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姑娘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04 17:02:09

第1篇:珍妮姑娘读后感

年仅18岁的穷姑娘珍妮遇到了年过半百的政客白兰德,白兰德虽然曾经谈过一场热烈的恋爱,但却没有结果,一直独身,老来遇到年青美貌的珍妮,立刻被她的品质所吸引,想要帮助她及她的家人,并且决定娶了她,不想突然病故,可怜的珍妮未婚先孕,受世人鄙视。好在之后年青英俊的富家公子雷斯脱(传说中的高富帅,严重羡慕嫉妒恨)对珍妮一见钟情,珍妮也被雷斯脱的英俊和气度所吸引,但是为了帮助她那贫穷的家庭(一大家子),珍妮隐瞒了她育有一女的事实,做了雷斯脱的情妇(我不太认同情妇这个词,因为那段时期雷斯脱一直未婚,也没有再同其他女人发生了关系)。虽然珍妮是雷斯脱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但是直到死也没有给珍妮一个名份。

珍妮在人性和品格上无疑是纯洁和真诚的,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但是她对待事物是真诚和善良的,她除了欠缺一些文化外,几乎是一位完美女性的化身。命运给了她许多不幸,但也给了她许多的幸运。

白兰德,虽然有些人评论他是一位卑鄙的政客,但是我却也有些同情他的,一生没有过幸福的婚姻生活,老来遇到一位可算是等了一辈子总算等到的一位佳人,可惜在那一刻他做错了一件事,而且他对于珍妮来说太老了,就算他没死娶了珍妮,也难免比珍妮早逝,留下年青的珍妮一个人孤苦伶仃。

雷斯脱,我感觉他是这部书里最最幸福的人了,含着金钥匙出生,又英俊,生性又潇洒,命中有至爱,老来有红颜,虽然最终因社会和家族的原因没有与珍妮结婚,但他与珍妮也一起渡过了那么多年的幸福时光,最后与一直仰慕他同时他也喜欢的罗娣结婚,临终又有珍妮相伴,命好得没得说。

罗娣虽然一开始没能得到雷斯脱,而后与一位有钱人结了婚(再次羡慕嫉妒恨),但那个有钱人是个短命鬼。等了那么久,罗娣总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最终得以和雷斯脱结了婚,他们俩也算是强强结合了,至此后雷斯脱事业发达,虽然罗娣与雷斯脱在一起的时间并不算长,但也算是功得圆满了。

为什么要说这是个凄美的故事呢?也许用一段结婚誓词可以说明一点吧:“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不应该一次把人的'一生都看完,因为最后的死亡是会把相敬相爱的俩个人分开的,谁也逃不掉。

也许现在的年青人并不喜欢这样的结局,以至他们的新婚誓言变成了:我们的爱能走多久我就有多忠诚、我能爱你直到我们分手、我愿意直到我不愿意为止。

如果要说娶老婆的话,珍妮当然是我最想要的人,因为她不但年青貌美,而且品性贤良,最最重要的是她能伴你终老。

第2篇:珍妮姑娘读后感

一天一夜,终于读完了《珍妮姑娘》这本美国小说。小说以一名美丽、单纯、善良、出生低贱的女子珍妮为主人公,讲述了她悲惨的、漂浮不定的青春、爱情、命运。或许是年龄相仿吧——珍妮是100年前的60后,我是现代的70初,除去那100年的历史,我们的年龄只差几岁而已。所以对她所处的环境就容易拿来同自己比较,在读书的过程中就时常这样想:“倘若珍妮晚生100年会怎样呢?她的命运还会那样坎坷悲惨么?她的身心还会那样疲惫不堪么?我想绝然是不会的了吧!”

