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xx〕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限控工作,重点应对3月21日、22日、28日、29日及4月4日至6日群众祭扫高峰。各有关部门、乡镇通力协作,合力管控,严防因人员聚集、扎堆造成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根据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埋葬点等祭扫服务场所的承载量,采取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等方式,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实现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推进。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严禁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通过鲜花、丝带寄语和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二)强化舆情宣传,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政策和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网址、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政策,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充分报道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工作特点,用文化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文明祭扫和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工作制度,明确保障措施,以“思想不麻痹、精神不麻木、作风不漂浮、行动不迟缓、服务不懈怠”的精神,全力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的失职追责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追究。
三、责任分工
疫情防控事关全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自然资源、网信等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群众劝导宣传工作,对各殡葬服务单位、公益性埋葬点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违规典型,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
县委组织部:要按照有关组织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低碳安全祭扫。
县民政局:要制定全县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公墓、殡仪馆及农村公益性埋葬点严格疫情管控措施,有序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根据《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公安、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设卡、劝阻、引导、宣传等工作。
县公安局:要做好交通管制,及时通报和发布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全县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县住建局:要对县城小区、街道及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规焚烧纸钱、拋洒贡果、燃放鞭炮等行为劝阻和对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摊点依法依规查处力度。
县卫健局:要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检查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
县网信办:要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有关清明节期间殡葬疫情防控网络舆情动态,正确舆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认真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埋葬点及辖区内公墓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及疫情防控工作。陶乐镇要抽调专人在重点路段做好祭扫群众出入马山头公墓及马山头治理区域设卡限控工作;崇岗镇要抽调专人在重点路段做好祭扫群众出入贺兰山陵园及暖泉村老湾埋葬点设卡限控工作;高庄乡要抽调专人在重点路段做好祭扫群众出入长城公墓设卡限控工作,坚决杜绝群众自发从事聚集性祭扫活动,确保不因公众聚集祭扫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例。
殡葬服务机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进入祭祀场所人员持绿色防疫健康卡或出示绿色防疫健康码(无健康绿码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凭预约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每户限5座及以下车辆1台、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时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在祭祀场所停留时间,防治人群聚集交叉感染。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要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待疫情结束后,再择日举行,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第2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17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第3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第5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6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17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17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第7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村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我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生村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村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 :XXX
成 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清明期间工作组成员严格执行轮班值守,不定期对各交通要到进行隐患排查,杜绝超载、黑车非驾等情况发生。
(二)加强烟花炮竹经营和燃放安全检查。要对各个烟花炮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炮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好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群众扫墓燃放烟花炮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炮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
层层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1)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要加大防范力度,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紧急情况,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2)坚持值班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清明节期间各企业、要安排专人值班。如发生险情,要立即向镇党政办公室(电话:XXXX)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要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于20xx年4月20日前,书面报告镇安监办。
第8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群众祭祀已故亲人、传递亲情和孝道文化的重要时间节点,当前,我区疫情防控正面临着“双包围”的严峻形势,安全消防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复杂、责任重大。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市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维护安全有序祭扫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讲话、批示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按照错峰、限流的要求,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工作原则,突出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和文明祭祀,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文明祭祀、保护环境、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
二、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各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要指导和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火源管控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要深入开展“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等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殡葬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安全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安全防范制度;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行为;协助综合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现场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公安局要做好重点祭扫区域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针对植物园、榆树沟公墓、金山陵园、马鞍山沐露陵园等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要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
