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说说自己作文
晚上睡觉时,一躺下床,翻来覆去,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开始与自己说话。
我说你的手怎么回事?什么呀,手没有骚动?手没事为什么脚上的伤疤还没好呢?被蚊子咬了,就知道挠,出血了你非常开心是吧!你的手真是乱动啊……
你看看,那一次好不容易结了疤,手又开始“工作”了,感觉这痒了,手挡也挡不住,一上来好像就要战斗了一样,左抓右挠的,一下子就抓掉了疤,血一流出来,妈妈发现了,就得请你去阳台“喝茶”(因为阳台空间大,可以罚跑)。你说这值得吗?不仅又来一次恶性循环,还得体罚,何苦呢?再忍一忍不行吗?
怎么,你还不承认?那前几天的事,你总不会忘吧。那天,也是一个傍晚,你的手开始“工作”了,找准一个十分痒的地方,用力地抓,不一会儿破了,你还硬着头继续挠,再过了一段时间发现,血都满了出来,开灯一看,原来是老疤,我知道这是去年冬天被蚊子咬的,不知道破了多少次了,手是有多么的骚啊,破了又破,你有意思吗?破了很舒服吗?好一个恶性循环!
最后,只能送给自己一句话——抓疤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不要再抓啦!要克服这种怪癖。
第2篇:说说自己作文
在同学眼里,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但我身上的缺点,实在太多了。今天我要来说一说自己,我要好好为自己“洗白”一下。
总有同学说我太偏袒女生,这叫什么话!每次上课,老师让我记说话同学的名单,上面百分之99都是男生,这可不叫偏袒女生。你看看我们女孩个个上课坐得笔直,没一个人讲话。再看看那些男生们,起哄的,说悄悄话的,做小动作的全是男生,你让我怎么办?造假吗?我可是一视同仁的,有本事男生上课不讲话,我当然就不会记他们了。
还有人说我太爱管闲事的。呵,过奖过奖,班上绝对没有哪个人能像我管得这么宽。要是有内向的女孩凑在一起,我肯定会挤进去,和她们搭上几句话,这叫关心同学。要是男生们打架,我肯定得让老师来“教育”他们,路见不平,喊“人”相助,这才算是尽了班长的责任嘛!
老是有男生嫌我不热爱体育运动。这话倒是不假,那操场上多热啊,还要跑步、跳绳,一堂课下来,准会热得大汗淋漓。在教室里聊聊天、看看书不是很好嘛?哪像那些男生们,“疯”得要死,一天到晚只有体育课上最精神。嫌我不爱运动,要是有本事,在考试上和我一较高下,看看谁更厉害?
还有同学抗议我太懒。这个我承认,要是我转过去借别人的东西,不是我没带,也不是我找不到。就是因为我懒得拿。许多杂物只要被我放进包里,我就不想再拿出它了。如今,左右的同学早已习以为常,我想借他们的东西,不用开口,直接伸手一拿就好聊。从我的懒中,可以折射出我十分珍惜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这有什么不好?
有人觉得我说话太直。那是我做事爽快,把你的缺点说出来,是让你改正错误。要是有人犯了错还想狡辩,那我会毫不留情地指出来:“你怎么能这样”
这就是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
第3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小小的眼睛上架着一副黑色的眼镜,一张爱说话的嘴巴,总是讲个不停。
我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在学校别的同学最讨厌值日,而我却乐在其中。别人不喜欢的重活累活,我也喜欢干。做值日,常常会让我感到无比的快乐和幸福,还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我帮助别人值完日以后,最喜欢享受别人那一阵阵赞许的目光,那目光让我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同时我也不会要求别人的回报,我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我不仅乐于助人,还很有毅力。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个1000多块的乐高拼装玩具。打开以后,看到那一袋袋的零件,换做别人一定会士气大减,而我非但不怕还信心满满。早上四点多,我就起床,开始按照说明书的指导,一个一个的开始组装。虽然拼错了很多次,一次又一次的拆开,但是我一点儿也不泄气,仍然坚守着“坚持就会胜利”的信念。经过了三天的早起晚睡,废寝忘食的拼装,我终于成功了!
