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22 22:25:07

第1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得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然后上网找了几篇读后感想找找灵感,但是看完几篇读后感后我发现,我好想看了本假书。原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里还有这么多深奥的道理,再一次怀疑我看的是本假书。 不过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深刻感受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说明我还没有过上类似他们那样的孤独的日子,没有感同身受,我还是幸福的。这样一对比,我生活中的种种自认为的不幸,都是那么的渺小与不过如此。不过即便没有像他们那样深刻的感受,我也有我喜欢的人物,即便他不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不是这个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其中一员,但我依旧被他吸引。

他就是来自意大利负责安装和调试自动钢琴的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

我不止被他的金发,他的教养,他的端庄,他的礼貌,他的善良,他的认真吸引,还被他正直可靠,为爱割腕而死所吸引。我大概可以想象出他初来乍到时出于礼貌与主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彬彬有礼的模样,将自己关在客厅,心无旁骛的装好自动钢琴的认真的模样,还有对待自己未婚妻的绅士模样,即便他曾经在丽贝卡冲动的纠缠中错生激情,但最终找到了真爱,那就是阿玛兰妲。在经历了婚礼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被推迟,看着亲爱的未婚妻就在眼前但还是要保持绅士风度,没有与她有什么肢体接触,到之后与难以忍受等待的丽贝卡在不在为何熄灭了的烛火里接吻,相拥,在自己衷心不移等待婚期时却接到何塞·阿尔卡蒂送来的一句“我和丽贝卡就要结婚了”这些种种之后,在乌尔苏拉充满歉意的周二聚餐中与阿玛兰妲相爱,并在一个星期二向阿玛兰妲求婚。这一切似乎验证了何塞·阿尔卡蒂说的那句“如果您真喜欢我们家,那还有阿玛兰妲呢”。但最后阿玛兰妲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打击与内心的崩溃,他最后选择了割腕自杀,远离了这个带给他一次又一次伤害的布恩迪亚家族。

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一生也是孤独的。在无尽的爱与爱中辗转,受挫,到最后逝命。就像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丽贝卡就是那两条相交后愈行愈远的两条线,而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阿玛兰妲就是那两条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的线。真爱明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反正我们终究会孤独,与其和孤独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与孤独为伴。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我们来说,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对着无情感的屏幕,手指习惯性的上下滑动,看着不痛不痒的内容,无所事事的孤独感罢了。对于这些孤独感,能做到不过于晚上少熬夜,躺在床上了不要来回刷手机,越刷越孤独,胃不好就少吃辣椒冷饮过热食物,容易发胖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待着时就看看书,好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再想想那些每天不足六个小时的睡眠,两天用完一支的中性笔,无数杯速溶咖啡下活蹦乱跳继续冲刺的日子,我们不是在透支着生命,只要你想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何况区区孤独呢.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于一念之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她的手,别让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不过在紧紧抓住她的`手之前,你需要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有资本可以留住她,同时你也需要更努力的克服在前进时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孤独。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所走过的那么多个孤独的夜晚,痛苦的时刻都是值得的,为了更好的。希望以后的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的努力与坚持,会惊讶与现在的你的毅力与忍耐力。为了以后的日子,加油。

第2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这已是我第二遍读完《百年孤独》了,读的时候废寝忘食,深深沉浸与作者的文字之中。可是读完之后心中却充满了荒凉的悲寂感。我惊叹于马尔克斯的叙述能力,在他的小说里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有生动可信的现实,不仅展现一个家族的起源、兴盛和慢慢走向毁灭的历史更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年的历史中出现了太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有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有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有纯洁如天使的雷梅黛丝......但是其中最让我感到唏嘘和难忘的却是那个不服输,勇敢地对抗过命运但又最终失败的丽贝卡。

丽贝卡11岁时带着父母的骸骨来到了布恩迪亚家里,她刚来的时候的样子仿佛活生生的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青绿色的皮肤,圆滚紧绷如一面鼓的肚子......这是长期体弱多病,忍饥挨饿才会出现的状况。看到她,我仿佛看到了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儿童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老师经常教导我的话语“成功永远是在历尽艰险之后方能获取,不要迷茫,不要纠结。现在有多么艰苦,恰恰就代表着将来会有多么的幸福。”在她儿童时期已经经历了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厄运——父母去世,跟着皮早商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才来到了马孔多;以泥土和石灰墙皮为食;失眠症的折磨......可是幸好,生命中的苦难并没有打倒她,反而让她浴火重生。当她脱去孝服的那一刻,她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白皙明净的面容,冷静果敢的内心。此时此刻,我的心慢慢展露出一丝笑颜,我为这朵盛开在困难之中的花由衷的感到欣慰。

