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总结(一):
一、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侧重点不一样。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提议。
2.资料要求不一样。请示的资料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资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3.行文时间不一样。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能够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4.行文目的不一样。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时指导。
5.报送要求不一样。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资料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能够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一样。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资料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一样。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一样。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证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一样。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二、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xx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可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景或者既报告情景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贴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资料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总结(二):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公文,常常被混淆使用,但实际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两类文种。
一是行文目的、用途不一样。这是两类文种最基本的区别。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批准、指示,需要上级审批,重在呈请;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提议,答复上级询问,一般不需上级答复,重在呈报。
二是呈送时间不一样。请示需要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这正如平常工作中所说的“事前要请示,事后要报告”。
三是主送机关不一样。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不宜多头、多级主送,以免因职责不明、或者互相推诿影响到办文效率和质量。即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单位上报请示,也应根据资料分别写明主送、抄送机关,以根据主次分清承办职责,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请示的问题。而报告有时可多级多头主送,如情景紧急需要上级领导机关尽快明白的灾情、疫情等等。
四是受文机关处理方式不一样。请示均属承办件,收文机关必须及时处理,明确作答,限期批复;报告多属阅知件,除需批转的提议报告外,收文机关对其它报告都不可作答复。如果把请示误写为报告,就可能因不一样处理方式而误时误事。
五是涉及资料不一样。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指示,凡是下级机关、单位无权处理、无力解决以及按规定应经上级机关批准认定的问题,均可写为请示。由此可将请示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和请求批转的请示等三类。其中第一类多涉及法规政策上、认识上的问题,第二类多涉及人事、财务、机构等等方面的具体事项。而报告按其资料可分为向上级汇报工作的工作报告、反映情景的情景报告、提出意见提议的提议报告、答复上级询问的答复报告、报送文件、材料或物品的报送报告。
六是写作重点不一样。请示和报告虽然都要陈述、汇报情景,但报告的重点就在汇报工作情景,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而请示中陈述情景只是作为请示原因,即使反映情景所占篇幅再大,其重点仍在请示事项。
七是文面结构形式不一样。请示多采用篇段合一式、三段式或总分条文式结构,篇幅一般较短。报告常用总分条文式、分部式或贯通式(多段式)结构,篇幅一般较长。
正因为有上述区别,绝不能把请示误用为报告,也不能写为请示报告。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总结(三):
请示和报告两个文种不能混用已经是老生常谈,但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仍发生混用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对两个文种的使用界限辨别不清,干脆笼统使用“请示报告”行文。
共同点:都属于上行文,用于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汇报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区别:请示,一般用于向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单位请示解决重大事项、疑难问题,必须在事前行文请示。如:关于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一般都是一文一请示,一事一请示,不夹杂两个或多个事项,原则上必须回复或批复,提出明确的意见。
报告,一般用于向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单位汇报重大工作进展情景及完成情景,以及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报告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可行文。如:关于2017年产业扶贫推进情景的报告。报告,可不批复,领导可做出批示,提出要求。
在具体工作中,绝对不能同时使用。当前,无论是市州,还是县乡,都容易混淆,笔者曾多次见到这类错误的用法。
例1.《关于呈报办公业务用房土建增设附属工程的请示报告》。这份文件,使上级机关不便于处理,有时甚至会贻误工作。能够修改为:《关于办公业务用房土建增设附属工程的请示》
例2.《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公路施工期间严重影响我县公路运输情景的报告函》。这份公文标题的主要问题出在发文机关与主送机关之间的关系处理上,XX县人民政府向XX州交通局报告XX路施工期间严重影响该市公路运输情景。因为,某县人民政府与某州交通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正确的应当使用“函”这一文种行文。能够修改为:《××县人民政府关于某路桥施工期间严重影响我县公路运输情景的函》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总结(四):
一、概念定义不一样
根据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者提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能够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景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提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二、行文区别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一样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期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景,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一样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一样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景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一样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资料不一样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资料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先分属不一样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齐,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能够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能够视情景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齐陈述,构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能够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资料,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能够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资料,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一样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之后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来源理意见或提议,最终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异常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景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资料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一样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期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景,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三、归档处理不一样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当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能够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为发文机关,请示类文件归档时应尽量将上级机关的批复一并归档处理;报告类则无这种要求。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总结(五):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者提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景、提出提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一样:
