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句文网    发表于:2022-11-01 19:24:47

第1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等我醒来,日已近黄昏。

在暑假期间,每一天都是这样,抬头是朝阳,低头是黄昏,朝阳,黄昏已不再陌生。

一天的清晨,我发现朝阳“变了。”

扑鼻而来的是一阵菜香,我急匆匆的下楼,享受早餐,刚吃完,爸爸对我说:“要不,我们骑自行车溜达溜达。”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换好衣服,骑上自行车,我们出发了。起初,心境愉快,一阵阵凉爽的风扑面吹来,我不由得感叹:“清晨,真好!”我抬了抬头,望见那一轮轮的朝阳,火红火红的,仔细一看,那赵紫阳像一座狮子,高大威猛,他向世人显摆的威严;有时朝阳像佛祖,盘坐着,手里拿着佛珠;有时朝阳像一只小兔,温顺可爱,它的眼睛显得格外火红……

“你明白吗?朝阳代表着新的一天。正如春天是一年的开始,它代表着期望,它也代表除外一天的心境。”爸爸说。我望着朝阳问爸爸:“为什么它代表了一天的心境。”爸爸笑着对我说:“如果你看到朝阳,是千变万化的,说明你的心境是愉快,高兴的。如果你看的朝阳,只是一片普普通通的云,说明你的心境一般。如果你看到的朝阳如一片‘乌云’,说明你的心境糟透了。你心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你对这件事,物的看想。”“哦!原先朝阳是这么奇妙!”

而黄昏代表一天的结束,也要为明天做安排。

我要像夕阳一样,对每一天充满期望,我要像黄昏一样,对明天做打算,这一次偶然的发现,让我收获很大。

第2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侧身走过岁月的长河,侧目而视走过的路,岁月之河,涛声依旧。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随之流去。水声潺潺需要侧耳倾听;生活之美需要用心发现。

阳光像往日一样照耀在春天的大地上,我和母亲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在枝头鸣叫,路边的野花点缀着草丛。十字路口指挥交通的他的身影也映在了春日的清晨。

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微微泛红,一双苍劲而有力的手挥着旗永远在指挥交通。阳光下他的影子显得那样地高大。

“上初几了?”他泛着笑容问道。“上初二了。”“嗯,初二了学习压力不小吧?”我笑着微微点了点头。之后,他又和母亲谈了几句。母亲每一天买菜都能在十字路口碰见他,听母亲说他的孩子上大学了,并且孩子相当优秀。母亲曾多次用这个例子鼓励我上进。而再看看他佝偻的身躯,那仿佛是一个父亲为了孩子付出汗水的见证。他永远站在那个路口,不论天气有多么恶劣,这是他担责的表现。

他既是一位父亲,也是一位交通指挥员。尽管他的职责像路边的小草一样平凡,但他也有像鲜花绽放的动人之处。如果你问我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他那腔地道陕西话的声音。每每走过路口,总能听见他为路人指路的声音,有时还要追上去强调生怕路人走错,他那颗滚烫的心如太阳一样永驻人间。他的话却又好似春风能拂去人心灵的疲倦。当我等红绿灯时,他总会和我聊到学习同时用那质朴的语言给予我心灵上的适畅……

路边的野花开了,不知你是否留意?每一个岗位上劳动者各尽其职,给社会带来温暖,不知你是否有所发现?

十字路口旁,熟悉的声音,暖心的感觉……

第3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行走在这迷惘而美丽的青春路上,我们是否步履匆匆,来不及发现自我。——题记

也许我想成为太阳,可我只是一颗星星;

也许我想成为大树,可我只是一棵小草;

也许我想成为大河,可我只是一泓山溪。

于是,我很自卑。

由于自卑,我总以为命运在捉弄自我,我恨透了老天,恨他为什么那么不公?可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那天,是学校一年一度的歌唱比赛。无奈的我,被无辜的报上了名,只好乖乖理解上天给我的安排。

坐在礼堂的中央,看着台上的选手唱的一个比一个好,我的手心在发汗,额头豆大的汗水哗啦啦的下了起来。“立刻就该我了”我在心里默念道。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的心异常的紧张。

“接下来,有请18号上台”我猛然的站了起来,心扑通扑通的跳着,整个礼堂静静的,大家都有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站在台上,我的手在发抖,拿起话筒,我鼓足勇气,努力的抑制心中的不安和紧张,轻轻的哼唱道:“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哭,至少我们还有梦……”是啊!至少我还有梦,还有追求,我怎样能这样自卑呢?这还是我吗?

我提高了音量,唱出了我的心声,就这样,我满怀信心的唱完了《水手》这首歌,致了个礼,本以为唱的很烂,可是,如雷般的掌声贯彻了我的双耳,我的心里有这说不出的甜蜜。刹那间,我发现了自我,重新拾回了自信!

其实,我们都应当泠静下来想想:其实,你不必这样的,欣赏别人的时候,一切都好;审视自我的时候,却总是很糟。很别人一样,你也是一处风景,也有阳光,也有空气,也有署去寒来。

做不了太阳,就做星星,在自我的星座上发光发亮;

做不了大树,就做小草,以自我的绿色装点大地;

做不了伟人,就做实在的自我,平凡而不可悲,关键是必须做最好的自我。

不必总欣赏别人,就欣赏一下自我吧!你的天空一样高远,你的大地一样广阔,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跟何况是你呢?要明白,平凡的人也有不平凡的成功。就让我们从此刻起,发掘那个影藏的自我吧!

