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漫步江南,折一枝莲,撑一柄油纸伞,走在青石小巷里。忆康桥,追溯多年前,那个女子,一袭素色长袍;漫步于红尘之上。
多期望,多年后,独倚窗前,看那风吹草低头。那年,那日,那个女子,抱一本诗集,走过人间四月天。素雅、美丽,让人着迷,是那样纯,是那样真,洁净的眼眸里,荡漾着一泓清泉。
纤手,提笔,勾勒下过往的事。含蓄、温和的言语,让我们觉得世事是那样波澜不惊,却不知青春就那样在笔中溜去。垂柳又抽出新绿,桥头又有人来往,她像莲,任外界匆匆变换,仍蓬勃着朝气。
桥头,我,远望雾中莲,飘渺不可见,不禁吟起:“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莲生长于污秽中,却洁身自好,素雅端庄。
我,正值豆蔻年华,性风趣。平时大大咧咧,看似不正经,心中怀揣着江南水乡之梦,也想如林徽因那样采撷风景。也期望撑一小船,对着湖面,迎着清风,任思
绪伴着太阳的光晕弥散开来。
书中说,人生是一场美丽的邂逅;我说,缘分有时难以捉摸,不经意的相逢,不经意地回首,才发现,已错过了太多太多。
曾为一朵花低头,为一轮月怅惘,为一首诗落泪,我是感性的。看见书中那白色身影倘佯在康桥,于是愿化为水中浮藻,期待完美,默默守候。那笑,那纯,让我涩涩不敢接近;那善,那真,又顿时温暖如春。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第2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小说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题记
一个家庭的由盛而衰,一个人的由生至死,本以为那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不能描绘出其中的千分之一。但脑海中乍现“红楼”二字,心中不禁豁然开朗。
对于一个家庭,还有人生命中的波澜起伏,曹先生的笔,让人眼前有景道不得,“雪芹之文”在上头。十年的心血,终究未完成使命便撒手离去。高鹗著完后四十回。我曾在迟子建的文章中读到过这些语句,是其母评红楼的话:“《红楼梦》好看的还是前两卷,写的都是吃呀喝呀玩呀的事情。高鹗的续文尤其不能容忍,把人都搞得那么惨,读来冷飕飕的。”这位老太太的鉴解也是个理,相较之下人们总是喜欢歌舞升平而难以理解满目疮痍。
兴起必有衰落,我仿佛也被拉入了那本书里。见证这海棠花开结下诗社,中秋佳节赏月之景,刘姥姥进大观园时那笑声,回首却是黛玉焚稿的悲凉。这屋檐下上演了太多的故事,又涌现了太多的是非。“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学就此而止,家的故事可还没完。
家,巴金先生曾提到过,“家就是茅屋下头的一头猪”。或许这也是“家”对《家》的最好解释。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新时代的力量,家中说不完的纠纷事务。一群迫于压力而出逃的人,还有服从命运留守家中的人,谁对谁错,无人知晓。分家,一语落定,他们切断了所有的关系,最终还是不忘在金钱上搬弄是非一番。
有时,我们觉得自我与家庭有着很大的关联,可是那些所谓的亲戚朋友们却与我如陌生人。这个世界倒是怎样了?一向被赞扬的血浓于水的亲情,如今却比一杯凉白开还淡了。每年在酒桌上的吹嘘炫耀,相互的奉承吹捧,亲情呢?亲情呢!原本那不可言喻的感情变味了,我仿佛一头栽进了莫泊桑的文字里,谁是于勒,哪儿又有那对菲利普夫妇呢。当我们的见面只能有一句“你好”时,世界中我就只是孤身一人了。
肆无忌惮的红,挂起的是红灯笼,隐含的是欣喜还是暗自伤悲,仅有那局中人才明了。
第3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异常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教师,教师能够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一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一天回家,我总要细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此刻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简便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齐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样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齐!
