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推进农村小城镇化新型社区建设,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举措。基于此,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宁陵县阳驿乡后陈新型小城镇化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后陈社区位于宁陵县城西,社区中心距县城2公里,S325省道南侧,位置优越,交通方便。社区共辖后陈、潘集、前陈、张瑞寒、解洼、张三庄、东张楼、苏庄、訾庄、西张楼、张白、十里铺、严庄、姚庄十四个自然村。社区总人口8663人,总户数2288户,总耕地面积7894亩,党员总数110人。
后陈社区综合建设用地面积共计1350亩,原14个自然村居住占地总面积4073亩,社区整合后新增耕地面积2723亩。后陈社区建设分为“一心一带两片区”。一心:社区管理中心、文化大院、党员教育基地、社区超市等组成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一带:沿村北后陈水库和张解沟形成了一条自然景观绿化带;两片区:以景观带分割的南北两个居住片区,南片区安排789户老龄人员居住,为2层连体楼,面积165平方米,不超过2分半,北片区为5层和高层住宅楼,安排1499户中青年居住。
二、取得的经验和成绩
20xx年以来,社区“两委”班子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高效发展强实力,提升品位显魅力,惠民富民增动力,文明和谐添活力”的工作目标,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强大的向心力。于博个人无偿出资500多万元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800多万元用于办企业和帮助村民建房。县委、县政府又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社区建设,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社区20xx年工农业生产总产值完成24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万元,农民人均收入2100元;20xx年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1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50元;20xx年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275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50元。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使后陈社区从一个脏、乱、差的落后村变成了一个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典型新农村社区。
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关怀、支持和全体干群的共同努力下,共拆除旧房43345平方米,新建楼房51360平方米,改造废旧坑塘4处;在老水库取土19万多立方,填平了村内外坑洼地,消除了空心村,使社区新增耕地366亩;建造了村民文化广场、老年人活动中心、多功能大礼堂等公共设施;社区实施了安全饮水工程;兴建了村预制厂、水电暖安装公司和3个建筑队,创办了博远粮油、永胜木业、宏运木制品、鼎盛农业科技和中天混凝土5个股份制企业;成立了久赢种植、华裔农场品开发等4个专业合作社,转移安排劳动力500多人。先后修通了七纵五横道路共计16.3公里;街内外安装了路灯、红外线可视电子监控,确保了社区群众生活财产的安全;同时狠抓乡风文明建设,凡婚丧嫁娶一律不准大操大办,定期开展“三好”、“四户”等评比活动;对社区内外486座坟墓全部迁移至公墓,社区1200亩耕地实行了群众较满意的合理流转,发展高效大棚有机果蔬1000亩;实施了井井通电工程,新打机井18眼,埋地埋管6300米,地埋线6700米,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后陈社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农村新型小城化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我们先后召开3次社区“两委”会、社区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走访群众35人次,倾听其呼声,了解其所想所盼。经过分类归纳,目前,有以下几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沉思:
(一)集中搬迁不便操作。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推进,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思潮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意识不尽一致,一些潜藏在农村的深层次矛盾也逐渐表露出来,不可否认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原因,极个别人对党的政策及政府的引导怀有本能的不理解,譬如在一个自然村内绝大多数人同意并支持搬迁,但仅有几户因计生超生或其他原因被政府处罚而不理解,故不同意搬迁,这就成了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二)新建房户成为不愿搬迁的“最大一族”。有的农户倾全部家产,盖了一座新房,在无扶持资金的情况下,仅靠做思想工作,效果不甚理想。
(三)困难户想搬迁而无能为力。由于社区集体经济基础十分薄弱,没有强大的公共积累作支撑,对一些困难户的帮助局限于社区党组织的义务劳动支持,扶持效果甚微,使这些困难户想搬迁而无能为力。
(四)农户搬迁融资渠道单一。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融资渠道过于狭窄,贷款环节多,手续繁琐,一些农户“望贷止步、谈贷色变”。
根据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着力解决:
一是社区建设应尊重群众意愿,不强迫命令,不强制拆迁,注重宣传引导。在启动建设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开始建设;在推进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鼓励条件较好或急需建房的群众先建,条件较差或暂可不需要建房的可以后建,对于社区住宅,规划设计不同造价的户型供群众选择,避免农户建房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
二是引导农民入住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坚持建得起,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将培育产业支撑,提高农民素质作为首要前提。一是将已入住社区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劳动力全部纳入职业教育培训范围优先免费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应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二是依托经济园区,鼓励企业优先吸纳入住社区劳动力,促进农民就地转移。三是推进土地健康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田大户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同时使群众从有限的土地中解脱出来,增加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发展新型农民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克服过去“家家点火、处处冒烟”的小、散、乱状况,实现千家万户的大生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机衔接,增加同类产品上下游的关联性,该区久赢种植专业合作社,争取入社成员突破95%。
三是加大对群众尤其是困难户扶持力度。诚然,近两年来,得益于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收,农民逐步摆脱贫困,但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根据调查:目前建房每平米造价600元左右,户均建房投资需10多万元,该区30%农户年均收入在4万元左右,自筹资金10万左右,甚至可以满足建房投资需求,而50%农户年均收入在2—3万左右,自有资金在7—8万元,建房资金缺口在2—3万元,还有20%农户年均收入在2万元以下,需要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对这些困难户,可通过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或利用危房改造资金解决。
四是科学安排部署,周密设计步骤。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让群众对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有正确的认识,并将经群众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同意或确定的户型向群众公示,让群众选择,并申请报名。之后群众代表按照集中连片优先,急于盖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住农户,签定搬迁协议等,使整个建设过程有条不紊,有章有序。
五是典型引路,分步实施。选择村情好,群众觉悟高的村做为试点村先启动,政府积极搞好各种服务,创新实践,培植典型树样板,典型引路促启步,将政府的引导变为群众的自愿行动,形成强大合力,为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建设注入源源不断,取之不竭的动力,使这项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发展的战略工程有力、顺利、健康推进。
四、对策和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选个试点县进行社区建设体制改革,撤掉乡(镇)级编制,把乡(镇)干部分流到各个社区工作,既减少了办事程序,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既不增加财政支出,又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老龄化。有效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如不能进行体制改革,也可先把乡(镇)主要领导集中起来,成立一个“城乡发展管理中心”,抽调一名副县级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领导可继续服务各自区域内的社区。
二、建议上级政府出台支持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建设的政策,简化社区建设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加快组织完善社区班子建设,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基础设施。抓住中央、省在发展政策上向农村基础施设建设倾斜的机遇,搞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选项立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村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入手,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后陈社区集中投放。积极开展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提升村民生活的总体质量和水平。
(二)大力发展经济。立足现有情况,引导经济强人、致富能人积极投资,选上项目带动村域经济发展。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进行聚零为整,规模化经营,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加强民主建设。按照“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好的发展思路,有一个好的创业氛围,有一个好的扶持政策”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提高社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强的组织基础。要特别注意发现一批思想作风正派、致富带富能力较强、积极向组织靠拢的农村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进行多方面培养,改善农村党员干部的年龄结构和能力结构。
(四)促进社区和谐。通过多渠道、多层次、不间断的培训,使9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掌握1-2项劳动技能,提高农民致富能力。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懂法、守法、用法水平。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使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议,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办,搞好基层民主建设。倡树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五)提升社区品位
后陈社区所要建设的不但是一个村的旧貌换新颜,一个村的生活改变,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一种深化。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民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形象,完成社会主义农民的根本转变,实现农民生活与城市接轨,缩小乃至等化城乡差距。
第2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为加强领导,深入推进服务型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了解居民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三问三解”活动,XX路办事处聚财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书记XXX为领导的调研工作组。XX月XX日上午,该调研工作组深入到聚财社区居民群众当中,进行了走访调研工作。走访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交谈,收集意见等方式,充分了解我辖区居民的相关居住状况,查找相关问题。现结合我社区一年来的各项实际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走访概况及重点
走访所见群众基本生活状况良好,对社区管理工作评价较为满意。主要分析重点几户走访对象,情况如下:
XXX:孤寡老人,常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
XXX:辖区居民,XX学院退休教师。
XXX:低保户,环卫工人,因身体残疾导致家庭贫困。
XXX:老党员,患有脑梗塞。
XXX:地毯厂下岗职工。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走访群众所见现实情况及以上重点对象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居民群众对新时期各项社会保障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深入,遇到问题不能够根据各项程序享受政策优惠。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很多居民生病后不能够顺利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实现医药费用报销。此处充分表现出居民对政策优惠的相关程序以及办理手续了解甚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看病治病的负担,优惠政策反而成了落不到实处的空架子。原因为以下几点:一是对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没有落到实处,宣传面点散零星,不够全面;二是对办理程序手续过程讲解不够清楚。
(二)突发意外导致家庭困难拮据的相关原因情形增加。成员中有残疾的、年老体弱的,他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也是导致家庭困难拮据的原因之一。现下社会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保险的购臵也成了居民们关注问题的重中之重。很多老人子女不在身边,文化水平的限制,对于养老保险的购臵也是一知半解,到底如何办理、需要何种手续、办理后会享受到什么待遇也是一片茫然。XXXX年是XX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改造的重要的一年。XX区是学院社区双创旱厕改水厕的示范点。这项工作开展至今马上一年了,从刚开展的开展困难到后来的顺利开展,再到后来的一系列后续工作都得到东区居民及租住户的大力支持。但是工作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XXXX年冬天,因为天冷,水流量小,再加上一些居民家的水厕电热丝使用不当烧坏了,部分居民对此比较不满意。高专东区普遍为租住户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者较差,流动人口较多,据居民们反映,自从装上了监控盗抢现象相对来说比往年少了很多。但是环境卫生比较差,自从去年旱厕改水厕以来,小巷里到处是大小便。都是现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居民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三、今后工作中的重点解决问题
1、孤寡老人今后的生活问题;
2、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困难家庭如何改变现状脱离贫困状态;
3、如何更好的向居民宣传介绍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的办理情况;
4、旱厕改水厕工作的后续该如何保障,更好的做到令居民满意。
5、创建“平安XX”工作如何更好的开展。
四、政策落实情况
从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到始终开展的扶贫帮困走访慰问制度等,都实实在在地得到了认真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解决了部分困难家庭的住房、孤寡老人患病就医、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购买等实际生活困难。仍需我们继续做出巨大努力。
为此提出如何做好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居民和多数贫困家庭的就医负担。借助医疗保障制度的力量,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给予居民符合其实际情况的医疗救助。