第4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以前,认为自我的生活无非就是一出不断重播的闹剧,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单调节奏是让人所厌倦的。整天无非就是那几件事,来来回回往往复复——有位伟人说过,枯燥是人类所必须应对的一个十分可怕的敌人。

这确实是可怕的,对此,以无赖式的生活态度去应对生活时,似乎也是不能感受到什么爱的样貌。

到之后,我觉得一个人对生活态度不应是掺杂进一点负面情绪的,也不是从嘴里吐出:我爱生活!就体现出来的。

跟着我的节奏走,生活和爱似乎要把它粗俗地划出两个层次,虽然是比较俗套的做法,但这样貌下来不得不承认比所谓的高深理论来得痛快,来得简单。

第一是对生活报以爱意,尽管生活很枯燥乏味甚至让人感到厌恶,但你必须爱它——事情就这样了,你还要咋地?人与人的想法看法都是不一样的,正如有这么一句话: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教师在黑板上画出了一个圆圈,有人说是一个几何图形圆,有人说是数字零,你甚至能够说是天上的月亮。可见生活不是方程式,有绝对正确的解法。你需要热爱生活。报以乐观进取的态度去正视它——不管有多么令你厌恶。你爱教室,你爱玩,你爱学习爱吃饭,这听起来必须有点可笑,可是,当你能做到这样时,你能说自我不爱国么?好的,进入第二点。

发现爱。其实生活处处充满爱,或大或小,或浅显或内涵。放学回家,桌上已经摆满了饭菜等你;上学时有人嘱咐你注意安全;在学校教师叫你到办公室,批评或是鼓励你;生病的教师把下节课的提纲打印后,发给你复习……这都是爱。只惜我们或许不曾去注意到这些小小的细节,这些小小的爱。殊不知,生活就是由许多的小细节所搭起的,你所察觉不到的小小的爱却实实在在地在你身边洋溢着!然后,你得以呼吸新鲜的空气,脚下踩着结实的大地,嘴里吃着可口的粮食,这些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啊!你做这些动作时,注意到了吗?

对于生活,实是不应当把爱想得太复杂。

有一种爱,构成了生活;也有一种生活,绽放了爱。

第5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童年的发现

我在6岁的时候就发现了吃泡泡糖死不了,这是我亲身体验的结果。

记得那是我6岁的时候,爸爸从外地出差回来,给我带了一盒泡泡糖,我十分高兴,伸手从盒子里抓了几粒泡泡糖便出去炫耀了,我一边跑一边把一粒泡泡糖放进嘴里,喜滋滋地嚼着,不一会儿就到我们一伙儿小孩经常玩耍的地方,小伙伴们看见我来了,便邀请我跟着他们一齐玩,我却得意地抬起头,清了清噪子对他们说“曹兵、王领巾、洛洛、张油康,我给你们尝尝我爸给我从外地带来的进口泡泡糖。”小伙伴们听了,都欢蹦乱跳,我从口袋里掏出泡泡糖分给他们,大家一齐欢乐地嚼起了泡泡糖,我时不时地吹出一个大泡泡,竞无意间地吞了下去,我顿时豪啕大哭起来,因为我听大人说过咽下泡泡糖是会死的,伙伴们看出见了都关心地问我怎样了“我吃下了泡泡糖,立刻就要死了。”我回答道。同伴们听了都皱着眉头给我想方法,可想了半天一个办法也没有,他们也急得像一只只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则心急如焚,一想到自已不久将死去就吓得瑟瑟发抖,一向到太阳落山都没有想到起死回生的办法,我也只好听天由命,小伙伴们回家了,我也灰溜溜地向家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像个没头苍蝇“到处乱撞”。到了家里我就冲进房间,一屁股坐在床上——等死。等着等着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早晨,我以为自已在作梦,使劲

地捏了一下大腿,挺疼的,这时我发现我还活着,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这才发现大人说吃下泡泡糖会死是假的,虽然当时的想法有点幼稚,但我为发现吃了泡泡糖不会死这个秘密感到高兴。

第6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这是一个厚厚的老茧,跟个指甲盖儿那么大,这个老茧比其它的任何的老茧都特殊,它长在中指的内侧,沾有粉笔灰的中指的内侧……

我想到这儿,大家都明白了吧。对,这是教师的手,是我们数学教师巢教师的手。

那是在一节自习课上,大家都在认真地写着作业。巢教师不太放心,把手放在背之后“巡逻”一番当他丛我座位旁走过时,无意瞥到盖了一层淡淡的白霜的大手,不禁地感觉好笑。咦?那是……对,是茧,这茧厚厚的,有点发黄,长在中指内侧,看来这茧已经有很长时间了。略高于皮肤表面,把原本就很粗糙的手“装点”的更难看了。

我还正纳闷,老茧怎样会长在那儿呢?再看看手上密集的粉笔灰,我明白了……

原本有些上翘的嘴角,像被什么东西坠着一样,怎样也翘不起来了。原本些许简便的心境,顿时凝重了不少。

这就是巢教师平日里辛勤耕耘的结果,也是这么多年教师生涯的“勋章”,很独特的“勋章”。但巢教师并没有向我们提起过他的“勋章”,并没有诉苦过。他都是默默承受着,承受着这教师的标志。对,教师的标志!这标志也许不是那个老茧,但必须是那个茧上头的字:辛勤付出,不计得失!育人、育心、育爱!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回过来神来,转过头看着巢教师手上的茧,在灯光的照耀这茧是那么美,那么美……

第7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其实,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很美,就是这样触手可及,但你的心美吗?如果用真心去包容这整个世界,欢乐地活着,你就会发现一切都是美丽的,美其实就在你身边……

可是,不要以为仅有把自我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算美。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一个座位,给灾区小朋友献一点爱心,帮扫大街的婆婆清理一下垃圾,都是一道美的风景线。

我们之所以喜欢天空,因为他是小鸟值得依靠的怀抱;我们之所以喜欢河流,是因为他是鱼儿最温暖的家庭;我们之所以喜欢大树,是因为他是能给我们带来清爽的树荫。去帮忙别人,也一样是一种美。

我们喜欢那耀眼的星星,因为它很美。可是,我们得不到,只能抬着头,在离它很远很远的地方望着因为眼光放得太远,忽略了身边和星光一样美的东西。只在乎他的表面,却忘记了看她的心,突然醒悟过来,才发现,自我真正想要的,其实是一个美的心灵,而不是那令人厌恶的美丽的面孔。

喜欢坐在窗前,让凉爽的清风拂过自我的脸,静静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因为觉得有一种美感才会这样做。这样做,只为了追求美,想让心变得简便一点罢了。美,就是这么简简单单,那么自然,如果不仔细去找,就真的很难发现。

我们想去做的任何事,无非是想让自我“美”一点,那些小偷小摸,为的,也只是更快地经过捷径到达“美”。只是,他们不能用纯洁来形容,因为,他们在纯洁的脸上,洒了一层灰但他们却不明白,美并不只是那种有着光鲜的外表,而是有着美的心灵。

