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28 13:26:44

第1篇:中学生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儿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主人公尼尔斯年仅十四岁,他居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天性顽皮,常常捉弄小动物,因此动物们十分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他的父亲和母亲去教堂了,他因捉弄精灵而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翱翔,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而抱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尼尔斯自己也被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启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们从南方一直飞到了最北方拉普兰省,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也历经了很多磨难。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他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有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景,学习了他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的这片土地上的各种生物,同时增进了我们伟大祖国——中国的热爱。

第2篇:中学生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正当夕阳亲吻山腰时,我兴意盎然地翻开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她于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代表作有小说《贝林的故事》和童话《骑鹅旅行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的那本《骑鹅旅行记》了。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由于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高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

尼尔斯骑着大白鹅,跟随一群大雁走南闯北,饱览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文化,当然也遭遇了各种障碍,奸猾的狐狸、贪婪的灰老鼠、凶残的乌鸦······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尼尔斯也逐渐改掉了以往的种种坏毛病,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看到了书中的尼尔斯,我的脸不禁红了起来。

想想生活中的自己,出门经常丢三落四,不是忘带铅笔盒,就是忘带作业本;在家里因为遇到一只小小的蟑螂而吓个半死,十分胆小;有时候做事舍近求远,笨手笨脚。要是把我和尼尔斯放在一起,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看来我真得“痛改前非”了:出门前,先检查一下东西是否带齐,帮助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善于动手动脑,不让父母操心,做个有耐心,乐于助人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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