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叫刘奕菲,羊的化身,是红旗实验小学二年级五班的学生。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美丽大方的小女孩,长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扑闪扑闪的像天上的星星。一张樱桃小嘴,一笑就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如果别人问我哪儿长得最不好看,我会说:“牙齿。”因为它们太不听话了,随意排队,歪歪扭扭的。看着别人那副洁白如雪的牙齿,我真羡慕!我最大的优点是爱干家务活。一有空,我就拿着扫把东扫扫西扫扫,直到家里见不到一张纸屑为止。我也有缺点——不爱护玩具。我每次玩好玩具后,总是不收拾,随意摆放,等到下次再玩时,就找不到了。为此,妈妈已经教育我好几次了,可怎么也改不过来。我的爱好广泛,唱歌、跳舞……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你们喜欢吗?
第2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当时光静止下来,我想坐下来,和任性的自己说说心里话。
过去的我很任性,总认为过去的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的我,早已长大,再也不是曾经那个任性的自己,我要和曾经那任性的自己Say Bye Bye!
那时的我,总是要耍小性子,总是任性地跟爸爸妈妈赌气,动不动就发脾气。只要有一点没满足我的要求,我就会嚎啕大哭,搞得对面邻居都上门投诉过好几次。可我毫不在意,仍我行我素,连爸爸妈妈都束手无策了。
慢慢长大了,我渐渐收敛了,但我还是时不时耍耍小性子。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数学题做得乱七八糟,心里很难受。一回到家,我对爸爸妈妈生气,说都怪他们昨天看电视声音太大,影响了我的学习。其实,爸爸妈妈昨天为了不打扰我学习,把电视的声音调到了最低。都怪自己上课没有认真听讲,做作业时一心二用,才导致作业做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当时的自己只是想拿爸爸妈妈当出气筒罢了!如今想想,当时的自己是多么过分啊!
现在的我,马上就是六年级的学生了,我渐渐变得沉默,不随随便便向爸爸妈妈任性了。过去的自己,现在已长大,早已不是任性的自己。过去的自己已经成了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我将会永远告别任性这个恶习,永远和任性再见,和曾经的自己再见。
我要对自己说:任性的自己再见!我将和你离得越来越远,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
第3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本人叫李许诺,名字很独特,听起来是不是觉得特别有遵守诺言的感觉呢?
外貌:用同学的话来说我看起来活泼、可爱,是一个长着一张瓜子脸,还披散了一头黑油油的秀发在双肩的女孩,还算不赖吧?
兴趣:我最爱看书和跳舞了,如果拿起书看,我立马就变成个书呆子,一动都不动地坐在床上,在光亮下看得津津有味,而且不管别人怎么叫我,我都丝毫不动,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跳舞我从3岁就开始学了,而且我基本功很扎实,一开始我就当了示范员呢!现在我8岁了,我学了整整4年半的舞蹈了,现在我能跳得不好吗?
个性:别看我个子娇小,其实我还是很“强大”的,在学校,班上男生打我时,我就会“火山爆发”,因为我学过武术,所以我一使绝招男生们就望而却步,我还是暴力女老二呢!哈哈,我就是这样一个可爱又有些“暴力”的小女生,你们见识了吧?