2、日常生活中对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的帮助。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帮扶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的社会公益活动中来。
3、不定时开展宣传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办理的活动,让广大居民随时了解政府的新政策。并定期走访探望,发现问题及时为其解决。
4、加强平安XX工作的开展,对辖区内的综治维稳情况随时了解,积极征询居民意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基本情况
村情民情:xx村委会位于xx彝族乡西北部,东、南临康郎村委会,北连大桥村委会,西邻南涧县三家村,南接康郎村委会,属彝汉混居地,立体气候恶劣、经济滞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础设施薄弱,属山区村委会。国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林地亩,耕地面积1294亩(水田170亩,旱地1124亩),人均耕地面积亩。
产业发展及经济状况:主要产业以种植和养殖为主,种植烤烟、核桃和发展养猪、养牛(羊)成为该村主要经来源。
文化卫生条件:该村建有小学1所,校舍建筑面积1197平方米,师资力量拥有教师8人,在校学生76人。建有村医务室,村医2名,可提供村民一般生病就诊条件。
基础设施现状:XX年底建有水窖1682口,安装太阳能135户,基本每个村都通公路,但都是沿山而走,坑洼不平,雨季存在路基塌方的安全隐患,车辆通行困难。农户住房以土坯房和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全村有农用车22辆、拖拉机4辆、摩托车360辆。
XX年工作重点:一是山区水利建设。今年,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建设小坝潭1个、大沟2条、调节池1个、18公里长的管网1条,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覆盖xx村90%的山地和农田灌溉。二是完成村委会的宿舍楼建盖及老年活动场所建设。xx村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90人,老年活动场所设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80平方米,建设有阅览室、娱乐室等3间;三是完成两个深度贫困村和两个州级新农村建设,今年将对大鱼塘村、老务的村2个村进行深度贫困村项目建设,对歇厂村、上瓦伍村进行州级新农村项目建设。四是完成3个村的安全用水工作。今年将解决背字么村、新沟村、二多库村的安全用水问题,使村民生活用水有了安全的保障。
主要存在的问题
交通滞后。通往该村的唯一一条村级公路,路面窄,弯道多,且没经过硬化,路况极差,遇到雨季基本无法正常通行。全村11条通村公路,由村民自发集资出工出力修建,因养护条件和资金有限,除摩托车还能正常行驶外,运输车辆基本无法正常通行。该村没有设立车站和集贸市场,摩托车成为群众出行的唯一交通工具。生产运输、建材搬运和粮食收获等工作基本处在人背马驮阶段。
水利薄弱。该村属于典型的山区,坡陡地旱,立体型气候条件十分恶劣,由于连续的干旱和资金投入的不足,农业设施和水利设施建设相当滞后。该村原有水窖1276个,农民灌溉主要采取胶管引水到田地的办法,但高昂的成本费用(近万元)给农户带来严重的生活负担;全村人畜饮水主要靠自然水源,村民自购胶水管引到家中或引入水窖,但饮水基本安全问题没有得到任何保障。
文化落后。该村唯一的小学仅8名教师,从教学条件来讲,环境较差,留不住高级教师人才,造成山村学生教育与城镇学生差距越拉越大。由于该村主要还是靠天收成,农业生产收益低,所以多数青壮年都选择外出打工,造成了该村劳动力投入明显不足,生产难以发展,留守在家的儿童成长面临严峻挑战。
产业发展失衡。种植业和畜牧业构成了该村的主要的产业结构。在种植业方面,绝大部分农户缺乏烤烟和美国山核桃的栽培、管理技术,造成管理粗放,重种植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同时因资金短缺,肥料跟不上,从而直接影响了经济效益。养殖业方面,目前该村只有中小规模养殖户4家,养殖大户少,没有形成规模,没有给群众致富带好头、引好路起到示范作用。 如何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扩大养(种)殖规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成为当前该村产业发展的课题。
对策及建议
夯实 两支队伍 ,固强农村发展基层组织。一方面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要实行大范围、宽领域选拨村级干部,切实将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拨到村委会干部中来,把敢于牺牲奉献精神、敢于真抓实干的能人选拔到村委会班子中来。另一方面是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培养 致富能力强、帮富能力强 的 双强型 党员干部,提升党员干部自身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干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完善基础设置,改善村民生活基本条件。一是要改善交通出行条件。作为11个村民小组唯一一条通向外界的村级公路,尽管投入大些,施工难些,各级部门要确实纳入规划,整合资金,进行修善养护和路面硬化工作,确保全村群众出行方便和安全。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好人畜饮水问题,要结合山区地势特征,增加水窖数量、寻找好的水源,配套完善自来水饮用工程,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正面引导,调动群众脱贫困致富积极性。要加强对群众的正面宣传,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外出务工与自身创业的关系,使其摈弃 小富即安 的错误认识,转变发展意识和观念,调动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真正富裕起来。
第3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社区是城市社会管理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社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职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社区工作,加大社区建设服务力度,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20xx年青干班4、6组一行29人,深入我县***兴华社区和育才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有社区5个。***兴华社区成立于20xx年,地处繁荣大街以西,团结路以北,是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社区。现有居民户数3734户,人口9893人。驻区机关(事业)单位18个,非公企业9个。商业网点1628个,有志愿者队伍3支248人。20xx年社区党总支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社区”,被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妇女联合会评为“三零示范社区”。20xx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总支。
育才社区成立于20xx年9月,位于繁荣大街东侧、长青路北侧,现在有12个居民委,在册居民户数4001户,人口100100人,党总支下设6个支部,156名党员,在职5名,公益性岗位39名,驻区单位11家。
二、社区在城市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我县社区调研来看,社区已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平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一些政府不该管、不好管的事项正逐步交由社区组织承接,在城市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社区服务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托。
近几年,采取“财政支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社区自筹一点”的办法,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了城市社区的办公条件。社区建立了集社区党建、民政救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综治维稳、计划生育、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社区服务项目由传统的只管大肚子、坏分子、老鼠子的“三子”功能,演变到现在承担的3个方面7大类140多项具体工作,不断满足新形势下居民的多种需求。我县社区开展以“构筑五民工程”(为民、便民、富民、安民、乐民)和“五心”(知心、爱心、关心、贴心、同心)为中心内容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推荐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今年与工商、四中、实验关心下一代组织联合为青少年举办了四次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先后将贫困户子女刘娜和张小平送到白城职业技术学校免费学习。今年以来,为68户贫困居民办理了廉租住房补助。几年来,社区党总支为198名流动留守儿童找代理妈妈。
2、社区维稳成为社会维稳的重要抓手。
第4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为了加快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工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河东、金沙等10个乡镇的13个新型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和村组干部、农户交流等方式对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工程进度、土地利用、资金筹集、基础设施配套及社区管理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及呈现的特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我区把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做为实践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审时度势在全区实施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迅速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农民集中居住、生产生活分离、功能配套完善、社区管理规范的目标,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今年以来,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48个,10561户,其中动工新型农村社区24个,9983户,动工小康住宅点24个,578户。
(一)农村面貌变化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了农村生产、生活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社区的建设,打破了传统的观念,人畜分离,把后院从原来的生产区变为生活区,有效地杜绝了畜禽、秸秆进入小区,影响环境卫生的三堆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城乡融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农民将住上单元房,购物有超市,休闲有广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群众得到实惠多。几年来,市、区财政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小康住宅示范点建设。对近两年20户以上的小康住宅示范点,今年300户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每户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村信用社发放微利、政策性信贷,其它商业银行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五和乡为解决群众资金困难,和建设银行武威分行合作,正在为社区入住农户办理按揭贷款。一些企业集团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减轻了农民负担。住房一次投入长期使用,据调查,目前我区农宅82%以上是砖土木结构,使用期限一般在20年左右,新建的农宅基本是全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期限70年左右,避免了农民在住宅建设上的重复投入。
(三)拉动投资贡献大。今年以来,全区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共10561户,目前已完工8526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81亿元,占同期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04.86亿元的6.74%。带动了钢筋、水泥、玻璃、塑料、木材、砖瓦等一系列建材生产消费,促进了家电、运输、通信、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拉动了全区经济快速增长。
(四)土地节约集约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多层或小高层为主,按照小区式集中建设,单体面积在90㎡左右,大幅度节约了土地。如金沙乡金厦社区,规划占地1204亩,入住农户4049户,可节约用地750亩;河东乡中心社区一期规划占地300亩,入住农户630户,可节约土地840亩。据区委农办测算,目前我区农村住宅占地近27.9万亩,户均1.5亩,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全区预计占地不到8万亩,土地节约的空间非常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入户和群众交谈以及在乡镇召开座谈会了解的情况看,群众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性高,但也程度不同地反映出了一些担忧,综合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总体规划滞后。全区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还没有启动,部分乡镇只是依据当地群众的积极性搞建设,选址的随意性很大。空间布局辐射人口少,建设规模小,如发放镇在一平方公里范围内布局了贾家墩、双桥和小路社区,造成入住农户分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运行成本高。同时,新型社区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
(二)建设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和完整的工作流程,建设手续多,报批困难。如高坝镇十三里社区报批手续达15项之多,收费平均达到170元/㎡,办完所有手续时间长达6个多月。有些社区土地使用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社区后期的运行和管理还没有深入研究,群众还存在上水何处来,下水如何排,取暖怎么供,社区谁来管的顾虑。
(三)基础设施配套缓慢。各乡镇普遍重视住房实体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比较缓慢。个别乡镇未将基础设施配套部分计入住宅建设成本,实现完工入住的资金缺口大。如河东乡前期为鼓励农户到中心社区居住,未将供暖、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费用摊入房价,建设资金缺口达600多万元;补助资金、危改资金和其它项目资金拨付和工程建设进度不同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基础设施配套;已经建成的示范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没有全面完工,影响了群众入住的满意度。
(四)筹资渠道不宽。新型社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乡镇初步测算,每户建筑面积以80--120㎡计,建房资金需要12--18万元,主要靠群众集资和政府补助。建设500户以上规模的社区,按照目前设计要求,水、电、路、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户均需2--3万元,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的难度。
(五)工程质量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社区建设前期工作不细,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施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规范性施工不到位;有的乡镇工程招标、质量监管未完全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监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程监理错位,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施工检查、旁站监理不到位,资料记载不全,存在质量管理漏洞。