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清明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的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及时增开往返祭扫区的专线公交车,对人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保证祭扫群众乘车需求。
市生态环境局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进殡葬服务,推广环保殡葬新技术,支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市卫健委要在植物园、榆树沟汉民公墓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疑似新冠肺炎病人隔离检测、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要对公墓、陵园附近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依法制止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祀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园林管理局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类似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市财政局要支持民政部门贯彻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保障对公益性殡葬事业和节地生态安葬项目的投入,落实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保证资金及时发放。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保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地、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检验“改进作风提升质效”活动和弘扬“严实深细勤俭廉+快”工作作风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民中心、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工作方针,提升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全面推动殡葬改革进程,共同构建和谐宜居美丽银川,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第9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安全保障和殡葬宣传等工作,围绕“文明低碳祭扫”主题,扎实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为首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精神,深入开展“清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殡葬文化,着力保障群众祭祀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文明健康、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
(三)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预防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公墓)要认真分析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特点,突出以预防为主,科学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xxxx小时值班,并做好当地祭扫情况的信息上报工作。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时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村务公开栏、宣传单等有效载体宣传平台,扎实开展自xxxx月15日至xxxx月15日为期1个月的“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同时,广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宣传殡葬改革的惠民政策措施,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为创造文明低碳、安全有序祭扫打下坚实基础。
全区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不文明祭祀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月18日—2xxxx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并于xxxx月22日前向区殡改办报送实施方案或应急预案;
第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对公墓周围的乱草杂物进行清除,改善祭扫环境;
第四、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的散葬墓穴、公墓、骨灰集中存放处和重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将于xxxx月2xxxx日起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xxxx月2xxxx日—xxxx月7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制定的《清明节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第二、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司其职、严守职责、密切协作;
第三、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殡改办印制1500份《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分发到各乡镇街(开发区)、公墓及殡仪车驾驶员;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倡导和推广鲜花祭扫,努力营造文明、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
第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xxxx月29日、xxxx0日和xxxx月xxxx日至7日,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掌握报告有关情况,并于当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负责收集整理本地清明节祭扫情况观察数据,汇总后按要求填报《xx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xxxx),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由区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每天下午2:20分前报市民政局。
第五、市区领导视情组成工作组到重点地方、重点墓区检查指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xxxx月8日—10日)
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xxxx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殡改办;区民政局将各地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和清明树新风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殡葬管理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工作任务重的地区,要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按照规定要求,xxxx月29日、xxxx0日和xxxx月xxxx日至7日每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报送《xx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要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对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不得隐瞒。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应急机制和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互动,主动协调宣传报道,利用清明节群众集中开展祭扫活动的有利时机,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宣传清明文化,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殡葬服务单位的社会责任,进一步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和谐传承。
第10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根据《德交{20XX}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客运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清明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组织领导,现成立客运公司20XX年清明节道路旅客运输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陈胜军
副组长:蔺义平、杨玉海、化桂新、范志成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等。
办公室设在客运科值班室,刘立仲任办公室主任,李保国、尚会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董名尧、王福林为成员。值班电话:xx
(二)蔺义平任驻汽车站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各线路车辆,具体负责领导清明假期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
(三)杨玉海任驻站安全总指挥,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安全人员除值班人员外,节日期间全部上站值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四)各科室要按照“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和安全生产问题。
二、科学预测,合理安排
(一)根据集团公司预测,清明假期旅客出行以踏青扫墓短线为主,高峰主要出现在4月4日下午和4月5日。
(二)各线路负责人要现场办公,加强现场调度及车辆、人员的动态管理,准备充足运力,防止发生客流积压现象。
(三)旅游公司要抓住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协调好客运处、汽车站等部门合理安排运力,做好旅游和加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利润最大化。
(四)旅游公司车辆加班发车前,应积极联系对方车站,询问是否有返程客流。各线路负责人应加强与对方、沿途各汽车站的协调联系,争取更多客流。
三、强化措施(:货物运输企业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运输工作方案)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各科室要结合科室工作特点,在节前召开科室专题安全会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检自查和隐患整改登记台账工作。