第4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一张樱桃小嘴嵌在圆圆的脸蛋上,这就是我,一个乐于助人,热情开朗的女孩。我今年十一岁了,属鼠,我经常用一双机灵好奇的眼睛时时关注着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我非常喜欢读书。一有空就到新华书店买书。一到家就迫不及待、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不把这本书看完我决不罢休。我时不时被书中可笑的故事逗得哈哈大笑。有时就连不爱怎么笑的妈妈也被我的笑声感染了,也大声笑了起来。我坐着看,躺着看,趴着看,连吃饭时也不放下一本书。正因为这样,我被爸妈称作“书虫”。我看过的书有《上下五千年》、《感动中学生100个故事》、《精彩故事1000篇》等其他书。
我还喜欢运动,打羽毛球、打乒乓球、跳绳、跳牛皮筋,甚至跳舞。尤其是打羽毛球,连平时打球厉害的老妈也被我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我也有一个坏朋友,它的名字叫粗心,害我不是看错题就是抄错题目。因此每次考试我都失去了许多冤枉分,没少挨爸妈的骂。
我希望我能像我姓名中的“臻”字的含义那样越来越完美状,最终实现我上哈佛大学当博士生的梦。
第5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嘛,总是留着平头,我的眉毛淡淡的,眼睛很黑、亮亮的,虽然不大,镶在我这张脸上倒也挺适合。嘴闭起来挺好看的.。哦,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名字了,我叫邓天纬。我平易近人,活泼开朗,我不爱生气,整天乐呵呵的。生气会气死脑细胞,所以我和同学发生矛盾时,我基本上能够忍让。同学请我办事,我总是尽力而为,可有时我也很腼腆,那是在别人夸奖我的时候。有时还挺莽撞,妈妈说我是“冒失鬼”。写字丑就是我最大的毛病,以此常常挨老师批评。可我就不信改不了。你们看吧,新学期里我一定改掉它,由“丑字”变成个“靓仔”。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那些漫画公子书,我拿起来就放不下迷住啦!我常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一会儿紧、一会儿咯咯大笑,完全是身临其境。周末我喜欢上网挂QQ玩游戏,日子过的快乐。我喜欢下棋,在班里还算个高手。我还喜欢听歌、踢球,妈妈说我兴趣挺广泛的。好,就谈到这儿,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己己
第6篇:说说自己的作文
我的绰号夜秀才。夜的意思是我夜晚很迟才睡,晚上我经常看书到很迟。而秀才则是有知识含量但怀才不遇,就像古时的秀才,十有八九都没用上。
我今天要说说我的三老。生活中也有许多老子辈,老爸,老妈,老师……但这次我要说的是特殊的三老。
三老之一大老,老毛病。班上的黑板只要有我在就永远干净。这是因为我从一年级就干的活擦黑板。每当放学时,我就习惯性拿起黑板擦给工作了一天的黑板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但有时擦入迷了,也会把老师留的作业也给擦了,甚至给黑板大扫除。经常 像《鱼游到纸上》的那个青年一样,忘了吃饭,忘了回家,对黑板情有独钟。
现在再说说二老老地方。新的科学室是我最常去的老地方。在哪里,我可以闻到被我们视为上品的松香味,以及我最熟悉的烙铁接触焊锡的味。经常让我们想起练习焊接的那段日子。我I吗每人手一份寻轨器,每个人桌上都摆满焊锡。练习开始了,我们都拿起早已预热完成的烙铁开始全神贯注、一丝不苟地焊接。因为大家都明白尤其是焊接电线时,说话就会分神,一不小心就会烫到手。我就是个典型的范例。但也有几个不怕死的讲,此时经常就会有人啊的一声尖叫,让我们哄堂大笑。当然最重要的是那股烧焦人肉味和着白烟在空中飘着,令我们难忘。所以我非常喜欢去那儿。
三老老朋友。老郑同学和我因为有共同爱好而在一起玩,到了现在可以说是肝胆相照,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连我的后桌小陈同学也说我们和兄弟一样。有次辩论赛上,二三辩一句话也不说,只剩下我四辩和老郑的一辩,当时自由攻辩,我和他合战四人,当时场面正陷入僵局,你一言,我一语,都有道理。我们又二战四,处于劣势。但我和他却如兄弟一般,似乎早已商量好了,他主攻我助攻,裂出一大堆问题,一下问得对方哑口无言,我们十分配合,最后也以我方胜出为结局。
我希望我的老毛病可以搬走,而朋友间的友谊却更加深厚,老地方能给我留下更多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