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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10 11:03:09

第1篇:读书心得

主人公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小时候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主人公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主人公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主人公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主人公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主人公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主人公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主人公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主人公,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主人公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主人公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第2篇:读书心得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不仅仅老师要读书,每一个想提高学识的人都要读书。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学期来读书的心得。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第3篇:读书心得

我很喜欢看《柳林风声》这本书!

这里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童话故事——在美丽的柳树林里,住着四只可爱的动物,它们分别是:善良勇敢的'河鼠,稳重成熟的獾,可爱并有好奇心的鼹鼠,管不住自己的蛤蟆。

癞蛤蟆的父母很有钱,它父母死了,它就变得很有钱了!它总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很浪费,到后来连自己的家都弄没了。癞蛤蟆还特别自以为是!在三个好朋友的帮助下它不但改掉了浪费的习惯,而且还要回了家产!从此以后它们四位好朋友在柳树林里幸福地生活中,每天都很开心!

我觉得癞蛤蟆真是个幸福的家伙!好朋友真是太重要了,在困难时可以帮助你,也可以帮助你改掉坏毛病。以后我也要学习鼹鼠、獾和河鼠,热心地帮助别人。让我的朋友越来越多,生活越来越快乐!

第4篇:读书心得

读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小学生就更应该爱读书,读好书,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书,赋予我知识,赋予我智慧,看书使我了解到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智慧,老舍爷爷的《养花》中获得无穷的乐趣,巴金爷爷见过如鸟的天堂一样热闹的大榕树,朱自清爷爷笔下那美丽的景色《春》。童话中《拇指姑娘》那娇小的身躯,《白雪公主》那张如仙女一般的脸,《灰姑娘》的水晶鞋,《灰姑娘》灰姑娘>>那坚强的心灵,《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悲惨的经历,《阿凡提》那过人的才智,《东郭先生》那愚蠢的选择,这些事让我懂得不少的人生哲理。

在书的海洋中与诗为友是最庆幸的.事。陆游在“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中表现出他那强烈爱国的思想感情深深打动了我。苏轼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那让人不得不对庐山产生疑惑。体会到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念家人的感情。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爱母之心与念母之心。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那兴奋的心情……

书使我懂得人生的哲理,打开书,使我进入书中那迷人的情景。合上书,还可以细细回味书中那有去的故事,我爱看书。

第5篇:读书心得

上个星期三,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七本书,有一本动物文学书《大白鲸》。

这本书写的主角是一头大白鲸,它开始生活在太平洋,后来它母亲带它游到了黄河口来生活。有一次,一个小男孩被洪水冲到了黄河口,他坐在一只木盆里,被几只鲨鱼发现了,它们把木盆顶翻了,鲨鱼要吃这个小男孩,大白鲸和它的母亲游过来,它的母亲把鲨鱼赶走,它就把小男孩顶上岸,小男孩得救了。 后来大白鲸和它的同伴被渔民网住了,渔民知道大白鲸很值钱,尤其是它身上有一个特殊的香囊,可以卖很多钱,就想杀了它们卖掉,小男孩发现了,说服了他爸爸和渔民们,把大白鲸和它同伴放回了河里。小男孩长大后成了野生动物救护医生,又几次救了大白鲸和它同伴,而且和它们成了好朋友。

我也和小动物交过朋友。有一年冬天,我在院子里发现一只被冻僵的'蝙蝠,我和爸爸找了一些砖头帮小蝙蝠建了一座房子,帮小蝙蝠遮风挡雨取暖,我和爸爸救了这只小蝙蝠。

上次,爸爸在车库发现一只小壁虎,爸爸把它放进一个瓶子里,我逗小壁虎玩了一会儿,想起小壁虎是益虫,就把它放了。还有一次,我把两只青蛙放到我家门口的大池塘里,没有吃掉它,让它在那里自由地生活。

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就像我们人一样,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动物。只要你和动物友好相处,保护它们,不伤害它们,它们也会友好的和我们相处。