第4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每次趿拉着鞋伸手去取高柜上的书籍,就像渴盼地去触及远方的星星。把它的璀璨捧在手心里,让那安详在另一颗星球的“我”好好打量世界……
位于地球的正上方,有一颗毫无纤瑕的玻璃球体,她被温柔地命名为《水问》。那里有个唤作阿嫃的姑娘便是我。仅十六七岁的光景,却对万物有着纯洁脱俗的眼光。我和我的名字,和我年轻的身躯在书中流淌——随《水经注》出发,沿《山海经》蜿蜒,歇息于诗词香软的草岸,酌唐宋的酒,对李白的天空。我那小小的心脏不仅仅离不开词藻的润养,更无法舍弃那对一切的悲悯。那些叶的凋图,情的浪怆,人的悲欢,无不牵动我每一缕情丝,以至到骨子里的细胞都饱和了最大额度的善良。我把这个略带青春忧愁的姑娘,温柔倚在肩头——阿嫃啊,阿嫃,你可否明白,青春心中的水晶抵可是是岁月眼中的露珠啊!我想停留在你的星宇多一会儿,多安慰你一会儿,就像安慰我自我。
一个我浸润在忧伤的水蓝色里成长,另一个我则骄傲地阔步走向热情的沙漠。我爱三毛,爱她粗砺的裙摆替我在漫天黄沙中摇曳。她是那样道出了我的远方——我只看了一遍,我无法解释的,那前生今世的乡愁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那片遥远的土地。而今,她又寄托文字将那遥远而崇高的梦想毫无保留地献给了我!从此,我邂逅撒哈拉,听见橄榄树在沉吟,梦见无数遐思,甚至举行沙漠中的玫瑰婚礼。我只愿,只愿站成一棵树,一半沐浴阳光,一半散落阴凉,一半在尘土中滋长,一般在空中飞扬,从不依靠,从不寻找。只是诞下充满绿意的文字,在《雨季不再来》时耳语《撒哈拉沙漠》的浪漫,在半夜惊醒时分,泪眼婆娑,无奈《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不舍离开铿锵如玫瑰的我,不仅仅因为那里的每一朵花都浪漫成一句情诗,还因为那里让我明白——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鲜花和远方。
那些居住在不一样星球的我,恬静地在文字里安详。她们扑闪着美丽的睫毛,打量着每一颗朝圣走近她们的心。书里有个“我”,很多很多的“我”,我唤着她们温柔睡去……
勾勒着银边的星星像一个缓缓涌来的潮汐,像一个轻轻的吻叩在天穹的脸颊上……
晚安,我的温柔乡。
第5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鲁西西外传》一向都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我觉得,书中有个我,里面的鲁西西十分的像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趣味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她又碰到了新奇趣味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齐,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明白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此刻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
而我,也是这么一个人,不碰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微笑的去应对一切,因为我觉得,微笑,是克服困难的最好方法。
第6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书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第7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历史用红尘牵着江南的手,而无数是诗人却用诗之浪漫,领着江南飞奔……
手捧一卷《人生要去的66个地方》,坐在午后的阳台上,和煦的阳光找着我的脸颊,阳台上开着风信子散着淡淡的清香,多么完美的午后啊!
