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工作方案三篇
根据省、市、区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街道防汛工作,确保街道安全渡汛,保持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提早动手,扎实准备,现将20xx年防汛方案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部长担任,其他站办所长为成员。
(二)成立村、社区级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成员: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委员及村、社区小组组长担任。
(三)成立街道、村、社区两级防汛抢险队。
(四)畅通信息。各村、社区小组确定预警人员、监测人员、转移人员、出现汛情及时向村、社区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由村、社区上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上报。
(五)加强防汛值班。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全盘负责,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3726010)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安排本辖区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进行汛前培训和相关防汛部署工作。
(2)街道社区及各村要对库存防汛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并组织好20xx年防汛物资,按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防洪防汛物资(落实好石材、木材等抢险物资的充足供应及取得的灵活性)。
(二)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大力宣传防汛工作,提高全民防汛意识,走群防群策之路,深入开展街道防汛工作。
(三)做好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工作。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开展汛期危房排查登记工作。各村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在有较大雨情时坚决予以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本辖区内的水库、淤地坝、滑坡体、尾矿库、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区域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监测,健全组织机制、完善防汛制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并同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三、抢险措施
(一)大雨或暴雨持续2小时以上,全体街道干部(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街道办公室集中待命,村、社区干部必须在自己辖区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防洪抢险工作。
(二)大雨或暴雨持续3小时以上,全体街道、村、社区干部听从街道防汛指挥部命令,到各负责的区域进行防洪防汛抢险工作。
(三)防汛期间街道、村、社区干部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接到命令无条件迅速赶到要求现场,如因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不服从安排未及时到岗到位造成重大灾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发生洪灾时一切服从抢险工作,防汛所需物资和相关材料必须及时得到调配,以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五)街道和各村、社区要组建好本辖区抢险队伍,与街道各站办所人员一起,要听从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调派。
第2篇:工作方案三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改善民生促和谐主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民计民生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扩大我县社会保险覆盖面。
二、目标任务
一)扩面工作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以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参保重点。做好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以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2失业保险:以解决城镇事业单位参保不缴费、部分事业单位不参保为重点。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解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省市驻庄单位未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未就业大中专学生、城镇中小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为参保重点。
5生育保险:以党政机关和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为参保重点。
6工伤保险:以高风险企业及其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并做好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二)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切实摸清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应参保人数,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全力做好扩面工作。年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4.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900人,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管理。
2失业保险:城镇失业保险覆盖人数达到952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6.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580人。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556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2.8%新增缴费人数完成450人。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410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2%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
5工伤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6.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820人,城镇事业单位及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6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60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10%新增缴费人数完成600人。
三)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目标任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继续完善市级统筹,养老保险继续完善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争取6月底实现市级统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宣传,为推进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人社、地税、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工商、税务年审等工作,对县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检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签订劳动合同;否按规定参加全部或有关险种;否全员参保;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否足额缴费。要通过排查,彻
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人社部门要做好分类汇总统计,为扩面征缴行动提供准确依据。
三)扩面实施阶段
1规范登记。凡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已参保单位要开展自查,对少报、漏报的要重新申报。县社保中心要集中力量及时办理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台账建立等工作。
2签订合同。一方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由县劳动执法监察队牵头。另一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3申报核定。对各参保单位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核定,县社保中心实行参保单位统一申报、分险种核定缴费的办法。并将缴费单位尚未按规定参保的险种和人员,通过统一申报程序核定纳入社会保险。
4保费清欠。欠费底数要核对准确,各险种经办人员要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欠费情况进行梳理。然后统一开具欠费催缴通知书,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五月底前移交地税部门催缴。欠费单位对欠费有异议的人社部门要配合地税部门进行核实。
5执法检查。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或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情况开展统一稽核和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检查活动。对拒不参保缴费的重点、难点单位和在县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用人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全县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的督查、协调及日常调度工作。人社部门各相关科(室)要加强联系与配合,建立扩面联查联办机制,对于应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而未参保的人员,报销医疗费、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工作过程中,一律督促先参保缴费,后办理相关业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二)靠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监督和基础管理,加大扩面和统一申报核定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核尽核;教育部门要在城镇各学校建立专门经办人员,积极引导城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安部门要向人社部门提供参保人员户籍相关资料,并督促外来常住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配套资金;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行业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水洛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社区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工会组织要加大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力度,积极宣传动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扩面征缴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地税部门要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确保应收尽收。核发征费发票时要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商部门要将企业注册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人社部门,并在办理工商年检时协助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不仅要解决扩面征缴和加快统筹进度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应参保人员和经办机构主体性意识不强等问题。要适应扩面和提高统筹层次的需要,增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经办模式,规范统一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各种有效便捷的服务方式,实行参保登记、缴费记录、待遇享受、台账管理“一条龙”服务,努力推动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要主动深入企业,打破常规,做到扩面工作到哪里,政策指导到哪里,业务服务延伸到哪里。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