第6篇:读书心得

这是无限崇高的荣誉,只是孔丘自己享受不到了,只能让他的画像接受后世学子的膜拜。他的话不容质疑,每一句都是圣旨纶音,都是金科玉律。他说君子要守孝三年,结果后世出现了“丁忧”这个词,无数官员因此失去了升官发财的好运气;他讲“夫夫妻妻”,结果几千年中中国妇女的自由被剥夺了,沦为被统治阶层;他回忆说自己十五岁时要学习了,结果无数八股文高手为此累秃了笔……孔丘啊孔丘,你在陈蔡间饿肚子时,能想到后世的辉煌吗? 你如此受人尊敬,因为你是“圣人”。韩愈、朱熹那些人就差没写篇文章证明你的排泄物也要比麝香还香了! 可惜,当封建思想落伍的时候,被骂的人中你是首当其冲的,你的名誉与地位一落千丈。

“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是否让你的庙宇发抖?“批林批孔”的运动是否让你的画像沾满唾沫?一些专家谈到封建社会余毒时对你的指责是否让你的“几十几代某某孙”蒙羞?…… 你要面对如此大的舆论压力,因为你是“圣人”。“擒贼先擒王”,要否定封建的腐朽思想,就要拿你开刀!好在事过境迁,现在人们对你的观点以恢复平稳,大家都辨证的看你,你的功过是非虽然还没有定论,但不会再让你时而在波峰、时而在波谷了。你备受尊敬与惨遭批判的原因归根到底是:你是圣人。庄周说:“圣人无名 ”。你这个“圣人”不是无名,而是得到名的'两个极端:盛名与骂名。

你说过对一个人不能只看大家的评价(“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见《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我想了解你,所以我读《论语》。因为虽然相传《易》、《书》、《礼》、《诗》和《春秋》等是你整理的,一来这种说法未必正确,二来即使是你整理的也不是你写的,反映不出你思想。而《论语》则不同,它甚至记载你“挑食”(“不得其酱,不食。”见《论语?乡党第十》)的问题。

《论语》的特点是写的很平实,开篇就说“学而时习之”、“有朋自远方来”等等,似乎与现在很多小学校园里经常能听到的“认真完成作业”、“和小朋友友爱相处”一样。这些话,不及“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的第一句话)有高度,不及“北冥有鱼”(《庄子》的第一句话)吸引人,不及“如是我闻”(《金刚经》中佛祖的第一句话)深奥。 可是,《论语》就是在平实中讲述做人的基本道理。孔丘谈仁,认为仁是修为的最高境界。他的“仁”不同于我们今天的“仁”,其含义不仅仅是仁慈的意思,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仁慈的意思。“仁”到底是什么,我读过《论语》后还是一头雾水,只觉得仁是一种境界。我甚至认为,佛,道,儒三家,最高境界是很接近的,见性成佛和参悟大道也只是比仁者高一点而已。佛、道是类似于通过自我约束而达到终极约束的境界,即无拘无束,顺其自然,反璞归真。而仁者是达到了自我约束的最高程度,虽然还没有突破极限,实现质变,却也达到临界点。关于仁是什么的问题,《论语》中提到九十余次;孔门弟子也不止一次问,仅樊迟一人就问了三次,孔丘给的回答却是三个完全不同的,分别是“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爱人”和“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这三者虽然都是修身的重要准则,可是也不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其中,“爱人”似乎含义最深,但由于只有两个字,还需要通过其他语句理解。这样一来,就没有办法确定什么是仁的本质了。颜回是孔丘最得意的弟子,他问仁时,得到的答案也不过是“克己复礼”而已。因此,我说“仁”对于儒家来说,就如“祖师西来意”对于佛家、“道”对于道家一样,是一个境界,而非实在的修身途径。

第7篇:读书心得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 ,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第8篇:读书心得

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就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就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下方,我就和大家分享读书的各种乐趣吧!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对于不一样的人有不一样的乐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来说,读书一种休闲;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书可能就是一种灵丹妙药,烦闷时,读书能够解闷;愁苦时,读书能够忘忧;兴奋时,读书能够畅流。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就是名利、金钱不可代替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必须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第9篇:读书心得