就如我看到的:公交车上那么拥挤,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婆婆被挤得气喘吁吁,没有一个人让位,一个小姑娘站了起来,她只想给老奶奶让一个座位,她犹豫了一下,贴上一张纸。待她下车后,许多人蜂拥而至的涌向那个座位,老奶奶无奈的摇摇头。可是,不一会他们都把那个座位让给了老奶奶,老奶奶吃惊的坐了上去。

我一看,呦:不尊重老人的人,无耻。

我不明白她对了还是错了,可是我觉得她是对的。尽管没看到她的脸,可是我明白,她必须很美。所以,留心观察吧,美,真的很多的。

第8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充满期望色彩的太阳东升西落,闪烁着梦想色彩的天空遍布蓝色,闪耀着梦想色彩的繁星点缀夜空,我发现我的生活有色彩。

小学时我觉得我的生活是无色的,遍布黑白,太阳是黑色的,天空是白色的,我的夜空没有星星,生活的无滋无味,自卑的空气到处都是,我又一次失败了。

二零一零年我上六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前我疯狂般的学习,换来的却是一次落榜,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伤害,再加上弟弟的金榜题名和父母疑问,我不明白该怎样回答,我觉得生活特没意思,可是却无法逃避,只能郁郁寡欢。每一天的自责,生活的意志消沉,失去了原先的我。然而老弟的一句话—你打不破奖状零记录的,激发了我潜在的斗志,要相信自我。

可能是觉得自我的脑子笨,学东西很慢,所以自我只能学习到半夜,一天,两天,三天,四天——慢慢地七百二十天过去了,我信心满满的迎来了第一次战斗。

每一天的努力让我找回了自我,找回了自信,找回了属于我自我的生活,最终在学校举办的作文比赛中我得奖了,我站在全校同学的面前,心中呐喊着“我能行”。第一次尝试到成功的喜悦,我证明了自我,我的破了奖状零记录,找回了自我的尊严。

经过七百二十天的努力,我的成绩提了上来,我最终也有了自我的一片天。

坚持不懈的我成功了,看到了自我生活的颜色。

我生活的色彩:“草原辽阔,海阔天空,夜空泛亮,白云在蔚蓝的天空飘荡,海风把期望吹进了我的心里,黑夜的繁星变成了我的朋友。”

小学时虽然我的生活失去了颜色,可是我找回了我生活的颜色,努力吧,相信我,总有一天,你的生活会漆上美丽的颜色。

第9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我的发现

步入16岁的花季,我们总是匆匆滑过,心中藏着你那年少的活力与冲动,总想着有段传奇的人生,却难免留下很多遗憾。

走在大街上,难得的用鞋子代替车子,与温润的土地百分百亲密接触。入目的是繁华的城镇一景,耳中充斥着人们的各种喧嚣,温和的春风轻拂脸颊,给我带来的,是另一种清新,另一种享受。抛开电视剧中的儿女情长,忘却学校里的人际冷淡,让脑袋在空灵中休息放松,过往一条街,突然发现,原先这个城市,我竟如此陌生。

此时,春天用绿色装扮城市,从未发现,那路旁碎碎的绿意,也是那么迷人。单纯、可爱的浅绿轻伏在路旁,拨动我的心弦,震撼着我的灵魂。仰头,一片绿色的星河,以蓝天为衬,与白云共舞,一点点,一丝丝,脑袋中,仿佛受到雨水的洗涤,说不出的清新,说不出的自然。

伴着这种快感,我的心境像做了火箭般一路飙升。踏着轻轻的步伐,挂上浅浅的微笑,“重新”漫步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一切的一切,在金色的画轴上显得分外灿烂。少了映像中的死板,多了一份新鲜与活力。衬着人们一天的喜悦,在我眼中尽显绝代风华,路边店铺门前,店主们三三两两围在一齐高声喧闹,放肆的笑声承载着内心的欢乐久久回响在人们耳中;大马路上的地摊前,买主与卖主吵得是面红耳赤,吐沫横飞,最终却是皆大欢喜;一个个建筑,凝聚着工匠们的汗水,在天蓝色的帷幕中或亭亭玉立,鹤立鸡群;或低俯顿首,醉卧沙场。而蓝天,有了白云的点缀,乐的送给人们轻柔的春风,她还和以前一样博大、无私。

仰头长叹一声,原先16岁的花季,我竟错失如此许多,心中难免有些压抑,可是当我回想起过往时,那种苦涩的压抑便烟消云散,不禁感叹自然之复杂,而又显得那么单调。

我们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去发现不一样的“为什么”,虽然人们有不一样的成果,却往往迷失了更多,大自然的博大,等着我们不停地去发现,而我今日发现的,便是“看沿途一路好风光”……

第10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皓月当空,繁城市华的城市失去了白日的生机,静寂下来,我却睡不着,只好起身去看电视打发时间。

反复翻看电视节目单,随意调了一个频道。咦?那是什么?哦,原先是一只蚕蛹,只见它正努力挣扎着,没错,它正在努力打破牢笼,破茧而出。我仔细观看着,他显得那么费力,直想让你去帮它一把,可是却不行,因为这不是帮它,而是毁了它,蛹儿不经历破茧的痛,怎能化为蝴蝶凌飞与天空?

也许,哦,不。你必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无法选择命运,就要越过困难和坎坷,抗击风雨,永往直前!

