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说说自己作文
大家好,我叫田骐通。今年11岁,个子中等,我有一头又黑又尖的头发,就像刺猬身上的刺。眉毛弯弯的,眼睛炯炯有神,在思考问题的时候,眼珠子就会不由自主的转动。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我爱穿帅气的衣服,这样会使我更加酷。
我特别喜欢看书。每到星期日,我都会到新华书店,或者是图书馆看书。有的时候,我还会缠着妈妈给我买上一本书,现在我的书架里已经有100本书了,星期五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坚持看一会儿书。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入了神,忽然,我隐隐约约听到了妈妈叫我买一袋糖回来,我就拿起放在桌上的10元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又回来了,妈妈对我说:“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小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正在背书里的内容,背着背着,我就忘了买什么了。”妈妈苦笑不得地说:“你这个书呆子。”我听了,不好意思的笑了。
这就是爱看书的我,你们喜欢吗?
第2篇:说说自己作文
吴明谦这个人,有一些事迹几乎地球人都知道,他有点调皮,经常被老师说成“一天必须得惹出点乱子来”,可是他已经听惯了这种话,还是老样子,一天不捣蛋就手痒。
他是一个“吃货”,所有东西只要好吃他非吃不可。他常常要求父母带他到外面餐厅大吃一通,尤其爱吃牛排、披萨等西餐,每次都撑得肚子疼,被老妈训斥一番后,捂着肚子跑向厕所。
他还很爱讲话。在吃饭时,他刚拿起勺子,又马上放下,不先和同学消耗一点口水,他简直没胃口吃饭。他总是谈论着学校食堂里的饭菜有多恶心,每次这样的结果准会招来老师的一顿“狮吼”。不过虽很爱讲话闲聊,但是他心情不好的话,无论谁和他说话,他都闷声不响、爱理不理。
他的英语成绩在全班数一数二,自从他拿下全国英语奥林匹克比赛佳绩后,他的“名声”大振,次次英语考试都拿100分,每次伴着掌声走上讲台去领考卷,对他来说早就是家常便饭了。
讲到这儿,你会奇怪,为什么我会这么了解他?其实,我就是这个吴明谦呀!
第3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的名字叫郑宛宜,今年10岁了。我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扁扁的鼻子,还剪了一个像蘑菇似的发型,走到哪里,人们都说我十分漂亮,尤其是学校老师。
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长大当一名美术老师,教一些不会画画的小朋友画出美丽的图画。妈妈对我说:“郑宛宜,你想当一名美术老师,就要每天坚持认真地画画才行哦!”于是,我每天都会认真地把一副又一副画画好,心里还不停地盼望着:梦想,你快点实现吧!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每一次考试做完后,都没有认真检查,结果考得一点儿也不理想,老是被爸妈责备,这个粗心的毛病,我一定要把它改掉。
我最喜欢吃苹果了,每当看到又大又红的苹果,我都忍不住流口水了。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不但香甜可口,还可以榨汁喝、煲汤,而且营养也很丰富。
听了我的介绍,你了解我了吧!希望能成为你们的好朋友。
第4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的名叫孙赫,今年10岁了,上小学二年级了。是一个快乐的男孩。
我的个子比同龄人高些,不胖不瘦的身材,看上去很结实。一张有点长的脸,幸亏脸蛋上有点肉,不然就难看死了。一双小眼睛,却是双眼皮的。我的妈妈经常说我的眼睛大大的,我知道她这是哄我开心。不大不小鼻子,塌鼻梁,看上去一点气势也没有,好在我很阳光很自信,总是神气十足的样子,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些缺点掩盖住。我有一张很小的嘴,人都说嘴小能说,这一点在我身体上体现得淋漓尽至的,只要不是在睡觉或上课,我这嘴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我是一个非常开朗的男孩儿,从不记仇。有一次,妈妈送我去上学,路过一个文具店,我要进去买弹力球,妈妈却不让,还说我乱花钱。我的犟劲上来了,一下子跑进店里拿起就走,妈妈抓住我,“啪”的一下给我一个嘴巴。那天我是哭着去上学的,但我知道这件事是我不对,所以我一点儿也不生妈妈的气,反而放学回家时先把妈妈哄开心。
这就是调皮的我。
第5篇:说说自己作文
在清代乾隆年间有两个书法家,一个极认真的模仿古人,讲究每一笔、每一划,都要酷似某某,如某一横要像苏东坡的,某一捺要像李白的。自然,一旦练到了这一步,他便颇为得意。另一个则正好相反,不仅苦苦的练,还要求每一笔、每一划,都不同于古人,讲究自然,直到练到了这一步,才觉得心里踏实。有一天,第一个书法家嘲讽第二个书法家说:“请问仁兄,您的字哪一笔是古人的呢?”后一个并不生气,而是笑眯眯的反问一句:“也请问仁兄,您的字究竟哪一笔是您自己的呢?”第二个听了,顿时张口结舌。第一个书法家毫无新意,除了没完没了地重复别人,实在是一无所有,极不可取;第二个书法家则孜孜不倦地钻研,造就自己独特的风格,做到了“我就是我”!
由此可见:人要从没路的地方走出一条路来,不要泯灭了自己的个性,一味的模仿别人。那样只会迷失自我,连自己的.命运自己都把握不了了。
因为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我没有在这个大千社会里没有丧失自我。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虽然没有初中的才貌,但我有进取的心,有崇高的理想,我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未选择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过:“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觑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第6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有如繁星中的一颗,又如广袤沙漠中的一粒沙。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一张大圆脸,一对弯弯的眉毛,像弯弯的月亮。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大圆脸上还点着一些小雀斑。这样的长相挺普通的吧?可以说是毫无特色。湮没在人群中你或许就找我不见,大概唯一值得关注的特点就是长得高了。
你可别看我长相普通,其实我还是个“小书虫”,我看过许多书,知识还挺丰富的呢!不过我也曾为了看书而干了不少傻事,下面就让我来说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写完作业,正想要看一会儿书,这时听见一阵敲门声,妈妈走进来对我说:“都十点了,你赶紧去睡觉,不然明天又起不来。”我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妈妈,最终我还是抵抗不了书对我的诱惑,我向妈妈乞求道:“妈妈你就让我先看一会儿书嘛,就一会儿。”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终于让我看会儿书啦!正当我看到唐僧被妖怪绑架时,妈妈又进来催我了,“现在都十点半啦,你明天还上不上学了?”我看了看手中的书,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翻来覆去一直在想后面会是什么情节,孙悟空会来救唐僧吗?唐僧被救出来了吗?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灯,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还时不时地盯着门,生怕妈妈忽然进来。一直看到深夜我才不舍地放下我心爱的书,匆匆睡去。早上的时候妈妈叫我起床,好困啊,过了好久我才挣扎地爬起来。等我准备好去学校的时候,发现时间已比以往迟了十分钟,啊!赶紧跑啊,要迟到啦!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会为了看书而干出各种事,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