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19 14:49:10

第1篇:工作方案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第2篇: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程永康

副组长:崔家刚

组 员:办公室全体成员及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

1、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监管,确保运载安全。

2、在师生中大力加强冬季防火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课、教工政治学习时间,向师生宣传防火防冻知识及做好防火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使用热得快等违禁物品,不允许把危险火源带进校园,不得把生把雪和雨水、冰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在校活动安全。

3、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学生家长注意安排好子女生活,防止他们进入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场所,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三、制定措施,落实到位。

1、安全排查组:

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的校舍、取暖设施、水、电安全,每天抽查,每周彻查,做好防火防冻的排查台账。

2、 扫雪突击组:

成立扫雪突击队,及时清扫学校道路和校门前等的积雪,随时听候学校安排,确保师生进校及校内活动行走的安全。突击队由各班班主任组成,各校后勤组牵头并领导工作。

3、联络宣传组:

遇突发事件,及时向中心校、教育局汇报和请示,及时组织和安排好师生。学生由校长组织,率全体班主任及时做好工作和安置,教师由教务处及德育处组织安排。

4、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做好学校各项防火防冻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房屋、校舍及有关设施的安全,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准备好灭火、扫雪除雪等劳动工具,以备急用。在进入冬季后,确保学生每天的早中晚时间,均有开水供应。当发现教室、寝室、食堂、餐厅等学生活动的相关区域有玻璃、门等破损情况,影响保暖时,要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

5、 加强安全值班。在雨雪天,学校领导进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正常门卫除外)并由学校校级领导在岗带班,结合冬季防偷防盗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排除雨雪天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一切工作,学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如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教师工作,学校所有的防火防冻工作以教师为主,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各中小学请将该项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视频于12月16日前报中心校张举主任处,或以新闻形式在中心校网站发布。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落实颍防3号文件精神,确保全镇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中小学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及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镇各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八里河镇学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程永康

副组长:王守富 崔家刚 潘松

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张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1、抓好各校班级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校各班级及食堂宿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任的消防工作新机制。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周检查、巡查,并建立周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各校要针对夏季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六月:1、各校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2、各校根据所学知识自查消防隐患。3、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七月至八月:1、各校组织老师到学生家庭走访,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火种。2、无成人陪伴不接触明火。3、做好暑假值班工作,防止因用电线路老化引发电失火。

九月:1、组织新生进行了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并对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演练。2、写好夏季消防安全小结。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夏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中心校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校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校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校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中心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2周要组织一次全镇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5、各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中心校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张举主任,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切实做好学校体卫艺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体育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好校体育单项竞赛,冬季三项运动会,冬季长跑活动,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参加10月中旬市广播操比赛,备战XX市全民运动会;切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卫生工作:以创建省健康促进学校(银奖)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做好一年级新生预防接种的查验工作;配合XX市做好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迎检工作;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及学生体检、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艺术工作:积极参加XX市群舞比赛;开展书法、美术、舞蹈、合唱、鼓乐队等社团活动;注重校园艺术文化氛围的营造,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艺术类比赛、活动,提高艺术修养。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管理

1.成立学校体卫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红领巾电视台、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等阵地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加强“红领巾电视台”、“红领巾值日岗、志愿者”管理,常规工作抓实抓细。

(二)体育工作

1.加强体育组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体育教师自身修养,抓好体育课堂常规,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运动技术技能及运动训练成绩。

2.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

完善体育器材,规范体育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大课间活动;上好体育活动课,引领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体育运动不少于1小时。

3.认真组织竞赛、训练活动

开展好校体育单项竞赛,冬季长跑活动,举办学校冬季三项运动会,提高学生参与运动的积极性;积极参加10月中旬市广播操比赛,备战XX市全民运动会;认真做好平时体育训练,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有效开展。

4.切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1月5日前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上报汇总数据。

(三)卫生工作

1.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以创建省健康促进学校(银奖)为契机,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努力降低学生近视、龋齿、营养不良、肥胖等常见病的新发病率,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合力,努力为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条例》,根据《XX市教育系统参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教育工作,配合XX市做好国家级迎检验收工作;以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3.加强卫生常规教育。教育学生勤洗头、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班级清洁区每天检查、反馈,每周评比、公布,引导学生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促进各班卫生工作不断提高。

4.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预防秋冬季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提高警惕;坚持晨检,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无整班停课现象发生。

5. 做好一年级新生和转学生预防接种的查漏补缺工作,汇总好数据并上

报上级相关部门。

6.做好特异体质学生的摸底排查,建立相关档案,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四)艺术工作

1.扎实学习和深入贯彻《艺术课程标准》,更新教育观念,探索艺术课堂教学改革,凸现学生主体地位,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

2.组织艺术组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培训、研讨活动,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实践,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继续开展舞蹈、合唱、书法、绘画等艺术社团活动,不断地丰富学生的艺术素养,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4. 引导学生把所学知识向课外拓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积极参加XX市群舞比赛,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艺术竞赛活动和展示演出,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和较好的影响效果。