还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于是我开始了学习骑自行车的生涯。原以为骑自行车很简单,事实却很难,我才刚一上车就摔下来无数次,疼的我叫苦不迭。可是我始终没有放弃,经过了无数次的尝试,我终于可以顺利的骑上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虽然我学会了保持平衡,可是我还是骑不起来,经过了一整天的苦战,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那心情别提有多兴奋了!
同时我还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家的书有几百本,我百看不厌。一次在家里,我刚要吃饭,突然肚子痛了起来,我随手抓起一本书,就跑进了卫生间,这一看就是两个小时,我看得津津有味儿,最后站也站不起来了,好不容易走出了卫生间,才发现饭都凉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有毅力,又爱看书的好孩子!
第4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呢?是一个性格外向,胆子稍大的女孩。在这告诉大家个秘密—我小时候有点男儿味。不管小时候的衣着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的,穿了再说。小时候最喜欢赤着脚在地上追逐、打闹。不管三七二十一连鬼屋都赶闯,不怕听鬼故事,不怕一个人在四无人道的小路走着。慢慢地小时侯的事令我多么向往!
可现在长大了,懂得事情的轻重缓急了。不再是童年时的我,我再也不会无理取闹了,有时还喜欢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发呆。其实小时侯只是一盒水彩笔,有许多色彩,但是终究还是会被画完,不是吗?不过,现在的我,浓郁里加了一层稳重。知道人心的险恶,明白事情的重要。
我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光着脚丫满地跑的“时代”了。从我踏进小学的门坎就已不是了。回想小时候,还真有点舍不得。然而现在我又得告别小学六年的生涯,走进初中的大门,也不知怎么的?慢慢的,思维有一点笨拙,脑子里竟想着小时侯的辉煌。长大这个词太可怕了,小时侯想长大,而现在长大了又想小时侯。面对着整洁的教室,干净的桌椅,雪白的墙壁都有一丝丝的留恋。上帝曾说过,每一个人曾经都是仙,经过五百年的轮回才能转化成人。而人有着烦恼、无奈和忧愁但都是一小半的,而一大半是快乐和无恼。现在、将来又会是怎么样的因果关系?
再见吧!小学!我的梦想是毕浦,在那塑造一个完美而优秀的我,我不知结果是什么?但是我至少已经努力地去尝试过了。对于我来说,我的童年有着无数种颜色,我把它们一一画出来,很美!现在六年级功课紧了,再也不会去描绘了。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成为一个富有知识和稳重性格的少年,我不再倦恋童年,我要向以后的人生迈向一步。我不再胆大,我是灵活中带点害羞:在生人面前不再语无伦次地说话。在家人面前不再撒娇。
总而言之,我已成年了,我将踏入花季雨季,在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多问号等我,我不能弃它而去……
第5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是个活泼开朗的阳光女生,一笑时有两颗小虎牙,常扎一束高高的马尾,但是,我以前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只顾眼前,不会想到未来。
例如,打个比方,每一节课为什么我不好好听讲,因为我想:反正离期中还长,我总是临近期中才开始努力,但我说的是以前,经历一件事后,我终于明白了——良好的开头有多么重要。
一天早上,我七点钟床上坐起来,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怨着痛苦的一天,正准备再躺下睡一会儿时,妈 妈板着个脸进来了,对我说,“想什么呢! 又想玩吧?写完作业再说!”我语噻。我没法不讨厌我妈,虽平时不太唠叨,但每句话总是揭露我的想法。正当我胡思乱想时,老妈笑了,对我说:“想玩?好,今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楞了一下,心想:吃错什么药了?平时她从来不这样的——先玩,后学习。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上了车,我问了我老妈一百遍:要去哪儿呀?经一路摇晃,我连抓带挠都没有把这个问题弄明白。终于老妈说出了一个让我心花怒放的词:“到了!”我兴致勃勃地往外看去:一片工地。隐约中我听到老妈说:“让你明白一个道理。”
这是一片未完工的工地,老妈拉我去了一栋楼房那里,指着那个刚打好地基的楼说:“娃儿,你看,那个地基打得多深、多牢?一定记住,和盖高楼一样,多好的基础便决定你成功的高度。”我心里慢慢地品味着,我恍然大悟。我下定了一个决心,每一节课我都要好好上,给我的人生之路铺上一个完美的基层。
是啊,漫漫人生长路,便从开头好好做起吧!