三、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契机。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理念指导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建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建管队伍,具体负责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会议制度,凡是区上办理的各种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尽量减免各种规费。市一级报批的建设手续,由乡镇提供完备资料,对口区级部门协助报批。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 、村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村积极运作、农民主动参与的推进工作联动机制。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依照《甘肃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邀请国内有资质、有影响的规划单位,打破现行的行政区域界线,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加快制定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乡镇的详细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建设模式,建议城郊和工业园区乡镇发挥土地增值优势,借助相关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金色大道沿线条件较好的乡镇,以高层或多层为主;人口分散,经济条件薄弱、有荒滩空地的沿山边缘乡镇根据群众意愿以二层或平顶房为主,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风格鲜明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强化产业支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农户入住社区后,虽然生活开支有所增加,但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家务和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一是注重产业发展。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要更大范围规划产业布局,加大劳务输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实现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催生一批高效节水种植大户、设施农牧业大户、特色林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从而使农民群众既不离乡也不离土,就近就业,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二是引导好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在社区中的衔接,发挥优势,为农副产品的外销搭建好平台。三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劳动密集型、适于松散管理、分散经营或生产的企业,为家庭妇女和居家留守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解决入住的后顾之忧。
(四)拓宽融资渠道,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瓶颈。资金短缺是制约目前我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因素。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一是建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区上每年度安排一定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借地发展,对集体建设用地,除统筹安排好农村社区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应优先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三是整合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部门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包装,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五是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多方化解资金难题。
(五)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自始至终坚持高质量建设。严把质量安全关,不能因盲目降低成本、满足群众的购买能力而忽视工程质量。继续严把施工图审查、招标、监理、质监等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手续、监理、节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切实搞好建筑质量监理和工程验收。要按照建设集约化、居住生态化、管理科学化、布局合理化的理念,做到八通(路、电、水、沼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科技信息网络)、五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三有(休闲广场、农家店、农家书屋)、一集中(垃圾集中处理), 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生产布局等通盘考虑,努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确保群众买着放心、住着舒心,把好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带来了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还将引发农村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社区建成后,几个村集中居住,村级组织如何设置、集体资产如何管理、物业和社区服务如何开展等等,都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同时,就要提前思考社区管理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早研究农村社区管理的新途径,培养一批指导社区管理及服务的人才,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蓄积力量。
第5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为了做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因此,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5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2万人,地理位置处于市东北部。目前我镇共接管14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矫正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某些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会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公益活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会群众习惯认为矫正人员有污点,重犯率相对偏高,都避而远之,有排斥、歧视的心理,而这一心态也使得矫正人员缺少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抵触心理。
二、经验和做法
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个性化原则,逐步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矫正对象特征、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走访、谈心、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隐患以及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五必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通过认真逐一走访,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矫正对象胡某,70岁,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走路不方便,我们除了以上“五访”之外,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情况。
三是帮困解难,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的心理,为了努力消除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我们召开了矫正工作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暨座谈会,邀请局矫正科同志对他们进行知识讲座并参加座谈。通过座谈,拉近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距离,从根本上促进其思想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多种形式帮困解难。如保外就医人员俞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由于经济基础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仅靠姐姐的资助看病,我们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想方设法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在春节前送上爱心帮扶慰问金500元,让他过一个快乐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矫”程序的规范。我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给每位矫正对象送一封《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既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又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们尽快了解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同时对每一名解矫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五是注重实效,正面引导。由于双峰山高路远,为了更好地为矫正人员做好服务,我们在双峰和黄坛各设立了公益劳动场所,以便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们把矫正对象的亲属、所在地联村干部等纳入帮教监管网络,实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矫正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量身定制”教育改造方式。如:对胡某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现胡某在跃龙街道范家村开摩托车修理部,工作积极,收入稳定。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虽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也不少。
(一)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矫正对象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国它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在调研过程中,据了解,矫正工作者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社区矫正还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很多领导都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各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机构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统陷于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既无专门的执行机构,又缺乏执行人员,志愿者力量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
(三)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矫正的质量难以保证。矫正经费短缺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机关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现在具体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极其下属的司法所进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它仍然是一种国家机关的行刑方式,缺乏国家专门的财政支援是不可能进行的。
(四)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监狱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但实践中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且没有固定的统一办公场所,各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反而使工作复杂化。
四、探索和思考
为此,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长效、稳定、务实的新机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靠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要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办、民政、团委、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单靠司法行政机构唱独角戏,搞孤军奋战,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证工作经费,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基金使用:给于归正人员回籍初期生活无着落、重大疾病、遭受灾害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属遇到特殊困难等方面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给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正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数额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财务部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贫困地区,上级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整个地区的平衡性。
(三)优化环境,为社区矫正人员和谐共处的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要做到真正让每个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尺度。
(四)尽快成立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统一领导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部门指定人员参加,设立固定办公地点,由上述部门合署办公,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协调。
第6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一、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在认识上,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在工作摆布上,我们始终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因此,全县各乡镇的社区建设进度迅猛。截止9月中旬,全县开工建设的15个社区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89亿元。其中,市级7个重点社区,总体规划占地5037亩,整合13615户,集聚人口55032人。xx年确定的2945套住房建设任务,建成和在建住房已经达到1849套,占任务62.7%,已经建成住房521套,占任务17.69%,建成入住280户,占已建成9.5%。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其它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有突破性进展。曹营、魏庄、龙头社区在绿化、亮化、休闲广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有5个社区水、电、路同期配套,6个社区配套建设广场、超市、卫生室等公共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配套,同期进行绿化。此外,赵店的龙翔、赤眉的桃园、桃溪的英华、乍岖的乍岖湖等社区也都进度较快,公共设施建设和样板房建设完成率都在40%以上,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也有部分乡镇在全县社区建设大局摆布上暂时规划在第二阶段的三类镇,但是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也都成绩斐然,给县委、县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二、主要特点
各乡镇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县、乡、村各级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但是,在思想上,全县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视,都把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都能在充分认识、深刻领悟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工作,加快社区建设“要我干”为“我要干”的转变,并把社区建设当成今后3-5年乡镇工作重中之重来思考、摆布,不图形式,不搞应付,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根扎得正,想的深,谋的远,做的细。积极探索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深刻领悟想明白、讲明白、干明白的认识和实践过程,真正做到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视程度空前提高。
