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的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09 14:51:40

第1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第2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而主人和他的一帮朋友——梅亭、水岛寒月等的对话则尽收耳中。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样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是事实上,安德里亚压根就没说出这话,是他的朋友瞎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相比于这只无名的小猫,它的主人真该感到汗颜。相比于许多人,这猫很富于哲理,善于词辩。对人类的弱点有精细的研究,就连抨击社会,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齐,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虽然有些滑稽,但却也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当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应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我是猫》中作者所描述的景象,应当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可是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

第3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妈妈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留,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的道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第4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假期里,我阅读了《意林》。其中有一本杂志,名字叫:《跳舞的星星》。

这是一本讲述友谊的故事书,在这86个友谊的故事中,每个故事都隐藏着一个道理,例如:《空位》告诉我们:“心灵的空位永远为那些值得纪念的人预留着”;《咬过的苹果》告诉我们:“善意的谎言,是还没有破茧的蝶”……每个故事里的点点滴滴都告诉我们——我们的友谊像芬芳的.草地,像别样的百合,像掌心里的玫瑰,像美丽的水晶心,更像不朽的金!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大战期间,越南孤儿院里一个小女孩被炸伤了,流了很多血,需要输血。于是,女医生对几个与小女孩血型相同的孩子做手势,意思是让他们输血给朋友。他们好像听懂了,可令女医生震惊的是,没人愿意献血。之后最后有个小男孩愿意献血,他看着自我的血一点点被抽出竟然哭了,女医生慌了,她以为自我扎疼小男孩。还好,一个越南护士赶来了,她和小男孩交流后说“孩子以为要抽光一个人的血去救小女孩,想到不久后就要死了,小男孩就哭了”女医生又有些不明白了:“既然以为输血后就要死了,那你为什么还来献血?”越南护士又问了小男孩,小男孩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大家的疑惑。很简单的几个字,却震动了所有的人。他说“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友谊是能够跨越生死的,能够用生命去换取生命,这样的友情世间无价。

徜徉在友谊的海洋里,我懂得了许多,明白了友谊是雨季里的小伞撑起了一片晴天;友谊是寒夜里的一盏灯燃烧着热情的火苗;友谊是一阵温馨的风,抚慰着受伤的心灵;友谊是一块洁白的手帕,拭干你腮边的眼泪……当你遇到困难时,友谊能为你带给心灵的避难所。当你误入歧途时,友谊能为你指引人生的方向。当你孤单寂寞时,友谊能给你温暖的关怀……

这一本杂志,让我们在温暖如春的友情里沐浴阳光,感悟童年。

第5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这个季节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经历了许多坎坷,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第6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著的一本回忆性散文集,文章所记述的大多是他少年时期所经历的事。书中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人物之一就是陪伴鲁迅成长的保姆阿长。

起初,我对阿长的印象并不是很好。她愚昧无知,思想刻板保守,繁文缛节却一套套。

但在读了后面的故事之后,我却改变了对她的看法。那时,少年鲁迅因为听了远房叔祖的介绍而对《山海经》迷恋不已,可却求之不得。我读到这里,心里叹息不已,看来这要成为一个遗憾了。但在之后,书中写道“阿长放假回到她的家乡,回来时兴冲冲地把一部木印的《山海经》递到我手上。”我不禁感慨:阿长对少年鲁迅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关爱,才会将他的愿望放在心上日日挂怀,要知道,阿长可是一字不识,连《山海经》都说成《三哼经》的啊。

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外婆,她与阿长极为相似,思想刻板保守。每次放寒假回到老家,在大年初一的晚上十一点钟都要带着我赶到古寺去拜佛。那个时候,我正作文是最想睡觉的.时候,往往哈欠连天,所以总在心里暗暗埋怨:为什么要带我来拜佛?仅仅是为了一个好兆头,就让我在困意连连时赶过来?也未免太古板了吧。所以我越来越不喜欢外婆,听她说什么都觉得厌烦,与鲁迅对长妈妈之前的情感很相似。

但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却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对外婆的看法。

我曾经很想吃一种水果,什么名字早已忘记,是一种金黄的水果,跟杨桃很像。我是从一个国外回来的亲戚口中知道的。那个时候不懂事,所以便日思夜想着。我央求妈妈去帮我找这种水果,他们去了很多市场,都不见踪影。再之后,我跟父母去了一趟外婆家,一进门,就发现,摆在桌上的五六个那种水果。我不知道年迈的外婆是如何买到这水果的,也不知道她到底跑了多少次,到底跑了多少路,我只记得,那时我的心里暖暖的。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外婆有过埋怨了。因为我明白她的那份心意与阿长对待鲁迅很是相同,是我心中永远的阿长!

