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成立7各巡回督导小组,对7个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巡回督导制度,明确各督导组负责的范围,确保网格清晰、责任明确。督导小组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立即启动巡回指导工作,分片包干,分头督导检查本网格内村、组、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暗访调查等方式,督导检查村级组织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定期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工作,确保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二、督查内容及标准
(一)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要严格检查省、丹东市、凤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通知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村管理
村入口要设置卡点,24小时值守,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即本村居民无故不出村,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外卖、快递等人员也不得进入村。
村民(居民)近期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做好居家环境讲卫生,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好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三)返白人员管理
1、本村返白人员应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与他人接触,不准探视,不参加聚会活动,不出人公共场所。同时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独立使用生活用品。
2、返白人员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每日配合接受健康询问,并做好记录。对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当立即联系负责实施隔离观察的管理人员,联系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四)村密切接触者管理
1、属地管理化、台账式管理。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建立工作台账,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具体职责是: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病例发现与报告。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并按规定送发热门诊排查。
3、医学观察期限与解除。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没有上述症状,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解除医学观察。
三、督导责任落实
我镇将辖区内按七个村属地管理方式划分成网格,成立“三合一”督导组7个,每个村督导组由一名包村领导、一名村级防疫员、一名村支书组成。各村要严格按照省、丹东市、凤城市和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迅速启动巡回督导机制,抓好督导工作。督导组负责按照镇防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村屯防疫管控工作,指导各组、户等区域消毒、环境整治、居家通风、居民个人防护等工作,督查各组、各户人员流动管控工作是否到位,对管控不到位、存在漏洞、执行不严格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跟踪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各督导组要担负起网格内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不走样。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各村巡回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相关要求
每天下午3:30分前,镇疫情防控指挥部7个巡回督导小组要将督查情况报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汇总,并制定下发督查报告。各督查组要重点报送存在问题,同时,要上报前一天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2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第3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确保“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沿着正确方向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活动台账,做好图文资料存档,落实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实事求是。督查组开展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所提供的资料要符合实际,需要纸质存档的文字资料不得提供电子版,需要照片证明的活动要保留好纸质照片以备检查;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履职,严格把关。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督办。既要掌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典型,挖掘经验,更要充分发扬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的精神,勇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第4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我镇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要求,现就全镇2020年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定期督查,具体时间见督查排班表。
二、督查对象
本镇辖区内各村(社区)服务大厅、镇直单位、企业、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商场、超市、药店、银行、饭店、宾馆、网吧等重点场所。
三、督查方式
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轮班开展督查,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即整改落实。
四、督查主要内容
1、重点场所防控情况:商超、医院、敬老院、农贸市场,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第35号公告落实情况,查看口罩佩戴情况,测温、扫码执行情况;查看员工测温登记情况,公共区域消毒灭杀记录。
2、重点人员防控情况:境外返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发热病人、购买各类退烧药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冷链行业从业人员、各村(社区)省外务工返乡人员管控情况。
五、相关要求
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成员单位按照排班表完成督查,督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督查,不能流于形式,督查日对每个不同类型单位及重点场所至少要督查一个。督查组在当天督查结束后,将督查表纸质版报送至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5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第6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东建发〔x3〕116号)、《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x6)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二、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情况;
(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吊、基坑防护、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施工机具、职工生活设施、文明施工等检查验收情况。
(四)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总承包、分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情况;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验收手续的核查情况;
(五)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直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各自负责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负责对各自建设、施工、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x月15日至x月15日
六、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一要加强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制定各自检查方案,精心部署,认真实施。二要全面检查,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检查,不得遗漏,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开发园区、旧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工程要作为检查的重点。三是严厉处罚,对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分部分项工程未验收的工程,要立即予以停工整改,对严重隐患不整改、管理不到位的本市企业停止招投标3个月,外地企业清出东营市场的处罚。
第7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第8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第9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教督团﹝20xx﹞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xx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点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同时,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信息通畅,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3.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创建办要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第10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底。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同步展开,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四、检查内容
(一)政府层面检查内容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安全专项整治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3.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民爆物品、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去年8月份以来全区历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6.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配合区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等。
(三)各行业领域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春运安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治理、依法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客车超速超载,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情况;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运营校车和校车超载超速行为,严禁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情况。
2.矿山领域:地下矿山(含基建、坑探、防治水企业)提升、通风、排水、照明、机电、运输等系统及爆破作业、顶板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爆破、边坡管理、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矿山运输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生产设备设施、用电、防雷及取土场的取土范围、面积、深度、边坡的管理情况。
第11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第12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13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14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第15篇: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局党组提出的“开好学、上好课”工作要求,决定于2月6-7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氛围。有无欢迎师生返校的标语、横幅、彩旗;有无新年祝福语、迎新寄语,黑板报、文化展板、橱窗内容是否更新。
2、环境卫生。校园内及周边杂物是否清理;教室、寝室、餐厅、办公室、厕所等是否打扫干净。
3、后勤保障。教材、教参是否到齐,存在哪些问题,教师教案是否发放;门窗、桌凳、餐饮设备维护、维修情况;学校餐饮供应情况。
4、安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尤其是“四危”(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排查;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5、教师到岗。教师到校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
6、控辍保学。学生到校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情况。
7、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筹备方案及落实情况。
8、大预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年前是否制定了大预习方案;学生寒假期间预习情况;开学后大预习试卷检测情况。
9、学期规划。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计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并附行事历。
二、工作要求
1、股室站要深入承包乡镇了解学校开学前后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学校,帮助师生解决开学中遇到的实际情况。
2、局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部分股室人员参与,综合检查各乡校开学情况。原则上每乡镇检查学校不低于5所(初中和中心小学必到),县直学校全部督查。
3、各股室站和督查组要对每个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好差典型,既有文字总结,又有图片、数字等佐证),并制成课件,连同督查表格于2月8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基础教育股汇总,总结和课件并报电子版。
4、下乡下校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生活从简,中午原则上在学生大伙就餐,严禁饮酒,注重机关人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