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18 22:20:47

第1篇:阿Q正传读后感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处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第2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读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人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想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

有人说阿Q是个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有人觉得自己象阿Q,又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

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

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年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也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了,老子“上”了,栽到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分慰籍。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今盛行。

某某学生,看到老师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老师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不平等!

一些成天泡在迪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在少年人中------

我们看一本书,总是想从书中获取点什么,收获固然令人欣喜。但是,享受看书的乐趣,才是更加重要的。

第3篇:阿Q正传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第4篇: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第5篇:阿Q正传读后感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钱被偷走了,原来“儿子”那一套已经不管用了,阿Q抬起左手,用力的在脸上打嘴巴,算报仇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第6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第7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第8篇:阿Q正传读后感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鲁迅写的《阿q正传》是旧社会堕落中国人的典型。鲁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我觉得他只是想发泄一下对人性弱点的看法!所以鲁迅用反讽的手法写出了中国人的病态社会和人性的善与恶。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阿q践踏人权和他觉得永远正确的“精神胜利法”。这真是个馊主意,所以想从这方面讨论一下。“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各种挫折后发明的。说得好听点,简直就是鸵鸟心态。遇到困难的时候只在地下演练,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它只能转身就跑。

当今社会如果有人想靠精神胜利生存,我觉得应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一个老板想用这样的员工是不可能的,不要说他在工作或者再学习的时候有这种心态。我觉得这种心态的人以后应该会很惨,甚至在他同学中也可能站不住脚。文章中,为了缓解外力带来的压迫和虐待,阿q只能通过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正因为如此,阿q用自负安慰自己,所以越陷越深,让阿q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许精神上的胜利是缺乏自信的弱者的人生哲学,他们显然处于劣势,但因为种种外在的损失,他们只是用精神上的胜利来获得精神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并不会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是一个人被抛弃的表现。

还有就是因为阿q的社会地位很低,他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在文章里,他以短工的身份给别人写信,割麦子,割米,撑船。可是阿q连基本的生命权都没有,没有自己的土地,连房子都没有住。这种现象让我觉得很无奈。今天的社会似乎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社会上好像有钱人就是老大,没钱的只能在有钱人手下当玩具玩。在一个没有人权的社会,这些做法能给予同情吗?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经历和思考比较深的一些地方。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告诉我们的是,不要停滞不前,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要对别人太自私,否则我们永远不会进步。

第9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是鲁迅笔下的经典人物。而“阿Q精神”也是无人不知。《阿Q正传》中的阿Q是一个受人欺负、若小的穷光蛋,而提到阿Q精神我想大家最先想到的也是“阿Q精神”最具代表性、最精华的部分——“精神胜利法”。俗话说:精神食粮。我想这也许就是支撑阿Q活到被枪毙那一刻的唯一的大堤,很难想象当这道大堤被冲垮后阿Q会是什么结果。文中的阿Q将这“精神食粮”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当有人打他而他无力对抗时,他总是说“这是儿子打老子”,而当他实在出不了气时,便会自己打自己几巴掌,心想:这是我在打别人。然后他便像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昂首阔步、心满意足。还有一些小细节,如文中阿Q曾说:“见过杀头吗?好看!”和最后阿Q被处死时,人们觉得好看,都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麻木心里。鲁迅先生就是要表现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革命党人为革命、为民主虽然不惧怕抛头颅、洒热血,却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与理解,愚昧的人们却在他们牺牲时看热闹。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人们在腐败的清政府几百年的统治下思想受到的禁锢和麻木不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人们不知道辛亥革命的真正意义,只是见谁得势就听谁的罢了。阿Q精神也是当时人们思想的反映。

“阿Q精神”固然是不可取的,但这并不能说明它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如果我们从正面看它,会发现他还是有一点有点的:其实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是应该看开些的,是需要精神胜利法来解压的.,当然阿Q的不思进取是不可学的,他每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而新时代的人有时是需要自我嘲讽,精神胜利的,然而过后要知耻后勇。如果我们为一点小事而郁郁寡欢、心急成病是得不偿失的。

