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09 18:15:47

第1篇:《荒野》读后感

这个寒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寒假阅读书目”,如此多的书目中只有《荒野求生——巨蟒丛林中的黄金密码》让我感兴趣,光看标题就能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书中讲了什么求生技巧?难道真的遇到了巨蟒吗?有太多的谜题等着我去探求。

《荒野求生》这本书是由英国的一名探险家、作家、主持人贝尔·格里斯编写的。读完之后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如同多了一条命一样。

本书主人公贝尔虽然才30多岁,但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和技巧却比当时大名鼎鼎的探险家还多。他和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失落的“黄金之城”但阿尔伯伯和市长却突然遭到绑架。为了救他们,贝尔与伙伴们踏上了无边无际的沙漠,寸草不生的荒野,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没有食物,水源,面对这些困难他们没有放弃,凭借着智慧一一解决了。在荒野中千万不要小看任何东西,因为有可能你认为不起眼的东西都能救你一命:石头、耳环、砍刀……当他们千辛万苦抵达时,神秘的绑匪却早已抢先一步了…

《荒野求生》这本书是作者多年探险经验和心血凝聚而成的,描写了很多简单而实用的野外求生技巧,也验证了那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读了这本书如同多了一条命!我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荒野求生——巨蟒丛林中的黄金密码》!

第2篇:《荒野》读后感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现在时代不同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第3篇:《荒野》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第4篇:《荒野》读后感

“宁愿是荒野上饥饿的鹰,也不愿做肥硕的井蛙”这是简媜的《荒野之鹰》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女作家简媜在中学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高中则更甚。她没钱上补习班,只得自己拟定“大学联考作战计划”,害怕自己联考失误,只得了两百多分,不得不将所有稿件贴上封条。后来她竟将学习当成了“游戏”,历史成了探险志,地理成了旅行见闻。国文,地理,数学……都是有联系的。她就这样,轻松地进了台大。

我的心被深深触动了,像是找到了支点一般。在此之前,我一直只是一只低飞的鹭鸶,一直在炫耀着自己比鸡还好的成绩,一直不敢抬头看天空,一直不敢与高飞的雄鹰相比。我认为,我只是一只鹭鸶,永远都是,不会有鹰一样雄健的双翅,鹰一样敏锐的目光。

我像头脑清醒了一般,开始学着向天空冲刺,尽管风撕裂了我的双翅,尽管阳光刺透了我的胸膛。我仍是那么执着,希望有一天能像苍鹰一样扑向蓝天的胸怀。

我时常想象着这样一幅动人的.情景。我坐在小屋里静静地烧着在困难中挣扎的过去。我的心中怀着淡淡的喜悦——我终于起飞了,我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但这离我太遥远了,我连小学毕业考都还没参加呢。但,这一切虽是很远,却也很近。

“当老天赐给你荒野时,意味着它要你成为高飞的鹰”我独自立在枝头,望着空中飞翔的鹰,心里忽的泛起一阵兴奋。明日此时,会有一场考验摆在我面前,它决定了我今后的翱翔,我必须为了它而奋战!

阳光温暖地洒在我身上,我坚定地望着蔚蓝的天际,展开了双翅。我努力地向上飞去,飞到云层上方,飞到太阳脚下,我还是很执着地飞着,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有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以上是我读了《荒野之鹰》后的所想,所行,所感。

第5篇:《荒野》读后感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第6篇:《荒野》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第7篇:《荒野》读后感

每个女孩的成长故事都是相似的。看完书,我这样想。

十二岁到十六岁。

山野内荒野,这真是个奇怪的名字,似乎无处不带着孤寂,山野是孤寂,荒野是孤寂,山野内的荒野,是否在悄然宿舍成长中淡淡的苦涩。

于是,懵懂的心,开始上路。自己十二岁的时候,也像荒野一样,长大了呢,终于,要上初中了。告别小学的同伴,开始认识新的人。但是和荒野不同,她害怕和他人接触,并且有一个叫着“饥饿艺术”的写恋爱小说的父亲,和一个保姆奈奈子,命运的藤蔓相互交缠,有着众多情人的父亲和一个叫做蓉子的女人结婚,而随着那女人来的,还有那个在开学那天的JR横须贺线帮助自己的,和自己同为班级委员的,成绩极好的,同自己一样带着眼镜的,更重要的是,他是自己的“吊桥效应”。

长大了些,身体开始发育,经常开始摔跤,害怕被别人笑自己的胸部,这些女生的羞涩,在许多女孩子的成长中也是有过的。荒野也一样。后来的暑假,神无月要去美国的那个暑假,两人开始对恋爱赋予了自己的含义。