它正努力挣扎着,蚕蛹裂开了一条小缝,缝隙在不断变大,一只小蝴蝶探出了头,最终,一只蝴蝶破茧而出凌风飞舞。

我们每个人都像这蚕蛹,而那层茧就像艰难坎坷,每个人都梦想着冲破困难,走出坎坷。可是,不付出汗水和努力又怎成功呢?蛹儿成功了,因为它经历了破茧挣扎的疼痛,所以,不要害怕痛苦,因为挣扎过后,你便能如蚕蛹一样凌羽飞翔。

关上电视,躺在床上细细回想刚才那一幕幕景象,思考着……

最终,我走到了书桌旁,写下了这样那个一段话:偶然间我明白了,是马就应当驰骋于辽阔的草原,感受速度带来的活力;是雄鹰,就应当展翅翱翔,哪怕翅膀断了,只为征服这蓝天;是船,就应当选择远航,风浪虽不能避免,但无法阻止其前进的步伐,努力前行,只为追求那遥远的梦想……

第11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小鸟在天空中划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然而,这偶然的一瞬间,我分明听到小鸟在歌唱,看见双翼掠过时洒下彩色的音符。我想写一种美,一种生命中偶然的美。

如同砖头缝里的一棵小草,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我躺在草。就好象这些小草,没有人不明白它是怎样来到那里的,当然,这也包括我。也许,是一只小鸟无意间将它带到这个空间,但它却用一生的绿色来报答这小小的幸运;它就像无云深夜的一颗闪烁的流星,毫无预兆,却在刹那间照亮人的眼睛。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我躺在青春的草地上看初夏浅笑盈盈的太阳,它的光芒亲昵而平凡。伙伴们在旁边玩着游戏,而我则在一旁欣赏着美丽的阳光,忽然其中很可爱的一个小伙伴,将一片新鲜的梧桐叶子放在我脸上,然后“咯咯咯”地笑着。偶然间,只是一瞬间,我在她的笑声中看到一个圆圆的,绿色的太阳,一丝一丝的,泛着柔和的光,顺着叶子的脉络跳动着,如同小溪般,哗哗的流着;像一首歌,清脆的响着;像一个魔术,变换出绚丽多姿的色彩。

偶然间看到了天空,它变成了一种纯净的青蓝色,想必没有人能在调色盘上调出这样孤独颜色吧。我从来都不明白,天空,原先还有这样的颜色,世界,以往多少次被这样奇妙的颜色统治着,我只明白,这是偶然间的发现,不经意间的偶然,也许,仅有偶然才会这样美吧!

偶然间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圆球从远处滚落下来,起初,我并不明白那是什么,当它靠近时,我才发现,它不是一个圆球,而是一群蚂蚁,它们被烈火烧灼着。记得在自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蚂蚁很团结,它们为了种群的生存,宁愿牺牲自我”,今日,最终得以看见。偶然间,它们教会我团结互助,让我真正体会到它们这种团结互助的精神,我感激这次偶然,若不是因为它,我不会了解到团结是这么重要;若不是因为它,此刻以至于今后的我会和同学们这样团结互助。

偶然的发现,我才明白,这些并不起眼的小精灵,却才是最美丽的。它们很不起眼,然而,它们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偶然的美,我们应当珍惜这些偶然,总有一天,你会体会到,偶然,其实是最美的!

第12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一座雨后的彩虹,一片新生的绿叶,甚至是湛蓝的天空中一丝丝悠闲的白云,都会是生活中美丽的细节。的确,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美。因为生命总是美丽的。

一次无意中的一瞥,竟让我发现了如此美丽的生命。

以前,我们家挤在一间三四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房间后面全是高楼大厦,再加上我们住二楼,那里几乎终年不见天日,只在夏天有那么一丁点晕暗的阳光并且十分潮湿。就在这几乎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一处墙缝上,长出了几棵无名的小草。当我发现它们时,除了惊讶还是惊讶:这无土的墙缝竟会长出小草?

在这些小草的婴儿时期——种子,不定的风把这无用的种子撒落到天涯海角,它们选择了那里,选择了这没有自我赖以生存的泥土、阳光,仅有潮湿的空气的地方。它们就在我房间外的墙缝上扎了根,发了芽,甚至繁衍下一代。因为营养不良,长出的叶子是暗绿色的,但这种绿呈现了它们的所有生机。这种绿,比起在肥沃的土地上温室里的嫩绿,更经得起风吹雨打。

可能你会认为这些小草很傻,只要选择一个稍微比这个环境优越一点得地方,那它们的生命会更辉煌。可是你错了,生命正是要在厄运中呈现出来的生机才是最美的,最辉煌的。

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美。

此刻,我已经搬家了,离小草而去了,但它们永远活在我的心里,因为它们是美的化身,它们向我揭示出美的内心世界。

或许,以后,你会无意中瞥到类似小草的小生物,你可能会由衷地说一声:

“生命总是美丽的!”

第13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趣味的发现

今日,我被这样一个趣味的童话故事吸引了:一只饥饿的公鸡捉到一只蚂蚱。蚂蚱对公鸡说:“如果我把头伸到水里三小时没事,你就把我放了!”公鸡心想:把头伸到水里三个小时,就是三分钟也能要你的小命。公鸡便得意地答应了。蚂蚱把头伸到了水里,三个小时过去了,居然安然无恙,公鸡只好把它放了。这虽然是个童话故事,可是我依然对这只小蚂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头伸到水里竟然没有死,是不是真的呢?

我去问爸爸,爸爸说:“大干世界有各种各样的生物,十分神奇。可能蚂蚱的呼吸器官不在头部吧!”我挠了挠脑袋走开了。

我带着疑问上网查找答案,答案让我大吃一惊:蚂蚱的呼吸器官不在头部,而是在腹部的末端!许多动物的呼吸器官不是在头部吗?蚂蚱怎样可能在腹部呢?我必须要弄个究竟,亲自去试一试。

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几天后,一个小伙伴捉到一只蚂蚱,我一蹦三尺高,拿它做实验吧!

小伙伴帮我端来一盆水,我先把蚂蚱头部放进水里,它丝毫没有挣扎。几分钟后拿上来,蚂蚱活蹦乱跳,坦然依旧。我又把蚂蚱的腹部放进水里,一会儿,一个奇妙的现象出现了:从它腹部的末端冒出许多气泡!我这才信以为真,原先蚂蚱的呼吸器官果真在腹部啊!

我最终发现其中的奥秘,揭开了蚂蚱呼吸器官之谜!