手指间在书页是上滑动,每一页都是祖国的大好河山,繁华的都市,淡雅的乡村;最终,我的手指间停在江南,看着江南的小桥流水,烟雨蒙蒙,不禁身临其境,走进江南,依山傍水,开始一段诗意与浪漫的旅程——
站在青石板路上,望着依依垂柳,在风中婀娜。远处传来“嗒嗒”的马蹄声,是白居易。他腰间挂一把剑,骑着马走上拱桥,放眼望去,“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的千古佳句脱口而出,英俊潇洒,才华横溢。他骑着马渐行渐远,马蹄声消失在江南的春色里,剩下的只我一个在画面中。
我在河边踱步,手中握着一支柳条,河边划过一只小船:“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是哪个男子在吟唱这流传已久的诗篇,又是哪个女子将获得一生的挚爱,我没有去寻找,也不愿意打破他们的浪漫。
抚摸着白墙,墙角长满了青苔,白墙上也有了些许裂痕,但就是因为如此,我才驻足。它的年龄无从计算,从先民们吟唱“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时便开始了它的生命。饱经风霜的江南,散发着一种无言的浪漫,我在江南行走,不如说我在书中漫步,是那文字吸引着我,让我走进书中。
江南的美,江南的诗意,离不开诗人们的笔:“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江南生如夏花之绚烂。一首首诗描摹着江南,诉说着来自这一方水土的沧海桑田,孕育了瑰丽的江南文化,更培养了一个个才华横溢的江南儿女。
走出书中那全景的江南,想象着我在画中游,太多的诗人驻足于此,用诗意领着江南飞奔,让这一方水土逐渐为人所知。
每当翻开这一本书,总能身临其境,异常是江南,我生于江南却少见那小桥流水,所以总是眷恋那番美景,翻开书我在其中享受着大好河山,最爱便是江南……
这本书里总有个我在享受浪漫与诗意……
第8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夕阳西下,我坐在窗边,膝上搁着一本书,手中持着一支笔,笔在书上划划停停,书页伴随着均匀的呼吸声在手指间划过。猛然间,好似发现了什么,舒心的笑容从嘴角边漾开。
从小就爱书,小时候就常常去图书馆,喜欢趴在那软软的沙发上,指着那图画上的小狗小猫不停地咿咿呀呀,短而小的手指在空中乱画。而此刻,总是静静地站在书架的一端,思考我需要哪一本,要如何读它。
我总是喜欢把自我与书中的人物做比较。若说书往往是作者的写照,那么我就是躲在他身后的一个小小的影子。
还记得一本让我颇有感触的小说——《彼岸的女儿》。作者把自我对女儿反常行为的不解与超自然事件联系在一齐,写出一种无奈,一种很想要了解却根本无法触及的悲哀。一种难以言喻的痛楚。“一瞬间,她用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的目光盯着我,就好像根本就不认识我”读到那里,我的心猛烈地收缩了一下。当无数的孩子坚决关掉起自我的心门时,何曾想过,门外还有人在呼唤你,为你痴痴苦等。我从这句话中一下子想到了自我。眼前看到听到的是母亲的再三叮嘱,父亲的训斥。而心里想到的却是夜里为我掖被子的那双手,在我哭泣时传来的“好啦,下次不要再这样”的厚重的声音。书上的字模糊了,心里的想法却更加逼真了。
也许,当我们试图让父母理解自我的时候,应当也想一想,我们是否也需要真诚地叩响他们的心门?这是我在那本很可能微不足道的书里学到的受益匪浅的东西。
还有一次,我与同学为一件小事争吵后,无意中翻开了刘墉的文集,映入眼帘的是四个大字:学会宽容。于是一下便释然了,满腹的委屈消失殆尽。片刻之后,电话里响起的就是我诚挚的致歉声。
记得以往有人说过,书里有真情,有真事,我们要学会读书。而我想说,我们应当把书当成一面心灵的窗户,从书里望见外面的世界。更要把书当成一面镜子,从中窥见自我。书里有我,更有每一个人。从书里读懂自我,感悟人生,是最好可是的事情。
又是一抹灿烂的夕阳。倚在床头,望着枕边的书,我惊叫起来。因为我从细小的文字后面,瞥见了我的脸,我的心,我的全部。
第9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人生之路,曲折而又漫长,而在这漫漫人生路上,人们稍不注意,便会迷失自我。我也以往迷失过,本想就此下去,但偶然间走进《中外经典名言》这本书,书中“人生如同一个坐标系,无论你是谁,总有一个点与你相对应”这句话使我重新鼓起了勇气,并萌发了做回自我的念头。
刚迈进初中大门时,走进《哈佛女孩刘亦婷》,我心中很是激动,并立志要做她那样的人。于是便学着她的样貌,每一天晚睡早起,与周公相遇的时间还不到6小时,我还借阅了很多的英语书籍,以为这样就大功告成。谁知不到两天,便觉得身心疲乏,难堪重负,成绩也所以一落千丈。之后对着镜子一照,才发现自我睡眼朦胧,懒散乏力,于是恍然大悟:这不是我自我。
读初二时,我试着从书中找回真正的我,偏偏就在正要找到之时,又给迷失了。此事源于同桌那几本韩寒的书。当时的我对这位文学奇才钦佩不已,便东买西借弄回了他的几本书。“啃”了几篇文章,这才明白“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是怎样一回事。看完他的书后深受其影响,甚至文风都受到感染,开始拼命玩弄文字。谁知到之后却被文字所玩弄,写出的文章不伦不类。如今反复品读,才发现不但没学像,连自我的个性也丢掉了。这时又最终明白:这不是我自我。
这两次“书中有个‘我’”的经历告诉我一个道理:读书固然重要,但真心读书,读出自我更重要。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大家,都是读了许多书,但又始终坚持自我,才迈向成功的彼岸。亚里士多德的学说维持两千年之后,最终被伽利略的自信所击垮;“地心说”统治达数百年之久,而哥白尼坚持自我才提出了“日心说”;还有牛顿所开创的物理时代新纪元,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众多的发明与创造,都是敢于否定前人的学说,真心读书,坚持自我而创造出来的壮举。
我酷爱读书,更喜欢书里有个“自我”,在浩瀚的书海中乘风破浪、奋力前行!