(二)宣传发动到位。去年12月21日,全县分层次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到平顶山郏县、舞钢参观学习,集中时间组织召开研讨会,逐乡镇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打算。有的乡镇还到新乡、安阳参观学习。马山口镇、灌涨镇、师岗镇、湍东镇参观学习人数都在300人以上,马山口镇超过500人,其他乡镇也都在100 人以上。县乡累计参观学习的人员4000余人,掀起了一轮参观学习建社区的热潮,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了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共识。随后召开的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动员会,再宣传、再发动、再鼓励,使全县上下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为新型农村社社区建设再添动力。通过宣传发动,使党员干部想明白,对群众说明白,从而干明白。营造了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扶持到位。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来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一是加大县乡财政奖补力度。县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资金扶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中财政专项奖补奖金xx万元,项目奖金3000万元,用于对规划设计、公共设施奖补和农民购建房补贴。按社区入住户,每户补贴3000元,用于购房;每户再补贴3000元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捆绑项目资金。积聚电力、交通、文化、卫生、教育、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集中使用。三是金融信贷支持。动员金融机构开辟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信贷产品,为社区建房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四是市场运作筹资。乡镇积极探索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筹资建社区,通过土地开发、资源使用权转让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乡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返还的资金,全部用于社区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五是与企业联建。大力开展村企联创活动,鼓励企业捐助社区建设。
(四)土地保障到位。一方面,抓好“开源”。通过存量土地盘一点儿,增减挂钩挤一点儿,“三荒”当中用一点儿,整治整合挖一点儿,争取调规添一点儿,集约建设省一点儿,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土地。按照县政府出台文件,各乡镇把县分配的新增用地计划,农村宅基地整理新增地,按每亩奖补4500元,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复垦等新增耕地每亩奖补2500元,超额面积每亩加奖1000元。对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整治用地的,除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社区建设的,每亩地给予1万元奖补。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乡镇与农户签订拆除旧房协议,写出保证书,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旧宅能够拆得掉、快复耕,为社区有序推进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抓好“节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杜绝长期以来乱建设、重复建设、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按照“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和设计的房子”,重点对路边建房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激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向社区聚集,使建房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坚持把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贯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始终,不断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土地利用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社区用地;社区规划之外原则上不审批新宅基地,也不准再搞旧房翻新和改建扩建;对农村宅基地整理增地定额补贴;乡镇整理造地,报经县政府同意,满足乡镇社区用地所需,剩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
(五)督查落实到位。一是机构保障。县委、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相关四大家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组织一班人具体抓,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成效。二是部门协作。明确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县直单位分包到乡镇,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对口支持乡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是强化督查。县委、县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建立半月乡镇汇报联系制度和双月评比制度。定期对乡镇阶段工作排名,召开锅底会、现场办公会和经验交流会,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等相关县领导参加点评,排名靠后的乡镇表态发言。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新楼房、就是修新几条马路。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中央提出来的,应该由上面拿钱解决,忽视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要马上将现有的自然村落拆迁,进行统一建设,忽视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要立足各地实际,循序渐进,不能急躁冒进。
(二)、缺乏产业支撑,群众思想矛盾。失地群众暂时失地失业,感到生活、就业困难、感到生活压力大。特别是目前大多数社区配套的产业发展项目还没有到位或正在建设,多数群众虽然搬进社区居住,但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
(三)、当前社区建设进展不平衡。龙头、魏庄、曹营、牧原等社区始终保持领先位次;河南等社区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但有的社区前一阶段进度很快,但后期缓慢,已经由先进变为后进;还有的社区始终没有明显进度,怨天尤人,自甘落后,整体工作进展极不平衡。
(四)、工程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各乡镇都安排专职的人员进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但“使用水泥砖、不设防震柱”等现象在不少社区依然存在。
(五)、社区配套功能明显不足。前期社区建设都注重住房建设这个任务,在道路、排水、广场、游园、学校、幼儿园等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上,明显感到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社区对群众的吸引力。
(六)、急办问题解决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工程进展过程中,部分高压线改线,移动、联通线路改线以及客户区建设用地手续等问题成为影响社区建设的不利因素。
(七)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后续资金支持不足。从目前来看,15个社区已建和在建住房数量仅占年度任务的66%,建成的只有18%,建成率最高的曹营社区也只有75%,其它社区差距更大,其根本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社区持续建设,急需项目支持跟进,没有项目支撑,社区后续建设无力,示范引导作用难以发挥,需倾全县之力,集聚项目、集聚财力配套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为社区快速发展增添后劲。
四、发展思路及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土地使用的规划引导,有利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 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从规划上进行引导、完善,体现城乡一体的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新农村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四规合一,实现新农村发展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三个优化,合理确定中心村建设规模和范围,适度安排中心村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加强拆旧建新引导,有利于土地资源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强拆旧建新引导。原来国家规定城乡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增减挂钩指标三年内归还,现在省政府(豫政办[]124号)要求半年内归还,这就要求拆旧建新同步进行,尽量在农村宅基地原址上采取拆旧建新方式“滚动”发展。通过建设多层和高层住宅,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达到集约用地目的。再用地选址建新区的,拆旧区要按规定尽快复耕,整理复耕的耕地,应比建新区占用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加快住房建设进度
从当前情况看,15个社区现在已建和在建的住房占任务62.7%,已经建成的只有17.7%,曹营、龙山、龙祥、张洼四个社区有入住,社区总入住率还达不到一成。从已经建成的住房情况看,师岗、湍东、瓦亭、灌涨、余关社区行动比较快,曹营社区住房建成率占任务71.6%,入住170户达56.6%,龙山、龙头社区建成比例达40%左右,牧原、龙祥社区建成比例在30%以上,灌涨魏庄、岞曲岞曲湖社区建成比例在20%以上。从住房建设的数量上看虽然有一定规模,但是全部完工可以入住的还不多。住房工程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到年底这段时间,要组织好住房建设的大决战,主体工程完工的要抓紧进行内外粉饰和门窗、水电安装;一层、二层起墙的要尽快封顶,11月份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处理地基的11月中下旬要完成主体框架;除多层和小高层之外不管哪种情况,要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把好时间节点,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住房建设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狠抓质量和标准提升
社区住房事关民生,老百姓非常关注,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保障。湍东龙头社区、灌涨魏庄社区、赤眉桃苑社区在建设的质量上都是采用框架或半框架结构,一层、二层、顶层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抗7级地震。但是有的地方这里我不再点名,在建筑材料、在建设的质量上没有把好关,有的使用水泥砖、有的没有防震柱、有的使用“18”墙,更有甚者这几种情况并存,希望各乡镇要发挥村民的力量、发挥乡镇的监督作用,把住房工程也包括其他基础建设工程,从建材到施工整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管,确保房子建的牢,工程都达标,让老百姓看着放心,住着舒心,真正将社区建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坚决不能出现新的隐患。
(三)完善配套社区功能
一个社区能不能引人注目,吸引人入住,除了最基本的住房建设外,最大的吸引点是它所具备的区位优势、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功能是否完善。为什么城市社区有那么高的吸引力,就是因为城市社区有很多农村不具备的配套设施。龙头社区距城很近,前期环境打造比较好,姜坡组60多户入住愿望非常高。师岗曹营社区所建的位置并不优越,原本是一个岗丘区,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硬化道路、修建广场、开发游园、绿化环境、配套路灯,改善了居住条件,因此才由原来两三户发展到十几户,现在达到了200多户,已经入住了170多户,还有临近村庄的农民纷纷报名交纳定金入住社区,建设供不应求,彰显发展潜力。曹营社区在全县领头羊的作用已经得到了明显的发挥,其它社区也要按照这个思路把基础建设搞好,配套路、水、电,逐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解决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通过社区各项功能的完善展现社区的形象魅力,使社区示范引导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吸引老百姓踊跃入住。
(四)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我们乡镇要积极和县直的相关单位搞好对接。特别是同国土局土地治理、扶贫办整村推进、卫生局医疗服务中心、城建局倒房重建、民政局危房改造、教体局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电业通讯部门的电力通讯线路改造等项目的对接。其中安全饮水、联通移动改线、移民搬迁、省级示范村、新型社区基础建设等项目抓紧实施;其他项目抓紧申报。在项目争取和建设过程中,要与县直部门加强联系,将项目与社区建设衔接好,盯紧盯牢、及时汇报争得部门支持,确保项目和资金争取到位。涉及的相关项目单位,也要围绕社区建设主动服务,发挥优势主动对接、向上争取资金,为社区配套完善积极创造条件。
(五)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
针对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供水设施、电力配套、道路出行、通讯改线等问题,水利、电业、交通、联通、移动、电信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定责任人及早解决。
土地和资金是两个老问题,也是两个大难题。我们要转变思路,寻求解决办法,一方面与三项整治结合,城乡增减挂钩,利用空心村整治和荒草地整治多造多腾;另一方面要与老百姓签订拆旧建新协议,通过协议的形式把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这种愿望体现出来,把占补平衡的政策利用好,通过新增土地指标来逐步审批解决用地手续。在其他建设资金上,积极动员社区百姓及时交纳建房款额,发挥农民购房、建房的主体作用,动员群众向社区集聚靠拢,也让参建企业充满信心和活力,调动参建企业投资积极性,同时鼓励参与公益性建设。百企帮百村,鼓励企业家群体帮建新型社区,鼓励有实力的人员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依靠土地流转等高效形式建立示范园区,实现农民与企业家的双赢,为社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六)加强社区后期管理
社区人口一旦集聚,便自然而然形成一个社会群体,有些社区将打破行政村的界限,由四面八方的老百姓入住在同一个社区。当前曹营社区、龙山社区、龙头社区、魏庄社区、七里坪张洼社区等陆陆续续都将由不少农户入住,形成规模。这些农户集聚在一起,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来管理,这个机构要承担治安、户籍、计生、信访稳定、党员管理、邻里纠纷、农民培训、政策宣传、卫生整治、垃圾处理等各项社会化管理职责。从现在的情况看,一些社区成立了社区办公室或项目办,这个机构现实的职责只是抓社区建设,还没有赋予它管理的职能。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前期,我们要负起责任,组织所在的行政村暂时代管,待社区形成,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后统一管理。同时,提前谋划、预留位置,及时提出社区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为社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
第7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现状。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一是严把接收环节。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二是逐人建立档案。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三)监管情况。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8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1、加强设施建设,构建工作平台