这次趣味的发现带给了我乐趣、带给了我知识,激发了我对小生物的浓厚兴趣。从此,我养成了观察思索、动手实验的好习惯。经过探究,我明白了:蜣螂——是大自然的“清洁工”;蝉——是为欢乐而放声高歌的音乐家;黄蜂——是不动脑筋的建筑师;松毛虫——是辛勤欢乐的工作者;蟋蟀——是田园中的小提琴家……

美丽的大自然充满了诱惑,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未知的世界就像是一杯浓浓咖啡,散发着清幽的醇香,等着我们品尝;就像是一首悠扬的乐曲,演奏着欢乐的乐章,等着我们去欣赏;更像是一次没有止境的旅程,充满着梦幻般的神奇,等着我们去跋涉。

我期望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掀起科学美丽的面纱。我喜欢去品尝,喜欢去欣赏,喜欢去跋涉,我更喜欢去发现……这是一篇如行云流水般的记叙文。文章融记叙、描述、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于一体,具体而又生动形象地记叙了自我一次趣味的发现经过,表现了小作者对科学的向往和喜爱之情。

文章层次清晰,条理自然,结构完整,行文从容不迫。从一个趣味的童话故事开始,提出自我的疑问;然后查找答案,实验证明;之后总结发现带给自我的收获,饱含活力地结束全文。“言之有物,言之有序”的要求在文中得以体现。

第14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打开文具盒,里边儿总有一只铅笔安详地躺卧着,精致可爱,小巧玲珑。笔端那黑乎乎的石墨,被铅笔刀削的这么尖,在光的照耀下闪着灰色的光泽,如一只只灰色精灵。在我幼小的眼中,就是一件鬼斧神工的巨作,当然,这一切还得归功于我的祖母。

小时候,每当我写完了作业,祖母总会拿着一把铅笔刀,在昏暗的烛光下,戴着老花眼镜,动作娴熟得削着。用钝了的笔尖在锋利的铅笔刀下,扬起了一阵灰色的粉末,在风中飞舞,消逝在风里;那薄如细纱的木屑,在风中打着圈儿,悠哉悠哉的地飘落下来,直到削完了我还呆浸在其中。

一小会儿,铅笔就和之前的一样,完好如初,我总会像得了什么宝贝似的捧在手心笑呼呼的看了半天,才心满意足地把它放入文具盒中,在玩儿时,还不时的回头瞧上几眼。

时光似沙,在风中消逝,我对那神奇的铅笔刀的好奇心一天一天加重了。

最终有一天,我耐不住性子了,趁祖母不在注意,蹑手蹑脚的拿到了铅笔刀。那刀锋很薄,在纸上轻轻一划便会留下痕迹,我幸灾惹祸地拿起了铅笔刀。不分轻重的向铅笔砍去,结果,手一滑……

“啊!”我哭爹喊娘的叫了起来,鲜红的血液在一瞬间就涌了出来,疼得我的牙齿全咬在了一齐,还不时地倒吸冷气。祖母立刻闻声而来,看着我受伤的手指和那把还带有血迹的刀,脸上的害怕与担心全流露出来,看到祖母这样的神情,我的心灵不由地颤动起来。

从医院回来,母亲一路上抱怨着祖母,我想和母亲解释,但祖母的神情却让我欲言又止。

过了些天,祖母回乡了,临行前,她特意地为我买了一只安全的铅笔刀,以后的铅笔都是我自我削的,但远没有祖母削得精巧。

现要我浙浙长大了,但我却始终没有忘掉那铅笔刀。多年以后,铅笔刀已钝了、锈了、坏了。但我仍然存着,爱护着,因为我明白这铅笔刀里有个世界,属于我和祖母共有的世界,我愿把它一向珍藏,去守护我们的世界,这个充满爱的世界。

第15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步入16岁的花季,我们总是匆匆滑过,心中藏着你那年少的活力与冲动,总想着有段传奇的人生,却难免留下很多遗憾。

走在大街上,难得的用鞋子代替车子,与温润的土地百分百亲密接触。入目的是繁华的城镇一景,耳中充斥着人们的各种喧嚣,温和的春风轻拂脸颊,给我带来的,是另一种清新,另一种享受。抛开电视剧中的儿女情长,忘却学校里的人际冷淡,让脑袋在空灵中休息放松,过往一条街,突然发现,原先这个城市,我竟如此陌生。

此时,春天用绿色装扮城市,从未发现,那路旁碎碎的绿意,也是那么迷人。单纯、可爱的浅绿轻伏在路旁,拨动我的心弦,震撼着我的灵魂。仰头,一片绿色的星河,以蓝天为衬,与白云共舞,一点点,一丝丝,脑袋中,仿佛受到雨水的洗涤,说不出的清新,说不出的自然。

伴着这种快感,我的心境像做了火箭般一路飙升。踏着轻轻的步伐,挂上浅浅的微笑,“重新”漫步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一切的一切,在金色的画轴上显得分外灿烂。少了映像中的死板,多了一份新鲜与活力。衬着人们一天的喜悦,在我眼中尽显绝代风华,路边店铺门前,店主们三三两两围在一齐高声喧闹,放肆的笑声承载着内心的欢乐久久回响在人们耳中;大马路上的地摊前,买主与卖主吵得是面红耳赤,吐沫横飞,最终却是皆大欢喜;一个个建筑,凝聚着工匠们的汗水,在天蓝色的帷幕中或亭亭玉立,鹤立鸡群;或低俯顿首,醉卧沙场。而蓝天,有了白云的点缀,乐的送给人们轻柔的春风,她还和以前一样博大、无私。

仰头长叹一声,原先16岁的花季,我竟错失如此许多,心中难免有些压抑,可是当我回想起过往时,那种苦涩的压抑便烟消云散,不禁感叹自然之复杂,而又显得那么单调。

我们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去发现不一样的“为什么”,虽然人们有不一样的成果,却往往迷失了更多,大自然的博大,等着我们不停地去发现,而我今日发现的,便是“看沿途一路好风光”……

第16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是带思念的诗意。“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是带追求的诗意。“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是带不安的诗意。这些儿女情长的诗意确实很美,可是都比不上我发现的诗意。

我发现的诗意是豪情壮志的。万里海域都是一片深蓝,汹涌的波涛飞溅起千丈高的浪花,一浪推一浪,一浪高一浪,一浪压一浪。水面浪花飞扬,水底暗流滚滚,万千河流皆汇集于此,猛烈的冲击发出了大海声如巨雷的咆哮,使人忘记了江南水乡的溪流涟漪。真是“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呀!这“水何澹澹,山岛竦峙”的景象不由得你不信服。再说千仞高山一片黛青,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凭着护栏俯视,荡胸生曾云,飞鸟也只是游戏下方,眼前的景象似乎使人感到自我是一个巨人,万物都如蚊蝇一般渺小,高大的房屋如同积木,马路仅仅是一条条长带,来来回回的汽车飞奔的甲虫。这使人想起“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名句。

我发现的诗意是庞大威武的。宏伟的气势令人胆寒,威武的军魂使人胸胆开张,没错,这就是秦皇陪葬用的兵马俑。奋蹄长嘶的战马俑,孔武有力的兵士俑,高傲坚毅的将军俑,如此庞大的规模,如此高超的塑造技艺将秦军横扫天下的魄力表现得淋漓尽致。颇有“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的意味,又好象使人看到“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激烈战斗场面,真是振奋人心!