当她和皮埃特罗互相相爱时,我以为作者终于散发了他的慈悲之心,让这个没有布恩迪亚家族血统的女子能够摆脱宿命,获得幸福。但是我错了,因为她的宿命也是归于孤独,然而她的孤独与布恩迪亚家的孤独,特别是上校和阿玛兰妲这样的孤独有本质的区别,上校和阿玛兰妲最终一个选择彻底失去回忆以消除个人独特性来结束孤独,一个选择抱着高傲的'羞怯和处女之身下葬,他们都没有超脱孤独得到真正的平静。而丽贝卡的孤独是个人选择而不是宿命,她虽然因为阿玛兰妲的种种阻拦和意外难以成婚,可是她突然间又爱上了回家的浪子第一代何塞并闪婚。在这一过程中,她的孤独短暂的消失了,但是无情的意外残忍的剥夺了丽贝卡的爱情,她于是投降认输终于回到孤独的本性,开始孤僻的吃土。

乌尔苏拉曾在内心中对丽贝卡有过独白。其实这独白也是作者所真正想要展示给读者——“拥有冲动心性和炽热情欲的丽贝卡,才拥有无限的勇气。”从克雷斯皮到阿尔卡蒂奥,丽贝卡的判断更多出于本能,这也是乌尔苏拉所认为的布恩迪亚们缺少的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不像丽贝卡如此敢于表达自己,甚至具有一种永不回头的桀骜。丽贝卡的存在本身指出了关于孤独的一种不同可能性,或者说是存在形式。

但是无论是丽贝卡,布恩迪亚家族甚至是整个马孔多小镇,都是命运悲剧的实践品。经过对其的挣扎、反抗后最终还是屈服了命运的安排。在后来的人生中丽贝卡依旧有可以走出那件小房子的机会。可是她却一直把自己紧紧地锁在房里。这大概就是作者最想传达给读者的吧:她的命运就是这个家族和小镇的浓缩。孤独充斥着她的内心,对孤独的反抗是徒劳的,反而会使自我更加封闭。直至一场飓风将其抹去,至此命运悲剧终结。

第3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这本书,我第一次拿起是在20xx年9月,看了1/5后,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放下了。20xx年7月再次拿起它,只用了几个晚就看完了,看的我痛苦流泪,久久不忍放下,这次是读进去了。

1.关于百年的变化发展

“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这句话我很喜欢。

这本书前一半,就有些无聊和难懂,重复的几代人重复的名字,有着不同的发展但性格又很相似。而读到一半时,随着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驶来,随着香蕉种植园的发展,一切的变化使得本地人眼花缭乱,也才让我真的读进去了。

而这也和我生活的时代相似,每早起来充斥着无限的变化,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随着发展也充满着无限焦虑,技术的发展正在某些领域向我们展示它令人惊喜-或者说令人战栗的能力。就好似看到20xx年5月27日大国手柯洁败给机器时,柯洁起身离席,走到现场宣传板后哭了起来。很多时侯,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哭起。

2.关于百年孤独的秘密

制造小金鱼,是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后期生活,重复制作,做好了,再把它融化,再更加精细地做好,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和日程安排,不紧不慢按照自己的速度重复着。我想我是理解这种无聊的`制造小金鱼的生活,虽然上校经历过很多,即使发动了几十场战争,但在某一时刻,我想大部分人的生活将会是重复制作小金鱼的过程。静下来看,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会是这样的,一百年还是几百年,这将是不变的秘密。

“奥雷里亚诺第二忙着应付各种需要处理的琐事,直到一个下午坐在摇椅上望着早至的暮色,想起佩特拉科特斯却毫不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衰老。”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书中最富有活力和能量的人物,但孤独与衰老这一刻或早或晚依旧都会感受到。

3.关于百年的性与爱

“很长时间后,她看见最后一只黄蝴蝶在风扇扇叶间撞的粉碎,便认定是马乌里肖巴比伦已死的明证。然而她没有放弃。她继续想念他,这期间她们骑在骡背上艰辛地跨越了幻象丛生的荒原,奥雷里亚诺第二在寻找世上最美的女子时曾经在此迷路,又沿着印第安人的道路翻过山脉进入那个阴风惨惨的城市,那里的石板路上回响着三十二座教堂的丧钟齐鸣。