书中有这么一段描述:“在生物界有一种纯乎自然得界定,每种生物都按照自己种类得规律在指定得范围内生存。正如鱼不能离开水,鸟就要在天上飞一样,倘使有生物试图脱离其基本的环境,那结果是可想而知得的。与其在男女问题上,如若跃出界限,……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个人是再也不能自在的生活了。”100年前的那个时代,竟然把穷人和富人当作两个不同的物种来看待!小说的主人公珍妮就被当作一个不同的物种被富人们私下议论着,因为她穷,且有一个私生子,以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把一段永恒的`爱情扼杀在了中途。

我感叹那个时代的保守,却羡慕珍妮的爱情!毫无疑问,珍妮经历的两段爱情都是真挚的,真诚的,尽管第一次年轻不懂爱情,但也是真挚的,可以看出白兰德没有成心负她,只是天有不测风云,当时医疗技术不发达,不过一个小小的伤寒便要了他的命,白兰德没有福气,他一生没有结婚,好不容易在52岁时遇到了一个好姑娘——就是珍妮,却不幸病死了,倘他不死,我敢保票,他一定会回来接珍妮的,他们也就会生活的非常幸福的。然而风云突变,珍妮不得不在自责和恐慌中艰难的生活下去了!她的这种自责和恐慌一直伴随到本书的结尾,而且好像还余音未了!——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剧。倘到现在,珍妮是不必背负那样的枷锁的。珍妮的第二段爱情,以当今的眼光来看,真是能羡慕杀千百万少年少女,白雪公主的现代翻版啊!照说未婚同居跟继承遗产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小三小四的婚外情,干什么还要规定不断绝关系就得不到遗产,即便两情相悦结了婚,也只能每年得到一万元的生活费,其他一概免谈!真是没有道理和法制!然而那个时代就是那样,谁让珍妮生在那个时代呢,她的那种状况就是一个异类,虽然她是那样的美丽、善良、可爱。看到这里时我是多么希望珍妮能够晚生100年啊!

如果珍妮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她再也不会受到那么多的困苦,再也不会受到那么大的委屈,再也不会受那么多的白眼,不会失去兄弟姐妹,不会失去可爱的女儿,不会失去心爱的雷斯脱——与其结婚(当然当时也没有失去,只是永远埋在心里了)。

第3篇:珍妮姑娘读后感

我有幸在暑假读了这本名著,我对美国这位德莱塞作者以前从未所闻,可是我却被那些质朴无华描写人生哲理的话语所感动,我想到他一定是个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对书中人物的描述皆是入骨三分,他用细腻的笔触刻划了珍妮那勇于自我牺牲、勤劳、善良和质朴的人生,以及她痴情于雷斯脱的那份执着之情被细致地描写了出来,从头到尾,无一点虚伪和藻华,我觉得珍妮是此书的中心人物,但是她本人的不幸起到了关键,整本书的渗透出珍妮那悲惨的命运,从巴斯被捉的那一刻起,她就开始她人生的苦难之旅,一生都无法看透与摆脱,自从她与那所谓“正人君子”的白兰德有了女儿,在这种进退两难之时,白兰德却因病而死,珍妮满心以为白兰德会回来实现他对她的承诺,但珍妮错了,至此,珍妮生下了那个可爱而无知的悲惨的小生命,而她为了家中的生活不得不再去做工,却因此而结识了留斯脱,留斯脱用他的才貌及风度迷惑了珍妮,珍妮再一次陷入了那“爱情”之梦,可是在他俩共同生活的几年中,留斯脱既没有打算与珍妮结婚也未对未来有任何表示,他只是一味留恋珍妮给他的舒适及好处,可是当他面临资产的丧失和以前女友的相见,他动摇了,他打算与珍妮分开,去拿回他的资产,与前女友结婚,珍妮对此心知肚明,但尽管她对留斯脱的感情如此深厚,还是决计为了他的将来要与留斯脱分手,分手后的五年中留斯脱得到了他的一切,但是却拒绝与珍妮的见面,在失去女儿的几年痛苦煎熬之后,又传来雷斯脱的死讯。我看到此,觉得珍妮实在是值得同情的一位好女子。因为她在短时期内失去了她最亲、最可爱的人。珍妮的一生是可悲的.,但也是完美的。因为她完成了一个人生在世界上所应具备的贤美的品质。我喜爱这个角色,但是如果珍妮生地这个新社会,我想起码应该有怨恨的本领,因为留斯脱说到最后是她所恨而不是所爱。

书中除开珍妮,葛哈德及葛婆子是作为能够使人忍受的、心地善良的人之外,其他的人物都可以从侧面直接反映出他们极端自私和狭隘,白兰德与雷斯脱是显而易见的,珍妮家中的兄弟姐妹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珍妮与雷斯脱在芝加哥共同生活时,他们都一一离开父母,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也许他们都很厌恶珍妮的所作所为,可是他们对于父母的关爱也不屑一顾,这着实让父母心痛。