5.注重与家长密切配合,争取家长支持和配合;利用好校外德育基地,把校内艺术教育与校外艺术教育结合起来,互联互补、共同发展。

第3篇: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4篇:工作方案

为开展好首届招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服务同学,促进文明风尚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项工作,出色的完成院领导交予的任务,并在工作中作出自己的特色,特拟订如下计划:

一、明确目标

招领是为有爱心的人提供学习、交流、服务,作为招领服务中心,其目标就是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积极引导更多的同学参与爱心,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促进协会健康蓬勃的发展,并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的管理,推动协会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的演出活动,发挥招领服务中心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在招领管理中不断贯彻落实综合管理办法的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协会知名度

制作简易的宣传单及海报,组织协会成员到各大队进行宣传,联系图书馆、食堂、ic卡充值室及各大队寝室楼、教学楼的教工人员,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形成健全的失物招领网络。协会本学期将实现服务警院师生,发扬拾金不昧精神而奋斗。

三、团结务实,以人为本

倡导积极务实的工作态度,建立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体现人性化管理理念。

四、加强合作

加强与外界的沟通,特别是与院内各协会、各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吸取别人的先进经验,联合我协会实际,相互贯通,相互融合,不断创新,为协会的发展谋求新的方向。

五、工作要求

协会首先应该进行内部的整合,把各自的工作和分工都重新明确,建立一个合作的团结的集体,并确立相应的制度,每两周开一次例会,我们将积极配合社团从实践中真正去实现这些规划,相信我们的协会会更加辉煌!

六、规范管理制度,系统管理

招领服务中心制度应不断的完善与修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缮,特别是会员管理及资金管理制度,实现会员管理的全面化、人性化;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为日后招领的发展做好铺垫。

七、工作机制及制度

(一)会长负责制:即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作为招领中心的总负责人,负责管理招领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室:成立一个汇总中心室,并在各大队教学楼、寝室楼处设立分点。汇总中心室负责将各分点一周内未认领物品的保管、宣传工作。

(三)工作室和网络双轨运行制:本招领中心除设立工作室外,还将设立专用招领qq群、电话号码做接收、宣传,公布等。

(四)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7:30—8:00,下午12:30—13:30。

(五)登记事项:失物上交登记时,志愿者应详细登记失物及拾者的具体信息;认领者应凭借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登记领龋(登记薄:日期、姓名、区队、联系电话、备注)

(六)保管制:失物由工作室保管员保管,设立保管箱。钥匙由保管员掌管。

(七)公示黑板:设立在食堂门口,内容详略得当,及时公示。

(八)奖励和处罚制度:对主动送交失物到中心室的同学及积极工作的志愿者给予通报表扬。对中心工作人员作出的有损坏、遗失、私吞失物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及批评警告等处罚。

八 、注意事项:

(一)中心内部要有专门的人员保管登记表,内部人员也要互相监督,不许私存失物。对当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和具体时间,都要进行登记,存档。

(二)每学期可根据备案开展一次“最具拾金不昧大队”、“最具拾金不昧区队”、“最具拾金不昧人”的评选活动,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

第5篇: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xx级新生入学报到接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院迎新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要文明迎新,亲情服务,做到积极稳妥、热情周到、优质高效、安全有序。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想新生所想,急新生所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迎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新生顺利到校学习、生活,让学生舒心,让家长满意。

二、领导小组

为保证迎新期间各项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开展,学院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迎接20xx级新生工作的指挥和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分工如下:

#:负责整体协调、调度。

#:负责达新校区迎新工作。

#:负责博才校区迎新工作。

#:负责具体后勤保障以及参观校史馆、美术馆的组织、安排。

#:负责新生录取相应的全面工作。

#:负责学生及家长参观实验室组织和安排、入学教育等工作。

#:负责学生公寓分配、火车站30名青年志愿者的安排、校园迎宾礼仪安排、广播站广播宣传、入学教育、组织新生军训等工作。

#:负责组织体育教研部教师在火车站的迎新接站工作(#配合)。

#:负责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

#:负责维持秩序、外来车辆引导及安全保卫及入学安全教育等工作。

#:负责车辆调配、军训服被服及保险公司的联络工作。

#:负责学生信息卡的制作、微机系统运行安全等工作。

#:负责新生录取相应的具体工作。

#:负责两校区迎新场地布置、摄影摄像、新闻报道等工作。

#:负责接待处的桌椅布置、食堂开放、场地卫生、水电保障、新生体检单位联络等工作。

#:负责“双证书”咨询解答等工作。

#:负责为迎新场地(校区综合楼二楼自习室、校区图书馆一楼及二楼大厅)前期布置工作提供协助及报到当天校区图书馆电子屏信息发布。

各分院长:负责筹备各分院接待处、入学教育(学科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教育)、专业介绍及咨询等接待工作(同时负责组织美术馆的对外开放)。

三、迎新工作安排

(一)日程安排

1、8月10日、11日为第一次报到时间(主要为本省考生);

