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银行复工复产专项自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疫情防控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抓好工作落实的要求,督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情况,形成政银企抗疫的工作合力,确保真正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全面真实及时获得金融政策支持。
二、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以线上大数据比对为主,线下调研企业为辅;坚持督银行端与督企业端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分级负责结合,注重发挥县(市、区)金融主管部门作用。
三、督导重点
督导工作突出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金融支持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聚焦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情况、名单内企业融资成本降低情况、企业正常资金需求满足情况、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情况等。其中:
(一)专项再贷款。重点督导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督导内容为:一是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情况。是否在接到人民银行转发的新增防疫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后,第一时间与企业全部对接,规定时间内必须100%完成。二是授信情况。检查各行对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实际授信情况,弄清楚其授信存量、增量,通过计算授信覆盖面(已获得授信的企业家数/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家数),看其工作质量、力度和进展。三是发放优惠贷款情况。检查各行对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情况,检查其落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的落实情况,通过计算各行优惠贷款发放覆盖面(获得优惠贷款企业家数/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家数),看其工作实际效果。
(二)降低融资成本。重点督导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XX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
(三)贷款展期(续贷)。重点督导疫情以来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各类企业到期贷款和需支付利息,根据企业申请和银企协商,充分落实展期、续贷等支持政策情况;农商行、邮储行等承贷银行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四)其他
1、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复工复产。督导农商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有资金需求企业的对接情况、授信情况、优惠贷款发放和贴现满足情况等。
2、对信用良好、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农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3、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创新工作方式,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简化业务流程和办理手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便捷度和安全性。
四、工作安排
督导工作分三个阶段安排,具体为:
(一)自查(3月26日—4月5日)。各银行机构对照督导重点,逐项自查,如实形成自查情况清单备查。
(二)抽查(4月6日—4月16日)。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人行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成立督导组,运用大数据比对情况,随机抽取银行和企业进行核实,形成抽查情况清单。
(三)整改(4月17日—4月底)。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导的项目和重点,真实反映企业获取金融服务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照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说明情况。各相关企业要客观理性,积极配合。
(二)精心组织实施。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从相关科室抽调专人,组建三个工作专班,现场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完成后形成情况报告。在督导过程中,要加强防护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不给银行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三)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较为复杂的问题,要从金融专业的角度提出解决建议,报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第2篇:银行复工复产专项自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