(二)房大同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长途双班驾驶员、夜间停车休息、播放安全告知等安全管理制度。清明期间,扫墓祭奠人员较多,易携带火种、易燃品等,各科室负责人一定要叮嘱好分管车辆驾驶员做好车内消防工作。
(三)gps监控室要做好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提醒。监控人员要关注好假日期间的周边天气状况,对于雨雾天气要及时进行告知。另外,清明节当日乡村道路路况复杂,监控员要在相应时段进行特殊提醒。
(四)出入库要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得发班,确保行车安全。公营车出现故障要赶修、快修,确保不耽误发班。
(五)后勤保卫要做好安全用水用电、消防、保卫工作。校车管理办公室全员到岗,安排校车驾驶员要做好旅游车替班驾驶员准备。
(六)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安全生产带班制度,带班领导24小时对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巡视,严禁脱岗,夜间严密关注gps车辆动态。全体员工不准酒后上岗、迟到、早退,绩效办加强监督。
根据领导带班计划,4月4日安全带班领导为张砚辉;4月5日安全带班领导为于金江;4月6日安全带班领导为李保国。
四、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节日期间,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严禁“甩客”、“宰客”、“倒客”等违纪行为发生。
杨宝华负责节日期间的旅客投诉处理工作,要求从严从快处理。
五、加强通讯、统计工作
客运科、统计科、财务科要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报送各项信息。统计科要在当日14点之前将统计资料报集团公司客运处。
第11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景区及周边地区扫墓活动的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扫墓环境,按照区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稳定、交通畅通、护林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为重点,周密计划,落实职责,保证清明节期间景区及周边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景区及周边扫墓活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局长
副组长:xxx 副局长
组 员:行业管理科人员及清明节日期间值班人员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在行业管理科,清明节放假期间在局值班室。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四、工作重点
(一)火情、火灾
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景区内草木茂盛,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
(二)拥挤事件
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区容易引发拥挤事件。
(三)景区周边易发生祭扫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
景区周边道路狭窄崎岖、坡陡弯急,容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
(四)祭扫人员突发严重疾病
由于扫墓地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扫墓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会因心理和身体状况不佳引发身体不适。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保障。
加强管理,制定本单位清明节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职责和各项措施,消除景区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提供优质服务。
各景区要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设计一些休闲郊游的分流方案,为群众扫墓活动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
第12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的安全、有序、便捷,方便广大市民出游、祭祀,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地铁+公交”、扫墓专线及快速公交(BRT)、租包公交车等多种方式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实现“清明节”“三月三”期间群众扫墓、出游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市客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客管中心分管领导、局安监科、城市客运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科,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xxx,传真:xxx。办公室主任由城市客运科负责人兼任,负责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宣传和督办。
三、运输保障时间
20xx年3月30日至4月14日。
四、保障工作措施
(一)科学分析预测,统筹做好运输组织
1.开行临时扫墓专线。
(1)开行“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线长约为8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茅桥站、厢竹立交(烈士陵园西门)、佛子岭墓园(虹桥邕宾路口)、高速南梧路口(下行:南梧高速路口)、金川大乌路口(下行:金川降桥路口)、降桥玉蟾路口、四厦岭公墓园”7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0米空调公交车6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烈士陵园、四厦岭公墓园祭祀的群众。
(2)开行“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56路区间车),线长约为15.5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江南客运站、大沙田广场、五象荣光路口、大沙田站、青龙岗、柳沙英华路口、柳沙路中、新兴苑、竹溪苑、竹溪立交”10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1米空调公交车15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青龙岗祭祀的群众。
2.临时增设“青龙岗”公交停靠站点。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15路、49路、56路、107路、园博园专线二等公交线路临时增设“青龙岗”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3.临时延伸111路(沙井公交首末站—大沙田站)公交线路,服务青龙岗墓园。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4月4日-8日期间,每天8:00-17:00临时延伸111路至青龙岗墓园。
4.加大运力投入,增加发班班次服务祭扫客流。根据今年客流特点,着重做好与火车东站、各客运站的公交驳接,适当增加途经殡仪馆、四厦岭公墓、佛子岭公墓、烈士陵园、青龙岗墓园等墓地的公交线路运力及班次,其中:
①途经南宁市殡仪馆(望州兴望路口)的202路、B44路、B63路、215路、802路、601路、602路、605路、608路、705路等10条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60个班次;
②途经四厦岭公墓附近(降桥村路口)的20路、22路、38路、42路、66路、67路、75路、81路、B82路、202路、215路、W3路、606路、608路、802路等15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50个班次;
③途经烈士陵园(药用植物园或厢竹立交)的20路、28路、42路、43路、74路、90路、B11路、B83路、B82路、B101路、B127路等11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00个班次;
④途经青龙岗墓园(青龙岗站)的15路、49路、56路、107路、111路、702路、园博园专线二等7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45个班次;
⑤途径佛子岭公墓(虹桥邕宾路口)的临时扫墓专线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灵活调度),B01路(长堽厢竹立交西站、长虹翠竹路口东站),每天视客流情况增加10-15个班次(根据客流灵活调度);
⑥K5路(安吉—东盟经济开发区)、115路(武鸣客运中心—高新安吉路口)等两条公交线路视客流情况每天共增加约35个班次(视情客流情况灵活调度);
⑦加强与轨道1、2号线的驳接疏运,视情调整和增加与地铁驳接线路的发班密度。
5.结合“三月三”客流出行特点,临时增设D16路公交线路停靠武鸣体育馆。
根据往年“三月三”客流特点,为方便南宁市区乘客前往武鸣区观看“三月三”歌圩节。在20xx年4月4日至9日期间,D16路(安吉客运站-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定制公交专线临时增设“武鸣体育馆”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6.增加热门景点、“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运力。针对景区与“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客流集结与疏散需求规律,组织各公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度途经南宁园博园、青秀山风景区、广西民族博物馆、南湖公园、民歌湖景区、美丽南方、金沙湖、亿仓花海、龙门水都等旅游景区和重点活动场所公交线路发班密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抵达和安全疏散,提供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加强运力保障,组建应急队伍
加强与道路客运、铁路的衔接,提高城市客运交通的集疏运能力,提升市民换乘方便性和快捷性。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交、出租汽车出行需求的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工作。公交行业要求落实20辆公交车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出租汽车行业要求分别组建由20辆出租汽车及20名驾驶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轨道1、2号线增加备用列车。“清明节”假期(4月4日—4月8日)轨道1号线增加2列备用车,共4列备车,分别存放于西乡塘客运站、火车东站、南湖站、屯里车辆段;轨道2号线增加1列备用车,共3列备车,分别存放于福建园站、秀厢站、安吉综合基地。同时,督促轨道集团对于可能出现的大客流情况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平稳,并针对“清明节”、“三月三”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大客流,制定行车及客运组织保障方案,加强人员值班、物资储备、客流控制关键点、人员引导、及客流控制措施等,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轨道交通运力充足。
