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队工作方案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19 13:46:53

为进一步加强车队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运政、新型企业及其它临时性用车,保障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小车队工作方案如下:

一、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车队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加强车辆驾驶员考勤,保障驾驶人员在工作时出勤出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各用车单位随时有车可用。

(二)设立意见薄。为加强车队、各用车单位的交流沟通,解决派车与用车之间的矛盾,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小车队印制意见簿,发至运管所、三站(城东、城西、闸北站)、运政执法队和新型企业负责人,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车辆维修保养填写意见和建议,每星期由小车队收集汇总一次,对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和整改。

(三)每月出一期车队动态,将各单位的`用车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用车单位;建立车队与运管所、各站队、新型企业的协调会制度,更好地协调好车辆使用行为。

(四)小车队在加强县城各单位的用车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乡镇交管站车辆的技术服务。

二、车辆分配

根据现有车辆及运政工作实际,车辆使用分配如下:

(一)运政。

运管所所属各站队,共需8部车辆(7部普桑,1部长安之星)。

运政用车按60公里/天测算,普桑耗油按10.5公升/百公里,每部车每月约需加油189公升;长安之星耗油按9公升/百公里测算,每月约需加油162公升。

小车队根据运管所提供的油料分配,每月支付给用车单位相应的油料,各用车单位每月节余油料备用,超支油料自负,车队不予补给,车队不在控制公里数,由用车单位根据油料灵活掌控。

车队每次提供加油单时,用车单位负责人必须签收,并且亲自保管和跟车加油,驾驶员不予参与。

(二)稽查站。

稽查站使用桑塔纳S32561,鉴于该站24小时工作的特殊性,该车的费用结算由稽查站和小车队协商解决。

(三)新型企业。

企业用车原则上保障两部车,一部车况较好的普桑(主要用于外出协调业务和局、所临时抽调用车)、一部长安之星。各新型企业必须使用小车队车辆,否则其他车辆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根据企业目前情况,仍按1.95元/公里计算,原则上不限定数额。

三、车辆调度

(一)运政:运政正常工作用车时间原则上为:春、夏季早6:00,晚7:00;秋、冬季早7:00,晚6:00。

正常工作由各站队填写申报单,注明上下班时间,小车队派车;特殊情况或突击任务、节假日、冻、滑、雾、雪等恶劣天气时,站队用车由运管所所长签批,车队派车;车辆出县时,由局分管车队负责人签批申报单,小车队派车。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由局分管领导审批,用车人支付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用车单位远远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属加班用车,用车单位必须履行加班手续,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用车单位自负。

小车队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运政用车进行调整。

(二)新型企业:由用车单位负责人填写派车单,车队派车,特殊恶劣天气由局三产办审批。

(三)重大问题:特殊任务由分管小车队领导批准。

以上车辆、驾驶员与站队的关系总的原则是“人定车、车定站”。

四、抽调用车

局、所抽调或安排用车,车队凭安排人签批的派车单予以派车,并将用车里程折合成油料(普桑以10.5公升/百公里,长安之星9公升/百公里计算),由局或所补助给小车队。

五、经费结算

(一)运政:运政用车费用由局计财股每月局划拔小车队,车队在保证运政用车即定油料费用的基础上,余额为小车队的车辆保险、年审、维修和办公经费等开支。

(二)新型企业:企业用车按1.95元/公里计算,原则上不限定数额,由局根据行驶里程每月拔到小车队。

六、考核

每月的工资单,按驾驶员档案工资的70%进行打卡,工资单上必须要有用车单位和车队负责人合签后才能发放(各用车单位要签明驾驶员工资的具体发放比例),另30%随各站队工资模式,年底由小车队统一兑现。

车队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考勤,局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其工资模式同驾驶员,年底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统一兑现。

如果驾驶员连续两个月工资达不到70%,由小车队另行制定处罚意见。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