我发现的诗意是英勇果敢的。人民热爱祖国,安居非志,甘心赴国忧,决不屈服是原则。任凭敌人他多强大,也要让他自取灭亡:不愿作奴隶的人们奋勇抵抗,即使应对死亡也毫不畏惧,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依然会迎上来,期望不是压在潘多拉魔盒底的,它能够使拼搏更加顽强,让敌人自食其果。屈原的诗句“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不恰好赞扬了这个品质吗!

无论是我发现的豪情壮志的诗意,还是我发现的庞大威武的诗意,抑或是我发现的英勇果敢的诗意都是昌盛不衰的,因为它们将引领我们走上自信坚毅的道路。

第17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进我家阳台时,我在观赏大地上那可爱的景色,我偶然的发现那缕阳光是那样的慷慨无私,神圣温暖,树上的小鸟在为我们歌唱,天空分享着他的蔚蓝,微风抚摸着我们的脸,感到格外舒服。

当日落的最终一片光辉停留在我的身上时,偶然的发现这片光是那样的美丽动人,天空下起了小雨,雨水正灌溉着大地,感到雨水是那么的伟大。

当晚上来临时,月亮星星高高挂在天上,在一片黑暗中发出光芒,一闪一闪的,在黑暗中格外明显,我觉得,它们战胜了黑暗。

坐在窗边,望着天空,我偶然的发现,这一切或许只是误会。

阳光,它只是每一天东升西落,散发出热量,让人觉得温暖而已,并没想过要慷慨无私;小鸟,或许它只是兴致大发,为同伴唱首歌而已,并没有想过为人们歌唱;微风,或许它只是刚好经过,不细心碰到我们的脸颊而已,并没有想过抚摸我们的脸;星星月亮,或许它们只是放出光芒,然而并没有战胜黑暗。

如果天空真的想分享蔚蓝,为何我在看天空,蓝天却像与我无关?有人说大海很勇敢,如果大海真的有那么勇敢,为何海浪却迟迟靠不了岸?

也许阳光,没想过要慷慨;也许雨水,只为自我灌溉;也许大海,并不是那么勇敢;也许小鸟,只为同伴歌唱;也许微风,只是碰巧经过;也许星星,并没有战胜黑暗。

我偶然的发现,世界上有很多误会。我把大自然的景象描绘的生动有色,但结果,或许只是一个误会。我偶然的发现了这么多东西,若没有偶然,我的发现还存在吗?所以我们不能只靠偶然的发现,要注意观察才有所创造。

第18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有一种古学经典,流淌在中国古老文化的长流中,银光闪闪,波光粼粼,千百年来为世人所绝唱的。那就是诗歌,中国人启蒙时就学习吟诵的诗歌文化。

端坐于向阳的红木桌前,手捧一本古香的《中国诗歌名篇选集》,心中便荡起惊涛骇浪。窗外的阳光和谐地洒在这本诗歌精粹上,熠熠生辉,让人无法掩饰心中的喜悦。

于是,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诗歌的世界。

汩罗江边,屈原垂泪而笑:“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刹那间一声“扑通”,成了诗魂留给世界的最终一声余音。

汹涌的乌江口头,项羽不减当年豪迈地唱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得兮锥不逝。锥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何!”随后卸下宝剑,刎颈而死,留下最终一丝霸王之气。

荒凉的原野上,曹操骑马而行,望着这片不毛之地,发出一种悲怆的感概:“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吆喝的集市中,李白饮酒兴诗,写下辉煌诗作,杜甫由此感叹:“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街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朝,自称臣是酒中仙。”

景色别致的园陵,白居易同友人畅谈历史,青梅煮酒。谈到杨贵妃的时候,白居易诗兴大发:“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李后主亡国之痛,发出“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慨,李商隐兴车游国,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人生,辛弃疾心怀雄志,写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从征渴望。……

幻境变得朦胧看不清楚,随着合书的声音,幻境已经破碎了,开窗向外探望,此时已近黄昏。

我的心中受到莫大的震憾:诗歌到有什么魔法——让我能在这么长时间内无法感受人的饱饥与口渴?

是夜,我望着天花板默默地思考着。最终,心中刹时一亮,我顿悟了:这是因为诗歌的美!

因为诗歌的美,才使我的灵魂得到源源不断的思考;因为诗歌的美,才得我的心灵得到源源不断的哲学;因为诗歌的美,才使我得到开阔的视野与人生的思考。

第19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我不明白诗意该如何发现,可是,在我看来,我的老家是富有诗意的。

我的老家在一个小山村里,如果能够,我愿意到自家屋后的小树林里去闲逛,在回家的小路上抬头观赏天边的晚霞。享受着山野的诗意。

我所憧憬的诗意之美,并不是杭州富有朦胧之美的西湖,也不是广西拥有怀念之意的海棠桥,而是能够让我感到真实的一种美,一种拥有淳朴之感的诗意之美。或许是因为它亲切,我如同置身于陶潜笔下的桃花源一般,忘却了那些城市里的嘈杂。在被世人忽视的山野中,我发现了诗意的本质。

此刻的城市,越来越热闹,能够往的诗意都被此刻漫天的灰尘所掩埋了。只留下公路旁模糊的树木的绿色淡影在尘埃中叹息。为什么,山野里的树木都生机勃勃,充满了诗意的绿色,可城市里的树木却让尘埃玷污了它们充满诗意的本质?诗意应当属于绿色,可我却感受不到诗意了。

与其在“尘市”之中感受无趣的热闹,还不如在充满乡土气息的乡间小路上行走,穿梭在那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的花朵与茵茵绿草组成的诗意之中。我安静地在这种诗意中徘徊着。