第10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林清玄先生的文字一如他的名字,像幽静山寺中静静流淌的清泉,掬一捧喝下,清澈肺腑。
喜爱偷懒的人大抵是这样的,在某个假日的午后,随意翻动珍爱的书,抚摸它泛黄褶皱的封面,嗅着油墨的香气,摘录一段钟爱的文字,直到心灵与书本契合,才停下这一次愉悦的旅程。
林先生是我仰慕已久的当代著名作家,他曾说,他早已不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年纪。而我后生小辈,却在执着地寻着自我的风景,在学业与家庭琐事间兜兜转转,不觉已深陷其中,迷失了方向。
他的文字意境悠远,折射着禅理。得意时,我读它,能带给我兴奋后的冷静,让思想沉淀,变得更加厚重;失意时,我读它,能向我展示另一番广阔天地,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偶然,读到他写的一个小故事,讲日本的“神鼓童”表演与山寺中的佛鼓的不一样。“神鼓童”表演即一名灵秀的少年在一面大鼓前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技巧完成的一项体力表演,场面壮观。而山寺中的佛鼓则是一名比丘尼静静地站在一面大鼓前,时间一到,就挥动手中的鼓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鼓面的情景。这名比丘尼神情安详,泰然自若,好像与那幽静的山寺合为一体,而手中的动作像是下意识、最自然的动作。“咚——咚——”,要敲整整一百二十下瘦小的比丘尼才能放回鼓槌,悠然自得地离去。
合上书本,我不禁苦笑,自我不就是那名神鼓童吗,笨拙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攀越心中的那个高峰,却不知那会使自我永远困在那里,寻不到出路。倒不如将心放宽一些,像那个比丘尼,心态平和,笑着应对一切,不去埋怨,悠然自得,随心随性。
岁月流转,我依然站在桥上看风景,携着那本书,然而书里那个小小的“我”已在敲着山寺中的佛鼓。
第11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每一本书都有它吸引人的独特地方。在茫茫书海中,每本书都有它的闪光点。
——题记
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
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最终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本事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
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终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
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
第12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中,在悠然的午后阳光里,在喧闹的灯红酒绿处,唯有它一向闪耀,它是最美的云彩——题记
自从我上小学了,渐渐地,我认识字了。从“狼来了!狼来了!”,一向到“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我唯独只会读一些简单的故事和诗歌,哪明白还有那么优美的书字。那时,故事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睁眼闭眼都是它,我着迷于当中的人们和小动物。我的世界所以而充满着欢乐。我从中懂得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事,都要多做善事,富有爱心。刚接触到唐诗宋词,妈妈总是说:“熟读唐诗宋词,不会吟诗也会诵。”开始我只是浅浅的读读背背,并不以为然,可是读多了,我也会体会当中的意境。在我看来,唐诗有种畅快淋漓的潇洒,宋词有一种曲折含蓄的凄凉。
上初中后,我在每当遭遇挫折,每当疲惫不堪,每当灰心丧气,每当孤独寂寞,仅有书带给我最大的慰籍,带给我无言的关怀。然而,也仅有它总是默默的陪伴我左右,告诉我人间最美的故事,赠给我最真诚的祝福,我和书的感情,与书的缘分,虽说不是与生俱来,但却是与生共存的。