《三国演义》读后感著名古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1330—1400)名本,别号湖海散人,生活在元朝末期,山西太原人。他经历了元末农民战争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到明太祖朱元璋统一中国后从事史编辑工作,这对他写成《三国演义》和其他十多种通俗演义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关张桃园结义,终于孙浩归晋,描写了东汉末年和整个三国时代封建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三国演义》继承了《三国志评话》“拥刘反曹的传统,把蜀汉之争当作全书描写的主要矛盾,作者热情歌颂了刘关张的`义气,比它他置于金钱权势,名誉,地位之上,这在以个人利益为重的社会中颇能打动人心。

本书通过了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描写了四百多个人物,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其中尤以曹操的“奸”绝,关羽的“义”绝,孔明的"智"绝,最为典型。

我最喜欢关羽的义气,多好的待遇,他不要,他只谢曹操献给他的赤兔马,日夜单骑,奋不顾身,左臂中了一箭,但没有停下,又骑上赤兔马找大哥刘备了。我被关云长的义气所感动了,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第10篇:读书心得

曾经看过两个关于感恩的小故事,使我感触很深……其中有一个故事是说:有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妈妈相依为命。妈妈回来的时候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因为妈妈每天都要给她带一块年糕回家。有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却还没有回来。小女孩决定顺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后来,她发现,妈妈在大雨中死了,但她的眼并没有合上,是因为不放心那个小女孩。于是,小女孩在大雨中不断地用手语做着《感恩的心》,直道她的妈妈眼睛合上为止……

第二个故事是说:乌鸦在母亲的哺育下长大后,当母亲年老体衰,不能觅食或者双目失明飞不动的时候,它就四处去寻找可口的食物,衔回来嘴对嘴地喂到母亲的口中,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并且从不感到厌烦,一直到老乌鸦临终,再也吃不下东西为止。

这两个看似平凡的小故事,却告诉我们了深刻的道理:我们要学会感恩,因为是父母创造了我们,给了我们生命;我们要学会感恩,是因为父母交给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我们要学会感恩,是因为父母教会我们如何对待他人,如何看待人生……我想,这两个小故事一定是很多人为之动容。有人说:“感恩,是结草衔环,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感恩,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境界。”“感恩,是值得你用一生去珍视的一次爱的教育。”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诗人歌颂过父母,歌颂过父母给他们的爱。

第11篇:读书心得

英雄是什么?有人说:“英雄,就是百战不殆的人。”有人说:“英雄,就是无比完美的人。”而我要说:“英雄,是永远都在奋斗的人!”

没错,英雄,不一定是完美的人,但却是愿意为他人鼓掌的人;英雄,不一定是成功的人,但却是永远怀抱着热情去追求的人;英雄,不一定是胜利的人,但却是永远在同命运搏击的人!

“伟大的悲剧”一文,主要讲了斯科特海军上校和其他一些人去南极点探险的故事。在这篇文章中,这几个探险家并不是第一个到达者。在许多时候,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然而,虽然只是迟到了一个月,却显的太晚太晚了,这五个人怀抱着悲哀,悲壮的`牺牲了。

“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英雄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是因为他接受了自己的失败,并为别人证明了胜利!在一般人面前,想要用自己的失败去证明别人的胜利,简直是要比登天还难。然而英雄,却不是这样!英雄,知道自己失败,就承认,即使别人的成功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仍然愿意证明别人的胜利。

“在前往极点的途中只要遵循罗盘的指引,而他们现在还必须顺着自己原来的足迹走去,在几个星期的行程中必须小心翼翼,绝对不能偏离自己原来的脚印,以免错过事先设置的贮藏点。”回去的路,让人感到恐惧了。“现在他们真是惊慌到了极点,从日记中,人们可以觉察到斯科特如何尽量掩饰着自己的恐惧,但从强制的镇静中还是一再迸发出绝望的厉叫。”“于是病人只好用冻伤了的双脚踉踉跄跄地又走了若干公里,一直走到夜宿的营地。”文中的每一句话,都无不渗透着那股勇气,那种与命运的搏击!