此家族都有极强的性爱能力和冲动,才会发生后续所有的故事、传奇以及悲剧。如果年轻的时侯,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不会的人大概不会体会人生真正的美好吧。就像奥雷里亚诺第二,为了美好的女子千山万里也再所不辞,也奋身不顾,但自然也不会想过这条千山万里的路,终究会被日常的生活琐碎,性格的不和磨平,谁会记得初心呢?除非是悲剧发生的时刻。

如果再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依旧会;我想再问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奥雷里亚诺,他们也依旧会。正如他们的曾曾祖父母,即使百年来这家人都在担心猪尾巴的孩子出生,但任何人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性和爱的内心选择,而大概只有生活能。

请相信,一本好书,暂时没读懂放下,也只是天时地利的原因,随着自己的发展,它终究在莫个时间点等着与你再次相遇。

第4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说到《百年孤独》这本书,不得不提作者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阿拉卡嗒卡,他童年时代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因外祖母博古通今,有一肚子的神话传说和鬼怪故事。所以,在他童年的思泉里,充满着另一个灵幽的世界,至此,铸就了他创作的重要源泉。

除了诺贝尔奖、魔幻现实主义和《百年独孤》,大家好像对马尔克斯一无所知。

大多数没能读完《百年孤独》是因为卡在了第一页一大堆相似的人名上,我也深感疑惑,导致我看到后面内容也要反复翻阅前面内容,才能对得上全文。

《百年独孤》讲述了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神奇生活,小镇的百年兴衰,以及一张A4纸都列不完的人名(和红楼梦有的一拼),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翻天覆地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著作。”

孤独?怎么理解这个词语?尼采说孤独有三个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合体。这三个状态完美的概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人在百年间所承受的孤独,如果说乌尔苏拉是神灵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映射的则是那野兽。布恩迪亚上校一生遭到暗杀13次,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奇迹生还,戎马一生却在迟暮中失去了信仰,最终与政府签订合约,年老归家,每日守着父亲留着制作小金鱼的工艺,抑郁而终。他一直渴望抛弃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注定的孤独。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

在《百年孤独》这本书内,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的近亲结婚到“长猪尾巴”的言论,就注定了整个家族孤独的宿命。她一生为了家庭默默付出,年老后失明,靠着独特的.能力掌控家庭最后的余地。难道不是一种宿命吗?乌尔苏拉这个鲜活的人物瞬间有了流动性。任劳任怨的性格阻滞她的生长性。

写到一半,我突然卡文了,我在想,天哪,这一部世纪文的读后感竟这么难写,难写的点在于独孤是一抽象的名词,每个人对于孤独的理解不同,感悟不同。读后感——写的就是真实的感受,此刻的真实感受就是想再去把它重温一遍,因为每一遍的感受都不相同。

往后,孤独是常态。

很喜欢豆瓣那句:“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试痛苦,当你还未开始看透生命,请你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

第5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这个从开始就注定百年孤独的家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切都按着羊皮卷上写的那样进行着,本来就就不存在人们记忆的家族,在世界走了一遭,沾惹了满身尘埃,终又消失了!读完这本书,感觉像从一个现实与神话相交错的梦中醒来。

书中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一种他们特有的注定的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这百年里他们家族是马孔多兴衰的见证者。网络上说:这本书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它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这百年里,他们曾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马孔多这与世无争的桃源中。资本的积累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外来的人们带来先进的技术,也带来危险。在利益私心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争端此起彼伏。最让人难忘的是香蕉公司与工人的“斗争”,为了平息工人的罢工,香蕉公司用14处机枪喷射平地上手无寸铁的工人,他们就像训练场上移动的活靶子,只不过他们会发出一声声哀嚎,震荡在那一片天空,震动了那一片森林,惊起群群飞禽,偏偏那些资本家的心安静如磐石。工人们的尸体用了将近200节货运车厢,用首尾中三个火车头才拉走,三千多人就这样被残忍的杀害了!香蕉公司竟然还和政府勾结,对外宣称没有死人,参与罢工的.人员都回家了,满意的回家了!也只有无边的极度的黑暗,才能淹没这天大的谎言吧!