另外,从深层方面去看,可以看到的是资本主义黑暗的一面。全书着重动人地描写出美国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悲惨,也让人们了解资产阶级的虚伪面容。

第4篇:珍妮姑娘读后感

美丽一场,难道就注定要悲剧一场?美到底带给了她是什么,漂亮的两个有权有钱的情人,还是两段荒唐的没有结局的爱情?她就像雨后天空的一道彩虹,只是美丽一场,过后…

看完德莱赛的《珍妮姑娘》,我随着结局的展开而跟着为她心痛。名不正,言不顺。门不当,户不对。平穷与美丽似乎一直是灰姑娘的本分,那些大男子展现自己英雄救美的情怀,也是他们富丽堂皇的理由。

在珍妮的世界里,先后出现的美国德高望重的'参议员布兰德,跟名气响亮的车辆制造商甘氏二公子莱斯特·甘,我也不否认他们是真心的投入。但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好心不一定做好事,你们同情她的落魄,都想让她分享你们的富有,可结果都是饮鸩止渴,好心让她掉进了一生的痛苦深渊。

他们的救犊其实只是让她从一个火坑掉进另一个火坑。人算不如算啊,不测风云的病魔带走了一心想给她幸福的布莱德,万念俱灰时,上帝把莱斯特带到了她身边,他那个穷追猛打啊,让她来不及讲完该讲完的话(关于布莱德的遗腹子——维思塔的事),就不得已弃械投降。妻子不像妻子,女友不像女友的交往起来。终于,在身份、地位、金钱和同居多年的她之间,他还是选择了前者,选择了属于他奢侈与豪华,选择了世人眼里跟他天生一对,财权貌与他匹配的杰尔德夫人。

他口口声声的舍不得与爱我们不妨相信是真的,但他选择离开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尽管,他的选择是她支持下做出的,她含着笑把他从身边送走,只因爱的太深,所以放手。只是不想他的人生因她而留有遗憾,只想让他活得尽兴。而她自己呢?她的一生,总是在为了身边的人的幸福而一再牺牲自己,总是在为别人而活。啊,珍妮姑娘哦。

我一再想,她的一生,到底得到过什么,拥有过什么?而失去的那么多。她得到过布兰德,曾经可以给她权贵富有的人,而最终还是失去了他,留给她的只是维思塔。上天注定,她又遇上了莱斯特,我判断不了她到底是赶上了幸福的末班车,还是走上了悲剧的起始站。因为所有的都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虽然曾经那么真实得存在过。

在那个离别的车站,看着载着他的灵柩的火车离开时,她就这样永远的永远的失去了他。泪水已于事无补,她的一生就是这样,奢华地得到又山倒般失去。尽管她努力过,她终究还是一个人,一只小木屋。

她还是住回了小木屋,在她住过豪宅花园后,最后还是一个人,在失去了格哈特父母亲后,在失去布兰德以后,在失去莱斯特以后,在失去维思塔以后…她又过起了一个人的生活。

人的一生是不是都是这样,在得到与失去中空忙活一场?一招错,招招错,人一辈子,到底活什么?

第5篇:珍妮姑娘读后感

年仅18岁的穷姑娘珍妮遇到了年过半百的政客白兰德,白兰德虽然以前谈过一场热烈的恋爱,但却没有结果,一向独身,老来遇到年青美貌的珍妮,立刻被她的品质所吸引,想要帮忙她及她的家人,并且决定娶了她,不想突然病故,可怜的珍妮未婚先孕,受世人鄙视。好在之后年青英俊的富家公子雷斯脱(传说中的高富帅,严重羡慕嫉妒恨)对珍妮一见钟情,珍妮也被雷斯脱的英俊和气度所吸引,但是为了帮忙她那贫穷的家庭(一大家子),珍妮隐瞒了她育有一女的事实,做了雷斯脱的情妇(我不太认同情妇这个词,正因那段时期雷斯脱一向未婚,也没有再同其他女生发生关联)。虽然珍妮是雷斯脱一生中最爱的女生,但是直到死也没有给珍妮一个名份。

珍妮在人性和品格上无疑是纯洁和真诚的,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但是她对待事物是真诚和善良的,她除了欠缺一些文化外,几乎是一位完美女性的化身。命运给了她许多不幸,但也给了她许多的幸运。