突然间,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细细聆听着雨丝波动了山野的铉,奏出了一支优美的诗意之歌,那声音如同清凉的山泉一般滋润了我那在城市里干涸已久的心田。朦胧的山林,使得山野更加具有一番诗意之味。不由得令我想到“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景象。

在我老家的山野之中,我们能够随时发现诗意,想起我们曾学过的千古佳句,自然也会得到许多启发。

我们在山野中发现诗意,找到最淳朴的美。

第20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我发现了……

梦,是甜甜的,又是苦苦的。假如梦能成真,那么,梦将是最美的。如桃花一样,它是那么温馨而又美丽。在梦中,我播下了梦的种子,让幸福之风把它吹到遥远的未来。

“叮叮”一声清脆的自行车铃声把我惊醒,于是,便跑到客厅坐了下来,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和谐。一阵强风刮来,只在地上留下了一粒种子。我心里想:这必须是我梦中的种子,一棵神奇的种子。我手忙脚乱的把这棵种子轻轻地放入土中,并用大自然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水去浇灌它。过了几天这颗种子长成了两棵小苗,我不得不再拿出一个花盆把另一棵小苗移了进去。在风雨的哺育下,它们长得很挺拔、很结实。过了一个星期,这两棵小苗竟奇迹般的长成了苦瓜和西瓜。不久,我就发现它们还能够说话。从它们和我的对话中,我了解到苦瓜代表苦,西瓜代表甜。我好奇地看着它们俩,不禁流下了口水。但它们好像要让我明白什么道理似的,也没有说一句话。于是,我的妈妈便把它们端上了餐桌。在吃饭时,我专门吃西瓜,可是妈妈却一向给我夹苦瓜。我不禁埋怨起来,而老妈却用平静和谐的话语说:“苦瓜是一种很好的菜,吃一片就会爱不释口的了。”我尝了一口,准备吐出来的时候,妈妈便温和地说:“吃下去吧!”,我细细地品味了一番后,觉得苦瓜虽苦,但吃下去之后会给人一种清甜爽口的感觉。

甜能够是苦,苦也能够是甜,仅有两者相互结合,这才是一个完整的梦。此时,我依然沉醉在梦中。醒来之后,我还是相信那两株会说话的幼苗。因为那阵风还在向我倾诉着刚才一切都一切,耳畔是一声渺远的鸡啼……

第21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发现生活中的美

周恩来总理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呀,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拥有一颗感恩之心,来好好学习,报答祖国。今日,我读了一本名叫做《复兴中华从我做起》的书。读完后,一种情绪笼罩在我的心头。这不仅仅是一份职责感和自强精神,还是一种爱国之情。

书中令我印象至深的是第9课:发现生活中的美。讲述的是一位名叫霍金的人,才21岁,就被确诊患上了肌萎缩侧索华症。这种病使他全身仅有心脏、肺和脑能转动,最终连心脏都会丧失。医生预计他只能活2年。这时,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走进了他的生命---她就是简。她帮忙霍金神奇地改变了一切。她帮忙霍金克服重重困难,在1965年,霍金成功进入剑桥大学冈维尔和凯厄斯学院担任研究员,在这期间,他创立了宇宙之始是“天限密度”的一点理论。就是这样一位患者,在患病期间有了如此重大的发现。

曾今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他肯定会为你开启令一扇门。”生活也是如此。当你抱怨命运的不公平时,是否想到你会比别人更坚强呢

法国艺术家罗丹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当你在抱怨生活的无味时,是否想过擦亮自我的双眼,去感受生活的完美呢

记得有一次,我满肚子不愉快地走在路上。这时,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独自走在路上,正要过马路时,一位小伙子走了过来,馋着老奶奶的手,把她扶过马路。老奶奶对着小伙子笑了笑,小伙子也朝老奶奶挥了挥手,就走了。这就是生活中的美,它需要人们去发现,你会发现其实生活是多么完美!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青少年应当担负复民强国的职责和梦想。我们应当为祖国伟大复兴的壮丽事业付出努力。一点点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祖国的未来努力奋斗吧!

第22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发现诗意

闲看庭前花开花落,静观人世悲欢,漫随天上云卷舒,任由月亮阴晴圆缺。

——题记

庭前之花开花落

入秋时分,天气微微凉,我独身伫立在园中庭前,望着那还有些许残存的花瓣附在树枝上,地上是零零落落的枯枝败叶。我心中仍有一心结未曾想个明白,心烦着,郁闷着,我不禁踩着碎叶,沉默地在庭前徘徊。一阵风吹过,树上的几朵花瓣被吹打下来,悠悠然地在空中旋着圈,可能是有些许不舍,良久,才静静地落在地上,一动不动。那一瞬间,我仿佛释然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是啊,本是从泥土里孕育出来的,终究是要回归到泥土里。就算落得个“零落成泥碾作尘,仅有香如故”又何妨

人世之悲欢离合

人间世俗中有太多尘纷杂念,悲欢离合。过多地庸俗物质扰乱我们的心,迷茫前方的路。每一天在名利竞争中奋斗,活得好累。我真想追随陶渊明的脚步,每一天过着那“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田园悠闲生活,即使没有名利的纷争,荣誉的享受,但只要不违背内心深处的意愿,像陶大诗人“夕露沾我衣,但使愿无违”便可好。

天上之云卷舒

我放眼望去,天上是一望无际的辽阔,像是涂上了大片大片的蓝色颜料。天上有许多千变万化的云,时卷时舒。我追随者彩云的步伐,奔跑了起来,妄想着能够超越它们。直到疲惫不堪之时,方才停下,虽心中有些许不服气,却又想到“不强求,随遇既安”“漫随天外云卷云舒”,随它去吧。放手,也是一种境界。

月亮之阴晴圆缺

夜时,我倚在窗前,周围是一片的冷清,我唯独带着满满的心事,与月亮为友,与寂寞作伴,真有一种“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感受。陪我说话的,便仅有月了。望月,犹记得,儿时歌谣“弯弯的月儿小小的船,小小的船儿两头尖”;犹记得,“小时不适月,呼作白玉盘”的天真童趣。人无完人,月也有阴晴圆缺,我仿佛明白,对待某些事不必太过于执着,要想得开来。