四)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这次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社会稳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宣传咨询活动,积极主动地配合新闻媒体宣传参保政策,宣传扩面工作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家庭,进行答疑解惑,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公众参保意识,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建立工作制度。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日报告、周调度、季度通报制度。每周星期一和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要加大社会保险执法专项检查,对拒绝参保、瞒报用工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以及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确保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第3篇:工作方案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努力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20xx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20xx年省市基卫工作要求等规定,经研究,制定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服务范围
辖区内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辖区内住6个月以下的提供基卫8种项目服务)均可免费享受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二、方案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
(二)《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三)《20xx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四)《20xx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20xx年第1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培训要求(另见培训材料)
三、具体目标
20xx年,要大力倡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我区居民健康和人均期望寿命为目标。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目标为:
1.健康档案:确保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档案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真实率100%。居民档案使用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档案使用率90%以上。
2.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正常应诊时间播放影音资料,全年不少于6种。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1个月最少更新1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全年参加健康教育人数不少于辖区人口的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健康教育档案真实率100%,装订合格率90%以上。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预防接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满月体检1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3-6岁儿童每年体检1次。新生儿访视率95%以上,3岁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3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
7.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各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40%以上。开展分类干预,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压一次,一年至少4次。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35%以上。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糖一次,一年至少4次。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其中,管理率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50%。
9.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10.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1.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重点突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四、经费管理
20xx年按照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求,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为5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7元、市财政人均10元)。各卫生院要认真执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xx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给付标准指导意见》(溧卫字〔20xx〕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支出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用于村卫生室的资金不少于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经费拨付方式,按季度考核拨付制,即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综合核拨补助经费。
五、督导培训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镇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指导团队,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项目办与责任单位职能
(一)项目办公室
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项目办公室职能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项目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
项目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与通报、基本公共卫生报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综合满意情况调查及台账资料。
(三)资金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财务科副科长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资金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基卫项目资金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及区级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资料。
(四)项目执行工作组
组长: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副组长: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健康教育、慢病)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传染病防)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儿童健康保健)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艾防、结防)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重精)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孕产妇保健)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卫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报表)
区卫生局合管办科员(信息化)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与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预防接种)
项目执行工作组职责:负责11类43项目执行、业务指导、培训、督查和台账资料;信息中心负责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指导各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医改办负责监测报表数据。
(五)区疾病控制中心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健康档案)、项目二(健康教育)、项目三(预防接种)、项目六(老年人保健)、项目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在老年人、慢病等方面的应用。
(六)区妇幼保健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儿童保健)、项目六(孕产妇健康管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服务在0-6岁等方面的应用。
(七)区精神病防治院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八)区卫生监督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九)卫生院职能
根据《20xx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基妇[20xx]10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基妇[20xx]36号)通知要求,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11类43项目的实施和各项台账资料;指导各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规定的资金用途合理使用和分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