按照xx省政府出台“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十个重点项目”宏观调控政策依据,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建议上级各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工作措施等方面给予街道办更大的支持。力争使街道社区尽快、尽早建成“四室三站一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2、理顺体制关系,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理对象,明确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街道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中办发[20xx]23号文件)提出的县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街道社区工作指导方针。针对目前我县街道社区工作中区域界限不明、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一是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理顺体制关系,重点理顺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的关系,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城关镇红旗村的关系等,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二是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辖对象。尤其是明确街道办与劳山乡臭河子村、城关镇金庄村交界处的区域划分以及管辖对象,街道办与城关镇红旗村交叉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县城区周边村队将逐渐划入城区,县上的城市规划已明确,按照规划可暂将城关镇红旗村、金庄村划入街道社区辖区,向南延伸至五里桥砖厂处,已文件形式明确街道办行政区划。三是明确和加强街道社区职能和职责,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建议成立xx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在街道办,明确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将城区居民的管理、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纳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此项工作,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面向社区,增强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以社区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四是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建设要持续健康地推进,必须要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为此,我县可以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作一明文规定。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工作的决定,以此保障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将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交给街道社区,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
3、财政扶持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解决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的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街道、社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渠道筹集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首先,县级财政要基本保证街道社区工作的资金需要。其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划拨给街道社区。第三,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适应开展一些有偿(低偿)服务。民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偿(低偿)服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此外,也鼓励街道和社区内的单位(特别是共建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赞助街道社区建设和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4、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
街道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而服务就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题,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加强和改进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街道社区工作首位。街道社区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要认真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和优扶对象的福利性服务,还要做好幼托服务、婚丧习俗改革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再就业服务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社区居委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5、发扬基层民主,提升自治水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是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社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社区建设工作。借鉴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xx陵、洛川、安塞等县街道办等工作体制,建议设立街道办人大工作联络组,科级建制,配备相应人员,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放权支持社区自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社区居委会的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等自治权。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便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计生、综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在确定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等时,要经批表彰单位所在社区的同意。
第9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摸清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工作事务,为下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我市于2月20日开始,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市城市、集镇和农村三种类型的社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题调研。根据不同类型,我们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发放问卷、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
一、社区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鄂州,统筹城乡总体思路和一改两化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社区122个,其中城市社区36个、集镇社区18个、农村新社区68个。城乡社区统一按照1+8服务模式设置,即1为一个社区组织办公平台:社区党委(支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8为八个功能性服务平台:大厅便民服务平台、综治维稳信息平台、文体康复居家养老平台、卫生计生服务平台、社会组织活动平台、教育就业培训平台、超市购销服务平台(慈善超市或便民超市)、咨询代办服务平台等。
二、社区负担过重的原因及表现
经调查,社区工作普遍存在工作杂、任务重、压力大等现象,政府大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社区承接的工作事项大有12项(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维稳综治、民政事务、武装、党群事务、统计、城市管理、网格管理、税务登记等),小有一两百项之多,社区干部大部分时间用来完成各职能部门下派的任务、应付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印制各种资料台账等,无暇开展服务社区居民的活动,偏离了社区是自治组织的本位。
(一)社区工作重心不明确。政府大量工作向社区延伸,各类活动进入社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成了各职能部门不可缺少的左右手。一些职能部门对社区的地位和自治性质缺乏认识,把本应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增加了社区工作量,社区频于完成政府事务性工作任务,无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如各类报刊杂志征订任务、社保参险任务、环境卫生任务等。据了解,人社部门将新农保缴纳任务移交给社区,并与社区签订责任状,要求辖区内年满16周岁到60周岁居民每人必须参保。根据人社部门划定的人数,社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完成参保任务,但由于社区空挂户多、外出打工者多、人口流动量大,社区难于按照规定的人数完成参保任务。为了完成责任状任务,社区只好对无法联系和不愿参保的人员进行垫付缴纳,增加社区负担。社区内的街、路、巷环境卫生,环卫部门应是工作的主体,社区做好协助和宣传工作,但现状却是本位倒末,环卫部门成了监督单位,社区成了责任的主体。为了迎接环卫部门检查,社区干部往往还要到辖区内的街、路、巷负责打扫卫生。
(二)社区与政府关系不明确。社区被当成各职能部门的下级单位,频于接受上级安排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政府各部门通过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来评价自身工作完成情况,不定期对社区进行检查并要求社区建立相关台账。据了解,我市在党风建设、安监、计划生育、信访、拆违控违、综治维稳等六个方面对社区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任何一个方面工作不达标就不能评先评优。针对各项检查,社区需制作各类牌子和台账应付,基本每个社区都有十几块牌子、几十类台帐、上百本档案,很多内容都是交叉重复,如社区教育台帐、计生台账、消防排查台账等。消防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本应是消防这样专业机构,社区只应配合消防搞好消防的排查和宣传工作,但现在这项工作却成了社区为主体,消防部门负责督查社区。同时,还要求社区建立排查档案3套,分别交由市、街道、社区存档,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不说,还增加了社区经费负担。
(三)社区工作权责不明确。各职能部门把责任、矛盾下放到社区,社区有责无权,频于给居民出具各类证明。如民用住宅楼里经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商业保险身份证号、姓名、性别不一致,出国务工旅游担保,婚史情况,房产证明等等都要到社区来开据证明。社区公章使用范围不明确,社区公章成了万能章。同时,社区还需处理大量因盖章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了社区负担。
(四)社区工作经费标准不一,费随事转经费过低。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所有费用由街道统一支付;农村新社区仍然属于村级体制,经济条件好的新社区,工作经费较多,经济条件差的新社区,工作经费短缺;目前,我市最难的应属集镇社区,年工作经费仅2万元,还要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费随事转经费执行中,城市社区按20xx年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计生经费按每年5万元的标准补贴到社区,街办按2:1的比例配套;低保工作经费由民政部门根据社区规模及工作量,按每年0.1-0.15万元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贴到社区;集镇和农村新社区未实行费随事转政策。
社区承接政府各部门大量工作,需要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除必要的工作经费外,所执行的费随事转经费涉及的单位面窄,标准过低,有的社区甚至于无费随事转经费,如统计部门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环卫部门的清洁卫生治理等未执行费随事转政策。为完成各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差额部分有的社区靠出去化缘来维持社区各项工作开展。
(五)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福利待遇不明确。一是工作人员流动性太大。目前,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由两委成员、公益岗人员和相关部门招聘的专干组成,但公益岗位人员每个人只能在有效工作期间享受一次公益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则必须更换一次新人,人员更换过于频繁,一些年轻的、有工作能力、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却不能留在社区工作,刚适应了工作岗位就要换人了,这种机制严重制约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的发挥。二是专干人员待遇不一。社区专干人员是由各部门招聘,承接本部门各项事务到社区,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出现同工不同酬,做事多的工资低,做事少的工资反而高的现象,极大地挫伤了专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法及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我市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工作,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我市即将出台《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准备上市委会议。《意见》围绕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从三个方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一)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明确社区工作职能,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需委托社区公共服务站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需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交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承办。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1、社区工作经费。按照20xx户居民以下社区不低于6万元/年、20003000户社区不低于7万元/年、3000户以上社区不低于8万元/年的标准、党员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便民社区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社区10万元/年的标准由区(开发区)、街道(乡镇)负责落实。2、社区干部工作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方式,按照社区主职基本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主职、副职和其他社区干部之间的基本报酬按照1:0.9:0.8的比例确定,社区干部每人每年绩效报酬不少于基本报酬的'10%。3、社区干部待遇。要求为社区干部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建立社区干部体检制度,提倡有条件的街道(开发区、乡镇)每3年对社区干部组织一次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对连续3年符合《XX市社区两委班子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实绩五比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鄂州办发[20xx]12号)(以下简称《办法》)考核优秀或连续任主职15年以上的社区主职干部,在继续任主职期间享受街道(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对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社区干部,应享受与在岗职工离退后工资提高5%的同等待遇。
(三)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培育和完善专业性、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区管理和开展多式的社区服务活动。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让这些社会组织成为承担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需求,通过他们的合理承担,减轻社区干部的负担。
建议由上级部门出台一份规范性的社区准入制度文件。明确规定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由谁准入、准入什么,社区公章使用管理范围,如社会救助、劳动保障、计生服务、社区矫正等。