第7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三国志》和《品三国》讲述了真正的三国历史。三国既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这短短几十年中,曾经有过多少英雄战死沙场,又有过多少人雄霸一方,他们都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文臣武将,为什么最终是司马家族一统九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又一个朝代——晋,那是因为能与之争锋的英雄豪杰都已去世,不然就是还没出世。

有一些人不会过早死去,那他们又为何过早死去呢,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袁绍、刘表,虽然他们手下人才济济,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利用这些人才,导致没有把他的文臣武将的长处发挥出来,反而把短处尽情释放;董卓因为残暴而导致群起而攻之,结果自己也没好下场,被自己的.义子万人敌吕布杀死;曹操则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如果曹操在治世就是能臣,在乱世就只好当奸雄了,其实曹操最初也想当能臣,但是报国无门,只好当奸雄了,虽然自己在世时能驾驭自己手下,却未能让儿孙守住江山,结果自己多年呕心沥血打下来的江山就落入司马家族手中;刘备在百姓眼里是仁义的化身,其实表面上是仁义之君,其实很会用计收买人心,真的很奸诈和狡猾,让人防不胜防,他不仅奸诈还十分狠心,把自己的义子刘封毫不留情地杀死,俗话说人无完人,一代枭雄刘备也有缺点,就是太感情用事,结果彝陵之战大败,自己的精兵强将大部分都搭了进去,自己也病逝于白帝城,一代枭雄的下场竟是这样,真是可悲……

魏、蜀、吴三国鼎立是天命,吴国时间最长,蜀国则最短,那是因为它失去了诸葛亮就像房子失去了房梁一样,从此一蹶不振。而吴国之所以寿命长是因为第二代君主孙策选好了接班人——孙权,而且为孙权留下了一片现成的基业,和一批忠心耿耿的能臣武将,所以吴国寿命长要归功于孙策。魏国则是有一个政治家君主——曹操,所以司马家族才不敢那么猖狂,曹操一死,曹丕还勉强挺了过去,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到了第三代曹睿时,已是乌烟瘴气,司马昭独揽大权,这时的魏国已是名存实亡,摇摇欲坠。最终三家全部灭亡,中国又进入另一个朝代的统治:晋朝。

《三国志》和《易中天品三国》这两本书让我了解了真正的三国历史!

第8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不知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如此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须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讲,这本书已不再是容易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一个人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偷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大家的帮下,他终于找到了我们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一直在苦难的日常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一直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偷窃行为,一直不屈服于黑暗权势。有人或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小孩,是什么让他这样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非常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极少,但,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觉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成长在偷窃团伙里,自从遇到了小奥立弗之后,她感觉如此善良的小孩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忙了小奥立弗,虽然最后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达成了。

在日常,挫折是难免的,但,只须你一直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大家要感恩爸爸妈妈,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非常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大家了解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大家见到彩虹的时候——只须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第9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从小学开始,我便喜欢看驰名世界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作品。在他的作品中,使我最为震撼的非《老人与海》莫属了。

《老人与海》的故事十分简单:老人圣地亚歌在连续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但他毫不放弃,第85天他再次出海,几经辛苦终于捕到了一条比他的渔船还大很多的马林鱼,可是在折返渔港的途中,却不断被凶残的鲨鱼袭击。已疲惫不堪的老人又顽强地与鲨鱼搏斗……当他回到海港时,那硕大的马林鱼已仅剩一副空空的骨架!

故事的结局是哀伤的,那是一个在失败和挫折面前绝不低头、不气馁、坚韧不拔的老人,在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心血之后,却不能品偿到成功的喜悦的悲伤结局,但我并不觉得老人有任何的悲伤。

老人在捕获马林鱼,与鲨鱼搏斗的时候,虽然不断祈求上帝保佑自己,但那只是求得心灵的慰藉而己。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点希望,从没有放弃过一次机会,没有半句怨言,心中只朝着那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奋不顾身地奔去。即使他最后的结局是失败的,但他在这一搏斗的过程,却得到了无数的别人梦寐以求的果实——智慧、经验、力量、勇气……

可以说,老人最终是失败了,但在这一过程中,他获得的比失去的更多。

所以呀,因为考不上大学就轻生的学生们、因为生意失败而自暴自弃的商人们、因为找不到工作而灰心丧意而自甘落后的都市人们,你们的轻生、你们的自暴自弃、你们的灰心丧意、你们的自甘落后实在是太没价值了!

你们为何不细心想想,为了达到你心目中的某一理想或目标,你们拼搏进取,你们努力奋斗,那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在你们追求的.过程中,你们付出了多少的时间、汗水与精力,要解决多少的难题,要运用多少的智慧!那么,试问,你们又何曾失败过呢?你们已经赢得了过程,那比成功还要辉煌的过程!