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地打来,如此激荡澎湃,让我明白了很多,懂了很多,遭遇挫折时我会想起爱丽丝,她在遇到困难时并不会蹲下来无奈的哭泣,而是会勇敢的站起来勇敢前进。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在三毛的故事中,我读到的是深处大漠却热爱生活的乐观爽朗的她。读到的是怀抱天堂鸟笑意盈盈的她。从中我悟到的却是欢乐的底处只是深深的忧伤,悟到的却是失去爱人后弥漫在生命中的绝望。
书中有情,情中有爱,在书的海洋里,我一向深深的存在书的世界里。
第13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第14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一双脚,一条路,一个远方。
——题记
岁月悠悠,红尘烟雨中,唯有到字里行间,才能找到情感的归宿以及真正的自我、别样的人生。
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红楼梦》。摇身一变,便成了那书中的林妹妹,多愁善感,内心就像一块玻璃,轻轻一碰就会落下泪珠儿。起初觉得感觉真好,就像是柔弱娇嫩让人怜爱的小仙子。但后又认为她过于忧郁,一点小事都会让她落泪三分。所以对于在树下葬花的那个“我”,心中除了怜悯,还有一丝无奈。我同情这样的“我”。
长大了些,便沉溺在《西游记》的世界里。唐僧虽心存善念,但难免有些肉眼凡胎,总错怪悟空;八戒虽憨厚老实,但实为贪吃好色。于是我便成了最喜欢的行者——孙悟空。取经路上一边斩妖除魔,一边又保护师傅教导师弟。我是大闹过天宫的猕猴,亦是小孩子们最爱的猴哥。除了有时过于极端、脾气暴躁,这样的“我”还真让我自我崇拜。
又是一岁一枯荣,此刻的我迷上了小说。韩寒笔下的世界让我渴望,郭敬明笔下的世界又让我大喜大悲,而葛婉仪的文字世界,让我为之发疯。与席慕蓉、莫言那些作家的细腻唯美不一样,小四所创造的世界是如同仙境的。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的感情是苦涩而让人难忘的。在他的书中我不是旁观者,而是那即使平凡也会发光的女主角,我有好朋友,也有美丽而不敢轻易触碰的回忆,我也有憧憬的感情,也有渴望中的王子。我羡慕那么幸福的“我”。
喜欢文字的我不仅仅喜欢那书中一个个令人向往的世界,更喜欢书中那一个个的“我”,他们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体验另一种人生。
第15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我读书,并非受劝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教诲。我也不算是一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好学生。书与我有时恰似忘年之交的长辈,奉送我句句忠言。有时又化作自顾自吟颂的歌者,即便我不识那阳春白雪,也愿与其为伴,为它折一枝柳,流一滴泪。
听闻犹太前辈们为了劝子读书,自其幼时便在书页中抹上蜜膏,待他们品味。暗想自我虽未尝过书中的蜂蜜,可品读书籍却真真实实的尝出了那般酸甜苦辣。
阅读《哈姆雷特》曾见过这样一句名言,不知为谁所撰:一千个人眼里定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是如此,读书时我才会感触颇丰。
忆及曹文轩先生的书——《青铜葵花》。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自尊好胜的青铜,淳朴动人的葵花,书中的友谊与亲情仿佛我此时此刻正在亲身历及,兴许便是那所谓的人书相融罢。
书读得越发多了,不禁觉得自我也变得那么多愁善感。一点闲暇时,最爱品一口香茗,捧一本书。坐在阳台的藤椅上,享受午后时光。
遥想当年青莲居士月下独酌,朦胧澹月云来去,光华映下对影对成三人;难言南唐后主为国破家亡的忧愁,一番对韶华易逝的感叹。走进书间,宛若正随着尼摩船长同游海底,共赏两万里美轮美奂的盛景;好像被卷入时空的虫洞,默默注释少年天才安德,游戏般拯救地球,毁灭虫人……
待光阴长去,只留我一个人恍然独坐,四周萧索浑然不知。只觉自我流的是书中人的泪,别的是自我的友人,像有海风吹拂着我的面颊,在一片波涛汹涌中眼望船只沉沦。那一切是真的吗?还是至幻至美的梦?