读过《阿Q正传》后,我再一次重温了那段历史,并放眼未来。真的,向有句话所说的:“历史是一个人终生终世的眼睛。”

第10篇:阿Q正传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饱受赵太爷的唾骂,既可怜又可悲 ,这回,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三章,我们今天再接着说。

第三章的题目是《续优胜记略》,阿Q虽然常常优胜,那是因为赵太爷打了才出了名的。他付过二百文酒钱就躺下了,他想:我已经是赵太爷的儿子了,以后就没人不敢不尊敬我了。从此以后,他总是认为大家愈来愈尊敬他了。一年春天,他见王胡在那里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嚼,咽下,阿Q也学着他的样子把衣服脱下来,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越嚼越硬,就吐到衣服上,王胡生气了,把阿Q拽起来打了好几下,然后就把阿Q扔出六尺多远,常常感到优胜的阿Q真正感到屈辱。然后又碰见赵太爷家的大儿子,又是阿的Q对头,因为大儿子有一条假辫子,阿Q说了他一句秃儿,驴,大儿子拿起棍子就打阿Q,阿Q就想:这是他人生中第二件被屈辱的事。然而,阿Q反倒把气撒到小尼姑身上,去欺负比他弱的人,把小尼姑气哭了。

在那个时期,阿Q是鲁迅笔下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他的“优胜”让我渐渐开始注意他了,他的“优胜”真让我有点儿担心了,我想对阿Q说:“阿Q,请你不要想自己总是优胜的,你应该想想别人为什么嘲笑你、打你,尊重你了吗?你又尊重别人了吗?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通过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让我明白了:那个年代的社会风气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使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我觉的,作者想宣泄这个社会更深一层的忧愤的'感情!《阿Q正传》用戏剧的色彩表达悲剧内容,让我感觉到有种劣根在阿Q身上体现了出来,就是:麻木不仁、苟且偷生,自欺欺人......这也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

用阿Q对比我们现在生活的年代我知道了阿Q并没有读过书,所以在那个时候,稍微读过一点书的人,就可以仗着自己读书多欺负像阿Q那样的农民,真是可气!

第11篇:阿Q正传读后感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爱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操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啊。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

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阴”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爱星期五),心爱的TV,俺来喽!

第12篇:阿Q正传读后感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

第13篇:阿Q正传读后感

学完《一件小事》,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经典之作《呐喊》中的另一个故事:《阿Q正传》。故事中的主人公阿Q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阿Q的角色十分可悲,但却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阿Q使用的精神胜利法。阿Q虽然只是个农村里底层的短工,却鄙视城里的其他人,狂妄自大。比如他因为穷而娶不到老婆,却说道“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

阿Q可笑,但其实也是个可悲的人物:他总是受到其他人的欺凌,特别是来自有钱人的。可是他的贫穷和地位决定了他只能被他人欺压。阿Q被欺辱后为了取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发明了“精神胜利法”,只是为了用言语自欺欺人来安慰自己。处于社会的底层,又被别人看不起,只能通过自我麻痹来催眠自己,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吧,可是这样的做法终究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完了,却心满意足的自我安慰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后来他被其他人打的时候,又自我催眠道:“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牲畜”。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可悲的,也让人觉得很心酸,因为打不过别人,所以只能靠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算自己被打了心里还能也只能得到一丝丝安慰吧。

后来,阿Q进了城后赚了点钱,别人对他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就连有钱人赵大爷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还主动要买他的东西。我认为这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有钱人能受他人的尊敬,而穷人只能受他人欺凌,反抗不了。阿Q没钱没势时,受尽富人的欺凌,而赚到钱后对他的态度又不一样了。

《阿Q正传》这个故事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老百姓生活的缩影。

第14篇: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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