人们啊,不要过于执着结果了!结果只是稍逊即逝的鲜花而已,过程才是真真实实的果实呀!让我们和《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样,不论结果怎样,让我们为过程而拼搏,为过程而努力,为过程而奋斗吧!

享受过程,才是生活的真谛!

第10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又或许是秀美的景色,喧天的锣鼓,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伤痛。但作者清新隽永的笔词下的确有丝丝忧伤的情怀。就像这里也有亲人的离别与去世,有满满的期待未果,还有懵懂、朦胧,却又无疾而终的`爱情……

有些时候,咱们看到繁华,却看不穿繁华背后的萧索与凄凉,经历了喧哗,却没有想过曲终人散后的寂寞是否也会升华。

有些时候,咱们看到了现象,却拨不开迷雾,也有些时候,有些话不说,就再难澄清,再难说出口。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但长久以来,生命便如一条河流,激流曲折,却永远也回不了头。

咱们总抓不住一些东西,改变不了一些事物,美丽的背后也有诉说不完的苍凉。就像翠翠这样明媚的孩子,最终也只得在江畔孑然一身独自的痴痴盼想。

这里的忧愁是一滴化不开的墨,滴到心上,纠缠不止,然后风干,凝结在那里,无法抹去,只有那澄明的江水,依然诉说着那些古老的故事……

第11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才能更加认真地对待每一天。这是我《意林》中的文章——《生命不打草稿》中悟出来了的。

《意林》这一本杂志是把许多对人生有意的故事、文章合到一起,组成一本杂志,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蕴含着一个大道理。

《生命不打草稿》是这一本杂志中给我感受最深的故事,一个学生跟着书法家练字。一开始,他用废纸练,字却一直没有进步,这个学生只好去请教书法家,书法家对他说:“你改用最好的纸试试。”学生按照书法家的话做了。不出几日,他的字大有进步。这时,书法家告诉他:“你用废报纸练,总感觉是在打草稿,就不会认真写,而用最好的纸,你就会珍惜这张纸,就会认真对待,字肯定会进步。”

对呀,文中“最好的纸”不就是生活中的一个个“机会”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要珍惜这机会,应该认真地对待这些机会,这样我们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当我看到这些文章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玩乒乓球的一件事。

那时,我和小伙伴比谁在一分钟内用球拍把乒乓球拍得又快又多,而且不许掉。我在家认真的练习,可是不到半分钟,这不听话的球就会掉下来。我想了想,怎样宰掉球不断地补上乒乓球练习呢?有了,我一手握多个球,就可以在掉球时随时替换了。我拿了七个球装在盒子里,盒子放在脚边,又拉来妈妈帮我数,我以为这次会颠的很好,可没想到的是,第一个球颠了二个,第二个球颠了一个……等盒子里的球都没有时,我总共只颠了10个,怎么会这样?正当我苦恼时,旁边的妈妈对我说:“儿子,你这样颠是不会进步的.,因为你总觉得后面有许多个‘备用球’就不会认真对待正在颠的球,不信你只用一个球试试。”我丢了其他的球后,竟一下颠了七十个,这可是我的最高纪录……

生活中有许多“废报纸”和“备用球”,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它们。人生没有第二次,人生无法打草稿,所以我们要认真对待每一天,我们要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当作那张“最好的纸”。

第12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马车上难挨的饥饿、雪天寒气的侵扰、不太正派的快乐。故事所及,无外乎一群在非常时期下被生存意志驱使的人。他们寻求生存安全、温饱和性本能满足,而使另外一个人成为羔羊的故事。无需用道德楷模的标尺去敲打他们,因为这本发生在一个人性理应暴露无遗的年代。

不过,他们仍然有尽量看上去体面一些的遮羞布——不老实的潜意识为了登大雅之堂,千方百计伪装自己。即使“颇为轻佻”的投机商鸟先生,他在舆论环境一片鄙夷羊脂球的情况下,也只能乘着大家“垂下眼帘”方才“偷偷看着她”。最后一夜的庆祝晚宴上,高贵也因为不自觉充满“猥亵念头”的气氛置换为俏皮,贵妇们“眼闪闪发亮”,抱着极大的兴趣间接参与到遐想之中,以审判的口气尽力抒发自己的压抑。甚至,连她们自己都意识到了狂欢中隐含的'不正派的憧憬,恰如鸟太太所言“拉马东这个小~~,整晚上苦笑”。