短短百年的映射,长长千秋的缩影。除去那些做点缀作用的稍许神话色彩,这个孤独的百年就像一个真实的百年,一切都在随着自然的规律发展。开荒、繁殖、发展、繁荣、衰败、一个时代的消亡······马孔多就像一个小世界,小国家,开始它与世隔绝,后来她沦为人类进步的牺牲品。在这里,刚开始时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带领下,这里象征着自由、和平和独特且神奇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在兴盛与颓败交替的大洋里摇摆不定,见证了其中的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这片大陆甚至所有大陆的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奇妙的爱情,或让人苦苦等待,饱受相思的煎熬;或让人勇气剧增,获得直面死亡与世为敌的力量。黑暗如战场的商场,它可以使一个与世隔绝落后无比的小镇变成车水马龙的都市,也可以让这座城的血脉受到严重摧残,使这片土地成为新的殖民地,这不正是战争年代时期殖民者的惯用手段吗?当然,人类的发展怎么能少得了真实的战争存在,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种种矛盾引发的必然后果,人性的自私贪婪,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充斥着暴力与血腥的争斗中露骨到极致。

愿假疫苗事件妥善解决,愿马孔多的这百年历史像那羊皮卷一样消失。

第6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第7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第8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具体也没计算是用了多少的时间,最终还是把《百年孤独》这本书给看完了。首先里面的名字真是让我觉得好纠结,七代人的名字都是反反复复相同或者相似,好几次让我觉得自己身在凌乱的时光机里来回奔波却无法清醒。

“孤独”一词穿梭本书,不知为何,从头到尾,只要我进入到里面的内容,就会有一种无形的压抑包裹着我,那种压抑有时候把我推到难受的边缘可是我却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还愈演愈烈。

这种孤独让我觉得是距离现实那么的遥远,可是忽然间在某一个节点又让我深感此种孤独和现实生活是如此之贴近。人之天性与人之欲望贯穿本书,可是里面的人却没有把握好度,从而让七代人在扮演着恶性循环的角色以至于最后销声匿迹。

伴侣真的是很奇妙的两个字,两个人要同时让灵魂和肉体都相互依存,相互欣赏,随时没有鸿沟地交流真是世上的一大奇迹。但是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过多的话,没有最基本的`沟通与交流,即使是发泄欲望的时候是有多么的欢快,那这种关系也维持不了很久吧,因为无法分享或者无法分担的孤独一旦产生,那两个人就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渐渐地就成了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近期肯定不会再读这本书啦,以后若是时间和兴致使然,重拾此书,我想会有不同的一番感悟。又或许我此时压根就没有读懂这本书,需要待我未来的某一天从书架上的最顶端的灰尘堆里拿下来这本书,重新开始真正读懂。

第9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第10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第11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当我合上《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凄凉。“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当梅尔基亚德斯精准的预言变成现实,布恩迪亚家族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兴盛到化为尘土,不过也就短短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挣扎,也摆脱不了落没的命运。

读整部作品的感觉对我而言,就象每晚听一个白胡须长者坐在神灯前,娓娓讲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昏黄的灯光,让人的心有种别样的安静。不管从美人儿蕾梅黛丝如天使般的升天,屋内已逝鬼魂的游荡还是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战争,阿玛兰妲感情生活的波折,魔幻和现实始终交错在一起,不至于跌宕起伏,但却环环相扣,如行云流水般,没有一丝突兀和荒诞,却让人清醒。

其实,布恩迪亚家族所走过的历程,恰恰是和孤独斗争的过程。他们中有的怀抱着热切的理想,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有的勤奋刻苦,孜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有的热情奔放,在感情上忠于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对学术的钻研,为理想的奋斗,还是纵情享乐,他们始终对生活富有着激情,但现实却没有让他们如愿,马孔多的保守、落后、灾难,一再地打击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在一次又一次梦想破灭之后,最终变得失望、苦闷,饱尝孤独的滋味。就象书中多次提及的死亡预言一样,命运之神早已将结局写在羊皮卷书上,谁也无法改变。

这又使我想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当婴儿从母亲温暖的子宫脱落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人生来是孤独的,是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轨迹。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害怕孤独,所以人们总是迫切地想要融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学习遵守社会准则,归根到底就是想被别人所认同,这样自己的心就不再孤独。其实真正到人之将死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感慨,自己怎么样来还是怎么样去,一如既往地孤独。再辉煌的过往也会象马孔多的飓风一样,把一切都吹散,什么也没有留下。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羊皮书,许多事不必强求,该来则来,该舍即舍,虽然听起来有一点无为,但又何尝不是洞彻以后的理性呢。