2、8月25日、26日、27日为第二次报到时间(主要为外省考生,27日为本省考生)。

迎新工作期间,全体工作人员早7:00到位,下午16:30下班(迎新期间班车因接站取消)。

(二)地点安排

1、接站地点:火车站南出口。

2、报到地点:设两个报到处。

(一)光电工程分院、电子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传媒艺术学院的新生在达新校区综合楼二楼报到。

(2)光电科学分院、经济管理分院、语言文学分院的新生在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到。

(三)报到流程

每个报到处设八个接待窗口,各窗口均实行微机联操作。新生报到由保卫处发号按顺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个窗口为登记处,由招生就业处负责,主要利用扫描系统,确认、核实学生身份,回收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生卡;

第二、三个窗口为学生卡办理处,由络中心负责,主要是输入学生照片、指纹、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然后制成信息卡发放给学生。

第四个窗口为公寓管理,由学生处负责(新生报到前各分院需将班级、人员等信息发送给络中心),新生到本窗口主要是根据本人意愿(交费标准)和寝室已分配的情况选择房间(房间分四人间、大六人间、小六人间、八人等四种规格,1200元/年、1000元/年、800元/年、600元/年等四个收费标准)。

第五、六个窗口为交款处(第五个窗口为刷卡综合缴费窗口,可以刷卡及缴纳现金;第六个窗口为现金缴费窗口,只收取现金),由财务处负责,根据新生信息卡所显示的信息,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体检等费用。

第七个窗口为保险业务办理,学生自愿交费办理保险业务,资产处、财务处配合。

第八个窗口为“双证书”、二学历咨询解答窗口,由成教学院负责。

新生办理完以上手续后,由各分院的青年志愿者(标志性绶带由各分院制作)引导到新生入住的公寓领取寝室钥匙,到被服、军训服领取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制作指示牌)交费领取被服和军训服。

四、各单位、部门工作任务及分工

院长办公室负责报到会场服务工作,包括订购及发放工作人员午餐盒饭及饮用矿泉水,开放校史馆及讲解,发布两校区电子屏幕欢迎词(博才校区须发布报到流程,由图书馆协助)等工作。

人事处负责工作人员补助统计(院办配合核准工作人员名单)。

党委宣传部负责报到会场整体布置工作,包括联系布置飘球、拱门、宣传条幅标语(含接站标语、标志牌),设计制作指示标志(含分院挂牌等)及流程图、宣传图板(内容包括学院概况、专业介绍、就业情况及历届考研详情等)及工作人员胸卡,院报编辑部负责新闻采访报道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新生分班、编制学号,安排各分院开展专业咨询以及实验教师做好实验室讲解准备,组织新生、家长到实验室参观等工作。

学生处负责安排好非报到时间来院报到的新生及家长的住宿及新生军训、体检等工作。

团委负责安排30名老生志愿者到车站迎接新生,安排迎新礼仪员服务,迎新场地彩旗布置,安排广播站准备好专题宣传节目以及播音员的值班,安排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开展迎新服务活动、设置新生报到咨询处等工作。

保卫处负责迎新期间对校园各校门的出入管理,负责维持私家车停放秩序(保障接站大客出入畅通)、校内交通的指挥,报到处秩序维护,做好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重点加强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负责校园巡查,清理违规摊点及闲杂人员,负责组织办理户口相关手续(分别在两校区设置指定办理地点及工作人员)。

资产处负责设置被服、军训服领取处,所有被服、军训服于8月8日前(第二次报到为8月23日前)存放在指定地点;与保险公司联系学生保险业务;负责迎新期间急需物品的采购;车队负责安排接站车辆,迎新期间24小时车站迎候(迎新期间班车取消)。

各分院负责在报到处(博才校区图书馆二楼、达新校区综合楼二楼指定地点)分别设立各自的接待处,并指定专人在博才校区图书馆一楼、达新校区综合楼二楼指定地点负责解答新生及家长关于专业设置、学院发展建设情况、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等咨询;安排青年志愿者负责新生交费后到寝室的引导工作;收取新生档案;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安置下班后报到的新生,保证报到期间学生24小时办理入住;新生报到后,举办由全体新生参加的学科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教育专题报告会。

体育教研部负责安排体育教师到车站迎接新生。

络中心负责布置报到处及被服、军训服领取处、公寓楼微机操作系统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用电由后勤中心协助)。

后勤中心负责协调食堂、超市、浴池、洗衣房等生活设施的开放工作,保证新生及家长就餐方便,适当延长用餐时间,注意加强饮食卫生,确保用餐安全,保证水电供应,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以及新生体检单位联络等工作。

五、其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的相关准备工作务于8月8日前完成,在准备期间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及时与院办取得联系。

(二)在迎接新生工作期间(8月10日至11日晚、8月25日至27日晚)各分院要安排教师或学生干部24小时值班;迎新期间,各有关人员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事件。迎新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7月22日前报院办备案(联系人:潘晓慧,电话:3333)。

(三)个别新生如提前到校,由后勤中心和新生所在分院做好相应接待与安排,保证吃住安全、方便。学生处及各分院要注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饮食安全,避免因水土不服和不良饮食等引发疾病。

(四)新生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择期完成。

(五)迎新期间所有校内营业性宣传、赞助活动需经相关单位及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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