第10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20xx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础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20xx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20xx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20xx〕147号)文件规定,从20xx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20xx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20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区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驻军、大中小学校、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参加所在地社区的活动,要主动与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驻区各单位要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作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将单位的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打破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分别建立信息网络体制,建议建立市、区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所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20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第11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社区”,一个我们不可缺少的群众基础综合机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如今面对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重大而深远。社区警民关系作为最重要的警民关系之一,如何建设好社区警民关系是摆在我们各级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结合前期的暑期见习和大学期间的社区调查,可以认识到如何建设和谐的社区警民关系,已经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社区、警民关系、公安机关
一、建设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意义
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社区警民关系通俗上讲其实就是社区民警同社区内的老百姓的关系,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安居乐业的基石,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 社区民警只有扎根社区,和社区群众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尽快打开社区警务的工作局面,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恰好抓住了社区警务建设和社区建设的结合点,通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不仅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提高社区民警在社区民众中的威望,还可以使社区警务建设更加顺利的开展。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
有了和谐的警民关系,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网,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就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也是和谐警民关系的精髓。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治安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治安工作效能,必须依靠群众。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因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二、当前社区警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社区民警缺乏服务意识,存在思想误区。
少数社区民警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没有正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常常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具体表现在:在接待上门办事、求助群众时“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 ,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在执行警务活动时耍特权,抖威风;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办案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反感,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身处警务革命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位民警必须唱好的主旋律。作为社区民警,要想满足群众的要求,让群众满意,只有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才能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在群众中树立“有困难找警察”的不朽丰碑。
滴水凝聚大海,毫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折射出个人的高尚品格。服务群众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开展社区建设后,社区民警不单是社区治安的管理者,更是社区的工作者、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服务群众是社区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区民警的“份内事”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民警往往会因为群众的某些求助与治安工作无直接关系而一推了事,甚至认为这是非警务工作而抱有抵触情绪。这关键在于对服务群众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
2、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民警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存在差异性执法,将警民关系片面地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对外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态度和处理方式上都存在不公现象,造成了警民关系的恶化。
另外,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服务意识淡化,工作上的方式方法存在简单粗暴、态度*横等问题。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态度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在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态度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等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和谐关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3、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媒体的宣传报道,在言论自由、媒体多、传播快、辐射面广的社会背景下,公安机关的宣传显得言轻力薄。警务活动的透明度无法唤起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反,一些传媒热衷于新闻的“轰动”效应和宣传报道的“新、奇、特”,对社会治安问题大肆炒作,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客观差错过分渲染,加深了群众的不理解和误解,子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形象,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当前执法环境和其他社会因素对警民和谐关系的影响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利益和矛盾呈现多元化现象,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凸显,再加上人民群众权利民主意识与义务责任意识发展失衡,造成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会把处理结果理想化,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就会归咎于公安机关,甚至无理取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转化为负面效应。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不可避免走在了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处置稍有不当,则会成为矛盾的“焦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
三、建设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对策
1、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教育民警树立群众观念。思想认识是决定警民关系走向的首要因素。要处理好警民关系,必须首先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宗旨意识是根本。要使民警始终牢记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工作作风,以真情换理解,以奉献赢民心,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真正为民办事、为民谋利。
2、提高队伍素养,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民警的思想信仰及素质直接决定着警察形象的好坏,而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的和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与否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此,我们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提高民警的素养和水平,不断增强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通过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文化修养,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3、公正廉洁执法,推进人性化执法管理。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教育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以及专业素质。落实执法责任,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各警种和各执法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步伐,实现信息化与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增强公众对警方的监督力度与信赖感。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公安工作涌现出的许多正能量,在警营内外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田长剑:浅谈在法律与现实的契合中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J];公安研究;20xx年05期
周鑫;周颢;杨磊;:试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及途径[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xx年04期
李喆:广东表彰警务规范化建设先进[N];人民公安报;20xx年
刘文英:社区警务的七个关系与七个强化[A];江西省抚州市社科联论文集(20xx-2003)政治类[C];20xx年
王先国:影响当前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对策[J];政法论坛;
陈治东:我国基层公安机关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xx年 余达红;论公安派出所的执法人性化[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06期 郭毅强;论警民关系[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05期
陈竹;;关于新时期警察形象建设战略的思考[A];“科学发展观与贵州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xx年年会论文集[C];20xx年
第12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我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12个,居民50户74人,开会讨论4次,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街道办成立于XX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于XX年4月,现有干部职工50人。
街道办位于xx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界限北至xx村(xx村与xxx火车桥之间有25户1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属街道办管理,但社区其它工作又不属于街道办管理);南至xx桥、xx大桥;东至xx烟草公司后墙,;西至xx及xx沟;辖区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户数6554,总人口23391人,其中农民594户2507人,居民4182户15307人,流动人口1778户5577人;辖区划分为12个小区,分别由12个牵头单位协助管理。街道办辖南关、北关两个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寺湾、道镇两个基层社区居委会,内设计生站、人武部、民政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机构,承载着辖区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多项职能。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XX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xx社区、xx社区),12个居民小区(xx)。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第13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点“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笔者与有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强我县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社区建设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57个城市社区(其中城区20个,镇级37个),47个农村社区,434个居民小组。管辖面积最大的是南城街道桐梓社区,6.7平方公里;管辖面积最小的是侣俸镇中兴社区,0.1平方公里。管辖人数(常住人口)最多的是东城街道塔山社区30560人;管辖人数最少的是少云镇长滩社区,338人。我县社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础,社区管理体系、工作队伍、社会服务基本到位。
(一)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建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单位议事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形成领导层、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兼备的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在协调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二)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全县共有228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配备“五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助理员、文书、计生专干),镇级社区配备“四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干部中,党员占总数的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4%。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500元/月,其他干部1200元/月;镇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000元/月,其他干部800元/月。
(三)基本服务逐步到位
全县共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55个,为群众提供低保、社保、就业、卫生等服务。多数社区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图书室等,部分社区还建立慈善超市、休息室等,如巴川街道正街社区为居民提供休息场所,南城街道桐梓社区为居民提供健身设施。部分社区联系县级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医疗、法律等知识进社区活动。部分社区建立了帮扶救助、治安巡逻、纠纷调解等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服务。