不由望长空兴叹,书似给了我新生,给予了我对生活更多的思索。书中恰有另一个自我,伴我共度时光,一齐品读人生。
第16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蜷坐在沙发,披一身暖衣,捧一杯热茶,耳畔弥漫着悠缓的音乐,思想沉浸在书的世界。
——题记
知更鸟引导“小老太”玛丽和我,我们穿过常青藤纷披的枝叶,找到了秘密花园的入口。她伸手从口袋中掏出钥匙,钥匙塞在锁孔里下适宜。她拧了拧钥匙,不行。我示意让我来,我用两只手去拧,钥匙果然转动了。
轻轻推动门,门“吱——”地慢慢开了。
玛丽与我向四周一看,立刻发出一声惊奇的叫喊。正如世外桃源,淙淙溪水发出清澈的光,溪两边茂盛的树木挂着丰铙而甜美的果子,缀着五彩斑澜的花。
斜坡上到处长着奇异的花,鸟儿披上罕见辉煌美丽的羽服,在树林中鼓翼飞舞。远处一座山在这奇异美丽的地上显得十分无趣、荒芜,但引起我们的注意。
就因为离午时与绿山墙的安妮和玛利亚共享午时茶的时间还很早,所以我和安妮准备去看看那座引起我们注意的小山转转。
在一片罂粟花海中,我们又遇到了多萝茜还有她的伙伴。在相互帮忙渡过这片花海后,我们才依依舍别。
又走了一会,看见一条横贯森林的铁路,在一面如镜子般平静的湖面般,我们又遇到了福兰克先生和他的仆人,他们向我们询问这儿附近有没有什么交通要道。我给他们指了指,福兰克先生就用他那绅士的微笑来感激我。
在那座山前的一片芝麻田中,安妮大呼“芝麻!”大山下的一块大石头便应声打开了一扇石门。好奇心驱使安妮和我进去。
谁知在山洞中竟是无穷财宝。忽然有人从背后捂住了我的嘴,小声道:“我叫阿里巴巴,我不是强盗。快点回家吧小姑娘们。”
当我们惊吓地跑回去时,不细心撞到了人,道歉后,那人又问我是不是明白华生去哪儿?
“咚——”,我手中的棒子从指间滑落。
我结束了这次奇怪的梦境。
第17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能够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能够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齐出海,一齐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可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我,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齐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向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齐,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境,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齐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齐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最终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第18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说起来,给人带来深刻影响的,一向陪在人身边的,好像就是书了。
白的纸,黑的字,很平凡,力量却巨大。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实在是迷极了那些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浓浓情感,甚至有时也会被那些书中偶然出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激荡到久久不能释怀。这是读书入了迷,也是一种被称为“代入感”的东西。将自我代入这个故事,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喜欢以杯具结尾的故事,那总使人为之伤怀好一阵子。
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什么样的年纪读什么样的书的道理。身边的人都在读着那些笔法老练,语句深奥的中外名著。我却在那个作业堆满桌前,墙壁上贴着“为中考而奋斗”的午时,突然想起孩童时期最爱的《安徒生童话》,想起那只不受欢迎的可怜的丑小鸭。
小时候似乎是细心脏最为脆弱的时候,一点点小的伤害都会让我崩溃。三四年级时,捧着彩页标音的《安徒生童话》的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丑小鸭被兄弟姐妹们嫌弃,被农妇追打,就难受得不行,最终嚎啕大哭。仿佛那些针对着丑小鸭的嘲笑和打骂都是针对我的。那时的我,只记得那种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似的绝望,连那最终的结局都记不清了。那之后,再翻开《安徒生童话》,都会细心翼翼地绕过《丑小鸭》。那种难受清晰得至今都让我心有余悸。