1.资料要求不一样。请示的资料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资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一样。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提议。
3.行文目的不一样。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一样。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能够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一样。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资料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能够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一样。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资料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一样。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一样。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证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一样。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可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景或者既报告情景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贴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资料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见的文种。但在现实中,二者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文种。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这样的情景:你向领导口头请求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领导便说:“这样吧,你写一个报告,供领导研究解决。”
在那里,这个所谓“报告”,其实不是“报告”,而是“请示”。为什么因为按照国务院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请示”作了如下界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凡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的事项,都要用“请示”。而对“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这样界定的:“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显然,与“请示”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上述领导所说的“报告”,其实就是“请示”。
为什么领导不说写一个“请示”呢那里面有两种情景,一是领导仅仅是一种口语习惯,长期以来,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习惯成自然,便脱口而出,说成“报告”了;二是某些领导本身缺乏公文知识,对“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不了解,把“请示”当成“报告”了。
但作为文职人员,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应当力求严谨。那么,怎样区分二者呢下头根据我个人实践,谈谈二者的相同点和不一样点。
相同点:“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反映情景的公文。
不一样点:
(1)“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答复,同意或不一样意,上级都要给予明确的意见;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级能够不予批准或答复。
(2)“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呈送和抄报;而“报告”一般情景下,虽然也仅有一个主送机关,但能够就相关的上级部门进行抄报。
(3)上级机关收到“请示”后,无论是同意,还是不一样意,必须用“批复”的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因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上级机关收到“报告”后,能够“置之不理”,不需要进行答复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复”。
×××化工厂关于贯彻按劳分配政策两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省劳动厅: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之一。几年来,我厂由于认真贯彻了按劳分配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劳动进取性,使得生产率成倍地增长,乃至几倍的增长。
为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劳动进取性,现就两项劳资政策问题请示如下:
一、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为全厂职工晋升工资。其中,1990年4月30日在册职工每人晋升一级,凡班(组)长和车间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以上领导和先进人物再依次晋升一级;全厂技术突击组成员每人浮动一级工资,组长每人浮动两级工资。
二、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一次性为全厂职工每人增发奖金平均100元,具体金额按劳动出勤率和完成定额计算。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化工厂
xx年xx月xx日
关于购置数码单反相机的请示
xxx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储备,更好地用视觉形式宣传我部的模范团体和先进个人,现需购置一部数码单反相机。
经市场询价,有两种品牌供领导参考:
1、尼康d90,价格8000元(套机,含18—55mm尼克尔镜头一只);
2、佳能450d,价格4850元(套机,含18—55mm佳能ef镜头一只)。
上述两款相机的详细技术规格附后。
妥否,请批复。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术规格(略)
xxx办公室(章)
XX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调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已近3年,我厅根据《规定》第九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和"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和调整一次"的规定,现提出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一、1996年全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景
199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1996〕61号)文下达最低工资月标准为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各地按照《规定》精神选择结果是:全省17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含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有37个县(市、区)执行130元,94个县(市、区)执行150元,36个县(市、区)执行170元,12个县(市、区)执行190元。1996年因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企业有58户,涉及职工101319人,占全省企业职工人数的0.21%。各地劳动部门反映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3年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工会的密切配合,实施情景基本良好。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进取的作用。
二、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的,它受物价、工资、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据我省目前情景,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调整,主要依据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1993年资料为主要依据,在1994年下半年测算和确定的,基础比较低。1996年采取微调的办法,每档增加5元或10元,调整幅度低于物价上涨幅度。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1997年有必要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
(4)1994年以来,我省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两次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1997年7月将再一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这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必须影响。
三、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议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是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关键。由于1996年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因素已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