(四)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多
多数城市社区成立了文化活动小分队、健身队等,如东方社区成立“东方艺术团”,南城社区成立“夕阳红艺术团”,经常进社区、进居民楼院演出;利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如东城社区成功兴办了首届社会体育运动会,受到群众欢迎。部分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
部体来看,我县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县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较重
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居民服务。但目前社承担了太多政府工作,除纠纷调解、扶贫帮困、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外,城市社区还要承担“两河整治”、“拆违”、“三整一改革”等阶段性工作,并应付上级检查、考评等,社区居委会超负荷运行特点明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把工本职工作交组社区,但权利、经费、人员、指导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难、工作效果差。
(二)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使用面积应不低于500平方米”。目前,全县仅有9个社区达标,大多社区用房面积不足300平方米,如截山社区办公用房仅144平方米,旧县镇金钟社区用房仅20平方米,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县社区用房多是利用社区内单位、企业、居民闲置旧房,建设不规范,条件较差。
(三)干部事多酬少影响积极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管理人口增金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生,而每个社区仅有4至6名干部,干部基本上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社区干部工资水平较低,养老保险每年仅400至600元,他们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对等;由于部分社区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区基本没有“造血”能力,每年仅靠2万元经费开展工作,没有经济实力更好地为民服务。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如正街、东城、龙山等社区,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区服务组织中介两种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少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发展经济的动力不强、支撑不够;二是社区干部的精力主要放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兴办实体、发展经济上缺少时间和精力。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多方面为社区“减负”
在社区职责和服务对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已不堪重负,建议充分为社区“减负”。一是政府要理顺和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让社区有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服务。二是在条件允许下调整社区布局。社区合理规模一般是1000户至3000户,目前袁家、塔山等社区已严重“超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社区。三是对管辖范围广、管理人数多的社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配专职干部,或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让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四是政府部门将工作交给社区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社区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采取多元化方式,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一是将社区建设纳入新城建设规划,县城开发区新建设社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办公和服务用地。二是采取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补助和将部分闲置国有房屋调配给社区使用等办法,解决老城区社区用房不足的问题。三是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难以落实的,应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四是采取联办、有偿或无偿等方式,将社区内单位、企业的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协调使用。
(三)整合力量共建社区
社区建设是一项大工程,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远远不够。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共同建设社区。一是探索“合作共建、责任共担”的路子,完善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发挥部门优势,为社区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解决社区无法解决的难题。二是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三是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社区,设立社区建设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
(四)增强社区“造血”能力
社区经济是深化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的保障,应增强社区“造血”能力,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一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在城建、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为社区发展经济实体提供政策保障。二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有偿服务,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创办超市、茶楼、绿色网吧,为单体楼提供物业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等,在增加社区收入的同进为困难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方式,兴办服务机构,实行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如通过连锁经营,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保健等服务。
(五)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
社区干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保障机制。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实绩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离任补贴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道的培训,政府部门可结合实际对社区干部进行短训辅导,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培育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参与匮乏是导致社区治理动力不足的原因,应强化公众参与,凝聚居民力量。一是增强居民归属感。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其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增进居民感情。经常开展邻里联谊会、二手物品交易、社区歌唱比赛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增加居民与社区的联系,增强邻里感情和互助意识。三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储蓄回报机制,树立志愿服务的典型,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
(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能够用较小的成本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县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养老机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状况,提供生活协助、特殊护理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社区创办各类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福利机构,让老年人在社区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帮助。此外,社区可试行建立“老年人医疗救助基金”,通过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解决医疗难题。
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困难多、责任重。只有正视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才能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14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快速推进,在体制创新、社区整合、社区自治、完善社区功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涌现出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1 、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街道、社区整合。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地缘关系、资源配置、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因素,市辖三区开展了街道、社区撤并整合工作。镜湖区原有14个街道整合为11个街道,97个社区整合为56个社区;鸠江区原有22个社区整合为14个社区;弋江区原有27个社区整合为21个社区。通过整合,实现了社区规模相对合理、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科学。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弋江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 XX年7月1日,南瑞街道办事处正式撤销,南瑞三个社区居委会直接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开展工作。撤办之后社区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各方适应性进一步增强,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 、强化社区自治。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普遍推行。目前,市辖三区基本上实现了由全体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如镜湖区,11个街道56个社区全部采取直选方式进行了选举,共登记选民311804名,参加正式选举投票的有235893名,参选率达75。64%。直接选举强化了居民自治和参与意识,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议行分设”稳步推进。社区“议行分设”试点不断扩大,镜湖区在西洋里社区首家试点基础上,又选择了5个居民自治意识较强的社区进行“议行分设”试点;弋江区也在荷夏园、锦申园、李巷、西利民、兴隆街、沐春园等6个社区实施“议行分设”。“决策议事层”和“执行层”的分离,推动了社居委从繁重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当好群众代言人,切实为民服务,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亲合力。
3 、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每年设立200—300万元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社区办公经费由每年1万元调整到每年2—3万元,纳入年初区财政预算。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考核评议,形成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大幅度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达到社居委主任每月850元、副主任750元、一般社区工作者650元的标准,并为其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辖三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均达到300m2以上,鸠江区甚至有8个社区用房达1000 m2以上,占57%;有5个社区用房达500 m2以上,占36%;并做到统一悬挂社区标识、统一主外墙立面、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资料上墙。还配备了电话、电视、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社区办公软硬件环境得到大大改善。
4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功能,以“六进社区”活动为抓手,全力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手段,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体系。文化进社区。如镜湖区,深入持久地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组织社区巡回演出250余场次,举办以“和谐的镜湖”为主题的大型彩车巡游活动,深受居民的好评。卫生进社区。各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网点建设,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质优、人性化的社区卫生服务。如鸠江区将四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风鸣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立为惠民门诊,为符合条件的惠民对象减免部分费用,改善了民生。警务进社区。各区以“零发案社区”、“平安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建立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五位一体”治安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教育进社区。镜湖区构筑了区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分校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型单位、学校和楼院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保进社区。各区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咨询、培训服务。社会救助进社区。各区大力开展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便利福利服务。如弋江区在弋江桥街道和南瑞社区设立了“慈善超市”,向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户及突发性事件的困难居民发放物资救助。
5 、健全社会组织体系。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随着党政机关和区境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下岗失业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社区党员数量迅速增加,最多的达330多名,最少的也有50多名。各区、街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党员人数较多的社区建立党委或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形成了党委(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楼院、党小组建在楼道的三级组织网络,成为党在城市基层严密的“组织网”和有效的“工作网”。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开展“五个好”先进党组织、“社区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和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市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一方面,个别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不够重视,在社区的管理、监督、引导、服务、支持、共建上存在“缺位”现象;另一方面,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不强,“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社区氛围尚不浓厚。二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越发明显。社区居委会该干的事没有干,不该干的事干了一箩筐,社区工作者整天忙于经济普查、房屋普查、大拆违、门牌编码、土地估价等全市性工作,疲于应付门类繁多的各类创建考评,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服务。三是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不够,服务层次不高,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多元化全方位的需求。
