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31 10:29:10

第1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破解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

第2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

第3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第4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是一部侦探小说,其中的主人公夏洛克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严谨的推理能力,破获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案件。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这是非常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推理就更不在话下,但读完这本书后,我渐渐明白是怎么推理的细节。下面我就以两种基本情况方面的推理。

1、杀人案进行推理分析方法。杀人的一般企业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数据痕迹管理中有一个没有通过指纹信息或者脚印,如果我们没有问题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自己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用户地址后去逮捕,听了他们解释后,是不是一种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盗窃的检测方法。通常偷偷贵重物品,如钻石,而钻石,通常有一个保护柜,就必须先来看看保护柜是由无手印或脚印包围,指纹去检查,如果有,则逮捕凶手,如果没有指纹看脚印,找出它是鞋后,能卖这么忙什么店,最近有没有人买这种类型的鞋,和犯罪分子的落网后去找出地址,但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但我并不做这样的假设一个。

看看我这两种方法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我们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环境中有很多企业需要进行观察的地方,只要学生认真学习观察,仔细分析思考,就能知道这些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通过去看一看哦!

第5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学校听大家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很好看。于是,我便在放寒假时津津有味的看起了这本书。一开始我觉得很不好看,可看着看着,看到后来竟然连晚饭都忘吃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先说怎样破案,然后怎样分析,最后推理出一个结果抓住凶手。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书中的福尔摩斯了。因为他有着一个神奇的头脑和敏锐的眼睛,他那坚定的毅力,神奇的推理,惊人的想法……破解第一章“谋杀幕后的凶手”,福尔摩斯通过细致的观察,线索分析,实际亲身试验,得出了一个最终结果,将凶手捕获进行了处置。

这本书看完后的`第二天晚上,天色黑暗没有一丝微光,吓得我寒毛都立了起来,像有一个人在我后面,向我吹气。我还幻想出了一个人浑身是血躺在我的面前。我脸色苍白,神魂不定,心里像有十八个水桶,七上八下,想找一个地缝钻下去一样。我被四面墙围住了,出不去,突然有人叫我,吓得我一哆嗦,魂都飞了。原来是妈妈叫我,我还在家里啊!可真是把我吓坏了。

晚上睡觉时,我梦见自己在书中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途中福尔摩斯教我破案技巧,结果我也成为了一名小侦探。以后家里有什么东西找不到啦,我会根据蛛丝马迹来寻找它,几乎每一件东西我都会找到他它。家里的人都叫我是“小小侦探家”呢!我要谢谢福尔摩斯。

第6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我读书时激动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

第7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第8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第9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第10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而有一些人不知道看那些书就随意看,而最后什么都不记得剧情只有满足于一时的快乐,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索集》。

我记得只是在温州时妈妈给我买了三本《福尔摩斯探索集》上中下,我因为动画里柯南说所以饶有兴趣地看了,但里面的剧情很精彩,人物敢爱敢恨,生离死别,柯南道尔把环境写得淋淋尽致,让我们记住这个环境,再把人的动作语气神态写得很生动给了我们一个牢固的基础,所以我受益匪浅,这里面虽没有简单剧情让人好记好懂,但这是通过一个整体来表达的,有被分为一篇篇故事从而福尔摩斯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也表示作者想这样告诉我们福尔摩斯的坚强。这故事主要写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带着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一起破案和解密……

而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勇敢,虽然他是个侦探但经验却很多,分享给了我们,福尔摩斯说过:“人的'脑像一个阁楼是有限的,是要选择性的放一些对你来说重要的东西,而不是随地乱放,摆好整齐,这样当你需要时就很容易取出来,不然没整理好,一些新知识把旧知识挤出这样你脑袋的东西对你来说就轻而易举拿出”。像这样的话有很多,我永远记在心中,书就像我的朋友在无聊和难过时给我看,让我逃离尘世的杂乱,在书中漫游。

这样的书我还想要更多。

第11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破解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

第12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第13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xx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第14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动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第15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