在突发客流高峰时,各城市客运交通企业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客管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调配应急运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
(三)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出租汽车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清明节”“三月三”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灭火器、安全锤、破玻器等有关安防设施设备,及检查轨道站内安保、电、扶梯监控、消防等设施,确保车辆的各项安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排查并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一天、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有效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城市客运行业的反恐维稳及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轨道车辆的安全防范,认真抓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可疑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是要求广大公交(含BRT)、出租汽车驾驶员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密切关注乘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通过看、闻、问等方式,严防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轨道方面要加强进站人员及随身物品安检工作,若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要立即采取拒载、报警等有效的处置措施。二是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加强对本企业运营车辆的路检路查,通过随车检查及站点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运营行为以及影响安全运营的情况,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五)落实出租汽车行业运态监控工作
利用GPS信息平台加强对我市在营出租汽车进行监控,一是监控“三月三”期间出租汽车运力情况,向车辆发布高峰客流预警信息,预先调度车辆,确保及时疏散客流;二是注意监控出租汽车的异常聚集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六)做好公交与地铁的衔接与运力保障
加强城市公交(含BRT)与轨道1、2号线的衔接,建立客流量信息相互通报机制,确保轨道1、2号线突发客流高峰等情况下公交车辆及时抵达及安全疏散乘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作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反应迅速,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城市客运交通行业运输保障工作任务。
(二)建立值班制度,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掌握运输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要加强对应急车辆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上级的协调和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交通运输保障任务。
第13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民政局20xx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副局长杨书生任组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小梅、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清明节工作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确保实现平安清明工作任务;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是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要积极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扫专车,或在公交站点安排接送车辆。要协调增加停车场所,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
(二)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一是引导文明祭扫。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以缅怀先烈、礼敬先贤、追思先人等为主题的祭扫活动,通过祭扫英烈、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二是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散、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要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要落实《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xx〕58号)精神,按照《岳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要求,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巩固政策成果。要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减免补贴程序、政策宣讲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项目科学合理、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争取提标增项扩面。
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遵循可持续原则,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要逐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三是发挥综合效益。要广泛宣传惠民之策、利民之举,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新时期殡葬改革的突破口,使惠民殡葬政策成为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的动力源,倡导群众厉行节约、文明治丧的催化剂,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助推器。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一是积极运用媒体。要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尽可能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宣传。
二是善于交流互动。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主动发声,及时为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认真核实,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及时反馈。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善于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善于掌握新媒体渠道,通过宣传殡葬工作中有新闻价值的动态和实情,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厅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主题服务活动。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是抓好行风建设。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落实《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湘价传电〔2012〕23号)和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岳民事发〔2012〕3号),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探索吸收民营殡葬服务组织参与行风建设活动,共同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3月15日)
成立市民政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清明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清明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明确责任人,拟定观察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1. 各地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方式:电视台清明节新闻采访,电视台飞字宣传,报纸上刊登报道节期工作相关文章和倡议书,在社区、主要出城路口和各祭祀点悬挂若干条宣传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内容: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殡葬惠民政策、殡葬管理法规,具体见宣传工作方案。
2. 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联系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林业、消防等部门,保证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做好城区公墓禁炮工作,加大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各地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上交清明节工作总结,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讲评。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统一,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都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节期不得擅自离岗,原则上不得请假。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3. 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自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后,清明祭扫活动相对集中,具有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以及大规模人员户外流动的特点,为防止引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安全事故,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并报告。
4. 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第14篇:清明节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