白兰德,虽然有些人评论他是一位卑鄙的政客,但是我却也有些同情他的,一生没有过幸福的婚姻生活,老来遇到一位可算是等了一辈子总算等到的`一位佳人,可惜在那一刻他做错了一件事,而且他对于珍妮来说太老了,就算他没死娶了珍妮,也难免比珍妮早逝,留下年青的珍妮一个人孤苦伶仃。

雷斯脱,我感觉他是这部书里最最幸福的人了,含着金钥匙出生,又英俊,生性又潇洒,命中有至爱,老来有红颜,虽然最终因社会和家族的原因没有与珍妮结婚,但他与珍妮也一齐渡过了那么多年的幸福时光,最后与一向仰慕他同时他也喜爱的罗娣结婚,临终又有珍妮相伴,命好得没得说。

罗娣虽然一开始没能得到雷斯脱,而后与一位有钱人结了婚(再次羡慕嫉妒恨),但那个有钱人是个短命鬼。等了那么久,罗娣总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最终得以和雷斯脱结了婚,他们俩也算是强强结合了,至此后雷斯脱事业发达,虽然罗娣与雷斯脱在一齐的时刻并不算长,但也算是功得圆满了。

为什么要说这是个凄美的故事呢?也许用一段结婚誓词能够说明一点吧:“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不就应一次把人的一生都看完,正因最后的死亡是会把相敬相爱的俩个人分开的,谁也逃不掉。

也许此刻的年青人并不喜爱这样的结局,以至他们的新婚誓言变成了:我们的爱能走多久我就有多忠诚、我能爱你直到我们分手、我愿意直到我不愿意为止。

如果要说娶老婆的话,珍妮当然是我最想要的人,正因她不但年青貌美,而且品性贤良,最最重要的是她能伴你终老。

第6篇:珍妮姑娘读后感

《珍妮姑娘》是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继《嘉利妹妹》之第二部长篇小说,小说着重描写了珍妮姑娘悲惨的遭遇。女主人公──珍妮,起先是青年参议员的情妇,后来又成为富商纨绔子弟雷斯脱的情妇,注定了她必然要得到含垢忍辱和苦难深重的命运。

读完这部小说,由然产生了如此的感想:穷人的潦倒,奢华的欲望,金钱的爱情和悲惨的结局。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穷人真可谓贫病交迫,孤苦无助,珍妮一家就是如此。他们一家几乎都靠着赊帐来过日子,正如书中所述:玉米粉做羹,是聊胜于无的吃法,再加上点牛奶,就差不多就当筵席看待了。不能说他们目光短浅,只能说命运所困。正是如此,珍妮才会厌恶贫苦的生活,向往奢侈,豪华,舒适的生活。大概是物极必反,珍妮就是如此成为资产阶级的奴隶。小说中将老工人葛哈德的'诚实,勤恳,耿直的品格刻画地栩栩如生,特别是他那种贫贱不能移,富贫不能淫的气节令人敬佩,同样地,白兰德与雷斯脱的丑恶形态也刻画地淋漓尽致。他真可谓是资本主义的写照,白兰德外表文质彬彬,道貌岸然,却是一个缺德透顶的伪君子,他弄得珍妮父女针锋相对,雷斯脱更是嗜钱如命,为了财产放弃爱情,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撕下了照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本部小说的结局也未有具体说明珍妮姑娘的结局,是苛严残喘地生活下去,还是。。。。。。这位资本主义社会的牺牲品的悲惨结局,实在是令人伤感。

我们同情穷苦人家,怜悯珍妮姑娘,憎恶无耻之徒,放下书本后,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现象,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真可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同样地也令人感受到处于美国社会地层的普通人民的悲惨生活,贫富悬殊的现象司空见惯,劳动人民被资本家压迫地窘困交加,作为读者的我们也只能仰天长叹,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真可谓天壤之别。

《珍妮姑娘》强有力地鞭策了资本主义的残酷现实,真实动人地描写了处于美国社会地层的普通人民的悲惨生活情况,撕去了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纱。根据前言所述:德莱塞在《嘉丽妹妹》一书中揭示了美国镀金时代的残酷现实,《珍妮姑娘》又是一部探讨现实,大胆揭示贫富悬殊的美国社会生活的重要作品。读完这部长篇小说,确实令人感慨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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