神无月去美国读书的那几年,回来后去东京的'那几年。两人时不时的互相乘车在空暇的日子里与对方约会。我一直不明白神无月对于荒野抱有怎样的态度,当我感觉到他对荒野的爱时,就是他揉着荒野头发时那淡淡的宠溺。神无月说寻找的那个荒野,是否早就已经在他心中了呢。突然很羡慕荒野,有这样的男生等待着自己。

荒野开始随着流逝的时光成长,她开始像大人一样去咖啡店,帮继母做家务,开始会哄小孩子,开始不对陌生人那样抗拒,会和同班的同学聊天,会对指甲油感兴趣。这些小细节,都是女孩子成长的过程。

十二月,荒野十六岁。她摘下眼镜,在冬天漫步。

少女,还在那儿,伫立在遥远的荒野中。

第8篇:《荒野》读后感

这本书故事的山野内荒野第一次遇见神无月悠也时他读的《荒野》,那部写着等着心爱的猫回家的老作者的故事。

从书的封面就可以读出,这是部少女题材的书籍。据说擅长写作少女文学的樱庭一树,笔下的山野内荒野就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普通的少女,从初中到高中,以懵懂的状态成长着。父亲是国内著名的情感类作家,却一直觉得父亲是蜉蝣般的存在,除了写作灵魂一直空洞。因母亲难产而死,从未感受过母爱的荒野却因父亲复杂的情感关系,早早的明白那些女人看向自己的或寂寥、或不甘的眼神。某个抓着自己胳膊的冰冷的手,瘆人的寒意让小荒野有了接触恐惧症。

故事的开始是在轻轨上一个类似纯爱小说的偶遇。情感骚动的小纯情对象秒变继母带过来的哥哥,故事的节奏怎么看怎么像太晚狗血满地的偶像剧,可是事情的重点没有俗套的一路狗带。少年、少女的`感情也是在故事的中后期慢慢浮现。山野内的宅子,总带着点朦胧的纱,在里面生活的人,像是在一个独立的世界。离开家的保姆奈奈子,嫁进来的后母蓉子,在家门口宣誓父亲所有权的女编辑,故事中蜉蝣般的父亲,却是这一切组合构成的漩涡。这个家,总被一种情感的纠结所笼罩。大人们都不说,可是,是的,小荒野不再是小孩子。她懂得,奈奈子抽着香烟望着父亲书房的眼神,她明白蓉子听到她说这是我母亲时的坚持,她也懂的蓉子的离开,及那个女编辑在卫生间的痛哭。一点点的细节,编制成一张大网,串起了小荒野的青春期和成人复杂的感情世界。青春期总是懵懂、躁动充满弹性与粉色的泡泡,初识恋爱的少女和少年,表白着,恋爱着,或享受恋爱的美好,或因恋爱而焦躁。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故事的终结,是家的回归。我回来了,是的你回来了。完整的结局,挺好。

第9篇:《荒野》读后感

游轮被破坏,让贝尔陷入险境;生存于孤岛,却目睹朋友的离去;海上待救援,竟遭受深重的背叛……危险如密密麻麻的雨滴袭来,生命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可贝尔依然保持微笑,镇定的应对一切。

虽然随时可能永远的消失,但贝尔心中的希望之火并没有黯淡,而是在亡命之钟敲响之前,逃离了子弹的胁迫,揭破了邪恶的阴谋。这告诉了我们,无论是处在事业的低谷还是地狱的门边,只要将希望无限放大,就能摆脱不利于自己的境地,朝一个人生的`新高峰进发。

有人会问:“希望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希望就是在茫茫沙漠中的一块乌云,虽不下雨,却比甘泉更重要;希望是在无边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虽不来救援,却引领着人们向光芒前进;希望是在静寂黑暗中的一轮月色,虽只能观赏,却能让空虚的心灵得到安慰。希望,不是什么大道理,而是郁闷时脸上的微笑,而是挫折时心灵的坚强。有希望的人不会被打倒,即使在一个坎前跌破了头,依然能笑着,跳着向美好而去。有希望的人从不言放弃,尽管受尽嘲弄与白眼,然而能从默默无闻走向万众瞩目。

在群星争艳的舞台上,许多人是那么耀眼,那么伟大。可是,在这些可敬之人走上成功道路之前,是多么贫穷,多么渺小,他们一个月的工资跟平常人一样,甚至只能望着空空的饭盒,可为什么他们能从平凡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妇孺皆知的大明星呢?就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着上进之心,不被平静所迷惑,将希望作为自己的台阶,一步一步走向高峰。