二、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推动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社区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石,是各级政府的“聚力点”、社情民意的“聚汇点”、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各级各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出发点,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到“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促进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1 、强化社区工作领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成立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在社区规划、政策措施、考核奖惩、舆论宣传等方面的领导。完善考核目标体系,把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以及市直相关职能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区政府要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建立市直部门联系社区制度,与社区共建帮扶对子,帮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2 、完善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我国已经存在和运行了半个世纪,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赖以生存的“单位体制”已被打破,根基已被动摇,其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的新要求。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性事务,街道办事处“块管不到边,条管不到底”,反而束缚着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的发挥。撤销街道办事处顺应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趋向,是推动基层政治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撤销南瑞街道办事处的实践来看,成效是明显的,实现了平稳过渡,既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下一步要扎实完善试点工作,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全部移交给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部移交给社区,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无街道办事处层级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机制,以及社居委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3 、科学界定社区职责,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界定社区居委会职责,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相互关系,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的统一。通过调研,结合外地经验,我们认为新形势下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公共资产;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积极实施社区工作许可制,对不属于社居委职责范围内的下派任务,社居委可以拒绝承担;若确需社居委承担和配合的,必须经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入社区。
4 、顺应城市化进程,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科学合理地撤村建居,逐步消除“城中村”,是今后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关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要处理好社会事务。按照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剥离的方法,将原村民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属地划入所在社区居委会管理。二要处理好集体资产。对原村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原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将原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科学设置股权结构,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逐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企业利润分配,保障股(居)民分红权利。三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对“村改居”原农民要切实落实市民待遇。在劳动就业方面,凡在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没有就业的,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对原农村救助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从事个体经营(包括自由职业者)或未就业的,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凡符合市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居住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从农民转为居民之日起,3年内可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住房政策方面,“村改居”前经批准的农民自建住房或集体集中建房,缺少“一书两证”,由镇、区政府审核后统一申报,经市规划局、国土局批准,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自建住房和集体集中建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上市后不得再享受宅基地政策。“村改居”后原农民住房拆迁安置,在不享受优惠集中建房的条件下,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享受市区拆迁政策。
5 、完善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强化社区建设合力。在人、财、物三个方面强化社区建设保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一是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确保有人办事”。今后社区将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性职能,社区工作者由原来的“婆婆妈妈”变成“小巷总理”,这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积极推行社区工作者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党校要举办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班,抓好专业轮训,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要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大都在600—800元,较以往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他们的实际付出、与全市平均工资相比,都有相当距离。要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者收入随经济社会发展而提高,增强社区工作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建设长效投入机制,确保“有钱办事”。市政府应逐步提高社区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强化“以奖代补”;各区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补贴和社会保险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用于社区建设的资金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资社区设施建设。三是优化办公条件,推进资源共享,确保“有地方办事”。通过开发商支持、驻区单位资源共享以及新建、调剂置换、租赁和购买等方式,不断优化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进一步配备配强相关办公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驻社区单位在将大量的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事务逐步转移到社区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在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向社区提供服务,实行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社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第15篇:社区的调研报告
城市棚户区旧有房屋的买卖纠纷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现实生活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和难题。被动迁房屋案件也明显增加。法院对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将直接关系到能否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否有效保障房屋买卖市场的健康发展,平衡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 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城镇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案件中大多数房屋买卖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但未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从已经审理的此类案件情况看,原告是房屋出卖人的,诉讼请求大多是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原告是房屋购买人的,其诉讼请求是要求房屋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或者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从合同履行的情况来看,双方当事人基本上都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取得了房款并交付了房屋,买受人给付了房款并取得了房屋。房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为降低购房风险,购房人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产权。
二是房屋出卖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是房屋购买人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
四是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二、我国法律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有关规定
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虽是一类特殊的房屋买卖类型,但其交易规则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样应遵守《合同法》以及关于房屋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合理价款的买卖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定条件是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首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每个公民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因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考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进一步审理此类案件的基础。
其次,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标的额比较大而且比较重要的合同,法律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实际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往往以口头形式确定房屋买卖关系。这种形式简便易行,只要双方系真实意思表达,为稳定交易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的效力。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形式要求双方信用度较高,否则会给交易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房屋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一但一方反悔不予承认,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就会因无书面合同的认可,无法确认纠纷双方的合同效力。所以,应积极宣传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主动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三、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的认定:
第一种情况,城市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发出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首先,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尚未发出,如果双方已经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有效,房屋出卖人反悔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购买人依据该合同实际占有、使用了房屋,只是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我们不能因为其未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而认定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动迁封闭公告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登记手续不能作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和依据。
第二种情况,城市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发出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笔者认为只要买卖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卖人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买卖房屋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购房人出具了合理的价款,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精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管理性规范,而不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城市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发出后就一律认定为无效。无论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签订,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二)、(三)、(四)规定的情形,就不能认定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行为关系到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法院审判房屋案件也涉及到市民社会的方方面面,审判房屋案件效果的好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法院确认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认真研究这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及时总结相应的审判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