稍大一些,怀着对结尾的畏惧,我再一次翻开了《丑小鸭》,然后强迫自我不去关注丑小鸭悲惨的遭遇,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我代入了鸭妈妈这个主角。看着自我的孩子们即将破壳,满心期待与欢喜,到最终看见那个又大又丑的丑小鸭,即使心怀疑惑,可还是会对它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因为孩子是母亲最大的骄傲。
最终一次看到《丑小鸭》,它是以课文的形式出此刻我眼前,这次我注意到了那个赶走丑小鸭的农妇。她曾是我小时候厌恶得咬牙切齿的主角,可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我开始不那么厌恶她了,因为我在农妇的身上看到了我自我的影子,甚至说,许多人的影子。自古以来,美的事物让人喜爱,丑的事物从来都仅有被人忽视的份,甚至有时候,丑陋的外表也是让人厌恶的。何况这个丑的东西还闯了祸呢?这样想,似乎也就是人之常情了呢。备受欺负的丑小鸭,受欺负的根本原因还是丑,而成为了漂亮的天鹅的丑小鸭却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与赞美。安徒生给了这个童话一个十分美丽的结尾,却也揭露了这个社会以貌取人的本性。残酷,可怕,也真实得让我们哑口无言。
那个午后,我又回顾那个故事,最终我还是把自我代入到那只丑小鸭。历经着种种磨难,渴望着完美。谁不是渴望着完美呢?只是丑小鸭没有放弃追寻美的脚步,才最终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了最美的惊喜。所以,不要被困难打倒,大步向前走吧,丑小鸭在苦痛过后才变成白天鹅的呢。
其实不一样的年纪,对于同一本书会有着不一样的认识,不一样的发现。好的故事值得你反复地去读,即使是一篇童话故事。
于是就像这样在自我编织的场景中,找到自我,升华自我。书中的“我”不停地切换身份,而我在努力追寻她。也仅有她,见证了我的成长,明白我想要的答案。
下一个故事中,我,又是谁呢?
第19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吾辈喜爱读书,尤爱宋词,最爱易安词。
初一时,偶闻一同学介绍易安词,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她。从此,小小的身影常在书城的诗词专柜游荡,家中的书柜满满地放上了素雅古朴的易安词,易安诗词赏析,读着它们,我觉得,我在这书中,找到了那个属于北宋,属于诗词的文艺的自我。
爱易安词的行为,从略读其词,到购买其书,又到大篇地背诵一字一句,我开始用定数学的时间看书,用背英语的时间背(宋)词,我开始在中很多地套用易安的词句,不管它是否与文意相融。我迫切地想要展示我对易安的了解,我对易安的喜爱,却又偏偏在考试后,接到了扣10分的低分(满分30)祸不单行,由于很多时间的浪费,数学、英语也纷纷落马。
我似乎在易安词中找到了那个我,事实上,却迷失了真实的我。我又一次捧起了易安词,却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为什么,我自以为在收中寻找到了那个存在于文艺世界的我,却又发现那只是一个放大的虚像而已。
我就这样读着书,带着迷茫,真到那一天,那位同学请我起来回答关于易安《醉花阴》一词的内涵的问题我却词穷了。我站在那,支支吾吾却什么也答不上来,我感觉我大脑一片空白,我感觉我对这词的理解是一片空白。我小声地挤出几句套话,尴尬地在那位同学失望的眼神中坐了下去。
我自以为了解透彻,却只看到了表面,那书中的我,并不是真正的,书中的我,而处于表面的我。
从那天起,我不在很多地背诵易安词,而是把这些时间用在退步的学科上。偶有闲情,便抽出一本《漱玉词品析》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读上一篇。每次,仅读一篇。
一篇,足矣。我反复地品读这一篇分析的原词,我反复地阅读着这宋词背后所覆盖的故事,我反复地推敲这一篇中作者的用词拟句,我反复地吸收这一篇中所蕴含的美到令人心碎的词句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需要花费是以前背五篇宋词的时间来欣赏这一篇文章,然而我却收获了比以往更多的心灵上的果实。
一本《漱玉词品析》,花了一个月才读完。每一天最多两篇,余下的时间分给学习。再有时间,也不会再向下看,而是反复品析今日的两篇中析包蕴的千年的历史沉淀。
又到月考,我仍在中写到易安,却明显地感觉到用起来得心应手。每次,并不是刻意地去写这句词,而是水到渠成地在结尾处轻柔地带上一笔,漂亮地写下一个句号。
成绩出来,比以前得分高了许多,更令人欣喜的,是英数二门又赶了上来,
我想,我终是明白了这读书的方法,我想,我终是用正确的方法,找到了躲在易安词间那另一个文艺的自我。
今日,又一次翻那本已被翻开了无数次卷了边的《漱玉词品析》,熟悉又遥远的汴京繁华街道静静地浮此刻眼前,我轻呤着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看到了一朵带露痕的淡抹梅花开在易安的黑发上,她回眸,正大仙容,咦,那转角处的熟悉身影,是谁?是我么?是穿越千年我在书中的那个我么?