然而,最后一次的搏斗,是在斯科特。“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直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他希望以后会有人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能证明他和英国人民勇气的日记,正是这种希望使他能用超人的毅力把日记记到最后一刻。”

困难,是一个陪伴我们最久的朋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但是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逃避,而是学会战斗,像是那句话:“一个真正的人,他对困难的回答是战斗,对战斗的回答是胜利,对胜利的回答是谦逊。”或许,我们做不到后面所说的胜利和谦逊,但是,我们一定要做到的是“对困难的回答是战斗”!面对困难,我们更要坚毅不屈,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了,也许结果注定是失败,但是,也不能放弃任何希望!

其实,只要人肯奋斗,是不是第一又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注定了的结局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肯奋斗,肯同命运斗争,那么,正如结尾所说的:“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第12篇:读书心得

在文中作者写了不少养花的乐趣,老舍爷爷把养花当作了一种娱乐,成了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些普通的花草虽不名贵,但养起它们却乐在其中。它们是非常普通的花草,它们自己会奋斗,它们不像奇花异草那样娇惯,它们是坚强的花草。人就要像这些花草,会奋斗,会努力。在人生的.道路上崎岖不平,处处都面临着挑战,处处都会碰到困难。如果我们全靠着别人的搀扶,即使走到了人生的最高点,也毫无用处;反之,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挑战重重困难,来到顶点,那么学到的会更多。

“不过,尽管花草自己会奋斗,我若是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大半还是会死。”老舍爷爷在文中如是写道。人需要奋斗,不能太依赖别人,但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有时也需要帮助。人类之间的互爱互助同样也能使我们“更上一层楼”。

人要学会奋斗和努力,终究有一天,你也会成功的!

第13篇:读书心得

看完了《三体》全册,我的内心受到了无比的震撼。使我对宇宙的认识彻底颠覆了。

故事大致讲的是三体与地球之间的战争,两个文明之间的领土争夺。三体文明的科技比地球文明高等许多,因此,三体人的强大使地球人陷入了恐慌,此后地球进入了危机纪元。

地球为了对抗三体,根据三体人的弱点,执行了“面壁计划”,“面壁人”罗辑通过叶文洁明白了宇宙中的黑暗森林法则,过了两百年后,孤傲的人类自以为发明了宇宙飞船就能打败三体,但三体的一个小小“水滴”就把地球飞船舰队全军覆没。仅仅逃出了几个飞船,往外太空飞去,但可怕的黑暗战役在这几艘飞船中爆发,唯独只剩下“蓝色空间号”和“青铜时代号”,后来“青铜时代号”回到地球后被以反人类罪被捕。从此,“蓝色空间号”成了银河系人类。在“水滴”摧毁了飞船舰队后,刚刚从“冬眠”苏醒的罗辑,利用黑暗森林法则威胁三体,如果触发了,不仅地球完蛋,三体也得完蛋。三体文明怕罗辑触发,撤回了“水滴”和他们的第一舰队,此后六十多年,三体文明竟和地球文明友好了起来,地球进入了威慑纪元,罗辑成为了“执剑人”。

六十多年后,拥有云天明送的星星的程心冬眠苏醒了过来。因为她拥有的恒星有一颗行星与地球十分相似,所以让程心苏醒了过来。有大众的信任,她成为了新“执剑人”,但没过十分钟,三体就发起了进攻,因为程心毫无威慑力。三体计划摧毁地球所有的引力波发射台以及利用“水滴”摧毁和它一同前往追击“蓝色空间号”的“万有引力号”。“万有引力号”上也有引力波发射台。但三体并没有如愿以偿,“蓝色空间号”发现了四维碎块的奥秘,摧毁了“水滴”,俘虏了“万有引力号”。并投票向宇宙发出三体的坐标,也就是黑暗森林打击。但地球也会迎来黑暗森林打击。投票通过了,“万有引力号”发射了引力波。从此,这些人永远地成为了银河系人类。

