一样,忘了吃饭,忘了回家,对黑板情有独钟。
现在再说说二老老地方。新的科学室是我最常去的老地方。在哪里,我可以闻到被我们视为上品的松香味,以及我最熟悉的烙铁接触焊锡的味。经常让我们想起练习焊接的那段日子。我I吗每人手一份寻轨器,每个人桌上都摆满焊锡。练习开始了,我们都拿起早已预热完成的烙铁开始全神贯注、一丝不苟地焊接。因为大家都明白尤其是焊接电线时,说话就会分神,一不小心就会烫到手。我就是个典型的范例。但也有几个不怕死的讲,此时经常就会有人啊的一声尖叫,让我们哄堂大笑。当然最重要的是那股烧焦人肉味和着白烟在空中飘着,令我们难忘。所以我非常喜欢去那儿。
三老老朋友。老郑同学和我因为有共同爱好而在一起玩,到了现在可以说是肝胆相照,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连我的后桌小陈同学也说我们和兄弟一样。有次辩论赛上,二三辩一句话也不说,只剩下我四辩和老郑的一辩,当时自由攻辩,我和他合战四人,当时场面正陷入僵局,你一言,我一语,都有道理。我们又二战四,处于劣势。但我和他却如兄弟一般,似乎早已商量好了,他主攻我助攻,裂出一大堆问题,一下问得对方哑口无言,我们十分配合,最后也以我方胜出为结局。
我希望我的老毛病可以搬走,而朋友间的友谊却更加深厚,老地方能给我留下更多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