第12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第13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卷首语

最近在读一本书——《百年孤独》。刚开始可能会被里面的庞大的人物关系所吓倒,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找个寂静的地方看这本书,便会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所感动。孤独是他们这个家族的徽记,他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勇敢冒险冲动和不屈,已经已经深入到血液的孤单感,撼动人心。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孤独是我们生来便无法摆脱的`宿命,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是一个孤独者。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再热闹的聚会也赶不走我们内心与生俱来的孤单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耐得住孤独,成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热闹舒适的,在这条路上,我们只有耐住寂寞,忍住孤独,才能让生命大放异彩。

求学的路或是走向成功的路,他都是我们的必经之路,从来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们走完这条路。失败了,给自己加加油;成功了,给自己鼓鼓掌;摔倒了,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们从来都不会属于谁,除了自己,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带你走出孤独。

孤独一种姿态,一种傲娇的姿态。正如一句西方名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连飞鸟都闻所未闻的土地。在阳光下,在人群中,我们都要仰着头,保护我们心中那片圣地。

很多年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样孤独的自己,怀着梦想,骄傲的前进。

第14篇:读百年孤独有感

烈日照在蒙尘的巴旦树上的嗡响,午休的昏厌中响起的火车汽笛,拨开爬满这栋房子的蔓藤条,我推开了奥雷里亚诺封尘已久的大门,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无声电影以迅雷不及掩耳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了他,以及他的父亲,在那个遥远的下午…

如果真的像叙述普通小说一样讲述这本著作的话,我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因为这是一个主旨深邃冗长且没有多少波澜的故事,在整个主线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思想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灭失,任何作品与之所处时代的阴影都是密不可分的,在赋予了它拉丁美洲历史反抗的背景的同时诞生了一个家族。但如果只是这样,经典将不再是永恒的经典,我们会发现很多细节都明明白白地折射着人类生活的发展过程,暗含着某个成长哲理。

“多年之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最值得怀恋与思索的一句话(也就是它的开头),短短的一句话,却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层面,而这一切就像是一场预言,在人还未出生时就已被规划好的,是梅尔加德斯用他超乎寻常的眼光看到了一个家族的消亡,并记在羊皮古卷上等待他们自己去破译自己的命运。爱默生认为:“我们应当假设某种预定的谐和计谋中必然要有被未来应验的远见。”我不说爱默生的“预定谐和有多适用于这个家族,至少梅尔加德斯有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未卜先知的能力,清楚地知道做一件事的后果,承担的风险以及自己努力会挽回怎样的回报。

海明威说:“必须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布恩迪亚家族就是不满足于纯粹的生存,有无法达到完美的境地,才选择了独树一帜的生活方式,譬如捆绑自我,封闭自我,沉沦自我,在反抗孤独的同时又暗暗接受着孤独所持有的高傲感,布恩迪亚家族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黑格尔说过:“人格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只有借矛盾对立才能衡量出来。”马尔克斯正是抓住了这样的矛盾点。

可是,“孤独”究竟是什么?

生命的神秘性是不言而喻的。史怀哲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式“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人们可以给予彼此鼓励与宽慰,可人类最终将孤身前往自己的归宿,就如同来时的只身一人。

孤独的`本身就具有它的意义。孤独是在这样一个大千世界找不到一个真正理解你的内心,而是产生的情感。这种孤独是从自身而言的,是带着一定的疏离感的。就像《百年孤独》里的丽贝卡,那个将自己包裹在高傲的厚壳里,孤老终身的女人,她没有奥雷里亚诺上校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但我却从她的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影子。

一直以为自己自命不凡,不愿和同学们深交,很多人都说我是一条泥鳅,圆滑,通宵事故,处理事情游刃有余却不平易近人。而当我在书中找到了自己可能的未来时,我也明白该该变了,就如马尔克斯所说“等他们睁眼,看到的已成现实。”我希望现实是我能放下高冷的架子,真诚地交朋友。

《百年孤独》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别让时光停在过去。如果一直在为自己过去因习惯而养成改不掉的借口,那么人便被空气里弥漫着惰性所感染,最终令一切衰朽,停滞的炽烈尘埃所降服。过去只能用来怀恋而不能成为今日的复制品。

马孔多的夏日一去不复返了,这座镜子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我静默地合上了这本经典之作——《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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