地球上的人和三体人知道后,都陷入了恐慌,三体撤退了。不久后,三体受到了打击,他们的星球被摧毁了。地球进入了广播纪元,并从程心与云天明的对话得知,黑域计划和光速飞船计划,以及地球人自己想出的掩体计划。最后,地球人优先选择了掩体计划,在太阳系别的行星上建立了太空城,地球进入了掩体纪元。

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次打击竟是“降维打击”。太阳系中几乎没有人逃出,仅有程心和艾AA乘着唯一的光速飞船逃出了太阳系。

程心和艾AA去了程心和云天明约定的星星,遇到了银河系人类关一帆。后来关一帆和程心去执行任务时,艾AA遇到了云天明,但关一帆和程心出了意外,降落时已过了一千八百九十万年。云天明仅送给程心和关一帆一个小宇宙,在里面躲过大宇宙的坍塌。

后来,他们在小宇宙躲过两年后,大宇宙已过了几千万年,他们接收到了大宇宙的超膜广播,仅留下漂流瓶和生态球,带着所有的质量回了大宇宙……

我认为,故事还没有结束。这场宇宙的旅行,深刻地让我记住了宇宙的样子以及各个文明之间的战争,为了存活下来,利用各种方法消灭敌人,不惜代价:毁灭你,与你有何相干?

宇宙的真面目,还没有解开。但我相信,现实生活中的地球不会像小说中的地球一样,傲慢。毕竟: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宇宙中的生命并不稀少,宇宙是很拥挤的……

第14篇:读书心得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第15篇:读书心得

与儿读罢此文,虽早已耳熟能详,然此时再读,却别有一番滋味。如儿所言,丑小鸭毕竟天生就是天鹅,然生而为人,基因一致,人人并无不同。虽然有的孩子现在就已成为小明星般了,有的如丑小鸭般默默无闻。但是每个孩子都是这地球上的星星,只要我们父母、老师、学校、社会给孩子足够的耐心,这敏感倔强的丑小鸭就会变成天鹅。

六岁的小人是敏感的',父母、老师的一颦一笑,就是他们的天地。在校,老师的话如同圣旨。在家,父母的言行无时不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一句不经意的话,他却牢记心间。不久前,不经意间提及他牙齿丑,他遂不爱照相,勉强之,则笑不露齿。这个小小的人啊!已有一颗如丑小鸭般敏感、爱美的心。

这六岁的小人也突然变得比原来爱哭了,但也如同丑小鸭般倔强了。上周六,他突然心血来潮想学骑自行车,然双脚离地,车立马倒下,流着泪喊着说,“那么难!”“那就不学了!”我说。但他却不愿放弃,唯有含泪继续练习一下午。一如往日含泪学英语,哭泣练琴般。周日,骑上车,我说:“骑快点,骑快点!”放手,竟会了,于是乎,狂奔10公里。

如此这般情境,在成长的路上,将遭遇何其多。身为父母,我们不愿他经历如丑小鸭般受他人嘲笑与排挤,但求他有如丑小鸭般不怕困难,勇敢的心,终有一天会变成天鹅,展翅高飞。现如今,学琴,学画,是希望在他还是丑小鸭时,在我们这些已为人父母,却尚未能以身作则时,在不经意间受到排挤与嘲笑时,他能通过艺术排解苦闷,保持一颗如丑小鸭般纯洁的心灵。亦希望,有日,除了在学校学会的科学,能通过这时间或空间的艺术,去窥探我们父母还未找到的人生真谛。

第16篇:读书心得

我看《珍妮姑娘》这本书,是在偶然的机会下看的。本来,我去图书馆是想找《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偶然看到《珍妮姑娘》这本书,想起初中的时候,一个同学曾经介绍我看,于是我就试着借来阅读一下。因为我本身是比较喜欢看外国小说的,所以这本书挺适合我看。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阅读完这本书,感觉挺好的。