第6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喜欢英语好的我。在一堂英语课上,老师要选三年级英语最好的学生来表演节目。不用想,不用思考,一定是我。在选英语写得好的人当中,信不信,肯定有我一个。“嘿嘿”真的有我吧!我还被选进英语集了呢!我厉害吧!
我喜欢漂亮的我。每天,我都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穿上五颜六色的连衣裙,梳着各种花样的头发,戴上红彤彤的发卡,再戴上粉红色的帽子,最后穿上蝴蝶结形的凉鞋。一出门,就有老奶奶说:“小公主,小公主出来了”,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小公主呀!
我还喜欢爱读书的我。人家来自苏联的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了书城,到了里面,我赶紧跑到三楼,找到我喜欢看的书,我知道了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童话,还知道了窗边的小豆豆的故事,我读的书很多吧!
我喜欢我......
第7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是一个小女生,性格十分开朗。我长着一双灵巧的手,一头乌黑的头发,小小的眼睛。我的皮肤无论和谁站在一起都是鲜明的对比。我的个子也很矮,但是我从不因为皮肤和身高而影响自己的生活。
在生活中,大家都认为我是一个乐观的女生,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我也是个爱美的女生,总是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家里也打扫的一尘不染。
在学习中,我总十分积极。上课时,积极发言;元旦文艺表演,第一只手举起来的也是我。我虽然很努力,但在学习中也有不会的题。只要不会,我就会问老师同学。在家中,我是父母家务的小帮手。我经常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扫地、洗碗等等。同学们还认为我有一个全班同学都没有的特点:拥有一颗天真烂漫的童心。对呀,同学不说我还不知道呢。她们说我穿的衣服类型是儿童版的,我想的事情都十分天真。
刚来到这个学校时,我一直担心同学们会因为我的肤色而不和我玩,不喜欢我。但是恰恰相反,我和同学们相处的很好。
在学校中,我有一群好朋友,我们是一个集体;在家里,我有爱我的父母。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想一个人的美,重要不是外表的美,而是内在美。
第8篇:说说自己作文
我是一个极普通的小男孩,中等个儿,身材偏瘦。我今年9岁了,我的属相是我非常喜欢的小动物—狗。
我有一张苹果般的脸蛋,一脸洁白的皮肤像刚剥出来的鸡蛋。脸上嵌着一对明亮的眼睛,我的眼睛不大,当我笑起来的时候,它们就像两个弯弯的豆角。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只小巧玲珑的嘴巴,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格外引人注目。
我喜欢收集,因为我喜欢把所有的东西一起拿出来给大家展示。我喜欢玩智力游戏,因为智力游戏可以开发我的大脑,提高我的智商。我也喜欢跑步,因为跑步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我最喜欢学习英语,最初我对英语不感兴趣,可是在全家人我鼓舞下,我坚持了下来,现在英语不但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是我最喜欢的爱好,每到学英语的时间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我是一个健忘的人,经常把重要的东西忘在学校里,我也马虎大意,所以我考试经常得不到满分。虽然我健忘,又马虎大意,但我热心助人,善良热情。同学说我善良,朋友说我善良,就连我妈妈也说我善良。
这就是我,一个极普通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