世上没有绝望,只要你能让心灵坚强,让全身被希望所带动,就能像贝尔一样,在鲨鱼中毫发无损,在邪恶中力挽狂澜,在一个又一个的未知与危险接踵而至时,镇静自如,微笑着面对,在迷茫的道路上找到方向的光。

第10篇:《荒野》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第11篇:《荒野》读后感

《荒野求生》这套书是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的,这套书教给了我许多珍贵的野外求生技能,让我爱不释手。趁着暑假,我又看了一遍。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例如,如何在沙漠里节省水资源,怎么用小便来收集露水的方法,在热带雨林如何取到水资源,在那里面如何驱赶爬到身上的寄生虫,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特别是每一次都危机重重,从鬼门关走过后还毫发无损,看得我惊心动魄,太让我佩服了。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我想到了自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中,成绩一直在后面上不去,感到很惭愧。就在前几天,有一道数学题怎么都做不出来,算得我头皮都发麻了,草稿纸也用了不少。我的脾气不由地上来,恼怒地把作业都扔了。妈妈便拿《荒野求生》来劝导我。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终于还是耐心地坐下来,重新再做,最后终于想出来了。现在想想,当时的我真是不应该啊!一点困难就退缩。以后要多向贝尔学习。

《荒野求生》让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第12篇:《荒野》读后感

《奔向荒野》是英国作家麦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讲述了一个九岁小男孩威尔在丛林中的一段经历。

威尔和他的妈妈得知父亲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印度尼西亚的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很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的冲进了丛林之中。

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邬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难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外,维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深处生存下去,不过幸好他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在乌娜的帮助下,他吃到了无花果,在小河中和乌娜玩水时看到鱼,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钓鱼。于是他用衣服来捕鱼,这样他就有鱼吃了,尽管是生的。在丛林中乌娜是站着睡觉的`,他一开始就紧挨着乌娜睡在地上,但是蚂蟥太多了,后来他就找一个较高的岩石,在上面铺满了树叶造了一个“叶子床”。再后来为了安全他又在树上找个大而牢固的树杈,像小鸟一样在那儿做个睡窝。

在丛林中他结识了红毛猩猩:“另一个”、巴特、童克和查理并和它们成了好朋友。他还在一个动物避难所结识了杰拉尔丁医生。在她的帮助下,他的爷爷奶奶找到了她,但威尔说:他现在是大象的孩子,离不开丛林和丛林里的伙伴们了,不打算跟爷爷奶奶回去了。爷爷奶奶最终理解了他,卖了所有的东西也来陪威尔了。

威尔由一个不知丛林规矩、生活经验的孩子到在丛林中活了下来,并爱上了丛林和丛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第13篇:《荒野》读后感

每当我看到连绵起伏的山脉,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茂密树林,还有那笑傲蓝天的苍鹰时,总让我想起《荒野之王》书中的隼雕金爪,它那矫健强壮的身姿,羽翼丰满的.翅膀,锋利的鹰嘴发出尖锐的叫声,嘶鸣着天空,尽显王者风范,它英俊的面容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翻开《荒野之王》第一刻时,我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这本动物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天天手不释卷,如痴如醉,故事中金爪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金爪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童年时期的它在大自然健康成长,可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抓被偷猎者贩卖到大西北并为下毒品变得凶残好杀,在那它结识了雌雕银脖,获救后,金爪的本质天性逐渐复苏,可是好景不长,金抓误食了偷猎者的激素,与丛林之王金钱豹结下仇恨,它欲和金爪同归于尽,在这危难之时金爪机警脱身担任起抚养小金钱豹的重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既为金爪被坏蛋为下毒品而感到气愤不已;又为它担任抚养小金钱豹的职责而感到无比敬佩。金爪是一只集善良、勇敢、大度、又具王者风范的雕王。它机警过人,在与坏蛋的搏斗中斗智斗勇;它善良大度,屡次放过前来报仇的金钱豹,并担任起抚养小豹职责,在小豹危难之时拔刀相助,把大自然的一切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金爪是大自然中的骄子!

在生活中,我也梦想着像金爪一样鹏程万里去帮助关心别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把爱逐渐融入到生活中,那样世界会更和谐美好,邪恶的硝烟终究一天会散尽。

第14篇:《荒野》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性在冬日里苏醒,

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

蓬勃托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第15篇:《荒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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