生活中,有无所不在之感悟,有世间万物之精彩。何不让我们怀着一颗细腻的心,去感受那生活中的诗意。

第23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我发现了生活中的美

罗丹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美无处不在。美,是寻常的,又是难得的。有时,她会不经意地出此刻你面前;有时,她却需要你用心去捕捉。在生活中,美需要你去细细发现。

其实,美就在我们身边。只要用欣赏的眼光去了解生活,感受生活,美随处可见。城市清洁工就是美的天使。每一天,当天蒙蒙亮时,那一阵阵刷、刷、刷的扫地声就唤醒了沉睡中的城市。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刮风下雨,他们就像时钟一样,准时地出此刻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把我们居住的城市打扫得干干净净。他们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清晨,我经过一位清洁工身旁时仔细看了看他的模样―――灰白的头发,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写满了岁月的苍凉。那双紧握扫把的手啊,又粗又短,可能是成年累月劳作的缘故,看上去像一把弯曲着的铁耙。他亲切地与路人打着招呼,露出的笑容是那么的质朴与满足……望着他黝黑的皮肤和略显疲惫的身影,一种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中午,火辣辣的阳光直射着大地,当我迈着匆匆的脚步经过一个路口时,忽然看见一位交警的衣服大片大片地被汗水浸湿了。可他依然很专心的注视着红绿灯的变化,指挥着车辆和行人们安全地通行。此时的他,是那么地可爱和可敬。

古人说:“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只要用心,生活中的美不胜枚举。

美的极致便是安详,美是一种毫无标的的愉悦。人如果能抛弃偏执,丢下无谓的烦忧,哪怕一片树叶,一朵小花,都能发现它的美,只要用心,生活中的美和喜悦便会不请自来。

生活不都是欢乐和幸福,同样生活也不可能全是落寞和寂寥。用一种欣赏美的眼光去看看阳光和雨露,恬淡而愉悦,用一种欣赏美的眼光去看看花草树木,清新而爽快,用一种欣赏美的眼光去看看大海,寥廓而深远……

生活中的美充斥在各个角落,要的是你学会发现,学会欣赏。练就一种修养,一种品位去适时捕捉和欣赏生活中的美,为心灵开一扇窗,让智慧的光芒和生活中眩目多彩的美呈此刻你眼前。

第24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我发现夕阳是如此美丽

夕阳的一缕余辉斜射在墙上,一切看上去是那么恬静,雪白的墙壁映出点点淡红,真美!

家中静静的,家人的心被爷爷的病情牵着,脸上笼着一丝愁云。

突然听到爷爷房中有轻微的响声,紧之后是穿鞋下地的声音。我忙跑进房里,是爷爷!都几个星期没起床的爷爷今日怎样……我满脸疑惑,忙去搀爷爷。刚走几步,就听到妈妈房中也有了轻轻的响声(奶奶因中风搬到隔壁妈妈房中)。爷爷一点点地移动脚步,手扶着墙。奶奶在妈妈的搀扶下也挪动着步子,慢慢地向爷爷这边走来,只见爷爷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眼角的皱纹像鱼尾似的向两边舒展开来,两脚移动得更快了,无奈力不从心,身子向前一倾,差点摔倒,我一把搀住,爷爷脱开我的手,扶着墙喘着气,仍不停地向前挪动着脚步。

奶奶苍白的头发已稀疏无几,中了风的身子也在颤抖着,她望着爷爷,眼里噙着泪花,嘴唇在不停地微微颤抖着,轻声念着:“老头子,老头子……”奶奶双手用力向前伸着,爷爷也伸出那双苍老的饱经风霜的手,依旧挪着步子。

近了,更近了……两双手最终握到了一齐,此时此刻一切尽在不言中,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一世的深情都浸在这牵手之中。妈妈背过身拭去了泪水,我也泪流满面。

微风中,夕阳余辉映照下的墙壁更加美丽。爷爷和奶奶只是紧握着手,任泪水在流淌。远处飘来清晰的歌声:“因为牵了手,来世还要一齐走……”

爷爷和奶奶就这样站着,似两尊亘古的雕像。他们牵着手度过艰苦的岁月,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一向到白头。

夕阳无限好,尽管近黄昏。

第25篇:以发现为话题的作文

那一刻我发现了自我

成长的我们总会经历风雨,时常会碰到坎坷。但正因为如此,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才会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心灵的脆弱。那克服困难过程显得那么难忘,成功后的喜悦也愈发璀璨耀眼。

记得那是上学期的事。

那天,学校布告栏里贴出通知:择日举行七年级乒乓球比赛。酷爱打乒乓的我,看到这个消息,不禁在心里暗暗高兴——这下我能够一展身手啦!于是,我迫不及待的去体委那里报了名。报完名之后,我又有点儿忐忑不安,之前的勇气,此刻却不明白到哪里去了。我心想:七年级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应当是乒乓高手多如云吧。万一,输了,我可怎样办我可是在同学们面前夸下了海口,说我必须会得第一的比赛那天是一个晴天,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即将要奔赴“战场”,为班争光。

“邹春华。”

“到。”

我一手拿着我的球拍,另一只手却在出汗,心跳也加快了许多。当裁判说:“正式开始。”我定了定神儿,对自我说:你可必须得拿第一,不光是为了你自我,更是为了七六班的荣誉。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七六班的全体同学与你同在。我硬着头皮上了“战场。”第一局,由于我的紧张,发球连连失误,首战未捷。这时,我们班的同学都来为我加油、助威,我在心里对他们说:放心吧,冠军是我们七六班的,我决不会将冠军宝座拱手让人的。第二局,我使出了全力,在旁边观看的人,都交头接耳的议论着——“她怎样状态跟上一局完全不一样啊”“她大概是有神相助,要不然怎样和第一局判若两人。”可是我们班的同学全然不顾她们的议论,只是一个劲儿的为我喝彩,我看到她们那一副欢欣的样貌,我得意地朝她们做了个“V”字手势。

经过刚才的比赛,我恢复了原有的状态。一路我过五关斩六将,最终登上了冠军宝座。登上领奖台的那一刻,虽仅有短短一瞬,但在我的脑海中却已成为永恒。我要感激它,让我对自我有了新的发现、新的认识、新的改变。

错误并不可怕,它已成为一个脚印,供我铭记,也将在我得意之时给我警示,在我失意之时给我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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