书中的我悄然回首,与捧着书的我静静对视。
是的啊,这书中,有个我。
第20篇:书中有个我作文
说起来,给人带来深刻影响的,一向陪在人身边的,好像就是书了。
白的纸,黑的字,很平凡,力量却巨大。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实在是迷极了那些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浓浓情感,甚至有时也会被那些书中偶然出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激荡到久久不能释怀。这是读书入了迷,也是一种被称为“代入感”的东西。将自我代入这个故事,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喜欢以杯具结尾的故事,那总使人为之伤怀好一阵子。
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什么样的年纪读什么样的书的道理。身边的人都在读着那些笔法老练,语句深奥的中外名著。我却在那个作业堆满桌前,墙壁上贴着“为中考而奋斗”的午时,突然想起孩童时期最爱的《安徒生童话》,想起那只不受欢迎的可怜的丑小鸭。
小时候似乎是细心脏最为脆弱的时候,一点点小的伤害都会让我崩溃。三四年级时,捧着彩页标音的《安徒生童话》的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丑小鸭被兄弟姐妹们嫌弃,被农妇追打,就难受得不行,最终嚎啕大哭。仿佛那些针对着丑小鸭的嘲笑和打骂都是针对我的。那时的我,只记得那种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似的绝望,连那最终的结局都记不清了。那之后,再翻开《安徒生童话》,都会细心翼翼地绕过《丑小鸭》。那种难受清晰得至今都让我心有余悸。
稍大一些,怀着对结尾的畏惧,我再一次翻开了《丑小鸭》,然后强迫自我不去关注丑小鸭悲惨的遭遇,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我代入了鸭妈妈这个主角。看着自我的孩子们即将破壳,满心期待与欢喜,到最终看见那个又大又丑的丑小鸭,即使心怀疑惑,可还是会对它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因为孩子是母亲最大的骄傲。
最终一次看到《丑小鸭》,它是以课文的形式出此刻我眼前,这次我注意到了那个赶走丑小鸭的农妇。她曾是我小时候厌恶得咬牙切齿的主角,可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我开始不那么厌恶她了,因为我在农妇的身上看到了我自我的影子,甚至说,许多人的影子。自古以来,美的事物让人喜爱,丑的事物从来都仅有被人忽视的份,甚至有时候,丑陋的外表也是让人厌恶的。何况这个丑的东西还闯了祸呢?这样想,似乎也就是人之常情了呢。备受欺负的丑小鸭,受欺负的根本原因还是丑,而成为了漂亮的天鹅的丑小鸭却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与赞美。安徒生给了这个童话一个十分美丽的结尾,却也揭露了这个社会以貌取人的本性。残酷,可怕,也真实得让我们哑口无言。
那个午后,我又回顾那个故事,最终我还是把自我代入到那只丑小鸭。历经着种种磨难,渴望着完美。谁不是渴望着完美呢?只是丑小鸭没有放弃追寻美的脚步,才最终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了最美的惊喜。所以,不要被困难打倒,大步向前走吧,丑小鸭在苦痛过后才变成白天鹅的呢。
其实不一样的年纪,对于同一本书会有着不一样的认识,不一样的发现。好的故事值得你反复地去读,即使是一篇童话故事。
于是就像这样在自我编织的场景中,找到自我,升华自我。书中的“我”不停地切换身份,而我在努力追寻她。也仅有她,见证了我的成长,明白我想要的答案。
下一个故事中,我,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