为现实阻挠的欲求就这样以隔岸观火的态势燃烧。没关系,西方文化早在古希腊就指出不能因为人的思想而获罪。鸟先生窥得走廊上的秘密,“欲火被煽了起来”,吻醒妻子。天知道他妻子粗硬身躯投射了谁的影子;当鸟夫人指出普鲁士军官可以毫无顾忌地xx这些贵妇人,拉马东夫人“眼睛里闪出了光芒”;尤为传神的还当属鸟先生窥探楼上云雨的描写,“充满惊恐双臂高举”、“嚷”、“支起耳朵”、“拢着嘴嘘”、“抬眼望望”、“又竖起耳朵听了一会”,一切空泛抽象的伦理概念此刻一齐失效,剩下的只有这群人的臆想。

当有人对标榜为高尚者不高尚甚至评价为“无耻透顶”的欢乐提出异议的时候,鸟先生“目瞪口呆发了傻”,大家“十分扫兴”。且看不仅仅市侩的奸商愚騃的形状点活,拥有资产与声誉更为“高贵”的种族也不太舒服。当牵涉到高尼岱求爱未果,人们“又兴高采烈”,特别是庄重的贵妇人“乐得疯子一样”。他们的自我不觉成为本我的忠仆,大家都理智地知晓这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场合,因为他们是群体鄙夷一个妓女。每个人的理智又造就群体的非理性,他们忘却了自我标榜的道德,不觉自身下降到自己口诛笔伐的那个等级,还茫然不自知。

在这样的氛围中,超我如何有能力制裁自我犯罪性的行为?这样的文本语境,可谓是绝佳的人性展示台,人性本如是。

第13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这里的人相亲相爱,这里的领导心系万民,这里的爱情超越世俗偏见。开始我认为这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可是读完才发现原来是超现实,它源自于生活,同时高于生活。

书中的每个人都能在生活中找到他们的影子。他们痛苦卑微的生活着,经历过内心矛盾挣扎,最终以一颗坚定而向善的心面对生活。

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他们或有残缺、贪婪、卑鄙、。然而他们并不真正邪恶。

路遥的眼睛始终发现着人类善的一面,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当读到那句:“不要见怪,不要见外。”的时候,世界美好得天旋地转。一句平实而简单的问候,将人性的光辉推向极致……

这本“平凡的世界”贯穿了1975年到1985年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文革时候人们的原貌,表现了普通人在时代变迁和苦难历程中昂扬不屈的生命力,还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

《平凡的世界》虽说是一部农村题材的小说,而且发生在那样特殊年代、发生在我们父辈的年代,但这部小说却给各个年龄段的人一种很强烈的共鸣感。无论是对亲情的认知,对友情的理解以及对爱情的感悟,即使我们离那个年代已经久远,即使我们身处优越的城市,但这种对于人生的思考却紧紧牵动着我们的末梢神经。这种共鸣感也正是让我们读罢书后一直在思考些什么的原因。

这本书的主题是奋斗。奋斗这两个字太重要了,读完这本书,你会多了很多正能量。或许是现在的小说动不动就是校园暴力啊she会黑暗面啊。所以这本书,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默默催动着你。我觉得这书逼那些所谓的心灵鸡汤强多了,它没有那些陈腔滥调,只是无声的激励着自己。因此,就如同“平凡的世界”的奋斗精神,在复杂的现实社会中我们要活下就得抗争,那就意味着不断地挑战苦难,那我们才能进取才能活着。

第14篇:高中生的读后感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对我深有感触。它很感人,时不时地想让人感动得流泪。

主人公小王子住在B612星球。这个星球小的让人不可思议。它只住得下两座小火山、一朵玫瑰和一个人。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还一直照顾着他心爱的玫瑰。但因为一次与玫瑰的感情纠纷,他把他的星球打扫得干干净净之便离开了这个星球。他走之前用了罩子玫瑰保护起来。

他拜访了周围的几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些无聊的大人。

国王说:“我的星球上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会判它死刑。可我每次又不得不赦免它,因为它是这个星球上唯一的一个老鼠。”

爱慕虚荣的人对小王子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最聪明的人,虽然这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是因为喝酒。

商人说,他数星星数了44年,这些天上的星星都属于他,拥有这些星星,他就会变得更富有,而富有,又会买更多的星星。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的休息时间也没有,每分钟我就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地理学家说,我不是探险家,地理学家不需要去计算和探测城镇,高山,大海,大洋。我的.工作太重要了,跟本没有时间到处闲逛……

而狐狸让小王子驯服他,他就很满足了。他送走小王子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他又见到了一大群玫瑰,这让他很失望。可他又醒悟过来。他的玫瑰的美是独一无二的。

最后,他与我旅行,找到了真正的爱。但他却经受不起对玫瑰的思念,让毒蛇朋友要咬死自己,抛下笨重的身体离开了这个世界,回到了玫瑰身边。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永不消失,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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