《珍妮姑娘》描写的是一部哀婉凄恻的情史,是一曲悲天悯人的恸歌。故事是,德裔贫民戈哈特18岁的大女儿珍妮为人帮佣,与参议员布兰德相爱。不幸,布兰德不幸病故,留下一遗腹女。珍妮21岁时,富家子瑞斯特爱上珍妮并与之同居,但在婚事上迟迟下不了决心,其后因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阻拦和反对而苦恼,并在家族的压力下与珍妮分手,重归上流社会,与同是上流社会的洛蒂。贝丝结婚。珍妮与瑞斯特两情缱绻而劳燕分飞,珍妮的年轻的女儿去世了,珍妮孤独地过完了中年。瑞斯特临终前对珍妮亲吐心腹之言后,痛苦的死在了她的怀中,珍妮痛苦万分。

当翻到书本的最后一页,安静地看完结局,我认为这结局即是料想之内,又是料想之外。珍妮是一户穷人家的女儿,她出生于这种环境之类,一定意义上,注定了她不能过上富贵的日子,这与她生活的社会直接有关系。所以,富贵有安稳的生活,与她无缘,与富人的爱情,总是会遇到阻扰。最后瑞斯特没有再与珍妮走到一起,即使他临终前的日子是与珍妮度过的,但是他不愿意家人看到珍妮,瑞斯特家人来的时候,他总是让珍妮藏起来。即使珍妮珍惜与他最后度过的'时光,但在读者看来,不难读出浓浓的悲哀。瑞斯特去世后,珍妮有参加他的悼念仪式,但是她只是戴着面纱躲在角落里,远远望着布兰德的棺木。这样悲惨的结局,并不难猜到,那个社会,阶级观念严重,不同阶级的爱情,总不能一帆风顺。然后,结局的悲惨,又令我有点惊讶,也许是生在当代开明的社会,对阶级不再那么重视,对爱情总是抱着意思希望。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总抱着意思希望,希望瑞斯特真的下决心与珍妮结婚,希望瑞斯特为了珍妮愿意放弃继承权,然后,希望被一一打破。

珍妮与布兰德的爱情,关于珍妮与瑞斯特的爱情,都淋漓尽致地将3个人的形象表现出来。布兰德是有情有义的人,但他是真心爱珍妮的,他愿意为了珍妮而名声有损,他愿意承受哈特的责骂而淡然面对,他愿意以自己的财富人脉去帮助珍妮,然而,因为年龄问题,因为疾病问题,他和珍妮最终不能走到一起。另外一方面,他行事小心翼翼的,不愿意断送自己的前程,行事谨慎有担当,这是我欣赏的地方。也许,没有病魔的话,也许他和珍妮能够结婚,能够一起把女儿抚养成人,我想。而瑞斯特是一个天之骄子,生长在富贵之家,聪明出众,得到父母亲的疼爱。然而他没有像哥哥罗伯特一样,在事业上雄心勃勃,他更倾向与舒适、与人友好相处的日子,这与他不能下决心与珍妮结婚有关系,他做事不果断,乃至破坏自己的名声和与家人的关系。不过,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是真的爱珍妮的,他对珍妮的家付出很多钱,让他们过上舒适的生活,他在父亲的责骂之下,还是选择与珍妮一起生活,他重遇洛蒂的时候并没有忘记珍妮,他临死之前只想见珍妮,而且他一直对珍妮有愧疚之感,他是一个有情的人。至于珍妮,一个典型的穷人家的孩子,但是她的突出之处,在于她不埋怨生活,处处报着乐观的心情,对家人是无微不至,甚至原以为了家人而牺牲自己,除了爱悯之心,珍妮还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知道怎么照顾家人、怎么留着瑞斯特的心,怎么表现的高贵而不骄傲,出落大方。

除了三个人的爱情,其他角色的描写是必不可少的。珍妮顽固的父亲哈特,还有慈善的母亲,有点虚荣又愿意担当的大哥,还有瑞斯特精打细算的大哥,美丽动人的青梅竹马洛蒂,等等。这些角色,影响着珍妮两次爱情的发展,他们的描写,为两个爱情故事增添了不少色彩,增添了可读性。小说把每个人的动作、心理等这种细节描写得淋漓尽致,让读者进一步了解角色,了解时代特点。文字上扣人心弦,富有感染力。

本文标题: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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